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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配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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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從配股工作開始一直到結果,需向社會公眾公告,以使配股工作能夠順利完成。具體需涉及公告如下:

上市公司配股公告

1. 董事會決議公告: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後通過。

2. 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報有關主管部門出具意見、稽核。

3. 董事會提示性公告:接到證監會複審意見書後兩個工作日內公告。

4. 配股說明書:詳文刊登配股內容。

5. 配股提示性公告:配股說明書後至少刊登一次。

6. 股份變動公告:繳款結束後二十個工作日內登記、驗資後刊登;報告中公佈配股上市日。

投資者在認繳配股款的過程中,應注意留意上述幾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