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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招聘管理制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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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制度到底怎麼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集團招聘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 1

1.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勞動用工管理,規範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程式,提高人員素質效率,制定本辦法。

1.2適用範圍:

公司全體員工

2職責

2.1管理部是公司勞動用工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管理辦法的制定,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相關管理工作。

2.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招聘、任用、離職等的審查與考評。

3員工招聘

3.1招聘員工的原則

3.1.1唯才是舉的原則:公司聘用員工為學識、品德、經驗、能力、健康優秀者。

3.1.2公平競爭的原則:公司招聘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公開招聘。

3.1.3用人迴避的原則:不允許聘用本部門員工親屬在該部門管理範圍內工作。

3.1.4嚴格程式的原則:招聘員工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式,依法辦事,嚴禁用工過程中的不正之風。

3.2招聘員工的程式

3.2.1招聘員工遵循以下程式:

用人部門申請——管理部審查——公司領導審批——擬定招聘文案——釋出招聘資訊——進行人員招聘

3.2.2用人部門根據部門定編定員,需增加人員的,應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註明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職責、人數,到崗時間等,經部門主管簽署意見後交管理部審查。

3.2.3管理部審查該部門的定編定員情況,符合條件的簽署意見後,由用人部門報其分管副總審批。

3.2.4用人部門分管副總審批同意後,交管理部擬定招聘文案,併發布招聘資訊,釋出招聘資訊的渠道有:

——人才招聘會:市、區級人才市場

——媒體:報紙、網站

——上級:基地人力資源部、基地人才交流中心

——院校:大專院校、職業學校

——獵頭公司:

3.3招聘人員的測試:

為招聘到合格的人才,招聘人員須遵循以下程式:

報名——初試——面試——複試、筆試——政審——體檢——錄用

3.3.1報名:應聘人員到管理部填寫《登記表》。

3.3.2初試:應聘人員填寫登記表,管理部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初試,審查相關證件。

3.3.3面試:初試合格的,管理部推薦給用人部門進行面試,測試其專業能力,特殊崗位還應進行筆試或實作測試,並簽署意見。同意試用的應註明試用期工資。

3.3.4複試、筆試:面試合格的,由用人部門的分管副總進行復試,並簽署意見。同意試用的應註明試用期工資。重要崗位的員工還必須經總經理複試。

3.3.5政審:複試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管理部對其工作經歷、家庭情況、社會背景等進行政審。

3.3.6體檢: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3.3.7錄用: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管理部負責通知其辦理入職手續。並建立員工檔案。

4員工試用:

4.1新進公司員工都必須進行試用。

4.2試用期:

42.1應屆畢業生:3—6個月

4.2.2往屆畢業生:1—3個月

4.2.3員工試用期間,能力突出,表現特佳者,可縮短試用期,但最短不得少於1個月。

4.2.4達到試用期,經考核不合格者,根據情況可適當延長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或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4.2.5員工試用期間,品行不端或能力欠佳者,可隨時終止試用。

4.3試用期工資:用人部門主管或分管副總確定,領導未明確的,為轉正後工資的70%——80%。

4.4擔保:

4.4.1銷售人員、服務人員、財務人員以及其他核心崗位的人員必須辦理擔保手續。

4.4.2擔保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必須是重慶市主城區常住戶口。

——在重慶市主城區有固定居所。

——有固定工作單位(機關、事業、大中型企業)。

——有積極擔保能力。

——被保人配偶不能作為其擔保人。

4.5保密協議:

銷售人員、服務人員、財務人員、技術人員以及其他核心崗位的人員必須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4.6入司培訓:

4.6.1所有新入司員工都必須參加入司培訓。沒有參加入司培訓的員工不得上崗。

4.6.2入司培訓由管理部負責組織,用人部門配合。

4.6.2入司培訓內容:企業文化、產品知識、業務知識、軍訓等。

5員工轉正

5.1試用員工試用期滿須轉正者,由試用員工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報部門主管審批,並簽署意見。同意轉正的應註明轉正後的工資。

5.2部門主管審批同意後,報分管副總審批,並簽署意見。

5.3重要崗位,還必須報總經理審批。

5.4領導審批同意轉正的員工,到管理部辦理轉正手續,予以轉正定崗。

5.5轉正定崗的員工從審批當月的26日起,享受轉正定崗後的工資。

6員工調動

6.1根據工作需要,公司有權調動任何員工的職務及工作地點,被調動的員工如藉故推諉,概以自動離職處理。

6.2部門內部的人員調動(崗位調換),由部門主管提出,經分管副總審批同意,報管理部備案。重要崗位的員工還須經總經理審批同意。

6.3部門之間的人員調動,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調動申請表》,經部門主管和分管副總簽字後,交調出部門主管及分管副總審批,重要崗位的員工還須經總經理審批。審批同意的交管理部,由管理部下達《員工調動通知單》。

6.4奉調員工接到調動通知後,部門主管應於5個工作日內,其他員工應於3個工作日內,辦妥交接手續到新的崗位就職。否則,以曠工處理。

6.5員工調動崗位後,按照新的崗位確定工資。

7員工離職

7.1辭職

7.1.1員工辭職應於15天前,重要崗位(中層以上領導、業務主管及其他重要崗位)30天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報相關領導審批。

7.1.2在領導未批准前或雖批准但無人接替工作期間,員工不得擅自離崗、消極怠工、玩忽職守、不服從管理,否則曠工以論處,或停發所用薪資、福利。

7.2辭退:

7.2.1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辭退員工:

——公司結構調整、精簡人員。

——因病休假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個月的。

——因違法亂紀、嫌疑重大而被刑事拘留或提起公訴的。

7.2.2需要辭退員工,由管理部負責通知員工本人,講清辭退原因,作好安撫工作。

7.3開除、除名

7.3.1有下列情況之一,公司可對員工開除或除名:

——假借職權營私舞弊者;

——盜竊公司財物、挪用公款、故意損壞公務者;

——不服從公司領導指揮,具有威脅行為者;

——利用工作時間,擅自在外兼職者。

——洩漏公司機密、捏造謠言或釀成意外災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品行不端,嚴重損害公司信譽、利益者。

7.3.2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公司還將給予經濟懲罰,並保留向司法機關起訴的權力。

7.4離職審批許可權:

7.4.1普通員工離職由部門主管稽核,報分管副總審批。

7.4.2重要崗位須報總經理審批。

7.5工作交接:

7.5.1經領導批准離職的員工,必須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填寫財務、物資、工作移交清單,並填寫《離職人員工作交接表》。

7.5.2交接工作應在監交人的.監督下進行,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必須分別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7.5.3交接工作及物品:

保管的員工名冊、印章、公司檔案、相關資料。

經管的財務、物資。

在辦理或未了結的業務及財務事項。

負責管理的固定資產、家器具及辦公用品。

領用的工具

公司的工作證、工作服、名片、鑰匙及其他相關證件。

其他屬於公司的財務。

7.5.4《離職人員工作交接表》須經相關部門領導簽字確認。

7.5.5辦理離職手續時間為每天的17:00以後。

7.6離職審計:

7.6.1重要崗位人員(中層以上領導、業務人員、財務人員及其他重要崗位)離職,必須經審計部門進行離職審計,無違紀行為的方可離職。

7.6.2離職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在未了結之前,不得離職:

——離職人員同意貸給合作者的款項未收回者;

——離職人員借公司的款項或罰金未付清者;

——離職人員違約補償金、賠償金未付清者;

——其他未了結的款項。

7.7工資、福利結算:

7.7.1離職員工的工資、福利待遇的截止日期為公司領導批准離職之日。

8本制度由管理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9本制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 2

1、現場招聘

與人才服務機構合作。

①優選人才服務機構長期合作或者參與其組織的大中型招聘會;委託人才服務機構宣傳併發布招聘資訊;

②參與現場招聘會。

2、網路招聘

(1)公司優選人才網站合作,在網上釋出招聘資訊,並查閱應聘人員簡歷;

(2)由人力資源部門初步篩選複核條件的人員併發通知。

3、獵頭

(1)適用物件中高階人才或市場稀缺的'其他人才;

(2)各部門及時提出需求,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與獵頭公司洽談合作事宜。

4、校園招聘

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每年參加專項的校園招聘會,初步篩選出符合條件的人員。

5、內部招聘

在公司內部發佈崗位需求。

6、內部舉薦

鼓勵員工為公司推薦人才、有突出表現者,由所在部門記優良記錄或給予其他獎勵。凡內部推薦的,應有推薦人提供推薦信,並對推薦情況的真實性負責。

7、宣傳吸引

公司統一設計宣傳資料或者宣傳廣告,吸引人才來公司應聘。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 3

一、人員招聘

隨著管理方式、管理手段的現代化,物業管理隊伍的結構也發生革命性變化。物業管理人員的配備已從勞動密集型向知識和技術型轉化,管理層和操作層人員比例縮小,管理人員應是高學歷、高水平的複合型人才。為此,本物業管理公司在人員配備上堅持以精幹、高效、敬業的用人原則為基礎,確定重學歷更重能力、重水平更重品德的用人標準,嚴把人才選聘關。管理層基本素質要求通過英語計算機和智慧化考核,學歷上要求達到大專以上水平,工程技術崗位引進專業人才。

管理中心員工的配備採取內部調配與對外招聘相結合辦法。我們以內部選送為主,並高標準外聘專業人員,保證管理隊伍的高素質和高水平。針對小區特性,我們要求管理人員必須是一專多能,實行專崗多職,真正體現管理職能的三合一(事務、內保、日常服務)。

在管理隊伍建設上,我們將採用規範管理和人性化管理相結合的方式,運用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全體員工作積極性,嚴格考核,確保管理目標得以實現。

二、人員管理

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務,需要一流的人才。他們不僅是物業管理中的精英,更是所在崗位上的優秀人員。因此,無論是從社會上引進特殊人才,不是公司培訓出來的員工,都要通過嚴格的管理才能充分體現人才的價值,發揮他們的潛力。

人員的管理,應在自我培養與開發的同時,積極外部招聘引進,為企業培養一支過硬的員工隊伍。我們的人員管理的宗旨是以人為本,善待員工,規範管理,人盡其才。我們的人員管理體系,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一)確定標準、嚴格招聘

管理中心為保障物業管理服務過程的質量,對人員選用標準上確定了以下幾項硬性指標:

1、知識層次:為了符合醫院物業專案高品質物業管理的要求,管理層人員除要求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以外,部分崗位引進專業技術人才。操作層人員全部要求高中以上文化,內保崗位要求是退伍軍人,以保證隊伍素質;維修崗位要求全部持證上崗。

