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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律碩士考前衝刺的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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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的時間越來越近,這場持久戰,用一場戰役來形容絕對不為過。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了考研法律碩士考前衝刺的重點,歡迎大家前來閱讀。

考研法律碩士考前衝刺的要點

  考研法律碩士考前衝刺的知識點

一、擊不垮的自信

擁有一顆擊不垮的強大的自信,是成功的必要條件。很多戰友,再剛看到考試大綱和考試分析時就開始自亂陣腳,妄自菲薄。或許擊敗你的,不是那些教授們的考題,而是在這最重要的時光中,你的猶豫與不自信。瞄準既定的目標,將所有精力放在備考中。相信自己,一切皆有可能。

二、放平整的心態

你最終會獲得什麼樣的結果,在於你現在所持有的心態。很多戰友,都抱著試試看考研,不行再找工作的心態,那麼這裡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這樣想你就輸了。考研是一場實現人生目標的戰役,不拿出“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態,對正面面對人生的這一段時光,在未來也是無法成功的。

三、堅持的執行

考研最後的備考階段,最忌諱的就是隨波逐流,跟隨別人的複習方法。因為每個人的情況都不一樣,千篇一律的培養計劃真的適合你嗎?針對自身的情況,將複習重點有的放矢。政治比較薄弱,就可以依據情況,適當減少優勢學科的複習比重。堅持的執行自己制定的計劃。

四、動靜的結合

張弛有度,方為大器。要做到學要學個痛快,玩要玩個盡興。學習不在時間長短,效率才是王道。上午10點,提神飲品的補充,中午午飯過後,大腦頭部的放鬆。適當的休息可以讓心情愉悅,也可以讓緊繃的神經得到放鬆。

五、仔細的挑選

考研參考書和資料鋪天蓋地,種類繁雜,但是良莠不齊。參考書貴精不貴多,考生要精挑細選選擇出適合自己的,不要盲目跟風,看見別人用什麼就跟著買什麼。時間如此寶貴,要及時擦亮火眼金睛。

六、堅定的毅力

請與“外面的世界”說拜拜。90天的付出,把板凳坐穿。別人可以花前月下,別人可以安穩的度過各種節日,可是你不能。因為別人不是你,他們沒必要對你的夢想負責。這條路上,能陪你走完的只有自己。他們整天可以玩得不亦樂乎,而你要堅定自己的初心。請記住,所有的一切,都要為你的備考讓路。

七、虛心的請教

備考時刻,研友這個特殊的朋友,就顯得尤為重要。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一定要虛心的求教。沒必要因為你想報考北大,他只報考本校,就端起你的架子。虛心的請教,牢記“三人行必有吾師”的道理。一切為了學習,一切為了那2天的戰役,多學多問多請教,這是進步提升的最好時機。

八、健康的身體

在現代社會,身體永遠是革命的本錢。考研本身就是一種折磨人身體和心理的苦差事,或許比當年的'“萬里長征”更加折磨人。所以,強壯體魄,就是另一個必勝的法寶。清晨的慢跑,或者每天在固定的時間,做一些簡單的放鬆操。疲憊的時候,與二三好友侃大山,吹吹牛皮,也是不錯的緩解方法。

九、資訊的關注

對所報考的院校資訊及時的掌握,就猶如給自己增加了一份利器,可以成功讓你在備考階段就做到有備無患。如果你是跨專業的考生更為重要。這裡特別指出,法律碩士的備考。所以,備考階段,要關注考研最新動態,特別是自己報考的院校專業的每一條重要的資訊更新。

十、微笑的面對

總結了以上,還是告訴大家,堅持就是勝利。考取功名,自然值得慶祝。沒有獲得希望的結果,也沒什麼可頹敗。因為在你可以努力的時候,為夢想拼命,那麼人生就沒有遺憾。在未來走向社會的路上,就多了自信和從容。

  法碩考研重點詳解:西周立法制度

一、“明德慎罰”的立法指導思想

周初統治者注重從商朝敗亡的歷史經驗中汲取前車之鑑,認為天命是會改變的,天命總是歸於有德者,天意總是通過民意表達出來。從夏商時代的神權法思想,發展到 對人的關注,提出“以德配天”的民本思想,並將“德”這一抽象的倫理道德準則落實到現實統治之中,形成了“敬天保民”的政治思想和“明德慎罰”的法律思 想。西周主張首先要用“德教”的辦法來治理國家,通過道德教化使天下人民臣服;同時在制定法律實施刑罰時應當寬緩謹慎,不應一味地用嚴刑重罰來迫使臣民服 從。明德慎罰並非削弱刑罰,而是為了更有效、更準確地施用刑罰,防止因濫刑而激化矛盾。以明德慎罰取代天罰,具有更強烈的政治號召力和更廣泛的社會滲透 力,在這一思想的指導下,西周形成了“禮”與“刑”結合的法制特色。

由夏商時期的專任刑罰,發展為注重德禮教化、慎用刑罰以及因時制宜地制定和適用刑事政策。這是古代法律思想史上的重大進步,為後世“德主刑輔”法律思想的產生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二、呂刑

