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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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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能無誤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煙花爆竹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煙花爆竹方案

煙花爆竹方案1

根據省政府安委辦公室《關於做好全省煙花爆竹連鎖經營推廣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制定市煙花爆竹連鎖經營推廣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強化紅線意識和責任意識,推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與零售店(點)連鎖經營,推進統一化、規範化和資訊化安全管理,有效提升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水平、打壓非法生存空間、提高監管工作效能、遏制煙花爆竹事故。

二、目標任務

將連鎖經營管理模式引入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環節,逐步在全市推動建立以批發企業為龍頭、零售店為骨幹、零售點為補充的連鎖經營網路,實現批發企業對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的統一安全管理,形成統一、規範的煙花爆竹連鎖經營網路,提升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環節安全管理水平。20xx年春節期間,鄒平市全面開展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先行先試,其他縣(市、區)選擇至少2個鄉(鎮、街)開展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先行先試,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全面推廣;xxxx年春節期間開始,全市全面推行煙花爆竹連鎖經營模式。

三、方式和佈局

簽訂連鎖經營協議。由批發企業與零售店(點)簽訂連鎖經營協議,以統一安全管理為核心,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以產品營銷和利益分配為紐帶,明確雙方的煙花爆竹供應、配送、儲存、銷售、日常管理和利益分配等事項。各批發企業與連鎖經營單位簽訂的連鎖經營協議交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備案。鼓勵發展直營零售店(點)。由批發企業出資設立並派員工直接經營管理,統一排程安排進貨、儲存、銷售等業務,獲取全部收益,承擔安全管理責任。鼓勵安全管理基礎較好、經營條件具備的批發企業增設直營零售店(點)。多個批發企業的連鎖經營。縣(市、區)域內有2家及以上批發企業的,可採取批發企業之間劃片經營或聯合經營等方式對零售店(點)實行連鎖經營。實行聯合經營的,對零售店(點)的安全管理責任由批發企業共同承擔。合理佈設零售店(點)。以“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為原則,統籌不同區域(城市建成區、鄉鎮、偏遠農村等)和銷售淡旺季(平時和春節期間)的市場需求、零售店(點)的銷售額,科學規劃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單位數量,逐步壓縮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合理分配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資源,確保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連鎖經營規模與其安全管理水平以及配送服務能力相適應。嚴格執行禁限放政策。禁放區域不設零售店(點);限放區域原則上僅佈設零售點,鼓勵由批發企業實行直營;在未實行禁限放的區域,逐步壓減零售點數量,直至形成零售店市場全覆蓋的佈局。限放時間到期後,批發企業要將所有零售點的未銷售煙花爆竹(整箱)全部收回、入庫保管。

四、連鎖經營安全管理要求

統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批發企業要對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實行統一的安全管理,組織、督促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合法合規、內容統一”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儲存倉庫(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產品流向登記制度、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裝卸(搬運)作業安全規程等安全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保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統一安全教育培訓。批發企業負責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制定安全培訓計劃,保障培訓經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規範和專業知識教育培訓,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管理素質和安全操作技能,從業人員應依法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統一經營場所安全條件。批發企業應當按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對其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的安全條件統一標準,逐步安裝視訊監控系統,設定安全警示標識,張貼或懸掛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宣傳品,製作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牌匾等,推廣應用專用安全儲存倉、專用可拆裝板房等,不斷提高零售店(點)安全保障能力。統一流向管理和買賣合同。批發企業要使用煙花爆竹流向管理資訊系統,如實將煙花爆竹流向登記造冊,及時全面記錄銷售產品流向資訊,指導、督促其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採集流向資訊,實時傳送至煙花爆竹流向管理資訊系統。批發企業向零售店(點)銷售,應當依法簽訂安全買賣合同,建立零售店(點)購銷臺賬,嚴禁購買和銷售不符合標準和要求的產品,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市場。統一應急處置預案和演練。批發企業要結合連鎖經營實際,認真分析連鎖經營各環節的安全防控措施和可能存在的事故風險,組織制定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火災爆炸、燃放安全、盜搶丟失等應急處置預案並定期演練,按預案要求健全應急處置組織和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置器材裝置。統一運輸配送服務。批發企業應具備與其經營銷售產品種類、規模相適應的運輸配送服務能力,配備符合要求的煙花爆竹運輸車輛或與有運輸資質的單位簽訂運輸配送合同,為其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禁零售店(點)到批發企業倉庫自行提取煙花爆竹。

