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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上冊政治知識重點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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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年級的學生要講究一定的方法,雖然政治是一門強調記憶的學科,但是我們也要總結出其中的重點知識點,著重記憶。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八年級重要的政治知識,希望對大家有用!

八年級上冊政治知識重點總結

  八年級上冊政治知識

競爭合作求雙贏

一、競爭?合作?

1. 競爭的兩面性:

⑴競爭的積極作用 P90第一段

⑵競爭的消極作用 P90第二段

2.忌妒心理的危害P91

3.競爭的規則是公平

道德和法律是我們在競爭中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

4.競爭的目的:在於超越自我,開發潛能,激發學習熱情,提高工作效率,取長補短,共同進步

5.合作的重要性:

⑴合作是共享的基礎,共享是合作的必然結果。合作的核心是發揚集體主義精神。社會生活中,誰都不可能脫離群體而單獨存在,因為個人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我們只有與他人合作,才能有面對困難的勇氣和戰勝困難的力量

[2]合作的力量是巨大的。

⑶合作是事業成功的土壤。合作能集聚力量、啟發思維、開闊視野、激發創作性,並能培養同情心、利他心和奉獻精神。精誠合作會使我們分享到成功的愉悅,互助互惠能讓我們取得更大的勝利。

二、合作!競爭!

1. 競爭與合作的關係:相互依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2.在合作中競爭的內涵

一方面,團體的通力合作鼓勵各個成員間相互競爭;另一方面,成員間相互競爭促進團體競爭力的提高。

3.我們學會在合作中競爭的意義

我們學會在合作中競爭,才能達到充分地合作和合理的競爭。競爭和合作的和諧交融,會使我們的集體更強大,使我們每個人更快的進步。

4.如何“在合作中競爭”?

⑴在合作中競爭,要尊重競爭對手,向競爭對手學習。取長補短、攜手共進是我們在合作中競爭的目標。

⑵競爭是一種有效的合作方式。對我們來說,要善於找準自己的優勢,揚長避短,敢與他人競爭。

⑶在合作中競爭,不以成敗論英雄。 面對競爭的成功,應再接再厲、更進一步,面對競爭的失敗,應總結經驗、奮起直追。

2.在競爭中合作

“在合作中競爭,在競爭中合作”是相互依存的兩個方面。

在競爭中合作的意義P98第一段

怎樣“在競爭中合作”?

⑴我們在競爭中合作應體現“雙贏”原則 。

競爭對手不能相互排斥,造成兩敗俱傷,而要相互促進、共同提高,這才是競爭中合作的真諦。

⑵處理好自己與他人的關係。 學會欣賞他人,發現別人的長處,虛心向別人學習;要學會理解和諒解別人,對於競爭或者合作過程中的分歧和誤會,不能心存怨恨。

⑶“在競爭中合作”需要我們形成團隊精神。 團隊精神的核心是集體主義,是合作共享、樂於奉獻,是個人的'利益服從團隊的利益。

含義:團隊精神是團隊內部形成的上下一致、相互支援、密切合作、無私奉獻的群體精神。

  八年級政治重點知識

1.什麼是人格尊嚴權?

是指享有作為“人”的最起碼的社會地位和受到他人和社會最起碼尊重的權利。表現為自尊和他尊兩個方面。是人格權中的核心權利。

2.人格尊嚴權具體表現在哪些方面?

人格尊嚴權具體表現為名譽權、肖像權、姓名權、隱私權等。

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進行體罰和變相體罰是侵犯人格尊嚴權的行為。

3.名譽

人的名譽是對特定人的品德、才幹、信譽等方面的客觀的社會評價。名譽集中體現了人格尊嚴。客觀公正的社會評價可以使我們獲得精神上的滿足,有良好名譽者不僅可獲得社會的更多尊重,還可獲得經濟效益。

4.什麼是名譽權?

所謂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

5.侵犯名譽權行為表現及後果怎樣?

公然辱罵他人,大庭廣眾之下諷刺、嘲笑、挖苦他人,往他人身上潑髒物等,都屬於侮辱行為;無中生有、捏造事實中傷他人等行為,是誹謗行為。這些行為既是侵權行為,又是不道德行為,輕則受到輿論的譴責,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6.什麼是肖像權?

肖像:以容貌為中心的人體形象再現。肖像與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離。

肖像權:公民依法享有對自己肖像的支配權,包括肖像製作權、使用權和獲酬權。

法律規定:

公民的肖像權不容侵害,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此外,惡意損毀、玷汙、醜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進行人身攻擊等,也屬於侵害肖像權的行為。

7.什麼是姓名權?

姓名權是公民依法享有決定、使用、變更姓名,並且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

法律規定:

年滿18週歲的成年人有權自主決定自己起什麼名字;有權決定、使用自己的姓名、筆名、藝名;有權依照規定變更姓名。但是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的姓名權由其監護人代為行使。

盜用、冒用他人姓名,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年級下冊政治知識歸納

隱私受保護

1.隱私的含義和內容

人生在世,總有一些不願為人所知、侵擾的個人祕密;總有許多與公共利益、群體利益無關的純個人私事,這些都屬於隱私。具體包括:私人資訊,如家庭住址、身體缺陷、婚戀情況、家庭關係、財產狀況等;個人私事,如日常生活、社會交往等;私人領域,如住宅、個人行李、書包等。

2.保護隱私的必要性

當今世界,資訊技術和傳播媒介越發達,個人隱私被披露的可能性就越大,人們對自身安寧和安全的需要也就越迫切。

3.隱私權的含義

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私人生活安寧和私人資訊保密的權利。

4.法律保護隱私的意義

法律保護公民的隱私權,能夠促進社會和諧,維護社會的安定。

5.隱私權的內容

隱私權的真諦是私生活的自由與安寧,保護正常生活不受干擾,內心世界不被侵擾。

公民的住宅屬於公民個人的生活領域,未經本人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侵入或非法監聽、監視,執法有員不得無視法定程式非法搜查。

公民有權對個人資訊保密。如依法不公開自己的身體狀況、家庭關係、儲蓄密碼等,並禁止他人非法蒐集、傳播和利用自己的私人資訊。

公民有權對個人通訊內容保密,對的信件、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禁止他人擅自檢視、刺探或公開。公民有權自己決定利用自己的個人資訊從事有益於社會的活動,如將自己特殊的生活經歷寫成自傳,公開自己的信件等。

6.侵犯隱私權的後果

侵擾他人隱私的行為,既是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7.我們應該如何尊重他人隱私?

(1)尊重他人隱私,就要樹立隱私意識。

(2)尊重他人隱私,需要強化責任與信譽意識。隱私權兩種最忠實的守護------責任和信譽

8.隱私權受侵犯時的做法

當隱私權受到侵害時,我們應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採用自行與侵權人協商、請示司法保護等方式,要求侵權人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若因此造成較大的精神痛苦,還有權要求精神賠償。

9.侵犯隱私權的行為表現有哪些?

侵擾他人私生活、公開他人隱私的行為,既是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也是違法行為。監視、窺視他人私生活,以偷看日記、私拆信件等手段刺探他人的祕密,道聽途說傳播他人的隱私,非法利用他人的個人資訊等,都屬於侵犯隱私權的行為,要受到法律的追究。

10.維護隱私不等於自我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