西周經成康之治後,至穆王時國勢漸衰,財政拮据。周穆王為革新政治,命司寇呂侯作《呂刑》。它應是西周中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具體內容已不可考。《尚書·呂 刑》中記載了呂侯法律改革的情況,是根據西周官方檔案所整理的歷史文獻,其主要內容與穆王所處的時代背景相符,也符合周初以來一貫的刑法指導思想,因而可 據以剖析《呂刑》。

《呂刑》繼承並貫徹了周初明德慎罰的思想,以苗民無德濫刑遭受亡國絕祀的歷史教訓說明建立法度的重要性,強調必須以德教為本,用刑適中(“明於刑之中”),提 出懲罰與罪行相符(“其罪惟均,其審克之”,“上下比罪”),結合具體案情靈活處斷(“刑罰世輕世重”、“輕重諸罰有權”)、案情不能確定時從輕不從重 (“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等審案原則,還規定了較為完整的收贖辦法,贖刑由此開始制度化。

三、九刑

九刑有兩種含義:一是指周朝制定的九篇刑書。《左傳》記載:“周有亂政,而作九刑。”《逸周書》中提到成王時有“刑書九篇”,可能西周中後期才有《九刑》之名。二是指西周的九種刑罰,即墨、劓、剩、宮、大辟五刑加上贖、鞭、撲、流等刑罰,合稱“九刑”。

四、周公制禮

所謂“禮”,是中國古代社會中長期存在的、維護血緣宗法關係和等級制度的一系列精神原則以及言行規範的總稱。禮最早是氏族社會祭祀鬼神的儀式,是人們自願遵 守的習慣,所謂“奉神人之事通謂之禮”。“國之大事,唯祀與戎”,祭祀被認為是生活中頭等重要的大事。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氏族成員間的等級分化,禮所體現的 階級意志越來越顯著。原始狀態的禮逐漸由氏族時代的習慣演化而具有法的性質和作用,原來用以區別血緣關係親疏尊卑的禮,同時成了確定人們在社會中等級尊卑 地位的法。

孔子云:“殷因於夏禮,其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其損益亦可知也。”說明“禮”在夏朝即已存在,商、周兩朝在前代禮制的基礎上都有所補充和發展。周公是西 周初年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周公在武王死後的攝政期間,深切認識到禮的社會政治作用,因而在立國之初便進行了制禮活動,《左傳·文公十八年》有“先君周 公制禮”的記載。周公制禮是將夏商兩代的禮制加以折中損益,融合周族的禮制,制定了通行全國的較為全面系統化的周禮。通過制禮,周禮已成為指導國家執行的 大法,即所謂禮典,規範調整著西周時期政治、經濟、軍事、司法、教育、婚姻、家庭等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周禮也是西周時期法律規範的重要形式之一。

五、禮與刑的關係

周公制禮之後,西周禮制的內容和規模空前發展,對當時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起著重要的調整作用,上至國家政權組織制度,下至社會成員的衣食住行,都與禮密切 相關,受到禮的嚴格制約,禮被認為是“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的最主要規範,所謂“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雖然春秋戰國時期周 禮逐漸喪失了其規範社會的作用,但西周禮制的許多內容仍為後世儒家繼承和發揚,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內容,並深刻影響著整個東方世界。

古代的禮有兩層含義:一是抽象的精神原則,二是具體的禮儀形式。作為抽象精神原則的禮,寓於具體的禮儀形式之中;具體的禮儀形式則以抽象的精神原則為指導。 西周禮制之中,抽象的精神原則主要可歸納為“親親”與“尊尊”。所謂“親親”,是要求在家族範圍內,人人皆親其親,長其長,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 夫義、婦聽,每個人都應按自己的身份行事,不能以下凌上,以疏壓親。而且,“親親父為首”,全體親族成員都應以父家長為中心。所謂“尊尊”,即要求在社會 範圍內,君臣、上下、貴賤應該恪守名分,所有臣民皆應以君主為中心,即所謂“尊尊君為首”。在“親親”、“尊尊”兩大原則之下,又形成了“忠”、“孝”、 “節”、“義”等具體的精神規範。但比較而言,忠高於孝,國重於家。

西周時期的禮儀內容可分為五個方面,通稱為“五禮”,即吉禮、凶禮、軍禮、賓禮、嘉禮。吉禮是祭祀之禮,古人認為祭祀鬼神、祭祀祖先能給自己帶來福祉,故稱 祭祀之禮為吉禮;凶禮是喪葬之禮;軍禮是行兵打仗之禮;賓禮是迎賓待客之禮;嘉禮是冠婚之禮。此外,還有“六禮”、“九禮”之說,劃分則更為詳細。