2、工作經驗:所有管理層員工除必須具有物業管理本崗位經驗外,還需有其它相關管理工作經歷。

(二)量才適用、合理配置

為了最大限度地發揮人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充分挖掘員工的潛能,我們對企業的人力資源進行有效的配置,合理設計各工作崗位的工作內容和職責範圍,目的是使人適合於職務,使職務適合於人,充分體現會用人、用好人的思路。我們規定新員工錄用後,須由有工作經驗的管理人員帶領,到基層進行試用實習,並在實習過程中,全面測定和驗證新員工的個人工作能力,對不合崗位要求的而又有其它專長的',實行調崗安排使用,充分發揮個人專長。

(三)規範管理,分層實施

1、組織落實,制度規範:我們的人員組織管理靠的是可見的、具體的企業規範,如制訂管理規章,明確各級人員的崗位職責和權力,建立一套合理公正的獎勵制度。通過規範企業運作,約束員工行為。

2、分工合作,層級管理:由於物業管理中,存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所以在管理中我們對管理層及操作層員工採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3、規範言行、注重儀表:我們將員工的言行舉止、儀容、儀表等軟性因素納入規範化管理範疇,制訂了詳細的員工守則。同時我們還擬定了每一崗位、每一工種詳細的崗位職責,規範企業和員工的運作,確保管理和服務質量。

(四)素質評價,績效考核

1、量化考核,客觀評價:人員管理中的績效考核是充分發揮人員素質效能的內在保障。對考核出的佼佼者,我們採用讓最明白的人最有權,讓最有責任心的人最有權。通過實踐我們總結出包括考核、評鑑、行為測評、專項考試等三種評價方法在內管理人員素質評價體系,對員工的德、能、勤、績進行全面客觀的評鑑。制訂科學合理的工作服務標準和量化考核標準,並推出一整套突出績效與綜合測評相結合的考核實施方案。考核不走過場,不講形式。各級人員均有詳細的績效考核指標,業績的好壞、質效的高低、綜合素質的優劣均可通過考核反映出來。

2、末位淘汰,吐故納新:為使物業管理隊伍更有戰鬥力和生命力,在保持隊伍相對穩定的同時,根據情況及時優化隊伍結構,結合考核,實行末位淘汰機制,淘汰率在5%左右,這樣做既留住了企業所需要的人才,同時又吸納了新生力量。危機、壓力、目標、信念是鑄造凝聚力的祕密武器。

(五)激勵驅動,留住人才

近幾年,物業管理行業人才流失現象嚴重。我們總結經驗教訓,逐漸探索出一條科學合理、行之有效的用人路子。實踐證明,企業要想保持長久的活力,就要有良好的激勵機制和文化機制,鼓勵員工奮發向上、努力工作;通過企業文化活動的形式,培養集體主義精神,增強團隊意識和群體的凝聚力。我們的管理是建立在人性的基礎上,對知識、對人格、對價值給予高度尊重。企業的建設,不僅為我們贏得了奮鬥的成果,也為物業管理贏得人才與人心。團結拼搏奮鬥、建立利益共同體、尊重與溝通是根植於物業人精神的三大支柱。我們的做法是:

1、樹立員工的管理理念不僅要給員工提供工作場所,更要給員工營造精神家園。我們多角度、多層次滿足員工的需求。通過充分溝通,實現人格平等;關注員工自我價值的實現,使員工與企業共同成長。我們強調規範管理中的人性化因素,在嚴格制度管理的同時,關心員工,尊重員工,使企業在規範公平的基礎上更富有人情味。

2、給人才創造機會,讓機會造就人才,我們的人員管理中有一條原則:善待我們的內部員工,鼓勵每一位員工都成為各自崗位上的專家能手,我們倡導競爭上崗,讓一線的優秀員工能有機會脫穎而出,同時也避免了企業人事決策中的人情因素和憑工齡提拔的不良弊端。最終形成員工能上能下,職位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的人員管理的良性機制,真正盤活人力資源。

3、創造寬鬆的環境,發現人才,重視人才

我們在用人問題上堅持唯才是舉、任人唯賢的原則。管理人員能上能下、不拘一格,只要是人才,我們就毫不猶豫地讓其發揮最大的作用。我們重表現、重能力,決不以偏概全,埋沒人才。

4、營造文化氛圍,促進交流溝通

我們提倡尊重每一位員工,堅持以人為本,致力開展企業文化建設,加強上下級之間、同事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增強員工的集體協作精神。同時也讓企業人才更加重視集體,珍視現在的職位。

5、激勵機制

思想工作機制目標管理機制使用者提議嘉獎機制激勵系統圖說明:

1、激勵是我們人性化管理的主要方式。尊重個體權利,保持團隊精神。服務使用者和創造經濟、社會雙重效益是權衡考核的唯一標準。

2、思想工作機制重在激發潛能,形成共享的價值觀,充分發揮群眾效能和工作積極性。引導員工積極主動,尊重個人情感。並針對個性心理做適時的思想工作。工作方式有談心、座談、家訪等等。

3、獎懲機制在實際工作中以獎為主,已懲為輔,堅持優勝劣汰,獎懲分明。通過獎勵引著員工往前走,通過懲罰打著員工朝前走。做到人人有動力,個個有壓力。獎勵的型別有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等。

4、培養提升機制在實際工作中極具價值。我們將培訓放在集體和個人發展重要位置,培養的目標是使員工忠於企業,一專多能,精益求精。在提升上不拘一格,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為人才的脫穎而出創造良性環境,方式有培養、提升、培訓、進修等。

5、通過文化活動的開展,增強凝聚力和齊心力,增強員工的自信和認同感。通過文化的凝聚功能、引導功能、約束功能把員工的目標和公司的目標緊密結合起來。方式有集體活動、旅遊、生日會等。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 4

