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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含注意事項)

合同協議 閱讀(2.07W)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各種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含注意事項)

一、甲方將位於**市**街道**小區**號樓****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後**天內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的權利。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若一方強行中止合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元。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連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個人房屋租賃合同注意事項】

1、合同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裝置,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合同要註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寫明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

8、合同應約定是否同意轉租。

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

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各種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含注意事項) [篇2]

房屋中介租房買房上當受騙的事例,近年來在媒體上屢見不鮮。房屋中介魚龍混雜、素質不高,有些甚至是非法經營,唯利是圖,也是不爭的事實。怎樣才能避免上當受騙呢?特提醒您注意三點:

一看兩證,細辨真與假

所謂兩證,即房產中介既要有市國土房管局審發的資格證書,又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審發的經營許可證。只有經營許可證,沒有資格證書的,一般是諮詢機構,可以搞房屋政策、資訊等諮詢,不可搞房屋的租賃、買賣等中介;只有資格證書,沒有經營許可證的,屬非法經營。只有兩證齊全,才是合法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可以從事房地產諮詢租賃、買賣等中介活動。所以當您準備找中介公司買賣、租賃房屋時,一定要先看其是否具備 " 兩證 "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在看 " 兩證 " 時,一定要細辨真與假,要堅持看原件,不要看影印件,最好把註冊號記下來,因為有些非法中介機構利用影印件弄虛作假。如果您與 " 兩證齊全 " 的中介機構發生糾紛,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協或市國土房管局投訴,一定會得到處理和解決。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將無人予以受理。

二籤合同,要細不要粗

目前與中介公司有關的房屋投訴案件有增無減,分析起來可以歸納為 " 兩多 " ,一是被投訴的多為兩證不齊的中介公司;二是產生糾紛的原因多為合同條文界定不清。幾天前一位女士向有關部門投訴,她與一家房產中介公司簽訂合同,委託該中介一週內向她提供10條安貞一帶租房資訊,並看房兩處,她一次付清400元委託費。但一週後合同期滿時,中介公司只給她提供了兩處的資訊,其餘的只是安貞地區周邊的,不是範圍之內的;看房也只看了一處,因為

她覺得房主是托兒,第二處就沒去 ...... 這裡就有簽訂合同時界定不清的問題。目前本市房屋中介機構沒有統一的合同文字,多為中介公司自己印製,其條款難免對中介公司更為有利。所以簽訂購房租房合同時,消費者一定要把協議內容搞清搞細。比如租房,需要提供什麼樣的資訊,包括房屋所處地域範圍、房屋使用面積大小,看房要不要交看房費,交多少等等。如你認為條款不清,有權要求修改或補充。要明確雙方責、權、利。比如在合同中明確,一旦發現一方違約,或有欺騙行為,應負什麼責任等等。這樣的合同對雙方更有約束力,一旦發生糾紛,處理起來也更有依據。

三選中介,宜大不宜小

這裡的大與小,指的是中介公司的規模。一般說來,規模大的中介機構,其專業人員數量多,水平高,資訊資源豐富,中介行為也比較規範。目前本市房產中介行業的一個通病是規模過小。規模小往往造成實力弱,資訊量及資訊流通範圍都受到侷限,一些中介為了招攬客戶,只好連吹帶侃,信口開河,坑蒙拐騙也就不足為奇了。所以選擇中介公司時,選擇規模大些的相對更為可靠。

租房注意事項

誰都想租個溫馨踏實的小窩,可是在租房中會碰到這樣那樣的問題,下面是租房中的一些注意事項,僅作參考。 1、房產證上的人和你籤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樣。租房者首先應請房東出示身份證件、戶口本原件,因為現在不少騙子都使用假身份證行騙,而原件與影印件相比更容易辨別;其次請房東出示房屋權屬證明原件,加產權證或是使用權證,若產權證正在辦理過程中,那麼應當出示與原產權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第三,讓房東多介紹一下房子和周邊情況,從言談間瞭解房主是否熟知基本情況。

2、上次的水電氣以及物管還有光纖電話費等結清沒有。

3、你最好把房間裡有的東西和新舊情況寫清楚,租房者在承租房屋時一定要清點好房屋內部設施如門窗,家電、傢俱,煤氣等,並且在看房時檢查一下家電的正常運作情況,傢俱的完好程度等,然後將其一一列入到清單內。最好註明如果出現故障時維修費用由誰來承擔,也好免除租房者在入住後,家用電器等發生毛病維修時與房主產生矛盾,責任劃分不清,注意有沒有漏水,東西有沒有損壞的情況。

