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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金融學院2017年金融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與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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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和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檔案精神,為做好我校2017年金融專業碩士研究生(MF)招生複試與錄取工作,全面衡量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保證錄取質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廣東金融學院2017年金融專業碩士研究生(MF)招生複試與錄取辦法,全文如下:

廣東金融學院2017年金融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與錄取辦法

原文地址: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2.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複試核心任務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或者實踐能力的人才;

3.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

  二、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複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安排、整體協調學校複試的各項工作。

2.研究生處在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確定與落實複試具體程式、內容和評分標準,負責實施複試與錄取具體工作。

3.研究生招生複試小組分英語聽說能力面試組與專業綜合能力面試組,全程錄音錄影,做好複試記錄,並妥存備查。

4.紀檢、監察部門對複試和錄取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雍和明

副組長:範忠寶

組員:汪前元、胡朝暉、羅錫文、曹廣祥、張純威、劉沛富

  三、複試與錄取工作程式

  (一)複試名單的確定

1.第一志願考生與調劑考生同時參加複試。

2.參加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成績達到原報考專業的國家A類地區最低錄取分數線以及金融專業碩士國家A類地區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報考專業須為金融專業碩士(MF),或者經濟類、管理類相關專業的學術型碩士。

3.初試成績符合我校複試基本要求者,先按第一志願考生、調劑考生排序,再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列,結合原畢業院校、專業、業務素質、原報考情況等確定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

4.招生人數與參加複試的考生人數比例為1:1.2-1.5。

5.在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髮出複試通知。

  (二)資格審查

複試前須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複試資格。審查資料包括:

1.准考證影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影印件一份(正反兩面影印);

3.學歷證明材料

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註冊完整的學生證及影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列印件一份()

往屆本科畢業生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列印件一份()

同等學力考生:專科畢業證或本科結業證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生證明(當年錄取名冊影印件並加蓋當年錄取院校公章)等原件。

4.蓋有紅章的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一份(應屆生的成績單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往屆生可向其檔案管理部門影印並蓋章)

5.檔案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黨務部門或村委會出具的'《廣東金融學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政治審查表》原件(樣表見附件1)。

6.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證件外,還須帶上達到大學本科同等學力的證明材料,如參加本科段自考或函授5門以上報考專業主幹課程成績單原件一份、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原件及影印件一份等。

7.調劑申請表,雙面列印,手寫簽名。(樣表見附件2)

備註:以上覆印件請用A4紙進行復印或列印。

  (三)命題和閱卷

複試的命題、考試、閱卷與評分工作均由研究生處負責組織。

複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學校將參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復試命題管理,與命題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明確命題責任,嚴防洩題、漏題。

做好複試的筆試考務工作,嚴格執行有關的考場紀律。複試筆試試卷必須密封。考試結束後,儘快組織評卷工作,安排專門的地點集中評卷。試卷必須進行雙評,評卷老師必須在試卷上使用正楷籤全名。評分標準一經制訂,應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修改、變動,同時要注意保管,不得外傳和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