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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內含傢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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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房屋租賃合同(內含傢俱)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南寧市南梧路瀚林山水源5棟2單元2903號房屋 ,三房一廳二衛出租給乙方居住 使用,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 元,按年度結算。每年度乙方須提前 天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拖欠,否則甲方有權停租並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應付給甲方押金 元 ,作為房屋內部設施水費電費燃氣費等綜合保證金。等租期圓滿結清所有費用後,甲方將押金如數退還給乙方。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燃氣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甲方提供設施如下:空調 臺,熱水器 臺,電視 臺,冰箱 臺,床 張,電風扇 臺,沙發 組,餐桌 張,寫字檯 張以及部分傢俱。以上設施保證能正常使用,經乙方檢驗後認可簽字生效。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損壞,乙方在合同期滿後負責修理好並能正常使用交予甲方,否則按價賠償。(乙方在使用過程中如遇電器損壞由乙方自行修理。)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向甲方提出,

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乙方在租賃期限期間不得私自轉租轉借。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金。

七、乙方使用該房屋應注意防火、防盜,遵守物業管理規定。 水錶: 電錶: 燃氣表:

八、租賃期間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轉借;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九、本合同連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內含傢俱) [篇2]

出租方: 身份證號碼: (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賃事宜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甲方將自有座落於 房屋出租給乙方

做 1 用途使用。

二 租賃期限為 (年、月),自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後,乙方應無條件將該房屋交回甲方,甲方繼續出租該房屋的,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租用。

三 雙方約定租賃期內租金為人民幣 元,租金在每月 日前

在 交付甲方。

四 乙方須繳納人民幣 元給甲方作為租房押金。

五 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的,或在簽訂本合同 日內不能交付房屋的及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租用的,視為甲方違約。

六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有改變須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必須按時交付租金,否則除交付租金外,按每月租金的1%支付每日滯納金,拖欠租金超過七天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終止合同,甲方可在物管處及相關人員監督下收回房屋。

七 租賃期內如甲方中途毀約,必須雙倍返還定金,乙方中途毀約的,押金由甲方沒收作為違約賠償金。

八 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否則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沒收押金;在租賃期內乙方需轉租的,須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九 乙方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電費、水費、煤氣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閉路電視費等由乙方承擔。

十 甲方提供的傢俬電器如下:

1 電視機 臺 2 電視櫃 個 3冰箱 臺 4 洗衣機 臺 5 冷氣機 臺 6 煮食爐 臺 7 餐檯 套 件 8 沙發 張 9

床 張 10 床頭櫃 個 11 衣櫃 個 12 梳妝檯 個 13 熱水

器 部 14 茶几 個 15石油氣瓶 個 16飲水機 個 17椅子 把 18 DVD組合 臺

傢俬電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附價格清單)。

十一 甲乙雙方均已對對方的產權資料、身份證等相關資料進行驗證,確認真實有效。

十二 本合同履行過程重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名即具法律效力。

乙方入住時的煤氣度數 水錶度數 數

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電錶度

房屋租賃合同(內含傢俱) [篇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晉城市市 號樓 單元 號 平方米的房屋。該房屋房型為 室 廳 廚 衛。

該房屋配備有傢俱(具體見傢俱清單)。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乙方住宅使用。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可以約定 元/月 或者 元/年 )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或可以約定漲房租事宜)。乙方向甲方交納押金 仟元,租賃期滿後,在乙方沒有拖欠水、電等費用,沒有對房屋及傢俱非 1

因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失時,甲方無條件退還押金。

第五條 支付方式。

租金按 個月(或者年/半年)為壹期交付,第一期租金應於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後的租金應於上一期滿之前的最後一週內付清,先付後住。如超過15天,仍未交納租金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甲方在提供房屋時應保證房屋的水,電,暖,及排水排汙等設施的正常使用。

甲方房屋配備的傢俱可正常使用且無重大安全隱患。 房屋及附屬設施如非乙方的過失和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並承擔相關的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保證

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交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乙方不得將承租的房屋轉租,並愛護使用租賃的房屋及傢俱,如因 2

乙方的過失或者過錯使房屋及傢俱受到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及裝置,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不得存放危險物品及國家明文規定的不合法之物品,如因此發生損害,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房屋內的各種電器裝置,如因使用不當造成電器損壞,應由乙方負責維修;如因使用不當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其他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小區物管費、有線電視費、寬頻網費、清潔費、小區水電公攤費及其他因居住所產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單如期繳納。

第十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逾期不搬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2個月書面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

2.利用承租房屋損害公共利益或進行違法、違規活動;

3.故意損壞承租房屋及傢俱。

第十二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等,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終止及解除規定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須向對方償付違約金 仟元。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金雙方同意為捌佰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的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上述金額的違約金。

2.凡在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房屋因不可抗力(如特大自然災害、地震等)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甲乙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四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

第十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 任何一方均可 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 一式 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乙 方: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傢俱清單

客廳:

主臥:

次臥:

次臥:

廚房:

以上傢俱經甲乙雙方清點,乙方驗證可正常使用且無重大安全隱患。

甲 方:____________

日期: 年

乙 方:____________ 月 日

房屋租賃合同(內含傢俱) [篇4]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座落在山語華庭9-2-202房屋,帶全套傢俱家電出租

給乙方作住房使用。所產生的物管費、垃圾清運費、有線電視費、水電煤氣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交納。

附清單:主臥室:床、五門衣櫃、2個床頭櫃、窗簾

次臥室:床、四門衣櫃、2個床頭櫃、1個電腦桌、1把椅子 客 廳:一套沙發、大理石茶几、電視櫃、42寸電視(遙控器)、

窗簾

餐 廳:冰箱、大理石餐桌及4把配套凳子

衛生間:洗衣機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一年,甲方從2015年5月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15年4月30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不按時繳納相關費用的;

4.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的;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交納方式及押金

1.甲乙雙方議定合同期內月租金1500,一次性付一年租金18000元。。

2.傢俱家電押金:5000元;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使用要求

交付乙方使用的房屋裝修完好整潔明亮,所有地磚、牆磚、木地板、門、窗、鎖等完好無損,傢俱家電完好無損乙方簽字代表認同,租住期間使用損壞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及相關約定

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交納租金。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月租金的1%,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3.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

4. 租賃期間,發生火災、被盜、人生傷亡事故等,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 乙方應愛護房屋內的一切設施及保持房屋衛生。不允許在牆面釘釘子及汙染損壞牆面。

6.一年租期後若甲乙雙方租或不租都應提前2月告知對方。若乙方不再續租應將房屋衛生打掃乾淨交付甲方。

7.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噸;(2)電錶度;(3)煤氣表方。 以上讀數乙方應根據要求每月抄報到門外單上,若因乙方遺忘所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附交接清單:

樓道單元門鑰匙2把 、入戶門鑰匙3把

出租方:(簽字) 承租方:(簽字)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