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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會計主體的企業合併抵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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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為您提供會計研究論文:基於會計主體的企業合併抵銷處理參考,以及寫作指導和格式排版要求,解決您在寫作中的難題。

基於會計主體的企業合併抵銷處理

合併財務報表是財務會計中的重要部分,在直接的實務處理中抵銷分錄形式複雜,借貸方對應關係模糊,不容易發現其中存在的錯誤。針對上述問題,本文重點從參與合併以及合併後形成的企業主體的角度出發,論述企業併購過程中涉及到權益交易和非權益交易兩種情況下的抵銷處理原理,認為企業合併從實質上已經突破了會計主體的假設,但在會計處理上仍然可以基於會計主體假設進行,通過分析企業併購的交易實質,對企業合併中關於會計的主體假設適應性,對合並商譽的實質問題進行探索性的思考。

因為合併後形成新的合併主體,因此參與合併的單個報告主體之間發生的業務聯絡,對合並主體來講就是集團內部的資產負債的變化不需做業務處理,實際上就等同於單個的報告主體並沒發生業務,這就給我們一種啟示,即在編制抵銷分錄時,就可以將參加合併的單個企業對此所作的業務處理反向沖銷來代替合併報表的抵銷分錄。

例如,A企業和B企業發生合併,合併後經濟實體假設是C,在以A、B為報告主體時,對業務往來雙方都會分別進行單獨賬務處理,期末在基於主體C編制合併報表時就需要做相應的抵銷處理,按照上文論述就可以直接將A、B做的會計分錄分別反做一遍,原來的借記貸,原來的貸記借,再將雙方反做的分錄合併後即可,合併分錄就是合併的抵銷分錄。

一般認為,企業合併過程中涉及到權益交易和非權益交易對上述不同的會計主體來講是有所區別的。下面就上述兩種情況分別舉例分析。

一、合併主體涉及股權交易的抵銷處理

例1:甲企業2010年1月1日採用控股合併的方式以銀行存款1 000 000元購買乙企業原股東的股權,取得其100%股權。其中,乙企業的資產賬面價值合計為1 500 000元;負債賬面額為600 000元;股本為900 000元,資本公積為50 000元,盈餘公積為20 000元,未分配利潤30 000元,假設其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相等,要求編制收購時的相關抵銷分錄。假設乙企業的原股東用B標識,新股東用A標識。

本例中,甲企業對乙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數額為1 000 000元,與乙企業所的所有者權益總額正好相等,說明乙企業的股權投資數額均為甲企業所有,通過抵銷分錄將甲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總額、乙企業的所有者權益總額在編制合併報表時重複計算的因素全部剔除,消除其對企業集團合併報表的影響。編制合併報表時,編制抵銷分錄如下:

借:股本——A 900000

資本公積——A 50000

盈餘公積——A 20000

未分配利潤——A 3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0

下面我們按照上文的分析作相應的處理。

基於甲企業為會計主體,甲企業購買乙企業的業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0 ①

貸:銀行存款 1000000

上述收購業務基於乙會計主體,就是將屬於B股東的權益變為屬於A的權益,實際上可以分解成兩部分:一是A股東購買乙企業的股票;二是乙企業回購原股東B的股票,相應的業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②

貸:股本——A 900000

資本公積——A 50000

盈餘公積——A 20000

未分配利潤——A 30000

借:股本——B 900000 ③

資本公積——B 50000

盈餘公積——B 20000

未分配利潤——B 3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0

按照上文我們的分析需要做①、②的逆分錄,分錄③是乙企業與其原股東的回購業務,不屬於我們上文分析的甲、乙企業交易,不在抵銷的範圍內,①、②的逆分錄分別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0

借:股本——A 900000

資本公積——A 50000

盈餘公積——A 20000

未分配利潤——A 3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0

將上述分錄合併後,合併報表的抵銷分錄為:

