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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員工補貼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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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適應公司發展的需求,體恤駐外人員、出差人員駐外及出差期間的工作生活,規範公司管理,現制定本辦法。

銷售員工補貼管理辦法

一、適應範圍及定義: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委派的長期駐外人員及短期出差人員。

長期駐外人員指公司委派在公司駐地以外地區進行客戶開發、專案拓展等工作,一次性駐外時間超過10天以上的,不包含在當地招聘人員。

短期出差指單次出差時間不超過10天,當日出差超過8小時以上的,分省內出差和省外出差兩種。

二、長期駐外人員的補貼辦法:

1、長期駐外人員的`補貼方式為在駐外人員的工資中增發駐外補貼。駐外補貼按實際駐外出勤天數核算。

2、駐外補貼標準如下:普通銷售人員20元/天;銷售經理25元/天;部長及以上人員30元/天。

3、具體核算方式為:補貼標準*實際駐外天數。

4、長期駐外人員的住宿由公司統一安排。

5、長期駐外人員正常上下班的交通費自理,因公往返公司的往返路費實報實銷。

6、長期駐外的員工可利用公休假日探親,主要是指春節假期。探親往返路費每年可全額報銷一次,乘車標準參照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7、長期駐外的員工除春節假期回家探親外,還可額外享受每年回家探親一次,假期時長為往返一週(包括週末、公休日),探親往返路費每年可全額報銷一次,乘車標準參照公司管理制度規定執行。員工休額外探親假時,應做好工作安排,提前向總

經辦提出申請,經公司稽核批准後方可休假,要嚴格按照時間休假,不得影響日常工作。

三、出差補貼辦法:

1、出差人員的住宿費實行限額憑據報銷的辦法。出差期間,住宿費超標的,必須由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後方可報銷,否則超出限額部分自理。 2、乘座交通工具,住宿和伙食補貼等執行以下標準:

3、因業務需要須招待客戶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報銷。

4、凡有接待單位(或會議安排)免費提供住宿、用餐的,不予報銷住宿費和出差補貼。

5、確因任務緊急且路途遙遠需乘坐飛機出差人員,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6、公司派車出差的給予報銷過路費、行車費等。

四、駐外人員、出差人員返回武漢後將不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補貼。 五、本辦法的解釋權歸綜合部,由綜合部進行歸口管理。

六、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銷售員工補貼管理辦法 [篇2]

為規範銷售部員工差旅費的管理,結合我銷售部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管理辦法。

一、 出差手續管理辦法

銷售部出差的業務員,必需填寫出差表,並由銷售部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出差。出差表一式兩份,由出差人員填寫,經銷售部經理批准後,一聯留銷售部備查,一聯報賬時交財務部。

二、 交通費管理辦法

1. 火車票:預設報銷硬座車票,如特殊情況需乘坐硬座以外,需提前向銷售部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可乘座,並由銷售部專職人員備案,待出差人員回來經核實後方可報銷。

2. 汽車票:不予報銷手寫票,原則上計程車票不予報銷。如需乘座計程車,需提前向銷售部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可乘座,並由銷售部專職人員備案,待出差人員回來經核實後方可報銷。

三、 話費補助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銷售部內部管理,提高節約意識,合理控制通訊費用的支出並滿足正常的工作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1. 具體補助標準如下:

1) 銷售部經理每月補助手機費

2) 銷售部出差人員每月補助手機費元;

3) 銷售部其他人員每月補助手機費元。

2. 本規定不包括實習期內的人員。

3. 手機費補助直接計入當月工資,隨工資統一發放。

4. 手機話費超過標準的部分自行承擔,實行手機費補助後,手機24小時不準關機,行政部要不定期進行抽查,無故不開機一次罰款10元,特殊情況提前向領導請求,每月無故不開機達到三次,扣除當月話費補助。

四、 出差人員考勤管理辦法

出差人員考勤必須每天用固定電話向銷售部報告,如違犯此規定,視為缺勤扣除當日工資。

五、 邯鄲市以外的出差人員住宿及伙食費管理辦法

1. 住宿費和伙食費實行包乾制;銷售部經理每天包乾費用180元,出差業務員每人每天包乾費用 元。

2. 沒有特殊原因的,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後三天內,必須報銷差旅費,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報銷。

六、 邯鄲市以內的出差人員住宿及伙食費管理辦法

1. 在邯鄲市以內乘坐公共汽車出差,原則上要當天返回,公共汽車票和市內公交車車票予以報銷,計程車票不予報銷,每人每天補助伙食費 元。

2. 當天不能返回的要電話請示銷售部經理並同意,並要說明不能返回的正當理由。車票報銷範圍同第1條,住宿費及伙食費實行包乾制:每人每天包乾費用 元,超過標準部分由個人負擔。

七、 銷售部用車管理辦法

司機每月工資 元,如果派車出差,交通費按實際車跑公里數和當時的油價計算報銷,其他外出補助與隨行的出差人員一致,並由隨行的出差人員負責吃住,返回後由隨行的出差人員統一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