五、工作要求

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工作,把推行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提高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安全監管工作效能的重要手段,制定工作方案,動員和引導批發企業、零售店(點)積極參與,積極穩妥推動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工作健康有序開展。各縣(市、區)將工作方案和試點鄉(鎮、街)名單于12月13日前報送至市安委會辦公室郵箱:。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各批發企業要做好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標準規定,積極發揮自身安全管理、人員、資金等方面的優勢,切實擔負起對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的安全管理責任,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範工作,不斷提高連鎖經營安全管理水平。突出安全監管重點。各有關部門要由對所有批發企業、零售店(點)的全面監管,轉變到對批發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批發企業建立執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體系,配齊配強安全管理人員,履行好對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的安全管理職責。要建立對零售店(點)隨機抽查機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堅決依法追究批發企業的連鎖經營安全責任及零售店(點)的安全責任。推進連鎖經營安全資訊化建設。鼓勵批發企業利用資訊化手段,建設執行包含企業基礎資料資訊、煙花爆竹進銷存管理和流向資訊、安全生產基礎管理資訊、辦公自動化等內容的煙花爆竹資訊系統,逐步實現對零售店(點)的視訊監控聯網,提高安全和經營管理水平。嚴厲打擊非法。各級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強化協作配合,對流向登記不全不能證明合法來源渠道的煙花爆竹一律視為非法,依法嚴厲查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各批發企業要加強對零售店(點)的督促檢查,切實擔負起對零售店(點)的打非責任。各批發企業及其連鎖經營零售店(點)要積極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自覺抵制非法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營造煙花爆竹連鎖經營的良好秩序。

煙花爆竹方案2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政府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本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切實做好本市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xx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xx市20xx年元旦春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x花領導字〔20xx〕x號)及有關規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結合“百日綠色安全施工活動”的有關要求,通過落實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禁放看護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實,堅決防範建築工地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成立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丁勝委員任領導小組組長,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凌振軍處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魏吉祥站長任領導小組副組長,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長)、各集團、總公司主管副總經理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

三、職責分工

(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的職責

督促全市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現場各參建單位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組織、指導各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開展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二)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的職責

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的組織指導下,在本區政府的領導下,對本轄區在監工地進行傳達部署、宣傳教育、隱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參建單位加強對外宣傳和內部宣傳教育,開展隱患排查治理,配齊消防設施和水源,落實施工現場內可燃物的清理、覆蓋、澆溼阻燃等工作,組織好禁放點的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參建單位的職責

各施工單位是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築工地內的隱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蓋、澆溼阻燃、剷除單位內部及周邊的雜草等工作,加強重點時期的禁放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加強對工程專案管理人員和所有作業人員宣傳教育,做到施工現場內不儲存、不燃放煙花爆竹,並對外宣傳“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要求。建設單位負責執行建築工地禁止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規定,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各相關規定。各監理單位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監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階段開展:

(一)啟動部署階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於20xx年1月16日前印發工作方案,召開動員部署大會,與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各集團總公司簽訂《xx市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見附件)。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和各集團、總公司要結合實際情況,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本轄區、本企業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要與本轄區各在監工程專案、各集團總公司要與下屬二級公司、各施工單位要與本單位各工程專案簽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責任書,明確責任。

(二)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階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內部宣傳教育和對外宣傳工作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各集團、總公司要做好“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禁放品種、禁放行為”等知識的宣傳,要適時組織一次宣傳工作“進工地”活動,強化宣傳力度,營造宣傳氛圍。

各工程參建單位要通過開展農民工夜校授課、發放宣傳材料、張貼宣傳畫和警示標語、設定宣傳專欄、懸掛宣傳橫幅等形式,重點教育工程專案管理人員和所有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內嚴禁存放、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在施工現場以外燃放煙花爆竹時,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後燃放煙花爆竹;要通過設定硬質禁放標誌牌、懸掛宣傳橫幅等方式對外宣傳“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現場必須製作不少於一條“建築工地及其周邊30米範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橫幅,懸掛於施工現場內建築物主體結構或其他明顯位置。

