一、公司的檔案管理人員為保密工作的直接責任人,應自覺對公司的檔案材料進行保密。
二、在正常的工作業務中,需要提供屬於公司機密事項時,必須經集團董事長同意後,方可提供。
三、對公司下發的保密檔案及重要會議材料各單位進行妥善保管,並進行登記管理,不得亂扔亂放。
四、保密檔案的複製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要嚴格按照批准的份數,不得擅自多印留存。複製檔案應按原文密級進行管理,複製中形成的廢頁應作為密件銷燬。
五、絕密級檔案、資料不得全文抄錄,確因工作必須摘抄的,須經集團公司主要領導批准,並履行登記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影印、翻印和摘抄。
六、保密檔案在傳送裝封時應按批准份數認真清點、裝封,切忌將不同密級的檔案混放於同一信封中。密級的信封上要以戳記標明檔案的密級。封口時,不應用釘書釘封口的方式,應採用密封的'方式。
七、涉及國-家-機-密和公司商業祕密的檔案,原則上不用傳真方式傳送,確因緊急情況需要時,要用密碼傳真傳送,不允許用普通傳真機和電子郵件傳送;絕密級公文不得利用計算機、傳真機傳輸。
八、保密檔案接收時應由公司保密人員拆封,其他人員
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檔案的登記、編號,要與一般檔案分開進行。
九、傳閱保密檔案時,必須由指定的人員統一掌握。不經過集團主要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擴大祕密檔案的閱讀範圍。公司工作人員應在辦公室閱讀祕密檔案,公司領導確需在家中閱讀祕密檔案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保密檔案必須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辦公室及裝置中保管,並經常檢查。常用的祕密檔案隨手入櫃加鎖。
十一、建立公司保密檔案清退制度,每逢重大節假日前兩天各部室需將所傳閱的保密檔案清退給辦公室。如發現遺失,要及時追查處理。
十二、如保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而長期離開崗位前,必須把自己經營的祕密檔案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時,要造冊、清點、核對,並且要履行簽收手續。
十三、保密人員每年對辦理完畢的保密檔案收集齊全,對有查考價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檔案可按有關規定處理。調閱公司的保密檔案,須經公司主要領導批准。
十四、保密檔案銷燬前,必須逐一登記,並在報集團主要領導批准後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銷盡。絕密檔案應指定專人在公司內銷燬。
十五、以上保密檔案擬製、處理、管理的各個環節,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在工作過程中保密檔案管理人員要注
意不要談論文中的機密事項,不讓無關人員隨意瀏覽,不得在無保密措施的無線電話中談論機密事項等等。
十六、公司印製各類簡報、刊物及向宣傳、新聞出版單位提供公開發表的稿件、資訊,承辦人應經公司主要領導審批,不得涉及和洩露國家及公司祕密。
十七、公司工作人員在外出訪問、涉及業務技術談判、學習交流展覽演示等公務活動中,不準隨身攜帶密級檔案、資料,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防止洩露事件發生。
企業檔案保密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 各級保密人員要相互協調配合,應主動為公司和公司各業務部門服務,公司各業務部門應自覺接受保密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第二條 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對方以正當理由和途徑要求提供屬於公司機密事項時,將由公司保密委員會立會研究決定後,方可提供。保密委員會嚴格執行國家的保密規定,該提供的提供,不該提供的堅決不提供。
第三條 對公司下發的保密檔案及重要會議材料各單位進行妥善保管,並進行登記管理,不得亂扔亂放。
第四條 保密檔案的複製必須履行審批、登記手續。要嚴格按照批准的份數,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碼電報一律不得影印。複製檔案應按原文密級進行管理,複製中形成的廢頁應作為密件銷燬。
第五條 絕密級檔案、資料和密碼電報不得全文抄錄,確因工作必須摘抄的,須經公司領導批准,並履行登記手續。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影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條 保密檔案在傳送裝封時應按批准份數認真清點、裝封,切忌將不同密級的檔案混放於同一信封中。密級的信封上要以戳記標明檔案的密級。封口時,不應用釘書釘封口的方式,應採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條 涉及國-家-機-密和公司商業祕密的檔案,原則上不用傳真方式傳送,確因緊急情況需要時,要用密碼傳真傳送,不允許用普通傳真機和電子郵件傳送;絕密級公文不得利用計算機、傳真機傳輸;不得以明碼電報拍發祕密檔案,也不得明電密電混用。
