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3.02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終止勞動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性別:身份證號碼:

因__________原因,乙方向甲方申請終止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終止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二、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在甲方的工作時間不計算本企業的工作年限。

三、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不享受甲方的工資、獎金、專業技術職務津貼等薪酬福利待遇。

四、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的社會保險關係含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仍在甲方,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代收代繳。有關繳費標準及時間約定如下:

一各年度繳費基數的確定:乙方可根據甘肅省統計局當年7月1日公佈的上年度甘肅省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60%-300%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作為當年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

二繳費費率:養老保險28%、失業保險3%、醫療保險8%、工傷保險按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定的當年費率計算、生育保險0.5%、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費2%按照747元標準計算。

三繳費標準:繳費標準等於繳費基數乘以繳費費率。

四繳費時間:按照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規定,每年的繳費分為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乙方依照上述標準在當年的5月31日以前繳納一次核定數額,在11月30日前繳納一次,兩次繳納的數額等於繳費標準。逾期不繳納,甲方可以對乙方作出自動離職處理。

五、勞動合同終止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或發生對甲方造成嚴重影響的行為,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甲方有權按規定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關係。

六、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願意回甲方工作,須在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及時安排工作。勞動合同終止協議期滿後一個月內,乙方未回原單位的,甲方可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七、勞動合同終止期滿,乙方若提出繼續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協議,須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協議。

八、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如遇政策調整等客觀因素髮生變化時,可以依照相關政策執行。

九、本協議自勞動合同終止期限之日起生效,在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甘肅中牧山丹馬場總場xxx乙方:

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於年月日入職本公司,乙方於20xx年月日書面向公司提出辭工。經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終止勞動合同關係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關係書面申請(辭工書),雙方自年月日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二、雙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作為甲方對乙方的補償,此補償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與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所有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社會保險費等其它費用。

三、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終止,雙方不存在其它權利義務關係,除本協議約定的補償及相關費用外,雙方互相不存在補償或賠償事宜。

四、雙方同意無論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產生任何權利義務問題,自本協議簽訂後放棄向對方提起投訴、仲裁或訴訟的權利。

五、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乙方自願放棄補償差額的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收款收據

今收到支付的終止勞動合同所有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社會保險費等所有費用共計人民幣**元。

(大寫:萬仟佰拾元)

收款人:年月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一、根據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方按以下原因決定終止與________方簽定的勞動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勞動合同,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三、甲乙雙方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就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員工培訓費賠償等事項,按以下第條達成協議:

1、甲方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不向乙方索賠員工培訓費。

四、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乙方須予配合。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投資有限公司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4

甲方:廈康利(廈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對原簽訂的租賃合同(編號)簽訂如下解除協議:

一、原租賃合同方

1.原租賃合同甲方;廈門藍色海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2.原租賃合同乙方:

3、原租賃合同物業管理方:廈康利(廈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二、約定事項

1、乙方租賃甲方原康利金融大廈樓單元,租賃合同面積平方。現解除物業合約,本解除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原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付清租賃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付甲方的費用,逾期甲方保留以¥元/天向乙方收取滯納金。

3、乙方同意本協議第二條第2款費用結算終止時間為年月日。

4、本協議簽署當日,甲方可對本協議的物業單元進行停水、停電並做封鎖。同時視為該單元物業租賃使用權已交回甲方。甲方即日起可正常方式另行對外出租或經營。

5、本協議約定乙方可清理帶走的物品為:(另加附件說明:)。

6、乙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對本協議第二條第5款約定的物品清理完畢,逾期未。清的甲方可將視為乙方遺棄物處理,甲方清理乙方本遺棄物品中產生的清運費用由乙方承擔。現場需拆除、破損、遺失等的賠償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簽訂後,經甲方對租賃物業現場驗收無異議,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賃物的鑰匙,在乙方簽署《退場確認單》起本協議即刻生效,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8、乙方在撤場過程中,不得破壞房屋的結構及裝飾(包括但不侷限於門、窗、地板水電裝置設施)否則雙倍賠償。

9、本協議簽署日結清:管理費、水電費、公攤費共計人民幣¥破損、改造、拆除、恢復費及清運費人民幣¥¥元;

10、乙方原已繳交裝修保證金等人民幣¥述費用的抵扣多退少補。

11、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

12、其他具體撤場執行細節以雙方書面確認為準,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雙方簽署

甲方:康利廈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人簽署授權人簽署

蓋章:蓋章:

時間:年月日簽署地:廈門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5

簽訂時間:_____年__月__日

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年__月__日解除雙方於_____年__月__日簽訂的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年)的勞動合同。乙方工資發放至_____年__月__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願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並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後,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於甲方的所有財物,檔案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並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洩祕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6

一、根據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條款之()項原因,決定自年月日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1、合同期限屆滿,不再續訂新的勞動合同;

2、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4、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

6、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9、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1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

12、乙方主動提出辭職;

1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14、其他勞動合同約定的條款:

二、甲方按照相關勞動法規規定以及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條款,對經濟補償金做如下決定:

1、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2、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月工資合計元。

三、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7

甲方:____公司(簡稱“甲方”)

乙方: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上文述及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__年__月__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基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的最後工作日為____年__月__日。乙方應不遲於最後工作日將屬於甲方的檔案、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並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20xx年10月1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為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並且交還所有屬於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檔案,甲方同意於20xx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因這些款項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收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有扣繳的法定義務,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項時直接予以扣繳。

6.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至20xx年09月30日終止,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

甲方:____公司乙方(簽字):_____

(蓋章)日期:____日期:______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8

(勞動者姓名) (勞動保障卡號:),戶籍為 市 區 街道,於年 月進入本單位(勞動保障證號:),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條 款(款項摘要: ),於 年月日與其終止□/解除□(兩者“√”選其一)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六條解除的應選擇:□單位提出/□個人提出)。

如對本證明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 位 蓋 章)

年 月 日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9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該法第45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女職工正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網友諮詢:我是一家投資諮詢公司的文員,今年29歲,入職已經快6年了。目前我正在懷孕,預產期是今年6月9日,但7月31日我的勞動合同就期滿了,那時我正在休產假。請問: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單位不想跟我續簽勞動合同了能終止嗎?

律師解答:您好,從您介紹的情況來看,您休產假期間會恰逢勞動合同期滿,您不用擔心,依據法律規定,公司不能在此時與您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該法第45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果女職工正處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由此來看,您今年7月31日勞動合同期滿時,因您正在休產假,所以合同應當續延至您哺乳期結束。

關於終止勞動合同10

(勞動者姓名)__ __(勞動保障卡號: ),於 年月進入本單位(勞動保障證號:),最後一期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條款(款項摘要: ),於 年 月日與其 終止□/解除□ (兩者“√”選其一)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六條解除的應選擇:□單位提出/□個人提出)。如對本證明有異議,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 位 蓋 章)

年 月 日

注:1.證明內容應當填寫準確、完整,不得塗改;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中勞動者本人提出的,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3.此證明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勞動者本人,一份存入勞動者個人檔案;其中非本市戶籍人員選擇回原籍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存入個人檔案中的一份改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