一、總則

我們依靠自己的宗旨、文化、成就與機會,以及政策和待遇,吸引和招攬優秀人才。在招聘和錄用中,注重人的素質、潛能、品格、學歷和經驗。聘用員工本著“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在人才使用、培養與發展上,提供客觀且對等的承諾。

二、招聘計劃的'制定

1、用人部門應根據需要提前一個月向綜合部提交《人員需求申報表》(附表1),由綜合部稽核其是否超出人員編制。

1.1在編制範圍內,如有職務空缺,則由綜合部按照《人員需求申報表》制定招聘計劃,由總經理批准;

1.2招聘計劃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部分:

1.2.1招聘標準:確定受聘者的各項條件,如年齡、性別、學歷、工作技能及其他方面的要求等;

1.2.2招聘人數:制定招聘人數時,應在充分考慮到原職工潛力的情況下,合理確定,嚴禁出現超編人員;

1.2.3招聘方式:包括招聘方向、途徑、方法、程式等;

三、招聘實施

1、根據招聘計劃,綜合部將根據所需人員層次的不同選擇招聘方式和渠道,具體方式如下:

1.1新聞媒介(網路、報刊、電視)釋出招聘資訊;

1.2通過定期或不定期舉辦的人才市場招聘;

1.3直接到各高校招聘;

2、人力資源處對所有應聘人員資料進行整理、分類及初步篩選,及時反饋給各用人部門。各用人部門根據資料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篩選,確定面試人選,由綜合部通知初選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

3、招聘員工根據不同的應聘崗位常用的考核方法有面試、筆試等。

4、主管級及以上應聘人員面試時由總經理、用人部門主管等人蔘與面試,對應聘者進行直接考核。主管級以下應聘人員由各部門主管、綜合部及相關用人部門負責人共同面試。

5、面試考核流程

5.1由應聘者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表2),面試時應聘者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最高學歷證明、各種技能證書的原始證件;

5.2根據需要進行面試、筆試等;

5.3面試過程中,面試人員應作到以下幾點:

5.3.1面試人員需要給人一種好感,能夠很快地與應職者交流意見;

5.3.2要了解自己所要獲知的答案及知識點;

5.3.3儘量避免 考查有爭議的問題;

5.3.4要尊重對方的人格;

5.4面試人員分別填寫《複試意見反饋表》,待面試結束後,交綜合部備案;

6、對於未能通過面試考核的應聘人員,應禮貌的回覆。

7、應聘人員如通過面試考核,由綜合部彙總情況報總經理稽核通過後,通知錄用人員並確定到崗時間。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 5

1.0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招聘工作,做好員工管理工作,提高招聘的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2.0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員工的招聘作業

3.0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崗位人員的招聘,應聘簡歷的'整理,應聘者初次測評,並向用人部門推薦合格應聘者。

3.2各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綜合測評。

3.3總經理負責對關鍵崗位或主管及以上員工的綜合測評。

3.4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編制、培訓及落實執行工作,總經理負責本制度的批准。

4.0作業內容

4.2相關事項說明:

4.2.1人員需求申請作業:

通過人力資源部對公司崗位人員需求分析或因公司經營發展產生的人員需求,須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列入空缺人員需求計劃;因部門人員異動產生的人員需求,需由各部門部長上報,經人力資源部稽核確認,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列如空缺人員需求計劃。

各部門人員需求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由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領取《增補員申請表》,寫好後,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空缺人員的招聘。

4.2.2招聘作業:

人力資源部通過人才中介、招聘網站、報紙雜誌、現場招聘、內部選拔等途徑釋出招聘資訊。

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簡歷的整理、彙總、並報人力資源部長進行篩選。

人力資源部部長篩選的應聘簡歷確定面試人選,交招聘專員聯絡應聘者,安排面試。

4.2.3面試作業:

人資源專員負責與用人部門主管商定面試時間,並聯系、通知應聘者。

人力資源專員負責應聘者的接待及安排相關負責人面試。

1、生產員工(除配料等關鍵崗位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對應聘者進行初次測評,篩選合格者,向生產部門推薦,並由車間主任進行綜合測評,合格者再由生產部長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2、配料等關鍵崗位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初試,篩選合格者,車間主任複試,生產部部長及生產副總考查,合格者經總經理批准後試用。由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

3、行政人員(除技術人員和營銷員以外)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向用人部門推薦初試合格者進行復試,複試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4、技術員及營銷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向用人單位推薦,經部門主管及主管副總複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5、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則由人力資源部部長進行初試,篩選合格者,由主管副總複試,複試合格者由總經理考查,決定是否批准試用。

4.2.4面試結果處理作業:

面試合格者,則由人力資源部聯絡應聘者,確定報道日期,辦理相關上崗手續。

面試不合格者,則納入人才庫備用。

5.0補充:招聘規則:

5.1與部門主管有親屬關係的嚴禁在本部門任職。

5.2與部門主管有利益牽連的嚴禁在其它部門任職。

6.0本制度相關支援表單

《增補員申請表》

《員工登記表》

《面試評價意見表》

《xxx招聘面試信用評價表》

《xxxx招聘面試技能評價表》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 6

1.招聘目的與範圍

第一條 為完善規範員工招聘錄用程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崗位。

第二條 人力資源部門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並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資訊的釋出形式和內容。

第四條 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資訊後,按規定程式應徵,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五條 招聘範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第六條 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2.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七條 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 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徵者一樣的應徵機會,具體程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 雙重考查原則:所有招聘都需經過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門的雙重考查,經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門發錄用通知。

