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公司
乙方:
一、自200年月日開始,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第四十六條第四款第三項的`特別約定內容,乙方已正式受僱於甲方,現其身份屬於本企業試用期正式解聘離職的員工。
二、在乙方擔當試用正式員工期間,甲方已安排個產品研發專案給乙方負責設計,而整個專案之原始設計概念是由甲方授與的,乙方只作為完備基於設計概念內的外觀、結構等設計工作。以上 個專案為:
①
②
③
三、乙方已於201 年月日前已按公司提供的概念和要求,設計了以上各專案的圖紙及樣品結構,並就以上專案設計了每樣各個以上的保護性設計方案。
四、根據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有關條款約定: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間,其一切的職務發明與設計均屬於本公司或投資人所有。故其不得洩露有關產品和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和使用有關資料並負有技術保密責任。如違反有關約定,則甲方將按勞動合同所載條款及相關適用法規追究其法律及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二。簽定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XXXX公司
代表:
乙方:
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