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機構>

北京林業大學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

機構 閱讀(2.69W)

為幫助大家瞭解北京林業大學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的相關資訊,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北京林業大學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全文如下:

北京林業大學2017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複試錄取辦法

  一、工作原則

1、發揮和規範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力和責任,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範選拔人才的能力。

2、科學選拔,突出對創新能力、專業潛質和綜合素質方面的考核。

3、以提高質量為核心,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式公開、評分公正、監督有效,維護招生工作的公信力。

  二、複試工作要求

(一)複試錄取基本分數線要求詳見附件(一)。

  (二)複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1、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統籌安排本學院相關學科的複試工作。

2、學院負責向社會和考生公佈本學院複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公示所有參加複試的考生名單、複試成績和總成績等資訊。

3、複試專家對考生進行學術水平及綜合能力考查,並把複試結果及時告知考生本人。

  (三)複試、體檢時間及要求

1、複試工作要求在4月15日前完成,具體時間由各學院安排並通知考生。

2、複試不再組織統一體檢。考生可自行下載附件(二)到北京林業大學校醫院或二級甲等(含)以上醫院體檢。校醫院可接待體檢時間為4月12日上午8:00-9:00(要求空腹),考生可提前或當天到校醫院繳費,並於4月15日前將體檢表送至研究生院招生處(主樓213)。

3、除本校教職工外,所有參加複試且未提交過體檢表的普通招考生均須參加體檢,由學院負責通知。

  (四)複試內容

複試可採用口試和筆試或實際操作等形式進行,內容包括以下四方面:

1、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滿分100分。口語與聽力可分開測試也可同時進行,由學科制定具體的測試辦法、要求和評分標準。

2、專業外語測試,滿分100分。可通過口譯、筆譯、專業外語交流等形式考查考生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

3、綜合面試,滿分100分。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背景,對本專業學術前沿問題的瞭解,考生的科研潛質,創新思維能力等。根據學科特點,可採取面試、筆試或實驗操作等形式進行考查。面試時間每生不少於20分鐘,筆試或實驗操作時間由學科自行確定。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具體考核方式由學院確定。

  (五)複試成績及入學總成績計算辦法

1、複試成績=外語口語及聽力×10%+專業外語×20%+綜合面試×70%

2、入學總成績=初試總成績×(75-50)%+複試成績×(25-50)%

複試成績所佔比例由學科在規定範圍內自行確定,並在複試工作方案中公佈。

  三、錄取原則

1、原則上按考生報考導師錄取,同時兼顧考生入學總成績排名;導師在入學總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有錄取決定權。

2、學科可根據導師報考生源及科研經費等情況,經導師同意,在學科內部調整導師的招生名額。鼓勵對科研經費充足且科研成果顯著的導師在招生名額上給予適當傾斜。

3、各院招收定向在就業的在職人員總數不得超過本院錄取總數的10%,人文社科領域不得超過15%。按專項計劃招收的人員以及高校專任教師或科研院所專職研究人員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高校專任教師或科研院所專職研究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崗位聘用證明並同意其“在讀期間全日制在校學習”。

4、少數民族骨幹計劃按國家政策錄取,計劃單列。名額分配時綜合考慮學科分佈,重點向理、工科傾斜。

  5、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①複試不及格者(60分以下);②達到錄取線但無導師接收者;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審不合格者;④體檢不合格者;⑤提供虛假報考材料和資訊者。

  四、錄取類別

1、博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含專項計劃)兩種。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在錄取前必須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

2、各學科在確定錄取類別時對於原報考“非定向就業”的在職考生務必逐一聯絡確認,要求考生提供書面確認承諾函,並告知一旦錄取為“非定向就業”類別博士研究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把人事檔案及工資關係轉到學校。違反上述規定者,除取消其入學資格外,學校將以違反誠信公函正式告知考生所在單位,並取消其三年內報考我校博士生資格。如果此類考生擬調整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其複試錄取分數線(普通招考)須達到該學科“定向就業”考生錄取基本分數線,並須向研招辦補交所在單位同意錄取為“定向就業”的公函之後,方能列入擬錄取名單。

3、錄取類別一旦上報招生處,不得進行修改。

  五、調檔及政審說明

1、 錄取為“非定向就業”類別的考生或少數民族骨幹計劃非在職生必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如原為在職人員須同時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工資關係轉出或停發證明。9月份開學前檔案不到校者將取消入學資格,並以公函形式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其三年內不得報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2、 凡確定為擬錄取的博士生必須進行政審,由學生聯絡本人人事檔案所在部門填寫政審表。

3、 2017年調檔函可隨錄取通知書發放或由學院自行提前發放。

4、 各學院分黨委(黨總支)須指派專人負責接收、保管、審查考生人事檔案,入學報到時重點查驗應屆生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六、監督管理

學校紀檢監督電話:62338218/62338237,郵箱:;

研招辦電話:62338380,郵箱:

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