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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農林大學林學院2017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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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範透明,根據教育部相關通知及全省研究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辦法。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福建農林大學林學院2017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全文如下:

福建農林大學林學院2017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

一、複試錄取工作原則

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

二、複試錄取工作組織管理

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研究生複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學院黨政領導、院黨委紀檢委員、學科帶頭人、研究生導師組成,並按招生學科或專業成立複試小組。複試小組負責對每位考生的複試考核,每個複試小組應由不少於5名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公道正派、當年無親屬參加本專業複試的教師組成,原則上研究生導師不少於3人,各複試設立組長一名,負責複試工作的有序進行。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參與複試錄取工作教師的培訓與管理,對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強化參與工作教師的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

三、複試工作實施辦法

(一) 複試基本分數線劃定

我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基本分數線按照國家複試分數線(A類)劃定。林業專業同時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學生,執行統一的複試分數線且合併複試。

(二) 招生計劃

我院今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130名,其中學術型碩士83名,全日制林業碩士38名,非全日制林業碩士9名。

(三) 複試考生資格審查

學院在複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參加複試時須攜帶以下材料到林學院接受資格審查:

1. 本科畢業證書(應屆生須攜學生證)及影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2. 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3. 福建農林大學報考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況表(見附件,考生檔案所在單位開具,本校應屆畢業生由本科就讀學院審查開具);

4. 同等學力考生還必須提交的材料有: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和5門以上相關本科專業課程成績證明(校級教務部門出具)。

5. 在讀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應提供2017年9月1日前可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6. 有關學歷認證報告,即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境外學歷認證報告。

①考生可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進行線上學歷驗證,下載並列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②無法進行線上學歷驗證的考生,可向相關學歷認證機構申請學歷認證,獲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如果資格審查時,學歷認證報告還在辦理中,須提供申請辦理時認證機構出具的收費憑據原件及影印件,並填寫“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預複試承諾書”;

③境外學歷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報告。

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複試。

(四) 複試錄取工作日程安排

一志願考生複試時間:3月22日

第一批調劑考生複試時間:3月22日

第二批調劑考生:(時間待定)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安排,需調劑考生專業第一批調劑滿額後不再進行第二批調劑,請考生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頁或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上釋出的相關資訊)

(五) 複試內容及相關說明

1. 複試考核內容

⑴專業素質能力考核(滿分50分)。

主要包括專業課筆試及外語聽力、口語複試。各學院按照我校2017年招生目錄規定的複試科目命題並進行閉卷考試,不得擅自更改筆試科目,滿分4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複試由學院組織進行,滿分10分。

⑵綜合素質能力考核(滿分50分)。

主要形式為面試,滿分為50分。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於20分鐘;面試要有試題,有詳細的考試提綱,並做好記錄;參加複試的教師需獨立評分,再綜合平均給分;須對每位考生的複試單獨進行記錄,學院應採取錄音或錄影等方式對複試過程進行記錄,備查。

⑶身體素質考核。

所有取得複試資格的考生都必須在複試期間攜帶一張近期1寸免冠彩照參加我校組織的體檢(已在複試日期近三個月內按同等規格體檢過的.考生,可在提交體檢報告後免檢)。

2. 同等學歷考生

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本科主幹課程,且與初試科目不同。加試採用筆試的方式,考試時間為每門3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總成績,但任一門加試科目成績達不到60分,視為複試不及格,不予以錄取。

3. 複試成績為複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複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

(六) 一志願考生複試工作

1.學院公佈一志願考生的複試名單,並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等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考生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

2.一志願報考我院的考生,確需調劑專業複試,學院及時向研究生院報備,即在報送錄取名單時註明原報考專業。

(七) 調劑生的複試工作

調劑基本條件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6]9號)有關規定進行。特別注意的是:跨門類調劑僅限理學、工學調農學或理學和工學互調,其餘學科均不允許跨門類調劑。

專業學習方式變更(即全日制考生轉非全日制錄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轉全日制錄取)的考生,按照調劑程式進行申請。

調劑考生須登陸“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意願,經學院稽核通過後,通知調劑考生複試。

學院在調劑生複試前公示調劑名單,調劑生接到複試通知後,應按學院要求登入“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選擇導師,並在學院指定的日期到我校參加複試。

(八)其他專項計劃

1. 單獨考試的複試分數線,參照所在學科門類的國家線(A類)。

2.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複試分數線,參照所在學科門類的國家線(A類)。

(九) 其它事項

1. 所有考生複試前須登陸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即雙向選擇系統,),選擇導師或者導師團隊,通過複試後,導師或導師團隊與學生雙向選擇成功,才可擬錄取。

2. 複試比例:根據研招辦下達的招生規模數按照不低於1:1.2的比例實行差額複試,生源不足的專業一志願考生一般不進行差額複試,複試合格即可擬錄取。

四、雙向選擇系統填報

所有考生必須在學院規定時間內登記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即“雙向選擇系統”,),帳號為考生身份證號,密碼為身份證號後6位數,選擇導師或者導師團隊,通過複試後,導師或導師團隊與學生雙向選擇成功,才可擬錄取。具體請見研究生招生雙向選擇系統學生操作指南(待新增網頁連結)。

導師必須在學院規定時間內登記福建農林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選擇學生。具體請見研究生招生雙向選擇系統導師操作指南。

凡因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雙向選擇結果自動失效。

五、錄取辦法

1. 各專業按照考生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推免生不參與排名;單考生排名單列)。其中,總成績=初試成績(摺合成百分制)×50%+複試成績×50%。複試成績≥60分的一志願上線生源優先錄取。

2. 調劑生源必須在我校通知時間內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的調劑系統確認,待錄取未能在通知時間內確認的考生即取消待錄取資格。

3. 學院在網站公示各專業擬錄取考生名單,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複試成績等資訊,並對破格複試、少數民族骨幹人才計劃、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擬錄取考生進行說明,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並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4. 學院於4月25日前在“雙向選擇系統”上提交導師或導師團隊與學生雙向選擇結果。

六、複試錄取工作的監督

1.加大資訊公開力度,按規定準確、規範、充分、及時公開復試實施細則、複試名單、錄取名單等招生錄取資訊,並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做好對所公開資訊的把關和解釋工作。

2. 學院黨委紀檢委員負責監督本學院的複試錄取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接受招生過程中違紀行為的舉報。

3.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有參與複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嚴格保密,切實維護複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作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

4.校監察處招生投訴舉報電話:(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83789215,83769584;E-mail:。

七、本辦法由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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