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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常州幼兒園、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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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常州市教育局釋出了2017年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政策,與往年相比今年相關的入學政策總體變化不大,報名的各個時間節點目前已公佈。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常州幼兒園、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希望大家認真閱讀!

2017年常州幼兒園、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

  一、幼兒園入學

1.入園物件

有常州市戶籍或在本市有穩定住所並有居住證(暫住證)的流動就業人員隨遷子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三週歲的幼兒。

2.入園條件

憑戶口簿、嬰幼兒出生證和體檢卡(由婦幼保健部門體檢)到居住地附近幼兒園登記,經稽核同意後即可入園。

3.報名及招生時間

各幼兒園6月15日張貼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集中辦理報名手續,7月6日公佈新生名單。

  二、義務教育階段入學

(一)國小招生

1.入學物件

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六週歲的兒童。

2.入學條件

有常州市戶籍的,憑戶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證件、兒童預防接種卡,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學區國小,辦理報名手續。

3.報名及招生時間

各國小6月15日張貼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統一辦理報名手續,7月6日公佈新生名單併發出入學通知書。

(二)公辦國中招生

入學物件

有常州市戶籍或符合有關規定條件的流動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應屆國小畢(修)業生。

2.入學程式及完成時間

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招生計劃和學區範圍,核定每所公辦國中入學名單,各國中根據核定名單,於7月20日向新生髮出入學通知書。

(三)民辦國中招生

1、公佈方案

5月30日下午3:00,各民辦國中在校園網公佈自主招生方案。

2.自主報名

6月5日-6日,應屆國小畢業生根據招生方案填寫報名表自主報名。每名學生限報一所民辦國中,違反規定者取消其報名資格。天寧區、鐘樓區、新北區應屆國小畢業生統一在就讀國小辦理報名手續,其他地區應屆國小畢業生直接到報考學校辦理報名手續。

3.資訊稽核

6月20日前,各國小逐一稽核反映學生國小階段綜合素質的有關資訊,資訊經確認無誤並公示後加蓋公章,在規定時間內送至相關民辦國中。

4.錄取

各民辦國中根據招生方案,按規定程式,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於6月28日在校園網公佈擬錄取名單。

  三、特定群體入學

(一)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中輕度殘障兒童少年實行隨班就讀或進入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重度肢體殘疾、腦癱和孤獨症等兒童少年根據其殘疾類別、等級和學習自理能力,採取送教上門等方法實施義務教育。

全市適齡聽障兒童可到常州市聾人學校報名。金壇區適齡智障兒童到金壇區啟智學校報名。溧陽市適齡智障兒童到溧陽市培智學校報名。武進區適齡智障及聽障兒童到武進區特殊教育學校報名。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適齡智障兒童可到天寧區光華學校報名。

(二)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入學原則

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根據“流入地政府為主、公辦學校吸納為主”的原則,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其居住地就近統籌解決。

2.入學物件

國小為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國中為應屆國小畢(修)業生。

3.入學條件

兒童少年的監護人凡能提供:兒童少年及其監護人戶口簿、在現居住地連續住滿至少一年以上的居住證(暫住證)、相對穩定的工作證明(有一年以上社保憑證、與常州用工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符合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有關證明,均可向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入學申請。

4.入學辦法

武進區按照“武進區流動就業創業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積分制管理辦法”執行。新北區、天寧區和鐘樓區按照“資格預審、合理安排”的原則執行,資格預審時間為6月26日-30日,7月6日公佈新生名單併發出入學通知書。

(三)港澳臺胞、異地引進高階人才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學

港澳臺胞子女、異地引進高階人才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與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讀義務教育起始年級的.,由其房產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到房產所在學區學校就讀。如無房產,由暫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就讀公辦學校。就讀非起始年級的,原則上按上述辦法辦理,如學校學額已滿,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其他公辦學校就讀。

在常外籍人士子女,可到天合國際學校報名入學。

(四)體育、藝術、科技類特長生招生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辦基〔2017〕3號)等檔案中關於特長生招生的規定,加強特長生招生管理。金壇市、溧陽市、武進區特長生招生辦法,應報市教育局基教處備案。

2017年,中心城區具有特長生資格的國中校共5所,特長生招收人數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的5%,招生學校不得擅自增加特長生類別,未經批准的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招生學校自主進行特長生報名資格和特長認定,根據認定的結果按計劃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並在學校網站公示。公示結束報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才可辦理錄取手續。

  四、招生入學工作要求

(一)嚴肅紀律

任何幼兒園不得將入園資格和是否接受本園早期保育教育(親子教育)掛鉤。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按學區免試就近入學。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按“自主招生、免試入學”原則確定招生辦法,嚴格按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計劃、招生方案以及規定的招生時序,實施招生工作。義務教育階段任何學校,均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與入學掛鉤的筆試、面試,不得將競賽成績、獲獎情況或考級證書等作為入學條件和編班依據。幼兒園與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入學,必須堅持均衡分班,不得借各種名義違規編班。

(二)公平規範

各地應科學合理地確定公辦學校的學區,確保學區內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均有一個公辦學位;進一步降低義務教育公辦熱點學校擇校比例;在確保有學上的前提下,積極實施按標準班額招生,原則上,國小班額不超過45人,國中班額不超過50人;各地應完善保障流動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受教育權利政策,各公辦學校必須按政策規定吸納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對確因各種原因,公辦學校無法就近吸納的,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

(三)強化監督

各地要加大宣傳力度,讓社會各界和廣大家長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學區範圍等資訊,接受社會監督。加強招生工作管理,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規範教育收費,嚴格按照市物價、財政、教育部門規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執行。各地應向社會公佈招生舉報電話號碼、開通網上舉報電子信箱,主動接受和及時落實群眾來信來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