“禮” 與“刑”的關係幾乎貫穿中國古代法制史的始終,西周時期兩者的關係更為密切,可謂互為表裡,相輔相成,共同構成上古法制的完整體系。但是禮和刑的作用並不 相同,禮是要求人們自覺遵守的積極規範,側重於預防;刑則是對犯罪行為的制裁,側重於事後的處罰。正所謂“禮者禁於將然之前,而法者禁於已然之後”,禮強 調道德教化,刑則著重懲罰鎮壓,道德教化不成,對於嚴重違禮的行為要使用刑罰鎮壓,即所謂“禮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禮則入刑,相為表裡者也”。

另一方面,禮與刑的適用原則不同。《禮記·曲禮》中說:“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體現的是西周宗法體制下的等級特權制度,也是後世法律的重要原則。所謂 “禮不下庶人”,是指庶人以下的人日日忙於生產勞動,不具備貴族的身份和禮所要求的物質條件,因而不可能按貴族的禮儀行事,禮也不是為他們設立的。但這絕 不意味著庶人可以不受禮的約束,任何越禮的行為都要受到懲罰,對庶人更是如此。所謂“刑不上大夫”,首先是指制定刑罰的目的主要不是針對貴族,而是防範和 制裁庶人;其次是指貴族犯罪在適用刑罰上可以享有某些特權,一般犯罪能夠獲得寬宥。貴族的嚴重犯罪,制裁手段也可以放逐乃至賜死,但不在市朝行刑,以體現 貴族“可殺不可辱”,保持貴族的尊嚴。

六、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一種以血緣為紐帶,家族組織與國家政權相結合,以維護貴族世襲統治的制度。宗法制度由氏族社會的父家長制發展而來,西周初年為保證周族家天下的穩 固,實行“封邦建國”的分封制而逐漸形成。周天子對王畿之外的土地實行“授民授疆土”,即把土地、人民封賜給各級諸侯,各級諸侯又把自己封國內的部分土地 封賜給卿大夫,卿大夫再把自己采邑內的部分土地給其臣屬(即,“士”),這樣層層分封,形成了周天子、諸侯、卿大夫、士之間嚴密的等級結構。分封主要以父 親的直系血緣關係為依據,由此構成了以周天子為中心的家天下的宗法制度。

  考研法律碩士院校選擇的要素

第一,院校所在區域(地域)。

院校所在區域(地域)是指報考的同學應當充分了解自己想去哪裡學習法律這個專業。這包含3個細節。一是這個地區法律專業的發展水平,中國幅員遼闊,發展不均衡,即便學術發展亦是如此。通觀全國,我國北京地區是法律學習的首選地區,該地區法律學習氛圍濃厚,眾多名家大家匯聚於此;另外,我國東部沿海與廣東地區亦是深入學習發展的好選擇;二是特殊情結,很多考生對某些地區有特別愛好,或因為一些因素不得不選擇那些地區;三是未來個人生活,我們觀察到的一般規律是研究生在哪裡讀書,通常選擇在哪裡就業。

第二,院校地區口碑與就業。

口碑意味著該校的學風與實力,法律碩士口碑選擇可以參考2014全國法律碩士前20名綜合實力排行榜:

院 校 程度

1 北京大學 (A++)

2 中國人民大學 (A++)

3 中國政法大學 (A++)

4 西南政法大學 (A++)

5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A+)

6 清華大學 (A+)

7 華東政法大學 (A+)

8 對外經貿大學 (A)

9 湘潭大學 (A)

10 山東大學 (A)

11 吉林大學 (A)

12 湖南師範大學 (A)

13 四川大學 (A)

14 浙江大學 (B+)

15 中山大學 (B+)

16 廈門大學 (B)

17 復旦大學 (B)

18 南京大學 (B)

19 西北政法大學 (B)

20 黑龍江大學 (B)

PS:以法學碩博點、就業情況為評比依據

一般情形來講,法律這個專業的地區口碑與當地就業密切相連。

第三,院校近3年最低錄取分數線。

這裡的分數線是指該專業最後一名的錄取分數,國家線僅僅是參考分數線,報考非985、211高校的同學最好在國家線基礎上上浮20分,對錄取來說較為有優勢。

第四,院校語言氛圍與要求。

個別院校對一些專業有語言要求,比如有些院校不能允許學習日語、德語、俄語的同學報考。另外,有些學校對一些專業的語言要求較高,例如北京大學STL幾乎年年不能招滿學生,很大因素是該校對這個專業的英語要求頗高,而且在後續教學中多采用英語授課。

第五,院校培養學生模式與機會。

有一些高校,對專業碩士不重視或自己實力不足,在法律碩士的實踐上並不給與太對實踐機會,考生應當在報考前聯絡到學長,以詢問其校外實踐情況,以及校外導師數量和所從事的工作。

第六,報錄比。

即報名與錄取比例。我國研究生的報錄比常年維持在3:1左右。院校的報錄比是區分專業的,法律碩士專業來說法學方向的報錄比要高於非法學方向。

第七,院校政策資訊(歧視與限制)。

通常高校是不存在歧視學生的情況,但不排除一些高校教師對學生出身要求較為苛刻。該類資訊可以從學長處得知,也可以參考歷年目標院校公佈的錄取名單中學生的基本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