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校園>

法碩考研專業課的複習重點

校園 閱讀(2.95W)

任何考試除了複習時間作保證以外,學習方法與技巧的是考研成功的另一關鍵要素。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法碩考研專業課的複習要點,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法碩考研專業課的複習重點

  法碩考研專業課的複習知識點

1、認真研讀指定教材

法碩專業課複習時應當以教材為根本,全面、牢固掌握教材內容,圍繞教材內容展開復習,這是必不可少的複習環節。自從法律碩士考試實施全國統一命題以來,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成為複習必備的教材。儘管20xx年入學考試改為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且沒有指定參考教材,但是從20xx年1月聯考考試試卷命題的實際情況來看,其考試範圍仍然參照該教材作為命題依據的,因此選擇教材時,仍然應當把該教材作為複習的必備用書。

2、認真分析歷年試題

認真分析業務課的歷年試題具有非凡的意義。因此認真分析歷年試題,做好總結,對於考生明確複習方向,確定複習範圍和重點,做好應試準備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析試題主要應當瞭解以下幾個方面:命題的風格(如難易程度,是注重基礎知識、應用能力還是發揮能力,是否存在偏、難、怪現象等)、題型、題量、考試範圍、分值分佈、考試重點、考查的側重點等。考生根據這些特點,有針對性地複習和準備,其效果一定頗佳。

3、全面複習和重點複習相結合

所謂“全面複習”,是指考生在複習業務課時應當對教材的內容予以全面掌握,不能憑主觀猜測哪些內容考,哪些內容不考。複習時應持正確的態度全面複習,全面掌握,把握基本概念、基礎知識,建立起知識點之間的聯絡,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用全面、整體的觀念看待每一個知識點,這樣才能融會貫通,全面、準確、牢固、深入地掌握教材內容。考研試題覆蓋面較廣,不僅考查重點、熱點,還考查一些次要的、偏僻的知識點,考生務必全面複習。所謂“重點複習”,是指在全面複習的基礎上對重要的概念、理論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力求熟練掌握,並能靈活運用,而不是眉毛鬍子一把抓,不分主次輕重。重點內容是考研的主要考查物件,並且所佔分值極高。

4、專業課教材的學習方法

首先把每本書的章節和結構整理清楚,做到胸有全域性,然後開始做筆記。筆記內容不要全部抄書,把書上的內容按照題型來進行歸納總結。

5、有針對性的練習

考生對教材及其相關材料複習2~3遍後,應當根據歷年試題的特點,有針對性的進行練習。有針對性的聯絡既可以檢查自己的複習效果,發現自己的不足之處,以待改進;又可以鞏固所學的.知識,使之條理化、系統化;還可以增長“實戰”經驗,到考場上就會感到輕鬆自如,可以盡情發揮了。有針對性的聯絡,最佳的方式是模擬考試,不僅要做歷年真題,還要做與試題類似的模擬試題,然後進行評分,總結得失。

  法碩考研專業課複習疑問

一、怎樣複習專業課?

1.複習時間

專業課的複習越早越好。時間可以這樣分配,白天看英語。因為一般白天還要上課或者上班,大塊的時間比較少。而英語的好多東西不像法律那樣需要大塊時間來記憶的。比如單詞,可以利用白天的時間一點點的背。每天花大塊的時間背法律不太現實,特別是對大三的朋友。晚上大塊的時間要用來看法律。因為法律需要一個整體的系統的印象。政治要等到大綱下來再開始複習政治,原因是每年政治大綱變動很大。

2.看書步驟

國家從03年開始將不指定考試用書。往年國家指定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為考試指定用書,由於考試指南考試大綱出版較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考生的複習,因此國家教育部決定從03年開始不指定考試用書。但建議考生開始複習的時候還是要買一本指南。看指南可以首先看一遍,跟看小說一樣,不要幻想自己可以都記住。這時候最需要的是培養對法律的興趣;第二步,一邊看一邊做筆記。做筆記的時候有個標準,力求簡潔,不要跟抄了一遍指南一樣,這是很重要的一步。這一步需要把民法,刑法的內涵的一條“線”悟出來。這條“線”可以把大部分的東西串起來。當然這條“線”不是那麼容易就出來的,往往是看了好幾遍指南才有所領悟的;第三步,光看你的筆記,靠你對“線”的把握,回想指南上所講的內容。如果想不起來,那就是還不熟悉的部分,是需要加強理解或者記憶的地方;第四步是做題,靠做題來檢驗自己是否真正掌握了知識點。因為往往有些時候,覺得自己掌握了,但一旦做題卻發現很模糊。

注意:

1、原則是合理分配時間,不能偏廢任何一個。特別是英語,每年考法碩的考生很多都是公共課過不了分數線,所以應該在英語上分配相當的複習時間。

2、看書的時候要找到一個適合自己記憶的方法,比如我就適合做筆記來幫助記憶。但是也不要害怕忘記,忘記是大腦保護自己的一個手段,多重複幾遍就會記住的。就像拿把刀在桌面上,第一遍的時候很淺,多劃幾次,就會深。

3、看書要講求效率,不能太慢。太慢實際上是浪費時間。要養成不回視的好習慣,加快閱讀的書讀,儘量每次翻的快一些,以求得整體的印象。

二、怎樣熟記並理解知識點?

1、推薦輔導書、練習題

除了指南和大綱以外是必須要買的以外,還應該買一本配套的習題,其實最好的練習題就是歷年的真題,一定要給予高度的重視。

2 、培養法律思維

法律思維的培養最根本的方法只有一個,就是多看案例。拿到案例的時候,先試著用自己掌握的知識去解釋內部存在什麼樣的法律關係,不太確定的時候再看答案,看看別人是如何分析案情的。

  法碩考研民法學基礎知識點:代理權的終止

1、代理權終止的共同原因

(1)代理人死亡或法人消滅。

代理人死亡或作為代理人的法人消滅,代理權失去承擔人,當然消滅。

(2)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代理人以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為條件,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肯定無法擔當代理職責,代理權也終止。

(3)本人死亡或法人消滅。

代理權是本人與代理人之間的關係,兩者之中任何一方人格消滅,代理權理應終止。

△但自然人死亡或法人消滅是個事件,代理人有可能不知,或終止代理對本人不利。為保護本人之利益,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見》第82條規定了四種例外:被代理人死亡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委託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

A.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B.被代理人的繼承人均予承認的;

C.被代理人與代理人約定到代理事項完成時代理權終止的;

D.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進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後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完成的。

2、委託代理終止的特別原因

(1)代理事務完成,代理已無存在的必要。

(2)授權行為附有終期的,期限屆滿,代理權終止。

(3)代理權撤回。代理權撤回是本人直接終止代理權的意思表示。民法通則第69條第2項謂之“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授權行為如是向第三人表示的,撤回之意思表示也得告知第三人,或以公示方式(如將意思表示發表)進行。

(4)代理人辭去代理。辭去代理是代理人放棄代理權的意思表示。民法通則第69條第2項謂之“代理人辭去委託”。辭去代理屬於單方民事法律行為,於意思表示通知本人時生效,至於辭去代理是否構成對原因行為的違反,在所不問。如律師辭去代理導致違反與本人的委託合同,辭去行為仍有效,本人可追究代理人的合同責任。

3、法定代理終止的特別原因

(1)本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這裡應解釋為本人取得完全行為能力;

(2)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

(3)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係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