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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勞動合同範文合集6篇

合同協議 閱讀(1.98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推薦】勞動合同範文合集6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為搞好甲方經營管理,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甲方聘任乙方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方股東會同意,甲方聘任乙方為甲方的餐廳經理,負責公司的()管理。

二、經營目標

乙方經營管理,必須完成下列經營目標:

(一)總體目標

每年實現利潤()元,今後年度每年遞增()元,利潤任務分解到每月,逐月考核兌現。

(二)分類目標

1、客房部(含培訓中心)()元/年;

2、餐飲部(含茶座)()元/年;

3、桑拿部()元/年;

4、水電部()元/年。

三、乙方報酬

乙方報酬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和利潤分紅四部分組成,計算方法為:

報酬=基本工資 崗位工資 效益工資 紅利。

基本工資每月()元,崗位工資每月()元,效益工資按照當月每萬元營業利潤獎勵元計算,上述三部分當月考核兌現;紅利按照公司進行年度分配、提取後的淨利潤10%計算,逐月考核,年底決算後兌現。

四、乙方權力

總經理對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負責,享有下列權力:

(一)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獲取經營管理報酬;

(二)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並向執行董事和股東會報告工作;

(三)組織實施股東會和執行董事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五)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六)制訂公司的具體規章;

(七)提請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財務負責人;

(八)聘任或者解聘除由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員;

(九)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

(十一)批准單筆()元以下費用;

(十二)執行董事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五、乙方職責

1、對完成公司整體經營目標負總責;

2、全面執行股東會和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

3、擬定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各項內部管理方案報股東會同意後監督實施;

4、協調公司的各種外部事務,創造良好發展環境

5、按月向執行董事和股東會報告公司經營情況,接受執行董事和股東會質詢並作出解釋;

6、接受公司執行董事、監事和股東會對公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7、做好公司工商、稅務等各種證照的辦理、年檢等工作;

8、做好公司法、公司章程、執行董事和股東會確定的其他職責。

六、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自己的近親屬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七、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乙方完成經營目標,甲方未按約定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按照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股東會及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2、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紅利,同時由股東會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決定。

3、對公司安全保衛負總責,因安全保衛工作不力造成公司損失的,由股東會給予罰款、扣薪、責令賠償損失直至解聘的處理。

4、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的處理。

八、本合同聘任期限為一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甲方未提出解聘乙方的,本合同按照原條件延長一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內容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為一年

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本店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二、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乙方在合同期內從事甲方鞋店的導購員工作。

三、勞動保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生安全不受危險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四、工作時間

(特定內容)提前10分鐘上班、吃飯一個半小時。冬季:早班:9:00——晚6:30中班:12:00——晚21:00夏季:早班:8:30——晚6:30中班:12:00——晚21:30

五、工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規定負責店內以下幾項工作:

1、各種貨品的銷售;

2、貸品的清點和驗貸;

3、各項衛生的打掃、陳列和整理。

4、其他店內需要的工作。

六、勞動報酬

根據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勞動報酬構成為:

基礎工資元+全勤獎元+優秀衛生獎+優秀服務獎+優秀業績獎+消售提成+年終獎。

七、勞動紀律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1、員工應遵守本店各項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本店規定的工作程式。

2、員工如違反本店的規章制度,本店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解僱。

3、員工如毀壞或遺失本店財物的,依市場價給予以補償。盤點以少貸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丟失貸品的原價賠償給甲方,未知原因的由當天班次的所有營業員共同賠償,按原價賠償給甲方。

八、合同解除:

a)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專賣店可以解除本合同,

A、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專賣店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本專賣店利益的行為,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B、本專賣店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本專賣店宣佈解散。

C、員工工作態度怠慢不創造效益,沒有工作積極性或業績一直下降的。

a)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解除合同:

A、本專賣店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B、本專賣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乙方若合同期滿甲方將結算清所有工資和押金。b)乙方合同期未滿,應自行承擔經濟損失。

九、教育培訓

本專賣店鼓歷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本專賣店同意的培訓;本專賣店應當相應地地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與專賣店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十、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供虛假資訊;欺騙本專賣店而簽訂本合同的;

3、工為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進入本專賣店工作的。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簽約雙方已讀懂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

專賣店代表人:

電話:

乙方:

簽字乙方身份號:

電話:

合同簽署時間: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3

編號: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勞 動 者: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以法律形式確立勞動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及報酬:

1、本合同期從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到期終止合同。

2、乙方為新錄用人員的,在本合同期內試用期為個月。在試用期間,經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勞動報酬:年薪 元,月薪元。履行合同按年薪根據實際出勤日結算工資,未履行合同按月薪根據實際出勤日結算工資。

4、乙方簽定勞動合同後,甲方給乙方代繳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先由乙方出資,履行合同滿一年後由甲方給予返還。

第二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工作地點)從事(工種)工作。因工作(生產)需要,甲方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及工種。

2、乙方應積極完成甲方布臵的生產(工作)任務,盡心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並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給予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並提供生產(工作)的條件。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防止發生事故。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及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1、完成工作任務的,全額支付勞動報酬。

2、超額完成工作任務的,根據超額情況給予獎勵。

3、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根據未完成情況扣發相應工資。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規定的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幫助辦理社會保險,但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中已含甲方應幫職工繳納的社保金部份);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治療期間,在甲方處工作時間滿三年工 資照發,但年累計天數不得超過30天;

3、乙方因工受傷或死亡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

4、乙方因病死亡,甲方視乙方工作時間長短等情況給予適當的 撫卹。

第六條: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江西省的勞動紀律、行政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1、簽定勞動合同,履行合同滿一年者享受每月2天休假;未履行一年者,按臨時用工對待,原已休假工資在終止合同時扣回。 2、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曠工、擅自離崗;