2.全面加強隱患排查、禁放看護和應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參建單位要參照《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20xx至20xx年度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冬春季火災防控工作和預防煤氣中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x建發〔20xx〕x號),持續開展火災隱患自查自糾工作。在春節期間,各施工現場必須安排專案負責人帶班和專案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要加大隱患排查和禁放看護力度,配齊消防設施和水源,重點加強對施工現場屋面、施工作業面、外牆、安全網、基坑肥槽、漏油的機械以及生活辦公區、材料集中堆放場地的隱患排查和看護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現場內可燃物的清理、覆蓋工作,對火災風險較大的部位要進行澆溼阻燃,對可燃物清理確實存在困難的,要按要求進行覆蓋並派專人重點看護,確保安全。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在臘月二十三(俗稱“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對本轄區在監工地至少組織一次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整改。在煙花爆竹燃放期內,要加強巡視,督促工程參建單位落實好各項防範工作。

春節燃放期間,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要安排人員加強對轄區內施工現場的抽查;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要加強對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各施工現場落實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況進行抽查。

建工集團、城建集團、市政建設集團應急搶險大隊應做好搶險備勤工作,確保人員、物資、裝置到位,發生突發事件,做到響應及時,措施得當,果斷處置,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三)總結分析階段(20xx年2月13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和各集團、總公司要對20xx年春節期間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包括召開會議部署次數、簽訂責任書份數、傳送簡訊條數、宣傳教育人數、檢查次數、發現及整改隱患條數、看護巡查人數等,於20xx年2月16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施工安全管理處。

煙花爆竹方案3

為深入貫徹執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繼續加強我區2023年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實維護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固化近年我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經驗,結合我區疫情防控工作重點,按照“目標不變、標準不變、措施不變”要求,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積極引導市民群眾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頭安全管控,重點打擊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切實做到禁放區域“零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零火災”,全力確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組織架構

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由副區長、公安金山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張玉學任組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平安辦主任幹永飛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委政法委、區經委、區教育局、區民宗辦、公安金山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房管局、區交通委、區文旅局、區衛健委、區應急管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外辦、區國資委、區綠化市容局、區機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文明辦、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政府新聞辦、區消防救援支隊、金山海事局、金山氣象局、區供銷社等單位分管領導為組員。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管控辦”)設於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孫興洲任辦公室主任。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導協調、推進落實、督導檢查和資訊彙總等工作。

各街鎮(園區),區各相關委、辦、局,區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照區級架構,成立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進。

三、管控措施

(一)強化宣傳發動

1.加強媒體宣傳。一是管控時間段(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區主流媒體、報刊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相關內容,每日在主流電視訊道黃金時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加大對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曝光力度(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開展簡訊提示。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節點前,本區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向全網使用者及進入本區境內的外地手機使用者傳送禁燃禁放提示簡訊。(責任單位:區移動、區聯通、區電信、區管控辦)。三是依託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居民小區宣傳欄等)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公益宣傳;印製禁售禁放通告、宣傳海報、提示卡片等宣傳品,發放張貼至基層社群、入滬道口和人員密集場所(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依託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計程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在進入本區主要道路設定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在空氣質量達到重汙染程度時,主流媒體及有關氣象宣傳服務平臺及時提醒市民群眾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活動主辦單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政府新聞辦、區生態環境局、金山氣象局、區文旅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六是各類媒體廣泛公佈“12345”市民服務熱線、“12350”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110”報警電話,進一步擴大知曉率(責任單位:區精神文明辦、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七是向社會公佈煙花爆竹合法銷售點名單(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八是強化輿情監控和應對措施,及時、妥善處置負面輿情(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網信辦)、區政府新聞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2.加強社會宣傳。一是黨政機關、工會婦聯、國資企業制發一封《禁燃禁放倡議書》;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平安志願者帶頭遵守、積極宣傳《條例》,勸阻、舉報非法行為,倡導移風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會形成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文明辦、區機管局、區總工會、區婦聯、團區委、區國資委、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並教育員工遵紀守法(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文化旅遊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經委、區民宗辦、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各高校、中國小、幼兒園依託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形式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督促學生家庭遵守《條例》(責任單位:區教育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婚慶、殯喪、搬場等行業單位在承辦業務時明確告知煙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並作為本單位常態化管理服務制度(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五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約,張貼宣傳海報(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責任單位: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二)強化源頭管控

1.嚴控市場投放總量。2023年全區煙花爆竹銷售工作按照“統一採購,統一批發,統一配送”原則,銷售品種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向區管控辦報送本區煙花爆竹市場採購投放方案(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

