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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跳槽的風險有哪些

職場 閱讀(1.08W)

跳槽是職業生涯必然要經歷的步驟,有很多人都想要跳槽,但是他們都不知道跳槽是有風險的。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跳槽的風險,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員工跳槽的風險有哪些

  跳槽所來帶的風險

跨行跳槽的痛

跳槽原本就風險重重,離開原來熟悉的行業轉入新行業,風險更大。

到手的offer不翼而飛

跳槽時,碰到offer不翼而飛的事並不少見。

荒廢自己原本的技能

現在白領跳槽的週期都非常短,要麼2年換一次工作,要麼半年甚至幾個月就跳一次,換工作幾乎是家常便飯。

面臨職業信任危機

如果你跳槽後發現新的公司也不比以前的好多少,這時候你可能會有啞巴吃黃連的感受,於是又要開始醞釀下一次跳槽。結果呢,你的信任度就開始慢慢下降了。

無形之中貶低身價

不過,要是工作經驗比較少,跳槽次數又多的求職者,無形之中就有可能在不斷貶低自己的身價。

薪水傷不起

收入的高低往往是和過硬的本領聯絡在一起的,而過硬的本領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練成的,那些頻繁跳槽的求職者們,往往得不償失,常常會由於頻繁跳槽導致自己原來的專業本領不過硬,或者使自己以前過硬的本領在頻繁的調換崗位中逐步減弱或者喪失。

要知道,任何專業本領的培養,都要經過一個相當長時間的磨鍊才能真正掌握,如果是經常跳槽,尤其是跨行轉行跳槽的,往往容易成為萬金油,看似什麼行業都經歷過,什麼都會一點,但其實什麼都不精通,什麼都不專業,成為了中看不中用的人。如此一來,在頻繁的跳槽中,用人公司可能會懷疑你是個“次品”,所以在二手勞動力市場上,工資比較低,自然你的薪水就很受傷。

  跳槽者規避風險的方法

辭職提前30天

通知單位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尚未到期,你想跳槽,那麼這時應選擇主動辭職,不能不告而別。有人找到新的`單位後不辭而別,結果引發勞動爭議,避免這樣的糾紛的辦法就是辭職前應提前30天通知單位,交正式的書面申請,而在此期間你應該按時上班,不得擅自離職,或不請假長時間不來上班,這樣有可能被單位開除或辭退,那麼就得不償失。

但是,如果給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者沒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的,就不能按照上述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了。

結清工資

再辦手續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正好到期,你就是到期解除勞動合同。有的員工在離開單位時,單位還未與員工結清工資等,容易造成糾紛。根據相關規定,你的單位應與你結清工資、獎金,進行工作交接,檔案移交新的工作單位,無新單位的,應轉到職工本人戶口所在街道。如果你暫時無新的工作,你還可以要求單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由此可享受失業保險,也是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

每滿1年

發1個月經濟補償金

如果單位需支付違約金或經濟補償金,應交付完畢後再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勞動者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經濟補償金按照本市上一年企業平均工資計算。

  跳槽的知識

S(優勢):

跳槽的優勢很直觀,那就是薪資的增長、或者職位的上升,運氣好的話,兩者兼而有之。尤其對於像我這種工作不是很上進,也討不到老闆喜歡的員工,只能依靠跳槽來實現職位的上升和薪資上大幅度的增長。

W(劣勢):

跳槽的劣勢多是隱性的,比如會因為跳槽喪失了原本可能有的升遷機會;因為跳槽換了行業或者職能,以至於要放棄之前的積累,從頭學起;再比如會因為高薪的誘惑,放棄了原本安穩的工作,或者融洽的工作環境,投入到壓力大還讓人極度不爽的氛圍中去。對於一部分人來說,跳槽帶來的“不安全感”,甚至比跳槽本身的折騰更折磨人。

O(機遇)

跳槽帶來的機遇無需贅言——在新公司新崗位上的新發展,受到新老闆的賞識,學習新知識然後得心應手,發現新同事竟然非常投緣。大部分人都對這些帶著“新”字的機遇趨之若鶩,因為我們總相信一個新的開始必然會帶來好的結果。

T(威脅)

比起劣勢而言,跳槽帶來的更多是威脅,因為我們誰都無法預知在未知環境下的工作狀況。如果要舉個具體一點的例子,去新公司之後的半年試用期(大部分公司是半年)就是個不小的威脅。在這半年之中,既要按時按點完成老闆交待的任務,不遲到不早退不隨便請假不違反公司的各項規定,又要察言觀色、懂得何時張口何時閉嘴,還要適時的吞下一些委屈。如果遇到難伺候的老闆、不和諧的同事,再或者工作節奏很快難以適應,都將讓我們承受“過不了試用期”的威脅。從我的所見所聞來看,在試用期中被fire的人的確不多,但也絕對不是想象中的那麼少。而周圍更普遍的情況是,同事或者朋友們自己選擇在試用期內辭職,原因是在新公司內的工作與入職之前的預期差別過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