3、愛護公司財物,不得損害公司利益;

4、保護公司的商業機密;

5、服從上級的安排,有不同意見應向公司婉轉提出,公司的決定應遵照執行;

6、待人接客應禮貌客氣,不得損害公司的形象;同事之間應保持團結,互助友愛。

第七條: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有重大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

2、生產經營性裁減員工;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傷,無法繼續勝任本職工作,也無適當崗位更換的;

4、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因甲方公司經營改革和調整工種的,乙方無法繼續勝任本職工作,也無適當崗位更換的。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有采用暴力、威脅手段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乙方從事無法勝任的工作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在試用期內。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乙方工資中扣償,不足部分繼續追償。

2、勞動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當儘量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德興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勞動合同屆滿,應立即終止執行。由於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單位(公章):勞動者(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託代理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個月。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己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 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建立建全生產工藝流程, 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的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

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 執行。

第十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 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 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二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己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三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第一章 合同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合同型別為(_________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在合同到期前三十天內訂定。

B.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終止。

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二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二章 試用期

第三條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四條 錄用條件為:

1. 學歷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身體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作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團隊精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 乙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 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A. 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B. 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C. 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

第四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時制度(_______________)。

A. 標準工時制。

B. 不定時工時制。

C. 綜合計算工時制。

第十條 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 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 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 乙方在正常出勤並付出正常勞動後,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__________)。

A. 計時形式:乙方月基本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應發工資)為:___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效益工資部份隨用工單位效益情況及薪酬計發標準進行調整。其中加班加點計發工資基數為__________元/小時,事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病假扣除標準為__________元/小時。

B. 計件形式:乙方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C. 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和依法制定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下述社會保險(__________),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A. 城鎮社會保險B. 小城鎮社會保險C. 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D.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各項必要教育培訓。

第九章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

B.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其個人資料是虛假,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等。

C. 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D.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

E. 乙方是駕駛員,因其自身原因,其營運服務證、照被吊扣或失效15天(含)以上或因乙方發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車(客尚)死亡事故或次責以上(含次責)特大行車(客傷)事故或物損三萬元以上,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F. 乙方系特種作業人員,因其自身原因違章作業或造成物損5千元以上事故,除給予經濟處罰或處分外,甲方還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G. 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H.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

I. 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

J. 乙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

K. 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其它工作。

B.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並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

C. 甲方因兼併、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汙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D. 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E. 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三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B.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C.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D.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E. 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

F. 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解除合同:

A.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B.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C.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D.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E.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

F. 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自行終止:

A.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續簽達成一致。

B. 當事人約定終止條件出現,如已確認乙方完成某一項工作任務。

C. 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D. 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

E. 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

F.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其他法定義務。

G. 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同時不屬於三十一條約定,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第十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乙方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 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法律規定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不夠扣除,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 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並執行。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A. 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業務函電等等。

B. 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標及標書內容等。

C. 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事項等。

第四十三條 乙方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實際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權利。

第十二章 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 甲方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或者因法律、法規變更而不一致,以現行有效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 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規定與合同不一致,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合同首部“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許可權。

第五十條 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A.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一條 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性別:___ 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 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 ____ 現在住址_______ ________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

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規章制度及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數量標準。

第四條 根據甲方不斷地生產及市場業務拓展等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

方的工種和崗位和薪資。

三、勞動紀律

第五條 甲方應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公司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經濟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的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保健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等。具體內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裝置。

(二) 發放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 對女職工和特殊職工按規定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根據行業特點,由甲乙雙方協商具體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國家法定節日(五一、國慶、元旦、春節)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六、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積極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十一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包括下列內容:

(一) 基本工資 元/月。

(二) 職務工資 元/月。

(三) 午餐補貼 元/月。

(四) 交通費補貼 元/月。

(五) 全勤獎 元/月。

(六) 社保 元/月。

(七) 提成或獎金(按甲方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不得無故剋扣、拖欠乙方工資,否則甲方除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外,並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10%的經濟補償金。

七、職業培訓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

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生產特種行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八、處罰與獎勵

第十五條 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甲方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

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第十六條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第十七條 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的處罰決定。

第十八條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公司資訊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並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九、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九條 甲、乙方協商社保由員工自己辦理,甲方每月將社保金直接發放給乙方;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二)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三) 洩露甲方資訊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 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三)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勞動屆滿,或依法終止時,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二十五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或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後,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及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須承擔勞動合同終止的過錯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如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或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辭退或開除乙方,甲方不承擔任何補償。乙方因上列行為給甲方或他人造成損害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如合同期未滿乙方提出離職的,按甲方離職規定,須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後,將工作交接至甲方滿意後方可離開,否則應支付給甲方一個月基本工資作為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其他方面的損失。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甲方有權通過政府勞動部門,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崗位,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二、保守商業祕密及職業道德

第二十九條 下列各項甲方的諮詢或文書屬於甲方的商業機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並執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則按相關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商業機密:甲方行銷、策略、計劃、財務報表、人事檔案、薪資及聘僱記錄、會計資料、庫存管理、客戶名單、電腦程式及資料庫、員工培訓資料及公司規章、手冊等,以上商業祕密不論以書面、圖示或電腦磁碟等形式均屬之。

第三十條 對於負責或經理、主管(主辦)以上業務的崗位人員,在勞動合同終止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一個月內,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

十三、智慧財產權歸屬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因工作任務需要和利用工作條件所創造的智慧財產權由甲方享有,但甲方應給予乙方獎勵。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200X年___月_ __日 200X年___月__ 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