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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確處理幼兒之間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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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老師,同時也是一位家長,今天和大家聊聊關於《如何處理幼兒之間的糾紛》的話題。其實,不管是什麼群體,糾紛總是客觀存在的。特別是對身心發展尚不成熟、自制力較差的幼兒來說,他們之間發生爭吵、打鬥和其他不友好行為是正常的。孩子之間的糾紛,主要是他們的天性決定的,而不是好孩子和壞孩子的區分標準,無論是爭執、吵鬧甚至打架,都是成長過程中一段小小的插曲,有研究表明,吵架可以培養孩子社交能力和積極性。他們在爭吵中掌握了集體生活方式。孩子們吵架時間是短暫的,尤其是3歲前,彼此也不記仇。通過爭吵,對孩子雙方都是一種磨鍊,孩子從糾紛中學習,在糾紛中成長。

如何正確處理幼兒之間的糾紛

有些糾紛其實很幼稚,比如:當別人坐自己的凳子時,幼兒往往會一聲不吭地去拉自己的椅子,坐在椅子上的孩子則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於是吵起來了;當她看到同伴好玩的玩具,或者自己需要的玩具,會一聲不吭地直接取過來,從而引起同伴爭執。

為此,僅僅告訴幼兒應該如何做、應該如何保持良好行為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讓他們學會如何應對生活中的糾紛,掌握處理糾紛的恰當方法。目前,許多幼兒都不能正確處理好和同伴間發生的糾紛,要麼爭奪、打鬥,要麼消極生氣、退縮、哭泣,或只會告知大人,而不會以更恰當的方式做出反應,因而他們難以很好地適應同伴群體、適應幼兒園生活,將來也難以適應既充滿競爭又要求合作的工作、社會環境

該如何面對幼兒間的糾紛呢?我認為,我們應該放開束縛,讓孩子自己去面對,不能任其發展,也不能嚴厲制止,我們不應簡單地宣判孰是孰非,而應通過孩子的糾紛去了解他們心中的世界及對事物的看法,從而幫助他們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首先,我們來探究一下糾紛產生的原因,總得來說,有以下幾個方面:

1.孩子年齡因素:幼兒時期的孩子由於年齡特點,其認知水平很低,而且幼兒都具有強烈的自尊心,但由於生活經驗很缺乏,所以他們的道德認識和行為認識常常脫節,缺乏合作意識,常常與他人發生糾紛.表現在活動中一旦與人發生糾紛時就動手打人,而且不願意承認錯誤。例如戶外活動準備排隊時,兩個小朋友相抱在一起玩,越抱越緊,摔倒在地,一個大哭起來向老師告狀說另一個打他,另一個則一臉驚慌和無辜。

2.環境因素:現在的孩子大都是獨生子女,集萬千寵愛於一身,從小生活在一個絕對愛心的世界裡,大人對孩子只是付出,不求回報,孩子將大人對他的關心視為理所當然的事,孩子自然會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意識。記得有一次,我們班組織小朋友玩搭積木,小朋友有的搭房子,有的搭大橋,還有的搭彩虹,玩的非常高興,正在這時,一個小朋友邊哭邊跑來找我,說:“老師,星星打我。”我把星星叫過來,問他:“星星,為什麼打小朋友?”星星說:“是他先搶我的玩具。”這個事例中我們就可以清楚的看到,在小朋友的內心,都是一自我為中心,很少顧及別人的感受。

3.幼兒的個體差異因素:幼兒由於遺傳素質.後天的教育因素和環境不同,神經型別.氣質和性格也千差萬別.如有的孩子脾氣溫順文靜,有的孩子脾氣急燥好鬥;有的孩子膽小懦弱不善交往:有的孩子豪爽熱心大方過頭等。無論什麼性格的孩子,都有可能會和同伴發生爭執。舉一個生活中比較多見的例子:牛牛和寶寶為搶一把水槍發生爭吵。兩人在爭執中不相上下,最後以寶寶捱打、牛牛挨咬結束爭執。事後牛牛悄悄告訴我“媽媽讓我不跟寶寶玩,以後他再咬我,我就咬他”。在這件事中,牛牛媽媽就認為自己的孩子吃了虧,從而產生要讓自己的孩子採用暴力的方法來對付糾紛的想法,其實這是最不應該的想法。而同樣寶寶媽媽如果也採用讓孩子以後他打我你就打他的方法,也是十分不應該的。但往往許多家長會有這樣的錯誤想法。我們該如何正確處理幼兒間的糾紛呢?正因為糾紛的原因錯綜複雜,所以在處理幼兒糾紛時,我們作為家長的要心平氣和地看待幼兒間的糾紛,應發現幼兒問題的所在,根據幼兒的特點,進行幫助引導。