借:股本——A 900000 ④

資本公積——A 50000

盈餘公積——A 20000

未分配利潤——A 30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1000000這和直接分析合併後經濟實體重複記的專案後抵銷的結果是一樣的,而且是按照合併前後不同會計主體的角度來分析得出的,也就是按上述會計處理,並沒有違背會計主體的假設,但值得注意的是這樣的路徑分析從現實交易的實質角度分析是存在問題的。基於以按照甲企業和乙企業為報告主體,按照上述思路分析,所做出的抵銷分錄業務處理是不符合現實中交易實質的,因為上述收購業務的實質是甲企業和乙企業原來的股東直接進行的股票買賣沒有涉及會計主體企業乙,此時的交易主體是甲企業和乙企業的股東而非會計主體乙。但是上述的思路使我們更加清晰地瞭解到會計主體的交易過程,這樣就為合併抵銷分錄的編制提供了一種理論依據,對目前一步到位的抵銷處理起到解釋驗證作用。目前的會計準則直接根據合併後的經濟實體為會計主體分析合併造成的重複專案,然後進行相應的抵銷處理,這種方法固然可以一步到位,但是容易造成抵銷分錄借貸方對應關係模糊,不能直接反應業務的實質過程,容易出錯。

二、合併主體涉及非股權交易業務的抵銷處理

例2:甲企業2010年1月1日採用控股合併的方式以貨幣資金900,000元對乙企業投資,取得其100%股權。甲企業向乙企業銷售其生產的商品100件,其銷售價格為9元/件,生產成本為5元/件,乙企業以銀行存款支付,假設乙企業並未對外銷售,不考慮增值稅的影響要求編制抵銷分錄。

首先,我們按照目前會計準則的要求編制抵銷分錄:

①抵銷甲企業未實現的內部銷售收入、內部銷售成本:

借:營業收入 900

貸:營業成本 900

②抵銷乙企業存貨價值中包含的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借:營業成本 400

貸:存貨 400

將上述兩個抵銷分錄合成一個抵銷分錄:

借:營業收入 900

貸:營業成本 500

存貨 400

再次,我們按照上文的分析作抵銷分錄。

上述購銷業務基於甲企業為會計主體,甲企業的處理為:

借:銀行存款 900

貸:營業收入 900

借:營業成本 500

貸:存貨 500

上述購銷業務基於乙企業為會計主體,乙企業的處理為:

借:存貨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按照上述思路,作為合併主體的抵銷分錄應該是將上述分錄的'借記貸,貸記借,即將甲、乙單獨的業務處理分錄反做為:

借:營業收入 900

貸:銀行存款 900

借:存貨 500

貸:營業成本 500

借:銀行存款 900

貸:存貨 900

將上述分錄合併得到合併後形成的新主體的抵銷分錄為:

借:營業收入 900

貸:營業成本 500

存貨 400

綜合所述,在企業合併報表編制時,關於抵銷分錄的處理都可以先還原成按合併前單獨的報告主體的業務處理,再分別將其衝消處理,即將其借記貸,貸記借,將上述反向分錄合併成一個分錄,就是我們所要的抵銷分錄,相對於現實的會計準則中直接根據交易的實質進行抵銷分錄的編制,思路更加清晰,更能使人瞭解企業會計處理是基於什麼樣的原理,在一定程度增加了會計資訊。本文通過舉例驗證了上述合併報表抵銷分錄的路徑,得出的結果和直接基於重複專案的分析所作的抵銷是一致的。另外,本文的另一處創新在於通過應用合併業務抵銷處理的路徑分析,發現有時新股東在子企業中的權益較合併前原股東在子企業中的權益的增加,其符合資產的定義應該確認為一項資產——商譽,如果沒有這種效應單純的不公平交易就不應該形成商譽。另外,按照上述思路分析經進一步分析,認為目前對長期股權投資的確認也並非是完全合理的,值得進一步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