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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績效考核方案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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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公司做需要做好績效考核,在績效考核的方案中,也要制定好考核的目的,考核的原則及物件等。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精心推薦的公司績效考核方案,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方案範本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一、績效考核原則

1、“四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公道”,執行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實施公道,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臆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釋;三天一溝通,七天一反饋,一月一激勵,一年一兌現。

4、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於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6、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強調以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表率作用對員工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二、績效考核人員範圍

1、集團公司本部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員工;

2、事業部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副經理及部門員工;

3、各分子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4、參控股企業外派人員。

三、績效考核週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崗位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根據年初確定的目標責任及月度的工作計劃,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時間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於特殊原因需要延後的,考評委員會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四、績效考核機構

成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考評委員會。

主任:執行總裁

副主任:運營總監

祕書長:人力資源部經理

成員:副總裁、總監、各部門經理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評委員會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採取180度(自評、主管評定、考核小組共同考評、跨團隊考核)的應用行事曆及目標管理的考評方式進行考評

(一)中層以上人員

企業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企業經理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

為:經營指標、員工隊伍建設、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綜合素質(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的溝通)、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經營指標

以年初責任書籤訂指標為考核內容(硬指標):(主要生產加工企

業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非獨立運作企業以產量、質量、成本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流通企業以利潤、銷售收入、現金流、應收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其它企業按協議規定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權重佔總考核的80%

考核主體:考評小組評定、綜合管理部提供考核指標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

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本企業合理的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自評結合直接上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員工隊伍建設

員工隊伍建設是指本企業定員的合理性、人員的流失率及人員綜合素質

的提升程度;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評

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溝通情況;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與本企業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5、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目標責任書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由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門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中層以上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戶滿意度)、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六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經理考核權重佔4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經理考核權重佔3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5%。

考核主體:自評與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

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

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由自評、直接上級及考評委員會評定;權重分別為10%、60%、

3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

直接管轄範圍的隊伍建設是指本部門或本職能系統所直接管轄業務人員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經理考核權重佔1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1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直接管轄的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週期:半年考核

5、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戶滿意度;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採取自評、考評小組測評與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40%、50%

客戶滿意度由與被考核者有直接業務來往的人員評定。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6、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

考核分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獎勵10分,依次累加。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內容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業務和職能範圍。

考核主體:由自評結合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二)一般管理人員

為全方位考核管理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

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是指被考核者對本系統內業務人員的指導。權重

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與本系統內的業務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80%、1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綜合素質

專用指標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與直接有業務關係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4、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考

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

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三)外派人員的考核

為全方位考核外派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外派人員定期彙報情況、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三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年度工作目標及月度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採取自與評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佔10%、90%

考核週期:半年考核

3、外派人員定期彙報

外派人員定期彙報是指被考核者依據《億利資源集團公司外派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定期彙報,做好集團公司與所在企業的相關資訊傳遞工作,保證雙方的資訊互通;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與集團公司直接上級測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佔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所在企業直接上級及所直接管轄人員、集團公司直接上級及有直接業務聯絡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30%、20%、30%、1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六、績效考核評分原則

1、考核評分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將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需改進和不良。優秀130-120分;良好120-110分;合格110-90分;需改進90-70分;差70—50分,每個等級的評分原則如下:

優秀:該項工作績效大大超越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任務,並且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顯著超出規定的標準,得到來自客戶的高度評價,給公司帶來預期外的較大收益。

良好:該項工作績效超出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任務,在數量、質量上明顯超出規定的標準,獲得客戶的滿意,超過公司預期目標。

合格:該項工作績效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基本上達到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工作標準,沒有客戶不滿意,達到公司預期目標。

需改進:該項工作績效基本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偶有小的疏漏,有時在時間、數量、質量上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偶爾有客戶的投訴,並沒有給公司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

差:該項工作績效顯著低於正常工作標準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工作中出現較大的失誤,或在時間、數量、質量上與規定的工作標準相距甚遠,經常突擊完成任務,經常有投訴發生,給公司造成較大的損失或不良影響。

2、要求部門員工的平均績效得分不得超過部門績效得分,否則考核視

為無效。

3、考核委員會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五個等級:

A級(優秀): 130—120分; B級(良好): 120—110分;C級(合格)110—90分;D級(需改進): 90—70分;E級(差): 70分以下

4、考核委員會對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等級結果在部門內部實施強制分佈法,五個等級所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如下:

A級(優秀)、B級(良好)以上員工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高於20%; C級(合格)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70%以上;D級(需改進)、E級(差)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低於10%

七、績效考核流程

1、考核資料的收集:考核評估開始的第1到第5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指標資訊的彙總收集並向考核委員會提供。辦公室應在月末最後1個工作日,將集團公司各部門人員、外派人員本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及本月工作任務督查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2、績效考核評估:考核評估開始的第6個工作日,考評小組及各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在取得各被考核部門的績效考核計分卡及相關資訊資料後,依據評分原則進行評估。

