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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的保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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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員工離職的保密協議

一、 乙方保證並確認: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並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二、 乙方離職後,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範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 基於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單位的任何裝置、檔案、技術資料、電子資訊等保密檔案或資料、物品脫離甲方單位之控制。

2、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或調離本崗位以及離職後,均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方案、培訓資料、機構檔案、單位運作方法、單位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洩或提供給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 3、 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祕密的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所有或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認為需要保密客戶資料、技術方案、技術文件、相關人員、機構名單和聯絡方式、發展規劃、財務資料、程式檔案等方面的內容。

4、 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的範圍:

①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②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會議紀要;

③公司規劃、設計、工程圖紙等;

④應公司客戶要求保密的資料;

⑤使單位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 ⑥影響單位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 ⑦影響單位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⑧影響單位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三、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四、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現有工作崗位或離職時,應將接觸到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並不得備份,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五、違約責任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檔案,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簽訂後,經雙

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檔案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七、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爭議發生後,在對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二年內有效。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員工離職的保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第一條:鑑於

1、 乙方於2012年6月1日正式從甲方離職,離職之前乙方擔任甲方研發中心互動設計師,涉及和掌握公司產品互動設計方案、產品設計頁面、產品配色方案、頁面設計程式碼、前端互動程式碼、各種內部會議紀要及錄音、各客戶專案的解決方案文字等多方面的重要資訊;

2、 乙方承認,由於受聘於甲方公司(包括接受公司向其提供的培訓),能充分接觸公司的保密資訊(定義見下文),並且熟悉公司的經營、業務,與公司有業務關係的客戶、供應商有廣泛的往來;

3、 乙方承認,如果離職之後,向甲方現有或者潛在的競爭對手或者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資訊,將會使甲方處於一個十分不利的競爭地位,並將會損害甲方的利益;

4、 乙方願意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對於甲方相關資訊進行保密。因此,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第二條:保密內容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涉及到的甲方所有資料:產品互動設計方案、產品設計頁面、產品配色方案、頁面設計程式碼、前端互動程式碼、各種內部會議紀要及錄音、各客戶專案的`解決方案文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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