其一,當糾紛發生後,大人不隨意充當“裁判”,而是應引導幼兒認識“好朋友是不應該打架的”、“好朋友要在一起”,同時幫助幼兒尋找解決糾紛的方法,在他們共同協調的基礎上選擇自己可接受的方法。這對孩子認識自己錯誤提供了正確的方法。

其二,遇到糾紛時,大人應給幼兒創設一些自己解決問題的機會,鼓勵幼兒分析問題,啟發幼兒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我們可以嘗試以下辦法:

1、教給孩子一些避免和解決糾紛的基本技巧。

我們要有意識的教給孩子一些人際交往的技能技巧。如教給幼兒如何傾聽別人說話,如何向別人道謝和道歉,如何向別人提出要求,如何表達自己的願望等等,這些技能的熟練運用,可以使幼兒避免一些糾紛,也使他們自己嘗試解決問題。例如:對經常使用攻擊性行為的幼兒(當然,這樣的幼兒只是極個別),我們採用適當懲罰的方法,讓他們嘗試後果;對於經常求助於別人的幼兒,我們就鼓勵他嘗試自己獨立解決;對經常被人欺負後默默承受的幼兒,我們則鼓勵他擺脫無助的狀態,有時甚至鼓勵他們勇於“自衛”。

2、增強幼兒自己解決糾紛的能力。幼兒之間的糾紛是常有的事情,所有的糾紛都讓家長或老師參與解決,會增強幼兒的依賴性,削弱或剝奪他們的獨立性,事實上,由於幼兒間的糾紛沒有多少利害關係,幼兒自己可以解決,為此我們大膽放手並鼓勵幼兒自己想辦法解決,如遇到某個小朋友欺負自己時,我們引導幼兒自己跟他協商,不見效時再請求大人幫助協調;如果別人不小心碰了自己,我們則引導他們善於理解原諒別人,引導幼兒多說禮貌用語“對不起”“沒關係”。同時也培養幼兒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責任感。

3、在合適的情境中,讓孩子自然地面對糾紛,自然地體驗人們相處的規則。雖然我們可以用語言告訴幼兒在發生糾紛時該如何做,幼兒也有能力理解、接受,也會在認識上認同,但這均是在糾紛未發生、正常情境下的理智認識。在實際發生糾紛時,幼兒的行為常常受其情緒控制,而非受其所懂得的道理的控制。就像一位教育專家在道理上知道應該如何對待、教育兒童,但在實際教育自己的孩子時,卻常因受自己當時情緒的影響而犯自己知道應當避免的錯誤。因此,教育培養幼兒時不僅應告訴幼兒在理智、認識上要知道該如何做,而且重點應告訴幼兒在實際發生糾紛時,其可能產生的不良情緒狀態及其對他們行為的重要影響,並著重指導和讓幼兒實踐、練習如何用理智、恰當的方式控制自己的情緒,調節自己的行為。

4、家長要以身作則,敢於承認錯誤。在家庭之間,或者在公共場合,特別是孩子在場的情況下,我們家長遇到事情的時候,一定要心平氣和,也要有禮貌,懂得謙讓。尤其是面對自己的孩子吃虧的時候,要首先分清事實,而不能當著孩子的面責怪甚至是恐嚇對方孩子,這樣一方面讓自己孩子覺得以後有依靠,另一方面,也在眾多孩子面前失去了作為一個家長應有的“形象”。如果你的孩子不小心弄傷或者弄疼了對方,我覺得,作為家長有必要領著孩子一起向對方道個歉,說句話,從而給孩子一個無形的教育。

我也是一位家長,所以,讓我們共同牢記:孩子之間的糾紛,是成長過程中的一種必然,通過爭吵對孩子雙方都是一種磨練,孩子從糾紛中學習,在糾紛中成長。我們家長只要妥善處理孩子間的糾紛,正確引導自己的孩子,凡事都採取信任、積極、友善的態度,相信無論是孩子還是家長,每天都會擁有一份好心情,每天都會過得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