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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中元節要吃鴨子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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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很多地方中元節要殺一隻鴨,鴨是祭祖的供品,到底中元節為什麼要吃鴨?以下是小編為你推薦為什麼中元節要吃鴨子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為什麼中元節要吃鴨子大綱

  中元節為什麼要吃鴨

農曆七月十五中元節也是祭祖節,祭品不能用雞做供品,因為雞的爪子往後刨,會把給祖宗送去的錢物都給刨出來,後輩的心意就傳不到祖宗那裡,所以就派鴨子作為祭祀的使者。為什麼派鴨子作為祭祀的使者?因為去“陰間”要渡河,河上僅有一座奈何橋,“使者”太多,橋上擁擠,而鴨子則可以帶著給祖宗的祭品游到對岸,所以在中元節當天的祭祀品以鴨子為主。祭祀儀式完畢後,剩下的鴨子,人們就“散福”了,所以留傳下來中元節吃鴨子習俗。

也有人說,中元節吃鴨是因為傳說去世的祖先會在中元節這一天回家探親,要過奈何橋,但沒有船過不了。於是,活著的人要送些鴨子下去,好讓鴨子游泳載他們回來,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傳統,一到鬼節就吃鴨子。

相傳古代北方人攻打南方,遇江,久不能渡,持續到七月中旬還沒有攻下,北方人就以殺鴨子吃為意頭,祈求能適應水性,也有提前過年的意思。久而久之,也就形成了傳統,人們一到中元節、“鬼節”就吃鴨子。

後來,則被不同地方的人們賦予了各種各樣的傳說,大體上就是驅魔辟邪之意。“鴨”就是“壓”,取其諧音,吃鴨子是為了壓住鬼魂。東莞人一般會吃蓮藕煲鴨。

“鬼節”其實是一種靈魂崇拜。在這一天,人們燒香祭祀祖先,祈求家人健康平安,也趁此機會與家人團聚。在這一天吃鴨子,還有一種靠譜的說法是在廣西農村種稻谷前,每戶人家都買上10只的鴨子回來養,在割完稻穀後,鴨子可以吃在田裡掉落的穀子和小動物,從而降低成本。在種第二季稻穀的時候,農民們為了犒勞自己,開始殺鴨子過節。隨著時間推移,人們就習慣在這天吃鴨子了。

  中元節為什麼要放河燈

放河燈是中元節的傳統習俗,放河燈既可以寄託人們對先人的思念,還意味著將厄運隨著逝水東流,一去不返。河燈也叫“荷花燈”,河燈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燈盞或蠟燭,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燈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

這項古老的習俗大約起源於南北朝梁武帝時期,當時只是僧人在放生池裡放河燈,後來流傳到民間。成為人們表達對死去親人的思念,對活著的`人們祝福的美好習俗。

宋代規定中元節各地燃河燈、濟孤魂、放焰口、演目連戲。此後,放河燈在七月半舉行並隨道教、佛教傳播而流行全國。這一天,人們在家設酒饌、燒紙錢祭祖,到寺廟、道觀參加放河燈等法事或道場活動。

放河燈有這樣一種說法,說是很多溺水而亡的孤鬼,為了投胎,往往會拉人下水讓其溺死,來換取自己投胎的資格。民間就用“放河燈”的方式為它們超度,希望這些水鬼能不再受苦早日投胎,免的危害人間。傳說二是,人間的河與豐都鬼城的河相連,人們把對先人的思念以及對地藏王菩薩說的話都通過河燈,帶到陰間。

明人田汝成編著的《西湖瀏覽志餘》記載:“七月十五為中元節……放燈西湖及塔上、河中,謂之照冥。”四川《德陽縣誌·風俗》中記載:“(端午、中元節)夜則摺紙做小舟式數十百,各置炬,其中順流飄蕩。”清人潘榮陛著的《帝京歲時紀勝·中元》雲:“每歲中元建盂蘭道場,自十三日至十五日放河燈……羅列兩岸,以數千計。”

文中提及的“盂蘭道場”,講的是“目蓮救母”的故事。相傳目蓮的母親死後受到折磨,目蓮為拯救母親,削髮出家向佛祖求救。佛祖傳給他《盂蘭盆經》,並告訴他如設道場誠心誦讀此經,則可拯救母親,免除倒懸之苦。由此可見,古時人們放河燈的主旨之一是祭奠祖先:千百盞河燈放入水中,可照亮九幽黑暗地獄,為鬼魂引路,以解脫其痛苦。可見放河燈是一件“善事”,故歷代相傳,經久不衰。

老北京的荷花燈都是用天然的荷葉插上點好的蠟燭做成荷花燈。那時也有用西瓜、南瓜和紫茄子等,將其中心掏空,當中插上點好的蠟燭,將這些燈往河裡一送,順水漂流自然而下,排成一隊“水燈”,隨波盪漾,燭光映星,相映成趣。

每當中元節的夜晚,人們用紙紮成荷花燈,金魚燈、小鬼燈、觀音燈、元寶燈等各式彩燈,順流而下,星星點點,閃閃爍爍,把整條河面裝扮得美麗如詩。可惜的是,到了現在,除了少數民風古樸的鄉鎮,人們已經很難看到放河燈的活動了,這些美麗的畫面也只能留在記憶裡。

  中元節為什麼要掛麵羊

七月十五家家做面羊,上墳祭祖,饋贈親友,是山西民情風俗的一大特點。農曆七月十五,還被稱為“送羊節”。漢許慎《說文解字》中說:“羊,祥也。”甲骨文《卜辭》中也稱羊通祥。可見在古代,羊這種動物,一向代表吉祥之意。

七月十五稱為“鬼節”,源於佛教“目連救母”的傳說:佛祖釋迦牟尼弟子目連之母生前不做善事,死後靈魂墜入餓鬼道中,食物入口既化為烈火,其苦難忍,目連求於佛,佛祖告他於七月十五日做盂蘭盆會,置五味百果,靠眾佛僧之善德以超度亡魂,拯救其母。此說又與我國道教中“地官赦罪”之說相融合,深深地影響到民眾生活,於是形成了每年七月十五百姓都蒸做面羊貢祭祖上墳的風俗。

舊京及華北地區的農村,民間流行七月十五由外祖父、舅舅給小外甥送活羊的習俗。傳說此風俗與沉香劈山救母的傳說有關。沉香劈山救母后,要追殺虐待其母的舅舅二郎神,二郎神為重修兄妹之好和舅甥之誼,每年的七月十五都要給沉香送一對活羊,據說這是取二郎神和沉香之母“楊”姓的諧音,以重結兩家之好。從此民間留下了舅舅送活羊的習俗,後來逐漸演變為送一對面羊。

平定當地有姥姥舅舅家給外甥送面羊的習俗,從孩子出生,一直送到12歲,孩子吃了面羊,會一年平安。這中間還有個生動的傳說,相傳當地一農家老來得子,名曰二小,從小過於嬌慣,長到16歲,頑劣異常,母親只好讓他幫舅舅牧羊。二小看到羊羔吃奶總是跪著,疑惑不解。舅舅說小羊跪乳是它懂得對母親孝敬。二小漸悟事理,對舅舅說:“我要回家了,今後一定聽媽媽話,長大成才,做個孝親報恩的人。”此後每年舅舅都要送二小一隻羊,提醒他好好長進,街坊鄰舍互為效仿,慢慢改為蒸送面羊,並漸成此間習俗。

舅舅給外甥“送羊”,其目的據說有二:一是羊表示陽壽 (羊、陽諧音),希冀能長大成人;二是教誨外甥學羊羔跪乳,知道孝敬父母,不忘養育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