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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風俗習慣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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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民族都有自己的信仰和習俗,而回族人民信奉的是伊斯蘭教,他們的禁忌和習俗有很多。那麼,回族風俗習慣有哪些?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介紹回族風俗習慣,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回族風俗習慣大綱
  回族風俗習慣

回族服飾與漢族基本相同,所不同者主要體現在頭飾上,回族男子多戴白色或黑色、棕色的無沿小圓帽。婦女多戴蓋頭,特別是在西北地區:少女及新婚婦戴綠色的,中年婦女戴黑、青色的、老年婦女戴白色的。回族男子在節日或遇有紅白喜事時,喜戴白色小帽,婦女則戴披搭式巾帕,巾帕前端遮至下巴,後面披垂於肩頭。

  回族的飲食習慣

主食以米、面為主,肉食方面禁忌頗多。禁食豬肉、狗、狼、虎、驢、貓、鷹、鷂等;禁食自死之動物血;禁飲酒。肉食以牛、羊肉為主,有的也食用駱駝肉,食用各種有鱗魚類,如北方產的青魚、鰱魚、鰉魚等。鴿子在甘肅地區的回族中被認為是聖鳥,可以飼養,但不輕易食用。如有危重病人,徵得伊瑪目(宗教職業者)同意,可作補品食用。回族長於以煎、炒、燴、炸、爆、烤等各種烹調技法,風味迥異的清真菜餚中,既有用髮菜、枸杞、牛羊蹄筋、雞鴨海鮮等為主要原料,作工精細考究,色香味俱佳的名貴品種,也有獨具特色的'家常菜和小吃。西北地區的回族民間還喜食醃菜。

回族飲料較講究,凡是不流的水、不潔淨的水均不飲用。忌諱在人飲水源旁洗澡、洗衣服、倒汙水。回族也喜飲茶和用茶待客,西北地區回族的蓋碗茶很有名。寧夏回族還飲用八寶茶罐罐茶也很有特色。

  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習俗

回族在飲食方面,除了禁食豬肉外,還禁食狗、驢、騾等不反芻動物的肉,禁食凶猛禽獸和自死的牛、駝、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動物與飛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誦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動物等。

禁食血液

在伊斯蘭教還未產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為一種宗教禁忌。他們認為人的靈魂存在於血液之中,吃血是瀆神行為。

禁食自死物

是人們在生活中積累的一種經驗,怕食物中毒,後來被寫進《古蘭經》,帶上了宗教色彩。中國伊斯蘭教學者劉智在解釋禁食自死物等規定時說:“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氣質之性。本然之性對人生有益,而氣質之性是由血氣而生,為貪惡嗜慾之性,有累於人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後食,這是為了去其血氣。”

回族由於受伊斯蘭教的影響,經過長期的發展,非常注意飲食的選擇。清代我國回族學者劉智在他的《天方至聖實錄》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驅使而不可食者三,馬、騾、驢也;可以驅使而復可以食者二,駝與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驅使者,羊也。”這就逐步養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習慣,也養成了不吃馬、騾、驢肉的習慣。現在回族對那些性情惡劣,喜吃汙穢,形狀怪異、暴目、鋸牙、鉤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獅、猿、猴、貓、鷹、鷂、鷙、刺蝟、熊、蛇、田雞、黃老鼠等等,對這些東西一律不吃,除非在萬般無奈,保全生命時,可以少吃一點維持生命,但不能吃飽。

回族對可以食的牛、羊、駱駝、鹿、雞、鴨、鵝、鴿、鶉、兔等畜禽,也要請阿匐或懂得宰牲規戒的穆斯林來宰,形成了宰牲定製,即宰前,要洗大淨和小淨。如宰牛、羊、駝時,須用繩子捆綁其兩條前腿和一條後腿。並將這些可食畜禽擺成頭南、尾北、面西的姿勢,宰牲時必須先念誦真主名,俗稱“道太斯米耶”:“比思敏倆習,安拉乎艾克白爾!”即:“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然後切斷畜禽的食管、血管、氣管,待控淨血液之後方可剝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滾水燙皮、燙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殺的牛、羊、雞等畜禽。

回族這種特別講究的宰牲習慣,從古至今一直沒有改變過。在元代,成吉思汗開始制定了一條重要的禁令嚴格禁止用斷喉法殺羊,凡宰羊必須按蒙古族的破腹法宰之,違者要處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窩闊臺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堅持這條禁令。由於這條禁令有悻於回族宰牲的風俗習慣,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對。他們不向朝廷獻貢物,迫使統治者收回了這條禁令。

回族對食海里的動物也有很多講究,不吃形狀不端的水族鱗蚧、螃蟹、魴鯊、鯨、鰵等,不吃那些食小魚的大魚。要吃有頭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鱗的魚。如鯉、鯽、草、鏈等魚。對這些魚類吃時也不屠宰,認為魚的血氣在水,離開水,血氣之性即無,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說過:“我們可以食用兩種非屠宰動物:魚和螞蚱。”回族一般不多吃鴿子肉,傳說鴿子保護過穆罕默德,所以回族當中有“吃鴿子肉要用金刀來宰”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