第八條 所有成功的應徵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徵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3.招聘申請程式

第九條 各部門負責人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稽核,經公司最高領導批准後留在人力資源部門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第十條 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負責人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經公司分管人力資源的高層領導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門實施。

第十一條 各分公司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需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分公司完成部門負責人(含)以下人員的招聘後,須在一個月內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備案。

第十二條 分公司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上人員,須事先報總部人力資源與行政部審議,經總裁稽核,由CEO批准實施。

4.招聘組織程式

第十三條 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用人需求申請表》,釋出內部招聘資訊。

2) 應徵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負責人做正式的溝通,並由部門負責人和公司分管該部門的高層領導籤批後交人力資源部門。

3) 人力資源部門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並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 人力資源部門安排應徵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或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 人力資源部門和用人部門溝通應徵員工的情況,達成錄用的.一致意見後重新核定工資水平,分公司報總經理審批,總部報CEO審批。

6) 人力資源部門將員工的調動資訊通知員工本人以及調入、調出的部門負責人,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並在公司內釋出公告。

7) 人力資源部門在調動資訊發出後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並給予必要的支援。

8) 人力資源部門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 如應徵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徵員工。

第十四條 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第十五條 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 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定填寫《增加人員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及增人要求及理由,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稽核簽字,交人力資源部門審議,報公司最高領導審批,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批准後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並負責聯絡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 人力資源部門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釋出招聘資訊,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後,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後交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 人力資源部門與需求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門、空缺崗位的部門負責人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 面試/測試後人力資源部門和業務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面試應聘者。

5) 人力資源部門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由公司分管用人部門的高層領導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籤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力資源部門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體檢事宜,同時會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確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 人力資源部門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後,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並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到時間通知部門負責人,抄送人力資源部門其他成員,並在公司內釋出公告。

5.招聘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經公司審批後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費用的申請和報銷需經過財務部門稽核。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確保員工綜合素質,以適應企業發展需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行政人事部對公司員工招聘錄用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負責稽核部門員工招聘計劃,辦理員工招聘、錄用、訂立勞動合同及組織崗前培訓等工作。

第三條部門用人單位根據經營業務或工作需要,制定用人需求計劃。負責應聘人員試用期考察及應聘上崗後的培訓、管理工作。

第二章員工招聘

第四條員工招聘遵行“德才兼備、人崗適用”和“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不僅注重應聘者的受教育程度,更注重應聘者的實際工作能力,特別注重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和忠實程度。

第五條員工招聘分為一般員工招聘、管理人員招聘、特殊專業技術人才招聘和臨時工招聘四種。

第六條需要招聘一般員工的部門,在公司編制範圍內出現崗位空缺時,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交公司行政人事部稽核後報公司經理批准。

第七條公司需要招聘管理人員時,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填寫《員工招聘申請表》,製作崗位職務說明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需要招聘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時,由公司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公司經理總經理簽署招聘指令,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相關招聘事宜。

第九條需要聘用臨時工的部門,填報《員工招聘申請表》,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轉公司領導批准。

第十條公司行政人事部區別不同型別人員,按照公司總經理批准的招聘崗位員工任職條件和任職要求,選擇合適的招聘方式,實施具體招聘工作。

第十一條未經公司領導特批,任何部門不得招用從公司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開除的人員。

第十二條招聘員工的渠道可以採取:內部招聘、外部招聘、媒體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網路招聘及委託職業中介機構招聘等方法進行。但無論何種方式,都必須事前辦理申報批准手續。未經報批手續自行招聘人員的,所招聘人員作辭退處理,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由當事人承擔。

第三章一般員工招聘程式

第十三條門店營業員、營銷員、倉庫管理員、物流配送員、批發開單員、售後服務接待員、辦公室文員、後勤服務員及具有一般工作能力的安裝維修工,屬於一般員工。按下列程式招聘:

1.公司行政人事部擬定和釋出招聘廣告,公示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任職條件和任職要求,以及相對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報名起止時間等事項。並負責處理應聘報名相關事項;

2.應聘者填寫《招用員工登記表》,提交《身份證》、《戶口冊》和學歷證明覆印件;

3.公司行政人事部彙總整理所有應聘人員資料,聯絡用人部門,確定初選名單,通知初選人蔘加面試;

4.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在徵得應聘人員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安排到用人部門,給予5至10天的適應選擇期;

5.選擇期滿,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招回組織崗前培訓(培訓的內容:一是職業道德,二是崗位職責);

6.崗前培訓結束後,組織筆試,筆試合格者,雙方協商簽訂《勞動合同》,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四條適應選擇期內任何一方認為不具備建立正式勞動關係的,可以說明原因,友好辭謝。適應選擇期滿3天以上的,公司按照國家最低工資標準,依據應聘者在適應選擇期的實際上班天數發給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適應選擇期滿,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適應選擇期計算為應聘人員試用期,享受試用期工資待遇。

第四章管理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招聘程式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包括:公司直屬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市內門店負責人、涉外門店負責人及會計、出納等財務管理人員。特殊專業技術人員是指:根據公司經營業務需要必須配備的各種具有專業技術知識或技術職稱的人員。譬如專案設計師、專案經理、專案技術員、安裝維修技工等。

第十七條管理人員及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招聘按下列程式辦理:

1.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約談和麵試。

2.應聘人員與公司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就勞動報酬及相關工作職責、職權等相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3.應聘人員填寫《招用員工登記表》及相關應聘資料。

