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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是否有稅務登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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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沒有營業性收入,那麼行政事業單位還有稅務登記證嗎?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行政單位是否有稅務登記證的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行政單位是否有稅務登記證

  行政單位是否有稅務登記證的解答

行政單位:是指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行政單位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 行政機關是指依憲法和有關組織法的規定設定的,行使國家行政職權,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監督和指揮的國家機關。行政單位是進行國家行政管理、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單位,主要包括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實行預算管理的其他機關、政黨組織等。與行政機關是有區別的,這裡主要是財政上的概念。其人員實行公務員體制管理,經費、工資福利等全部由政府撥付。行政事業單位:一、是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統稱,因為中國特有的.政治體制,經常是行政和事業單位不分家,很多政府部門如房管局、規劃局等,有的地區是行政單位,但有的地區是事業單位,所以老百姓統稱政府部門為行政事業單位,很多地方政府發文也以此為統稱,如區屬行政事業單位、縣屬行政事業單位等。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履行的是執法監督和社會一些管理職能,如部門所屬的執法監督、監管機構等。行政事業單位是國家財政部門撥款發工資,一般是全額財政撥款。(1)內涵不同——行政單位是國家機關,而事業單位是實施政府某項公益服務的部門,是社會服務組織。(2)擔負的職責不同——行政單位是負責對國家各項行政事務進行組織、管理和指揮;而事業單位是為了社會的公益目的從事教育、文化、衛生、科技等活動。(3)編制和工資待遇的來源不同——行政單位使用行政編制、由國家行政經費負擔。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由國家事業經費負擔。事業單位有全額撥款的,有部分撥款的,還有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的。行政單位人員的工資按《公務員法》由國家負擔,而事業單位則根據不同的管理模式實行不同的待遇。 行政單位或事業單位根據工作性質,也有具有行政事業編制的非公務員的人就職,一般是從事後勤保障的工勤人員,他們的待遇除職權不同外,收入和公務員完全一致。

只要行政事業單位沒有營業性收入,也就是說不用繳納稅,是不用辦理稅務登記證的,行政事業單位一般沒有稅務登記證。

  稅務登記證的用途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也叫稅務登記證件。[2]

根據2002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規定,“除按照規定不需要發給稅務登記證件的外,納稅人辦理下列事項時,必須持稅務登記證件:

(一)開立銀行賬戶;

(二)申請減稅、免稅、退稅;

(三)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

(四)領購發票;

(五)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六)辦理停業、歇業;

(七)其他有關稅務事項。

  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

按照國務院部署,自2016年12月1日起將在全國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兩證整合。[3]

實施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後,公民只需填寫“一張表”,向“一個視窗”提交“一套材料”即可辦理個體工商戶工商及稅務登記。將原來由工商行政管理、稅務部門分別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一個載入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營業執照,該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稅務部門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實現工商和稅務部門的個體工商戶資料資訊實時共享。

國家工商總局釋出最新資料顯示,截至11月28日,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山西、安徽、廣東、陝西、寧夏、內蒙、江西和深圳已經實施了“兩證整合”,其他24個省市(含計劃單列市)已經完成了工商與稅務部門的聯調測試,在12月1日全部實施個體工商戶的“兩證整合”。

據瞭解,黑龍江、上海、福建、湖北作為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先行試點省市,截至11月28日,共辦理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217548戶,比去年同期增長23.8%,改革效果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