第八條保密檔案接收時應由公司保密人員拆封,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檔案的登記、編號,要與一般檔案分開進行。
第九條 傳閱保密檔案時,必須由指定的人員統一掌握。不經過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擴大祕密檔案的閱讀範圍。公司工作人員應在辦公室閱讀祕密檔案,公司領導確需在家中閱讀祕密檔案時,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保密工作。傳閱或借閱檔案,要嚴格堅持登記制度。
第十條 保密檔案必須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辦公室及裝置中保管,並經常檢查。常用的祕密檔案隨手入櫃加鎖。
第十一條 建立公司保密檔案清退制度,每逢重大節假日前兩天各部室需將所傳閱的保密檔案清退給辦公室。如發現遺失,要及時追查處理。
第十二條 如保密人員因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而長期離開崗位前,必須把自己經營的祕
密檔案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時,要造冊、清點、核對,並且要履行簽收手續。
第十三條 保密人員每年對辦理完畢的保密檔案收集齊全,對有查考價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檔案可按有關規定處理。調閱公司的保密檔案,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第十四條 保密檔案銷燬前,必須逐一登記,並在報領導批准後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銷盡。絕密檔案應指定專人在公司內銷燬。
第十五條 以上保密檔案擬製、處理、管理的各個環節,要建立嚴格的登記制度,在工作過程中保密檔案管理人員要注意不要談論文中的機密事項,不讓無關人員隨意瀏覽,不得在無保密措施的無線電話中談論機密事項等等。
第十六條 公司印製各類簡報、刊物及向宣傳、新聞出版單位提供公開發表的稿件、資訊,承辦人應經公司主管領導審批,不得涉及和洩露國家及公司祕密。
第十七條 公司工作人員在外出訪問、涉及業務技術談判、學習交流展覽演示等公務活動中,不準隨身攜帶密級檔案、資料,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在預案中應採取措施,防止洩露事件發生。
企業檔案保密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 設立目的
為做好檔案的安全保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有關保密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工作原則
檔案工作人員應以維護檔案完整、準確、系統、安全為準則,不得私自摘抄、影印、傳播密級檔案內容。
第三條 對檔案工作人員的保密要求
一、日常工作要求
1. 檔案工作人員在接受、保管、提供查閱利用檔案資料時,要按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做到簽字、登記、登出等手續齊全,帳目清楚。查閱密級檔案,必須履行批准手續,在檔案室內查閱,影印只能在檔案館影印。未經批准,不準將密級檔案借出。
2. 檔案工作人員要嚴格守國-家-機-密,不準隨意摘抄、傳播密級檔案的內容,不準利用職權私自影印檔案材料。
3. 凡規定不能查閱和不該摘抄的檔案材料,一律不準查閱、摘抄和影印。凡需複製保密檔案材料,須經______批准後,方可複製。
4. 檔案室無人時,應將門、窗關牢,櫃上鎖,確保安全無誤。
5. 嚴守保密規定,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做的事不做,做到“保守機密,慎之又慎”。
6. 在工作形成的廢紙,不得隨意亂扔。
7. 檔案資訊上網,須遵守資訊保密規則,確保檔案完整與安全,嚴防洩密。
8. 防止通過電話、傳真、計算機網路、膝上型電腦和移動儲存裝置等洩密,嚴禁使用涉密計算機登陸國際網際網路,不私自儲存、複製和銷燬祕密載體。
9. 每年進行_____次保密檢查,並報上級______。
二、檔案銷燬工作要求
經過鑑定需要銷燬的檔案材料,要按有關規定寫出鑑定報告、銷燬清冊,經______批准後,由_____人以上監督銷燬。
三、特殊情況的處理方法
若所借檔案丟失,檔案工作人員須及時通知_____部門,並寫明情況(丟失時間、地點、具體檔案名稱等)以便及時處理。
第四條 附則
本制度經_____核准後實施,增設修訂亦同。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