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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大學關於2017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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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是教育部實施“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等多項改革實施的第一年,為貫徹落實2017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就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中“非全日制” 做出進一步說明,請廣大考生結合我辦2月28日網站釋出的“關於非全日制招生的有關檔案及解讀”進一步瞭解。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長安大學關於“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說明,全文如下:

長安大學關於2017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的說明

原文地址:

  一、招生政策及原則

1、我校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

2、堅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一要求,執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3、我校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劃定公佈相同的分數線

  二、關於調劑“非全日制”

我校今年招收“非全日制”的專業,凡滿足我校劃定的學科專業最低複試分數線的“全日制”考生,如未錄取為“全日制”,可申請調劑“非全日制”,對該類“調劑”具體要求如下:

1、調劑的'“非全日制”專業,只限定在招生簡章中公佈招收“非全日制”的專業碩士學位;

2、調劑必須在本學院內調劑;意向申請調劑的考生必須認真瞭解相關政策,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學院申請調劑“非全日制”,否則視為放棄調劑“非全日制”資格;

3、調劑須符合教育部相關調劑政策,初試統考考試科目、調劑專業應相同或相近,全日制學碩、專碩均可申請調劑“非全日制”專碩;

4、調劑考生根據排名選擇是否調劑“非全日制”,錄滿為止;

5、各專業學位是否招收“非全日制”及“招生人數等詳情請諮詢各相關學院。

  三、“非全日制”培養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方案,堅持同一標準,保證同等質量;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發給相應的、註明學習方式的畢業證書,其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我校今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培養模式參照“全日制”研究生培養;

4、學費參照“全日制”學生收取;

5、學校提供住宿,有關費用標準與“全日制“學生相同;

6、以上條款不適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及報考類別為“定向”的考生;

7、本說明有關條款解釋權在長安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