5、籤合同的日期以及房租到期時間,還有就是交租方式和交租日期,如果房東提前終止合同該如何賠償等。

6、租房者合同期滿要求退租時,房主可能會以房屋設施損壞或者其他藉口作為條件來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損失。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雙方就應當註明租約期滿後多少個工作日內,在房屋及其設施無毀損的情況下,業主應退還押金。

7、要明確租賃房屋所在的位臵、間數、面積、質量、租賃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與方式等。

8、要對房屋維修及費用問題做出約定。

9、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條件。審查租賃的客體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允許出租的房屋。審查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房屋產權證明並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條件,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房屋租賃許可證,租賃合同也要進行租賃登記方可生效。

【租房正規程式】

A.雙方簽訂租賃合同

B.房主檢視房客身份證,(可向公安局確認身份證),並索取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C.房客檢視房主產權證明(可向當地產交易所進行確認),房主身份證(可向公安局確認身份證。)及兩證的統一(即產權證的產權人與身份證相同)。並索取影印件作為合同附件。

D.合同簽字(房主方)與產權證的產權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產權人的代理委託書。

E.辦理合租合同時,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證明。

F.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請檢視以上證件,一般定金不要超過月租金的20%。

【租房注意點】

A.不能提供產權(原件)的房主勿信

B.產權證與身份證不對號的勿信

C.向住所公安局確認身份證號碼。

D.向居委會(或鄰居)瞭解房東情況。檢視描述是否與房主相同。

E.如果房主要求一年一付房租或者要求付大筆的訂金,這樣情況就要特別小心。

目前國家並沒有標準的租房格式合同,多數合同都是房主與租房者共同擬定的,根據情況不同,租房合同可以比較簡單,也可以繁雜詳細一些,但無論什麼樣的合同,一些基本的內容也是必須有的。這些內容包括:所租房屋的具體地址、房屋具體情況如幾居幾室、屋內有些什麼傢俱等;租金具體是多少;租金的支付方式是怎樣,是月付、季付還是年付,以及具體交房租的時間;租房的期限,房屋如果需要修理,應該由誰來修,自己修還是房東負責修;租來

的房子可不可以再轉租給別人;違反合同約定會承擔的責任等等,此外還有一些細節也應該注意,如合同中要寫明房子內的基本設施、傢俱、家用電器;寫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等。合同內容規定得越細,將來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就越小。

【租賃應辦理登記手續】

出租房屋實行登記備案制度,租賃雙方應該在簽訂租賃合同30天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租賃登記手續,這是一個法定程式,只有辦完了登記手續才算履行了有效的程式,租賃行為才算在法律上有效,租賃合同才會受到法律保護。否則,未辦理登記的租賃合同在法律上是無有效的,一旦出現糾紛,不受法律保護。就是轉租的租憑合同也要再次到房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房屋租賃在實際操作上有許多問題,因為出租方或是承租方出於各種考慮,又因為不同的房屋有不同的背景或條件,所以給房屋租賃帶來許多意想不到的法律障礙。新頒佈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對租賃市場有了明確的規範,要想在出租或承租活動中進展順利,租賃雙方應多瞭解一點租賃市場的行為規範,多掌握一些有關租賃的'法律知識。

附:租房合同範本(僅供參考):

租房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為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1、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甲方將其擁有的坐落於 區(縣) 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出租房屋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情況,由雙方在《附件》中加以說明。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2、甲、乙雙方提供證件

甲方提供:□身份證 □房產證 □戶口本

乙方提供:□身份證 □暫住證 □工作證

3、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內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元整);押金 元。

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為: 。

5、房屋修繕與使用

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負責修復或給予經濟賠償。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但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進行維修須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6、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借承租房屋。甲方同意乙方轉租房屋的,應當單獨訂立補充協議,乙方應當依據與甲方的書面協議轉租房屋。

7、甲方違約處理規定

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日租金的兩倍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逾期七天,則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履行該合同。甲方除應按規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金以外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 在租賃期內,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退還剩餘租金以及未使用費用,同時按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2) 因甲方房屋權屬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對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8、乙方違約的處理規定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20%的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

(3) 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

9、產權變更

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式將房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在無約定的情況下,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權人繼續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10、合同終止與解除

(1)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屆滿後七日內,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2)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11、免責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依照政府房屋租賃政策或法律規定必須變更或終止合同的;

(4)依照政府房屋拆遷公告規定時間需要拆除房屋的。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房)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各種房屋租賃合同範本(含注意事項) [篇3]

律師事務所提供: 房屋租賃是房地產交易行為的一種,出租人與承租人必須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住宅租賃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權的不同,可分為公房租賃合同、私房租賃合同和公

律師事務所提供:

房屋租賃是房地產交易行為的一種,出租人與承租人必須簽訂書面租賃合同。

住宅租賃合同中按照出租房屋所有權的不同,可分為公房租賃合同、私房租賃合同和公房轉租合同。目前公房租賃合同的特點一般具有不約定固定期限的租期,租金標準由政府統一規定;而私房租賃合同的內容則是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由雙方協商確定。 必備條款

1、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及住所。

當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對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須是房地產的合法產權人;對於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來講,如果是當地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如果是外來居民,須持有本人身份證及公安部門發的暫住證;企業事業單位須持有《營業執照》;非企事業單位的其他組織如機關、團體、部隊等須有縣以上民政部門批准設立的有效證件。房地產租賃當事人必須符合上述資格限制,才能簽訂租賃合同。

2、標的物,即租賃的房屋。

在合同中須寫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積、範圍、裝修及設施狀況。對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價值或是用於居住或是用於商業目的,因此房屋處於適用的狀態是對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簽訂合同時必須說明房產交付使用時的基本狀況,這是一旦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發生糾紛時區分雙方責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內的毀損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礙了承租人依約使用房屋時,出租人還有義務修繕房屋,這些補救措施的標準通常應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狀況。

3、租賃用途。

即承租人租賃房屋的目的。租賃用途一旦定明,則承租人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從事非法活動。同時,明確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後,只要承租人依約用房,則正常範圍內出現的房屋磨損,出租人不得要求賠償。由於租賃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賃價格也會不同,所以,租賃用途對於雙方當事人來說,也是必須定清寫明的問題。

4、租賃期限。

寫清租賃期限的意義是:

(1)期限屆滿,承租人有義務將原房屋退還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應當有"必須收回"的理由,並且徵得承租人的同意,賠償承租人的損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買賣、贈與或繼承而發生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如原租賃合同未到期,則原合同對承租人與新房主繼續有效;

(4)承租人為一人時,如其在租期內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繼續履行,辦理更名手續。

5、租金及交付方法。

私有房屋租賃,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租金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不得任意抬高。

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還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體日期也應在合同中明確。

6、修繕責任。

修繕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項義務,指的是出租人在整個出租期間對房屋有進行必要修繕的義務。所謂必要即指:房屋必須使承租人能夠依雙方約定使用並收益。修繕的範圍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屬設施,以及其他屬於出租人修繕範圍的裝置。共有房屋的修繕應由房屋共有人共同負責,合理分擔修繕費用,不得互相推諉。承租人應協助出租人檢查、修繕所承租的房屋。出租人確實無力修繕的,可與承租人協商,由承租人墊款修繕;出租人如不在本市或拖延不修的,經所在地房管部門勘察,確需修繕的,可由承租人代修。修房的墊款和代修的費用,可以抵扣房屋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7、變更與解除合同的條件。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房屋租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的法定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租賃合同:

(1)符合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條款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3)當事人協商一致的。

8、轉租的約定;

9、違約責任。

什麼情況下出租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在租賃期限內,承租人有下列行為,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的。

要續租怎麼辦?

租賃期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關於押金

房客通常不會像對待自己的財產一樣愛護那些租來的東西。所以,押金就是對租房人的一種制約。

押金的金額一般是兩個月的租費,這是因為:

(1)如果租房者付不起一個月的租金,房東可以從押金中抽出這個數額的錢。

(2)如果在租用到期時,有任何重大的破損發生,房東可以使用剩餘的押金作補償. 為防止到退房時雙方對房屋的原始狀態有分歧,租房者應該在租約簽訂之前做好預防措施。應該好好看看整個房間,檢查任何可能有問題的地方。

以下是一些必須仔細察看的地方:

*門鎖:它們是否易於開啟?房東是否在上一個房客搬走後更換了門鎖?

*煙霧報警器:房間裡有沒有?是否工作正常?

*牆壁:有沒有記號、凹痕、劃痕、裂縫等等等?

*管道:有沒有生鏽?

*漏洞:廚房的水槽底下、前門的邊上、天花板、以及整個浴室,檢查這些地方是否漏水。

*瓷磚:有沒有脫落?形狀有沒有受損?

*門:油漆是否均勻?有沒有記號、凹痕、劃痕、裂縫等等等?

*地毯:是否褪色?有沒有汙點?

*塗料:是否平滑?有沒有剝落?

任何在將來會帶來問題的地方都應該被記錄下來。最佳方法是把這些地方都拍下來,並對所有的照片進行描述,然後房東和房客分別在記錄上簽名並標明日期。在簽訂租約前,應該要求房東寫下他是否退還押金的各種條件,以保證在租借合同中沒有允許房東以任何含糊理由抽取一定押金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