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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國小語文課堂“風行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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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我看國小語文課堂“風行元素”

近日觀摩了兩節同課異構的課。第一節課教者把課設計得很完美,配上精彩的課件,根據學生的喜好來學習課文的各個重點語段。第二節課整節課竟沒有一段優美的音樂、一張絢爛的圖片,所謂課件,只是一個文字文件,這個文件裡只有上的那篇課文。但一節課下來,在教師有心的指引下,學生們學得都很開心,在字詞的學習上也很有自己的收穫。這樣一比較,從學生的角度來評價這兩節課的教學效率,結果可想而知。突然在想:我們的課堂,似乎有著太多點綴的東西,或是流行的華而不實的課件,或是流行的流於形式的交流,或是流行的泛濫成災的流行語。那到底怎樣的課堂才是適合學生的呢?

【現象】

的確,“要充分地尊重和信任學生”這一理念深入人心,教師正努力構建民主、平等、和諧的師生關係。隨之而來,教師的教學語言、教學方式也都在悄然發生著變化,這些流行元素的產生本身意味著國小語文教學對人本的迴歸、對個體的尊重,突出了學生的主體地位。但,是不是流行的就一定是好的呢?

流行語之一:“你想學哪一段就先學哪一段。”

“你想先學哪一部分?你覺得哪一部分最有趣?”這樣的話語經常用在上課的開頭部分,簡單的學生自學過後,教師一般這樣切入全班交流的環節,其用意是在體現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選擇性。至於學生,雖然腦子當中不一定就有最喜歡的或不喜歡的,但還是高高地舉起了手,張三說這一段,李四說那一段,王五和趙六則說其他沒人說過的幾段,說到最後,反正是每一段都被人喜歡去了。接下來,老師就根據學生喜歡的,一段一段地分析講解。這中間,往往還夾著這樣的問題:你最喜歡裡面的哪幾句(或哪一句)?甚至,你最喜歡哪一個詞?筆者以為,這類問句,形式上的意義大大超過實際意義,作秀的成分不可避免。一是有的學生選擇的,並不是自己真正喜歡的,特別後面選擇的那幾名學生;二是根據學生喜歡的,肯定是東一段西一段,章法必然被打亂,而我們的課文都是編者精心挑選的優秀作品,其中必然有其內在的聯絡,怎麼能隨便打亂課文的順序來學習呢;三是學習的內容不能憑興趣,喜歡的要學,不喜歡的也要學。你最喜歡學哪段就學哪一段,這多多少少隱含著不喜歡就可以學得隨便一些的意思。因此,這種主體性的體現只不過是形式而已,筆者認為應該慎用。

流行語之二:“把感情送進去。”

這也是一個在朗讀指導方面的課堂流行語,一般都是在學生談了自己對語句的自我感悟後,教師來上一句“把這種感情送進去來讀一讀”。朗讀要讀好,確實要先通過對語言文字的理解、體會,去細細感受課文字裡行間所表達的`思想感情。但這種感情是靠自己“體會”“感悟”出來的,“把感情送進去”,就容易讓人認為這“感情”是外加的,甚至是靠教師的“煽情”煽出來的。不然為什麼要“送進去”呢?如果是這樣,那就違背了朗讀的本質,違背了閱讀教學的本質。為什麼不說“帶著自己的體會、感悟來讀這句話”呢?因為,朗讀時的感情不是“送進去的”,而是“悟出來的”!

流行語之三:“誰能比他讀得更好?”

《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提出要充分激發學生的主動意識和進取精神,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為了激發學生的競爭意識,調動他們的積極性,“誰能比他讀得更好”曾一度風靡課堂。我們也真切地感受到了它的神奇作用。教師此言一發,學生小手直舉,熱情高漲,課堂氣氛一下子活躍起來。但仔細分析,其實“誰能比他讀得更好”和新課程提倡的學生觀是相背離的。新課程要求我們眼中要有一切學生,關注所有學生的發展。不管是孩子還是成人,做過一件事後,最想聽到的應該是別人的意見,哪怕是批評。而一句誰能比他讀得更好,使發言者得到的不是教師的肯定和表揚,而是鼓勵別人超過自己,其心情可想而知。其實當學生讀得不好時,說明此處剛好是學生閱讀能力的“盲點”,需要教師恰當地點撥。而一句“誰能比他讀得更好”就將學生輕易地打發了,其學習的主動性從何談起,對學生的尊重又從何談起?試想每次都被別人超過的孩子,其學習的自信心如何建立?課堂教學最大的魅力就在於促進學生的發展,讓學生經歷由不知到知、由不會到會、由不能到能的過程,讓學生感到經過努力我也行,這才是對學生最大的鼓勵。