3、集團公司部門各崗位的考核:考核評估的第7個工作日到第9個工作日,由部門直接上級依據崗位員工績效計分卡及相關資訊資料對該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評估,並將考核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4、考核資料整理:考核評估的第10個工作日到第12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回收所有績效考核評估結果及相關資料。

5、完成考核彙總:考核評估的第13個工作日到第14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統一彙總完成考核評估結果,提交執行總裁審批。

6、考核評估的第15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將績效考核工資提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以此發放員工崗位績效工資。

八、績效考核結果運用

(一) 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1、績效工資的發放

實際崗位績效工資=基準崗位績效工資×分配係數

2、崗位工資的調整

公司根據全年考核等級調整下一年度的崗位工資,調整辦法有自動晉級和評議晉級兩種;

當年度考核結果為“A”時崗位工資自動晉升1級;當年度考核結果為“B”時,可以列入晉級候選名單,經過評議之後獲得晉級資格,並且崗位工資級別最多可晉升1級;

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B”而當時沒有獲得晉級資格,本年度考核結果又為“B”時,崗位工資自動晉級1級。

3、崗位的調整

崗位調動包括崗位晉升以及崗位下降;

績效考核結果應作為董事會是否需要調動考核人工作的基礎,董事會辦公會綜合考慮該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以及考核結果,最終確定調動方案。

4、年底獎金的確定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年度獎金由董事會或經營層確定分配額。原則上以各企業年工資增長率加權平均值為基數,確定年度獎金。

人均年度獎金=(本年度本部門工資總額/本部門總人數)*當期獎金基數*本人本年度績效考核成績(或本部門年度績效考核成績)

5、增減股權

企業經理

1、對超額完成任務者可獎取獎勵期股;未完成利潤額的扣減期股。

2、企業經營層未完成利潤額與預算指標的差額扣減一定股權。

部門經理

當考核結果為“A”“B”時直接可獲得相應的優秀人才獎,包括增送的股權;

當考核結果為“D”“E”時相應扣減一定數額的股權;

具體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相關規定

(二)其它管理人員及外派人員

1、績效工資的發放

實際崗位績效工資=基準崗位績效工資×分配係數

2、崗位工資的調整

公司根據全年考核等級調整下一年度的崗位工資,調整辦法有自動晉級和評議晉級兩種;

當年度考核結果為“A”時崗位工資自動晉升1級;當年度考核結果為“B”時,可以列入晉級候選名單,經過評議之後獲得晉級資格,並且崗位工資級別最多可晉升1級;

當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B”而當時沒有獲得晉級資格,本年度考核結果又為“B”時,崗位工資自動晉級1級。

3、崗位的調整

崗位調動包括崗位晉升以及崗位下降。

績效考核結果應作為執行總裁辦公會決定崗位員工工作是否需要調動的基礎,執行總裁辦公會綜合考慮該員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以及考核結果,最終確定員工調動方案。

如果被考核者認為在別的崗位更能發揮其能力並能提高工作業績,該員工可在績效考核結束後1個月內提出工作調動要求,經部門經理同意,進入內部招聘流程。

4、辭退

根據員工考核結果,對於考核成績為E的員工,如果3個月的留用考察期不合格的,應予以辭退。

根據員工考核結果,對於考核成績連續2次考核結果未達到C的員工,公司有權終止與員工簽訂下年度勞動合同。

5、獎勵年薪的確定

員工年度獎金由部門進行二次分配,以各企業年工資增長率加權平均值為基數,確定年度獎金。

人均年度獎金=(本年度本部門員工工資總額/本部門員工總人數)

6、增減股權

當考核結果為“A”“B”時直接可獲得相應的`優秀人才獎,包括增送的股權;

當考核結果為“D”“E”時相應扣減一定數額的股權;

具體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股權激勵方案》的相關規定。

九、其它事宜

1、各事業部、分子公司、參控股企業參照本辦法制訂本企業績效考核實施方案並報集團公司稽核後實施。

2、人力資源部負責各事業部、分子公司、參控股企業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監督工作。

3、《億利資源集團公司績效考核管理手冊》為本實施方案的指導性檔案;《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股權激勵方案》《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薪酬管理辦法》及相關資料均為此方案的附件。

  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條 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情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提供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 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責任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 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專案或特別事件可以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 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 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對比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情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特別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 考核內容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情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專案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ⅰ。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內容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情況、知會能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內容,具體考核專案內容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ⅱ。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內容其中,各專案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 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建議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進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專案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 考核程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物件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情況,提交公司管委會稽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稽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物件提出相應改進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十條 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情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 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 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 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 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 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的作用

考核結果作為員工個人工作績效的全面反映,主要具有以下作用:

1、與員工個人薪酬掛鉤;

2、是決定員工崗位職務升降的主要依據;

3、與員工福利等待遇相關;

4、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條 附 則

1、本辦法經公司總經理批准,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本辦法中各項條款由公司管委會負責解釋。凡條款需要修訂時,需報總經理批准後釋出執行。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簡訊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以上的,加2分;6%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通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3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2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84%加1分,低於6%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1係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後,自211-212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考核物件為全校任課教師,其會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物件為高階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階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階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幹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