4.公司行政人事部起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書》。

5.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履行《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八條涉及公司機密崗位的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書》的同時,與公司簽訂《保密協議》,履行保密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臨時工招聘程式

第十九條聘用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報經批准後,由部門自主招聘;聘用期限超過一個月以上的,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第六章試有期

第二十條員工的試用期,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確定。

第二十一條應聘人員在試用期內,如果不願在公司繼續工作,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公司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或口頭申請,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後,解除勞動關係。

第二十二條公司在員工試用期間,發現聘用者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1.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者;

2.不能勝任工作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害者;

4.違反國家法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5.與其他單位建立有勞動關係或者在外兼職影響正常工作者;

6.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滿後,員工本人提交書面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稽核定級手續,從批准定級的下月起調整工資待遇。

第二十四條管理人員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的試用期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七章新員工工資待遇

第二十五條一般員工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公司《員工薪酬管理規定》的標準執行。不低於國家規定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間,不享受提成工資待遇。

第二十六條管理人員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試用期的工資待遇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約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員工被正式錄用後,按其所在崗位或所任職務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公司可以根據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需要,調整和變動員工的工作。調整變動工作後的工資福利待遇也隨之相應變動。

第二十八條為穩定員工隊伍,鼓勵員工積極向上,公司根據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實際年限,發給工齡工資;對在工作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員工發給年度特殊貢獻獎;對在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現象和病、事假的員工發給全勤獎。

第二十九條簽訂《勞動合同》,在本公司履職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公司按《勞動法》的規定,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繳費手續。個人原因不願意參加社會保險的,由本人寫出申請,公司按規定發給社會保險補貼。

第八章工作時間和勞動紀律

第三十條公司依據《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結合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工種的實際情況,分別實行三種不同的上班工作時間制度:

(1)定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時工作制。

第三十一條每個員工執行那種工作時間制,根據其所任職崗位的不同,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第三十二條所有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公司制定的《勞動出勤與勞動紀律管理規定》,有事有病請假批准,上班期間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中途擅離工作崗位。

第三十三條員工違反公司勞動紀律,按規定接受處罰,情節嚴重、累教不改者解除勞動關係。

第三十四條各部門員工出勤登記表,每月5日前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行政人事部每個季度公佈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第九章其他

第三十五條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規定在執行中修改完善。

第三十七條本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釋。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 8

1、人力資源部按照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分店的用人需求和所缺崗位任職標準起草聘請啟事,報請總經理審批後,與企劃部聯絡刊登聘請廣告,或在各分店前臺明示聘請廣告,然後對應聘資料舉行初選,並負責做好聘請預備工作

2、通知應聘人員帶齊各種證件影印件,參與初試並填寫工作申請表。應註明初試看法。

3、初試合格人員通知其參與複試。

4、對複試合格人員,通知其參與新員工崗前培訓。

5、全部參與崗前培訓的人員將開頭試工期,試工期間每人天天發放20元午餐費和交通費。

6、全部新員工需提供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實或離職證實。

7、試工完畢的員工將在正式上崗前將工作證實、離職證實、外調資料、員工誓約書和新員工實習狀況反饋表交人力資源部稽核。

8、人力資源部將按照外調資料對其舉行外調。

9、人力資源部將對外調結果舉行總結,並將其報人力資源部經理和用人單位經理。

10、員工必需保證所提供的.資料詳實、精確,如在外調過程中和資料審查過程中發覺狀況有虛假成分,公司將不予錄取或終止試用期。

11、如員工上崗時有特別狀況而無法提供工作證實、離職證實或外調資料時,應提前說明緣由。

12、利用試工期後,經試工單位和人力資源部批准後,交納置裝費,並持人力資源部填發的派遣單到用人單位報到,開頭40天到3個月的試用期。

13、試用期滿,員工個人寫轉正申請,上交部門最高領導,並由試用單位出具新員工考核表,送交人力資源部。

14、人力資源部經過轉正考試後,依據考核看法,報總經理。符合轉正條件的可按時轉為正式員工,不符合條件的將延期轉正或終止試用期。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 9

一、目的

為滿足公司持續、穩定、快速發展對人才的需要,規範公司的招聘流程,提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效率,健全人才選用機制,更加科學、合理地配置公司人力資源,依據《勞動法》等國家法律和有關地方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湖南省電力線路器材有限公司員工的招聘管理。

三、原則

3.1按照“公開招聘”、“平等競爭”、“人崗匹配”、“先內後外”、“不超編”等原則,根據工作分析結果、結合公司戰略發展需求、目前人力資源狀況開展招聘工作,使用人機制更加科學、合理的原則。

3.2公開招聘原則:公司所有職位需求實時公佈,採取公開招聘的方式進行內聘或外聘。

3.3內聘優先原則:內部提拔和培養是公司用人原則,只要可以內部培養,則優先考慮內聘;

3.6按崗需要原則:是對招聘計劃質的要求。各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需明確要求崗位需求與目標,使日常的招聘工作有的放矢,併為招聘渠道的選擇提供前提。

3.5有效渠道及分析原則:即對所需人才可能適用的招聘方法進行分析,以取得有效的招聘成果。可供選擇的招聘渠道有廣告招聘、人才市場招聘、校園招聘、委託勞務公司招聘、大型招聘會、網際網路招聘等。

3.6責任分解原則:在稽核應聘人的過程中,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根據各自優勢在稽核的內容上進行明確分工,使稽核結果儘可能地真實。

