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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學歷史學系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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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工作辦法》結合我係各專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下面,小編為大家提供中山大學歷史學系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辦法,全文如下:

中山大學歷史學系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複試辦法

  一、複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由系黨政領導、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領導和工作人員組成系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系的複試工作。複試小組由不少於5名本專業的'具有副高階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組成,負責實施複試工作。複試小組下設祕書1名,原則上由業務教師擔任,負責複試記錄和協助安排有關事宜。

複試記錄要做到詳盡規範,並妥存備查。

  二、複試辦法

  (一)複試的組織

初試結束後,即組織考生進行復試。

  (二)資格審查

複試前須按照招生章程的規定,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的嚴格審查。審查資料包括考生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須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證,境外學位學歷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學歷學位(學籍)認證報告、報名登記表、專家推薦書、擬開展的研究計劃、碩士階段成績單、體格檢查表。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複試資格。

  (三)複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及評分

  1、複試時間、地點

  複試時間為2017年3月12日,地點在歷史學系永芳堂各課室,具體安排見我係公佈的關於2017年博士生招生複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2、複試內容、方式及評分

(1)複試方式以面試為主,根據專業要求,適當增加其他考核方式。

(2)複試內容包括外語運用能力和業務能力考核兩部分,滿分為300分。其中外語運用能力佔100分,業務能力考核佔200分。

外語運用能力考核含聽力及口語的測試。可根據學科特點另外安排專業外語的筆試內容。

業務能力考核主要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具體情況,結合考生提交的《攻讀博士學位期間擬開展的研究計劃》、科研成果等報考材料,重點考核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掌握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情況及是否具備作為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等相關內容。

  三、複試成績的使用

(一)複試成績為複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複試成績和初試成績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

(二)複試成績低於180分者,不得在參加複試的專業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