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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物理下學期《超重與失重》的知識點歸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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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超重現象

高一物理下學期《超重與失重》的知識點歸納

定義:物體對支援物的壓力大於物體所受重力的情況叫超重現象。

產生原因:物體具有豎直向上的加速度

  2.失重現象

定義:物體對支援物的壓力(或對懸掛物的拉力)小於物體所受重力的情況叫失重現象。

產生原因:物體具有豎直向下的加速度。

  3.完全失重現象

定義:物體對支援物的壓力等於零的情況即與支援物或懸掛物雖然接觸但無相互作用。

產生原因:物體豎直向下的`加速度就是重力加速度,即只受重力作用,不會再與支援物或懸掛物發生作用。是否發生完全失重現象與運動方向無關,只要物體豎直向下的加速度等於重力加速度即可。

【超重和失重就是物體的重量增加和減小嗎?】

答:不是。

只有在平衡狀態下,才能用彈簧秤測出物體的重力,因為此時彈簧秤對物體的支援力(或拉力)的大小恰等於它的重力。假若系統在豎直方向有加速度,那麼彈簧秤的示數就不等於物體的重力了,大於mg ?時叫“超重”小於mg叫“失重”(等於零時叫“完全失重”)。

注意:物體處於“超重”或“失重”狀態,地球作用於物體的重力始終存在,大小也無變化。發生“超重”或“失重”現象與物體的速度V方向無關,只取決於物體加速度的方向。在“完全失重”(a=g)的狀態,平常一切由重力產生的物理現象都會完全消失,比如單擺停擺、浸在水中的物體不受浮力等。

另外,“超重”或“失重”狀態還可以從牛頓第二定律的獨立性(是指作用於物體上的每一個力各自產生對應的加速度)上來解釋。上述狀態中物體的重力始終存在,大小也無變化,自然其產生的加速度(通常稱為重力加速度g)是不發生變化的,自然重力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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