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熱點>

天津大學2017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含非全日制)

熱點 閱讀(7.63K)

根據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檔案精神,結合我校今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將2017年碩士研究生複試、錄取和調劑工作安排如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天津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含非全日制),全文如下:

天津大學2017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辦法(含非全日制)

原文地址:_xw/201703/t20170306_

  一、組織領導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校領導和紀檢委、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各學院組成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紀檢工作負責人、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複試工作具體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複試小組進行具體考核工作,同時負責處理招生過程會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3、複試小組的組成及要求

各學院根據本院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若干複試小組,每個小組由3~7名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負責實施對考生的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麵試考核。複試小組設組長1名,組長一般應由教授擔任,負責本小組的複試工作。複試小組的組成應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備案。

各學院除成立複試小組外,對於採用面試方式進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的,還應以學院為單位,單獨成立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小組。此外還應注意安排好外語小語種考生聽說能力的測試。

4、由學校紀檢部門和研究生院組成碩士生招生複試工作檢查小組,負責全校各學院在碩士生招生複試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保證碩士生複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二、工作原則

1、堅持複試的科學性。採用綜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積極探索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使拔尖創新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側重。在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注重對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的考核,注重對思想政治素質和身心健康狀況的考核。

3、成績量化。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都要有量化結果。

4、複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複試過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5、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複試工作

  (一)招生規模

各學院(部)應嚴格按照學校下達給各學院(部)的2017年碩士生招生規模進行錄取。未經研究生院同意,各學院(部)的招生規模不得隨意變動。學院(部)可在該招生規模範圍內,根據本學院(部)具體情況安排調節各學科、專業的招生數量,注意對照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型別名額,並隨複試名單同時公佈,名額可隨各學科、各專業的複試情況微調。

  (二)資格審查

所有列入學科、專業複試名單的考生,均須通過網上交費平臺及時繳費,複試費標準為90元。完成繳費後,考生可適時在網上下載列印《複試資格審查合格單》,並持《複試資格審查合格單》及准考證、身份證原件、畢業證原件(應屆本科生持學生證)進行資格審查。參加複試前,考生將加蓋好印戳(資格審查現場蓋戳)的《複試資格審查合格單》交學院研究生教務老師或複試小組祕書審驗。

綜合面試環節由學院收取或審驗成績單原件(往屆生若無原件需影印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應屆生加蓋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複試後,學院負責收回《複試資格審查合格單》,並再次核驗考生身份資訊。

  特別提示:

1、身份證如果丟失,需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證明,並於證明上貼本人照片並騎縫加蓋公章。

2、學生證如果丟失,需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證明,並於證明上貼本人照片並騎縫加蓋公章。

3、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複試者,已支付的複試費不退。已經繳納複試費的考生,參加校內調劑複試不必重複繳費。

4、如需領取複試費發票,請於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衛津路校區第9教學樓104室)領取。

5、研究生院僅負責對上線考生進行資格審查,是否可參加複試詳見各報考學院網上通知。

6、複試結束後,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三)複試內容

複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專業能力考核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和專業課筆試;綜合素質考核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

  1、專業能力考核:

(1)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由各學院自行組織,可採用筆試或面試方式進行。若採用面試方式,要求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10分鐘。聽說能力測試內容一般應包括公共外語和專業外語。

(2)專業課筆試主要測試學生專業素質和專業能力,考試時間一般為90分鐘,筆試科目必須按照考生報考專業所規定的科目進行。調劑考生的專業課筆試要求由調入學院和專業確定。

  2、綜合素質考核:

(1)實驗(實踐)能力測試對於理工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實驗和動手操作技能,對於文科類考生主要測試其理論聯絡社會實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可採用筆試、操作或面試方式進行。

(2)綜合面試由參加複試的老師直接提問或由考生當場抽題作答。考核內容應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瞭解以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會工作能力、實踐經歷考核,考生的事業心、責任感、協作性和心理素質以及舉止禮儀和表達能力考核等。

對於綜合面試,各專業複試小組可根據學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詳細的面試方案。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綜合面試由各專業複試小組負責考核,面試成績由每位複試小組成員獨立給出分數,然後取算術平均值得出。

  (四)複試規則

  1、複試比例及名單

由學校按學科門類(領域、專業)確定複試分數線。考生初試成績不低於學校門類(領域、專業)複試分數線即為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進入複試考生名單。複試工作由各學院(部)自行組織,並由學院(部)負責通知考生參加複試。

各學院在學校複試分數線基礎上,嚴格實行差額複試,將考生按照初試成績總分由高到低進行排名,確定本學院各學科、專業複試考生名單,複試考生人數與招生規模(招生計劃數減去推薦免試生數)比例一般不低於120%。對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複試。

  2、複試評分及成績

複試成績總分200,其中專業能力考核80分,綜合素質考核120分。專業能力考核成績包括外語聽說能力測試15分、專業課筆試65分;綜合素質考核成績包括實驗(實踐)能力測試30分、綜合面試90分。

考生複試成績應包括專業能力考核、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成績之和,其複試成績低於120分視為複試成績不合格。

  (五)複試紀律

1、複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選擇能正確執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責任心強的教師擔任。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響公正的相關人員必須迴避複試及錄取的相關工作。

2、各學院要充分重視對複試小組人員的管理和培訓,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自我約束的自覺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的環境。對違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響的招生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各招生學院務必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複試錄取程式、要求和時間表進行操作,不得擅自變更。

4、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學院應嚴格執行國家政策與學校規定,不得超越招生政策的規定和許可權自定招生辦法。

  四、錄取與調劑

  (一)錄取規則

1、貫徹對考生進行德智體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堅持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各學院(部)對參加複試合格的考生先錄取報考第一志願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2、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總成績相同,按照複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調劑考生可根據複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共2頁: 上一頁12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