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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輕工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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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範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重慶輕工職業學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重慶輕工職業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重慶輕工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全文如下:

重慶輕工職業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重慶輕工職業學院屬重慶市教育委員會主管的民辦普通高職專科學院。

第二條為確保我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重慶市教委和重慶市大學中專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名稱

重慶輕工職業學院(院校程式碼 14368)。

第四條學院性質

全日制民辦普通高職專科學院。

第五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六條學院批准成立時間和批准單位

我院是2011年,經重慶政府批准、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學院。

第七條畢業證書頒發

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准予畢業,頒發教育部統一網上電子註冊,重慶輕工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八條辦學基本條件

學院佔地面積127943 m2,建築面積5.7萬m2,固定資產總值1.596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裝置總值1083萬元,紙質圖書14.21萬冊。現有在校生近3000人,有教職工192人,專任教師126人,其中研究生學歷達到50%以上,副高以上職稱27人,雙師素質教師達70%以上。

第九條重慶輕工職業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員會由院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學生代表和校友代表組成。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第十條重慶輕工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專業、計劃及錄取

第十一條招生區域

2017年,面向重慶市、四川省、貴州省、甘肅省等省份招生,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辦公佈為準。

第十二條招生專業

1、2017年,我院共開設6個系18個專業。普通文理類考生均可報考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食品加工技術、食品檢測技術、食品營養與衛生、烹飪工藝與營養、包裝策劃與設計、印刷媒體技術、人物形象設計、會展策劃與管理、首飾設計與工藝、酒店管理、財務管理、市場營銷、電子商務、物聯網應用技術等18個專業。

2、2017年,我院招收對口高職類考生有:機械加工類、汽車類、計算機類、藥劑類、電子商務類、旅遊類、會計類等七個大類,他們分類對應我院的相關專業,具體是機械加工類可報考機電一體化和工業機器人兩個專業;汽車類可報考新能源汽車專業;計算機類可報考包裝策劃與設計專業;藥劑類可報考藥品經營與管理專業;電子商務類可報考電子商務專業;旅遊類可報考酒店管理專業;會計類可報考財務管理專業。

第十三條錄取原則

第一條:體檢要求:考生必須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

第二條: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遵循德、智、體全面衡量,公平競爭,公正選才的原則錄取新生。

1.各專業錄取時考生外語語種不限,但進校後所學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2.各專業原則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3.對第一志願報考我院,大學聯考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我院錄取控制分數線,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准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優先錄取。

4.在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按志願順序擇優錄取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准投檔給我院的非第一志願考生。

5.對於報考我院,符合國家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批准投檔給我院的考生,我院擇優錄取。

6.對考生的專業確定,實行專業志願優先的原則。學院儘量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願,如第一專業無法滿足,學院將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協商徵得其批准同意的前提下,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儘量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願。

第三條:錄取結果公佈方式,凡被我校錄取考生可在我校網站:或登入重慶市招考資訊網:檢視錄取結果。

  第五章學費及住宿費

第十四條我院各專業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渝價[2011]388號和渝價[2012]98號檔案)、財政局、教委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各專業嚴格按重慶市物價局、財政局、教委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1. 藥品經營與管理8500元/年、食品加工技術8500元/年、食品檢測技術8500元/年、食品營養與衛生8500元/年、烹調工藝與營養8800元/年、包裝策劃與設計8500元/年、印刷媒體技術8500元/年、會展策劃與管理8500元/年、人物形象設計9500元/年、首飾設計與工藝8500元/年、酒店管理8500元/年、財務管理8500元/年、市場營銷8500元/年、機電一體化8500元/年、新能源汽車8500元/年、工業機器人技術8500元/年、電子商務8500元/年、物聯網應用技術8500元/年,所有專業學生住宿費每人1000元/年,書籍代收費每人600元/年(學生自願原則,學院按多退少補的原則每年給學生清算一次)。

2.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渝價【2005】487號檔案規定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章學生資助

第十五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獲得由中央和重慶政府資助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具體標準如下:

1.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凡被我院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持我院錄取通知書和當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在當地教委(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貸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在我院學習的大二及以上年級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金標準為5000元/年。

3.大二、大三優秀學生可以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4.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其標準為:一等助學金4000元/年、二等助學金3000元/年、三等助學金2000元/年。

第十六條勤工助學

學院大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設有勤工助學服務中心,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校內校外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與此同時,學院還通過校企合作等多種渠道,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寒(暑)期企業“學工”實習崗位,幫助困難學生解決學費及生活費難題。

  第七章學院地址及聯絡方式

第十七條學院地址及聯絡方式

學院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含谷鎮寶洪村4號附88號

郵編:401329

諮詢電話:023-86972266 88314818 86972299 18996195205

傳真:023-86972299

  第八章其它

第十八條我院未委託任何社會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事宜請考生直接與學院招生辦聯絡,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學院概不負責。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