3.7考核原則:試用期過程中嚴格考核,保證進入公司的員工最終素質與崗位匹配。

四、招聘的基本條件

4.1入職公司員工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4.1.1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無不良記錄;

4.1.2經區以上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

4.2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錄用:

4.2.1法律限定和政府規定不能錄用者;

4.2.2曾被公司辭退、開除者;

4.2.3隱瞞個人經歷、提供虛假資料、採取欺騙行為以達到被錄用者;

4.2.6患各種疾病未治癒者;

4.3特殊情況人員,經總經理批准後可適當放寬有關條件。

五、招聘職責與許可權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門,其招聘職責和許可權如下:

5.1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制定公司中、長期人力資源規劃。

5.2制定和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規範招聘流程。

5.3確定公司招聘計劃,並制定與之匹配的招聘策略。

5.6負責公司各崗位招聘工作的組織與實施、規範與控制。

5.5根據公司薪酬政策,與用人部門協商確定擬錄人員的工資待遇,報批後執行。

5.6跟蹤、考察新招聘員工的正常工作表現,及時提出試用期轉正、辭退等的處理意見。

5.7將新招聘人員資訊備案並及時更新人事資訊資料。

用人部門應積極參與本部門人員的.招聘工作,同時應根據人力資源部安排,積極參與其他部門對口專業人員的招聘活動。其招聘職責如下:

5.1.1根據工作分析結果,不斷完善本部門的崗位說明書,明確崗位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建立崗位勝任力素質模型,為員工招聘提供基礎依據。

5.2.2根據部門人力資源需求狀況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供人員需求計劃,需求計劃中應包含明確的崗位描述、任職資格條件及其他特殊需求。

5.3.3根據本部門崗位招聘需求,積極搜尋公司內、外部符合條件的人選,並向人力資源部門推薦。

5.6.6根據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選擇業務能力強、對擬招聘崗位的職責、任職資格條件等有深入理解,並有一定面試、甄選技巧的人員參與招聘工作。

5.5.5對候選人專業技術水平進行測評。若有關於業務、技術能力考察的筆試內容,則須負責相關筆試試題的命題、閱卷工作。

5.6.6配合人力資源部完成對試用期內員工評估及員工轉正申請的考核意見。

六、招聘細則

6.1招聘渠道

公司的招聘可採用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兩種渠道。為提高員工對公司的積極性、忠誠度和滿意度,公司原則上採取以內部招聘為主、外部招聘為輔的政策,同時根據崗位特點、人才需求數量、新員工到位時間和招聘費用等因素綜合考慮。

6.1.1內部招聘

在尊重用人部門、鑑於內部員工比較瞭解企業的情況,對企業的忠誠度較高,內部招聘可以改善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提高員工的積極性,公司進行人才招聘應優先考慮內部招聘。

內部招聘物件的主要來源由有提升、工作輪換等員工。內部招聘的主要方法有推薦法(經本公司員工推薦)、公告法(使全體員工瞭解崗位空缺,通過競聘選拔)等。

內部招聘公告

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所需招聘崗位的名稱及任職要求,擬定內部招聘公告,並通過OA系統釋出招聘資訊。

公司管理崗位可試行競聘方式。經各用人部門申請,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可對空缺崗位進行競聘。

篩選

人力資源部將參考申請人和空缺職位的相應上級主管意見,根據空缺崗位的任職要求進行初步篩選。對初步篩選合格者,人力資源部組織內部招聘評審小組進行內部評審,評審結果經候選人所在部門領導及空缺崗位部門領導同意後生效。

調崗

經評審合格的員工應在一週內做好工作移交,併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調動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憑人力資源部開辦的《內部調動通知書》到新部門報到。

內部招聘管理

內部進行招聘,由人力資源負責組織、空缺崗位部門協助,如內部招聘不能滿足崗位要求時進行外部招聘。

6.1.2外部招聘

外部招聘有利於招聘一流人才,樹立企業形象和帶來新思想,但招聘成本相對較大,決策風險較大,篩選時間長,也容易影響內部員工的積極性。

外部招聘工作的組織以人力資源部為主,其他部門配合。必要時公司高層領導、相關部門參加。

外部招聘渠道

員工推薦:公司鼓勵員工推薦優秀人才,由人力資源部本著平等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按程式考核錄用;

網路招聘:通過公司指定的招聘網站釋出招聘資訊,並對符合條件的候選人電話預約面試;

招聘會招聘:通過參加各地人才招聘會招聘;

校園招聘:參與各大院校舉行的校園招聘會,與院校就業辦老師聯絡,預定宣講會場地,或在校園內的畢業生就業網釋出公司招聘資訊;

外部招聘管理

人力資源部統一協調各部門的外部招聘工作,包括整體宣傳、與相關單位或部門的聯絡、外出招聘人員的組織等。

6.2招聘流程

6.2.1提報招聘需求:

因工作、生產和業務發展需要,各部門需增加用人,由各部門填寫《人力資源需求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稽核,總經理批准後交人力資源部安排招聘。

6.2.2招聘的實施

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人員需求,有針對性的統一組織並開闢招聘渠道。

招聘部門負責人以下級別人員,由其用人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組織;招聘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級別人員,由總經理提出要求後人力資源部部組織。

七、人員招聘選拔程式

7.1應聘資料收集

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各部門進行初選。審查求職者的個人簡歷和求職表,並根據收集到的求職者資訊建立公司人才儲備庫。

7.2簡歷初選

7.2.1人力資源部根據應聘者提供的資料,對每個人的優劣部分進行充分的評價分析,初步做出選擇意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A、學歷、專業技能、工作經驗、語言等是否與招聘要求一致;

