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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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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法律中有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的話就要承擔法律責任,也就是我們說的賠償。那麼,單位未與勞動者籤勞動合同的該怎麼賠償呢?小編為你介紹。

沒有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1、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賠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於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

《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支付未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於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

4、未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

5、未籤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祕密或竟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

現實中,沒有籤勞動合同,可能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但也有可能是勞動者的原因。而要說未籤勞動合同的賠償的話,那麼多半就是因為用人單位的原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了。此時,單位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但最多支付十一個月。更多勞動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你到網站進行詳細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