【反思】

1.是自主,不是自由。目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話題很時髦,可是具體操作起來就不那麼容易了,好說不好做。“自主學習”確實很重要,通過自主學習能力的培養可以使學生獲得很多知識,但是需要強調的一點是:“自主學習”不是“自由學習”,二者絕不可以混淆。自主學習的整個過程都必須在老師的監控下進行,而且必須把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激發出來,否則“自主學習”就會變成“自由學習”了,達不到預期效果,白白浪費學習時間,而且還會給學生造成錯覺,在學生的潛意識裡就會產生“自主學習”就是“自由學習”“自由活動”的想法。雖然“自主”和“自由”只有一字之差,但是“自由學習”幾乎和“放任自流”毫無二致,使學生學習的神經放鬆了,可是玩的神經卻緊張了,基本上就把“自主學習”轉化成“自由活動”了,這樣的“自主學習”是不可取的。因此,“自主學習”必須是在老師的嚴格監控下,有步驟、有目標地按照課文的一定思路來完成本課的學習任務,而不是讓學生“自由學習”。

2.是合作,不是摻和。“合作學習”是新課標所倡導的學習方式,在新課標新理念全面鋪開的今天,“合作學習”這種學習方式在課堂教學中也隨處可見,一般每堂課上都有兩次以上“合作學習”的空間。但是長期以來,由於各種原因,如班額大、生源參差不齊等,再加上小組合作學習具有較強的開放性、自由性,教師策略稍有不當,小組合作學習就會流於形式,完全成了摻和。如何解決這一難題,使學生真正參與到“合作交流”中呢?

(1)選好合作學習的內容。合作學習作為一種重要的學習方式,對培養學生的合作交流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並不是所有的學習內容都適宜採用。一般而言,教者對合作學習的內容應選一些解決問題方法多樣、有一些爭議、依靠個人力量較難完成的問題;同時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選擇學生感興趣、探究慾望強烈的內容;問題的呈現方式應儘可能趣味化、科學化。

(2)合作學習必須精心組織。國小生的合作學習通常是通過分組進行的,這種分組是對空間結構和小組組建方式的合理優化。在分組時有時按組內異質、組間同質或組內同質、組間異質組合,有時按興趣、愛好、關係自由組合,每種組合我們都應根據教學內容、學習情況、學生個性靈活運用。在合作學習中,教師要留給學生思考、交流的時間,要培養學生學會獨立學習,學會傾聽,學會協作。

(3)處理好合作與競爭的關係。合作與競爭是矛盾的統一,合作能力與競爭能力都是學生適應未來社會必備的能力。我們在培養學生合作能力的同時要滲透對學生競爭意識的培養。如在合作學習中,開展組與組之間的競賽,既培養學生的合作意識,又培養學生的競爭意識,使學生認識到只有大家團結合作才能勝利。這樣,學生的合作是自覺的、主動的、真誠的。

(4)合作學習應努力向課外延伸。培養學生的合作意識、合作能力絕不是課堂教學所能解決的問題。在課堂教學中我們要有意識地引導學生利用課餘時間進行合作,佈置一些實踐性作業,讓學生進行合作、探究,激發學生探索大自然的慾望,享受童年夥伴協作的樂趣。

3.是探究,不是作秀。《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提出:“能主動進行探究性學習,在實踐中學習、運用語文。”其實新課程所倡導的“自主、合作、探究”的語文學習方式最難做好的就是探究性學習,探究性學習成了語文教學的“軟肋”。筆者在教學中發現,一些教師未充分悟透探究性學習的內涵,在閱讀教學中重視探究之表象,而忽視了其實質,有的教師將“探究課”變形成了“表演作秀課”。毫無疑問,類似這樣的教學是對探究性學習的曲解、誤解。那麼,我們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呢?

(1)調整好熱度。“熱度”指的就是學生要有探究學習的慾望和興趣。“教育的藝術是使學生喜歡你所教的東西”,只有學生有了興趣,方可談得上探究,也才能起到探究的作用。首先要創設一種有利於研究的情境,吸引學生自覺、自願、積極主動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可以採用激發興趣、創設輕鬆環境、多角度多層次呈現內容、鼓勵新發現新創造等多種形式。

(2)掌握好深度。“深度”指的是探究性學習的難易程度。探究問題的難易度,既不能脫離學生認知水平和接受能力,又不能設計引導得過於淺顯;既不能偏離教學目標,脫開閱讀文字,又不能脫離學生生活實踐。學生探究性學習的尺度應根據閱讀內容、學生髮現解決問題的平均水平而定。

(3)控制好廣度。“廣度”即指深入淺出,遊刃有餘,根據探究學習的內容、類別適當拓展、延伸、滲透。

探究性學習是學習方式的一次革命。在語文探究性學習中,只有掌握好這三個“度”,才能培養學生良好的探究習慣,才能讓學生體驗到在探究學習中的樂趣和快感,也才能使探究性學習取得質的突破,不再成為語文教學的“軟肋”。

在課程改革程序中,出現的“流行元素”還有很多。新課程呼喚新課堂,新課堂需要教師不斷更新教學語言、教學方式。但我想,更新的目的是為了建立嶄新的課堂,是為了促進學生的發展。而決不能僅僅停留在教師的口中。正如“蹲下來與學生交流”不在於是否一定要蹲下來的這一形式,而在於教師尊重學生的實質,在於教師的心放到學生的角度去思考。因此,我們不能因為“流行”就盲目效法。

理性地對待,真誠地交流,我們會收穫得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