B、年齡及健康狀況是否適應崗位要求;

5.2.2適合其他崗位的資料推薦給相關崗位的部門,對符合要求的資料送交用人力資源部門進行稽核,稽核認可的應聘者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初試。

7.3面試

7.3.1面試時間與地點由人力資源部與各參與面試人員協商確定後統一安排。

7.3.2招聘職位為部門負責人級以下的,初試面試官為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招聘職位為部門負責人級以上(包括部門負責人級),初試面試官為人力資源部經理與用人部門分管領導。

7.3.6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應聘者進行篩選和初試;合格者填寫《入職申請表》;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復試,車間人員安排至生產現場進行技能考核;複試合格的車間人員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後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機關部室人員還須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到人力資源部辦理入職手續。

7.3.5考核內容:

A、儀表、修養、談吐;

B、求職動機和工作期望;

C、責任心和協作精神;

D、專業知識與專業技能;

E、相關工作經驗;

F、素質測評;

G、必要時增加筆試。

7.6履歷真實程度調查(背景調查)

經面試合格後,主管級(含)以上員工、財務人員、採購部等重要職位在上崗報到前,應將工作履歷尤其是前一家工作單位的聯絡電話和具體地址告知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將按程式進行外調工作;員工所提供的資料必須詳實、準確,如在資料審查或背景調查過程中發現情況不屬實者,將不予錄用或辭退;員工上崗時如有特殊情況無法提供工作證明材料或暫不便進行外調時,應提前說明情況。

背景調查時應嚴格注意詢問的用詞,尊重個人隱私。應聘人員在原單位尚未離職的,背景調查時不應向該單位談及本公司及應聘人員相關資訊,該部分背景調查可在應聘人員在原單位正式離職後進行。

7.5面試結束後工作

對於複試未通過的應聘者,將其資料存入儲備人才檔案中,以備不時之需。複試合格人員,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溝通後,確定報到時間。

7.6錄用工作準備

經核准擬試用的外部應聘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告知入職時間、準備材料以及入職體檢等相關事宜。

集團招聘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新進員工的招聘管理工作,完善招聘管理體系,促進招聘工作的規範化、程式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集團所有崗位的招聘錄用。

第三條:集團行政人事部為公司員工招聘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

第二章 招聘原則

第四條:員工招聘實行下列原則:

(一)編制控制,按計劃用人;

(二)內部競聘與外部招聘相結合;

(三)全面考核,擇優錄用。

第三章 權責劃分

第五條:權責劃分:

(一)行政人事部:

1、負責集團招聘制度的制定、修訂、完善工作;

2、負責招聘計劃的制定;

3、負責招聘渠道的選擇及招聘廣告的`釋出;

4、負責招聘簡歷的篩選及面試的組織;

5、負責應聘人員的招聘考核評價工作;

6、負責實習員工的轉正考核評價工作;

7、負責錄取人員的手續辦理及分配工作。

(二)用人單位:

1、參與面試;

2、參與應聘人員的考核評價工作;

3、負責實習員工的工作安排及考評;

4、參與員工轉正的評審工作。

第四章 招聘計劃制定

第六條:根據集團各單位定崗定員,用人單位每月制定招聘計劃,報行政人事部稽核經分管領導審批後實施招聘。

第五章 招聘錄用程式

第七條:崗位類別:集團公司所有崗位按照崗位性質分為二類,分別為行政管理及後勤服務崗位、一線司乘技術類崗位。

第八條:崗位招聘錄用程式:

1、遵章守紀,服從公司安排;

2、崗位職責掌握情況;

3、根據工作職責標準要求開展工作及完成工作任務情況。(某某集團招聘錄用評分表附後)。

第六章 招聘管理規定

第九條:公司三職等(含)以下行政崗位人員、一線後勤服務人眼試用期均為1個月(駕駛員、乘務員試用期為7-15天),四職等以上崗位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錄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第十條:行政人事部負責人員招聘錄用的組織管理、監督、考核,原則上,對人員的招聘過程實行全過程參與,如因時間、地域等原因,不能夠參與招聘可由行政人事部委託用人單位招聘,受託單位及部門應嚴格按招聘程式及標準開展招聘,並接受行政人事部的監督,如發現受託單位及招聘人員違規違紀現象,要追究受託單位相關人員責任,對委託招聘事後行政人事部未按要求檢查稽核,發現問題追究行政人事部的監管責任。

第十一條:公司招聘要嚴格按照年度定崗定員核定標準執行,若因工作業務量增加,需增崗位、增編人員,需履行人員增補籤批手續,如未履行籤批手續出現超員現象,扣除招聘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人工作考核分5分。

第十二條:集團所有崗位招聘需嚴格按照崗位招聘標準、招聘工作流程進行。參與招聘人員不得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收受賄賂,一經發現,被錄用人員立即辭退。參與招聘人員視情節給予5-10分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降職、辭退處理。

第十三條:鄂市地區各級人員及某某、錫市地區四職等以上(含)行政人員由集團行政人事部統一組織招聘,某某、錫市地區三職等以下(含)行政人員、一線後勤服務人員由當地公司自行負責招聘,其他各用人單位除行政人事部委託外,不得私自開展招聘工作(包括一線員工)。如有自行招聘現象發生,扣除單位負責人考核分5-10分,所招聘人員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集團員工招聘錄用審批手續及其它未規定事項按《xx集團組織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制度從頒佈之日起執行,以前相關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