2.嚴格經營許可。2023年煙花爆竹銷售點要繼續按照外環線外區域“一區一點”要求,區管控辦負責煙花爆竹銷售點布點和檢查,確保選點符合國家法規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相關要求。2023年1月1日前,區管控辦將確定的銷售點報市管控辦、區應急管理局和區供銷社,經驗收合格後發證(責任單位: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3.嚴格銷售現場管理。對銷售點嚴格落實聯合檢查、實名購銷、“一日三查”、銷售可疑情況報告和視訊監控、限量採購等監管措施,禁止在銷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供銷社、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城管執法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嚴格產品質量把關。本區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備生產資質的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要進一步加大對投放本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將不合格產品資訊及時抄送生產企業所在地監管部門(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國資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5.嚴格運輸環節安全。一是煙花爆竹運輸企業及其車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質、資格證明(責任單位:區交通委、區國資委、區供銷社)。二是通過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應依法申請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路線必須符合本市危險品運輸路線相關法規規定(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區供銷社、區應急管理局、區管控辦)。

6.從嚴從緊劃定禁放區域。嚴格執行《條例》有關外環線以內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外環線以外在2022年劃定的禁放範圍基礎上,按照“安全、從嚴、從緊”要求,結合疫情防控及轄區實際,劃定2023年禁放範圍,並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佈(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衛健委、區管控辦)。

7.鼓勵市民上交煙花爆竹。一是本區各街鎮(工業區)、居(村)委會按照“便民、就近”原則,安全合理設定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二是墓園、入滬道口等場所長期設定煙花爆竹回收點(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各街鎮(園區))。三是採取多種形式,鼓勵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

(三)強化查處打擊

1.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對沿街商鋪、商(市)場、集貿市場及居民小區、宗教場所、祭祀場所、文化娛樂場所、歷年煙花爆竹銷售點及周邊道路的檢查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經營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民宗辦、區民政局、區文旅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二是滾動排查物流堆場、貨運碼頭等場所,公路鐵路橋洞、田間苗圃窩棚、閒置房、待拆(建)工地、動拆遷基地、臨時搭建場所等區域,加大對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力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城管執法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

2.加大對非法運輸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加強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樞紐的檢查,落實進站安檢、民警巡查等制度(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二是在出入市境陸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開展攔截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各街鎮(園區))。三是加強對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隻的臨檢(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鎮(園區))。

3.加大對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一是各街鎮(園區)、居(村)委會、物業服務企業備足保安值班人員,加強日常巡查,發現並勸阻居民非法燃放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責任單位:區民政局、區房管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二是在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點時間,全區平安志願者與公安民警共同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強對居民小區、重點線路的巡查巡防,及時制止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平安辦、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三是禁放範圍以外的'居民小區,劃定允許燃放區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樓道違規充電、樓道堆物、“清零”行動(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房管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四是對非法燃放類舉報案件線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報”(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區管控辦)。

4.固化查處打擊工作機制。加強網路巡查監控,及時報告、刪除、遮蔽網上涉及非法經營、配送、燃放煙花爆竹資訊。加強情報資訊核查,深挖線索,追根溯源,實施精準打擊,查處一批非法經營儲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對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處理;對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各街鎮(園區))。

(四)強化應急處置

1.重要節點期間,公安機關提升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執法,依法處理非法燃放行為(責任單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鎮(園區))。

2.區消防救援支隊要細化重點目標滅火救援預案,加強訓練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各街鎮(園區))。

3.對老式居民小區、舊式里弄建築、“城中村”等建築間距不足、耐火等級低、可燃物無序堆積等場所,落實基層巡查和應急處突力量。對群眾集中燃放的公園等公共場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維護工作(責任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衛健委、區綠化市容局、各街鎮(園區))。

(五)強化考核督導

區管控辦對各街鎮(園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安全管控工作開展考核,及時通報工作動態,考核情況作為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及文明建立的重要參考依據。區管控辦要定期召開排程會議,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一線指導檢查,現場協調解決難題,組織各成員單位聯合檢查,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開展巡訪監督。將違法單位和個人,納入社會徵信體系監管。對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職不到位引發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責任單位:各街鎮(園區)、區平安辦、區管控辦)。

煙花爆竹方案4

為進一步規範全縣煙花爆竹的經營銷售工作,確保煙花爆竹銷售環節的安全,按照省、市檔案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嚴打、嚴管、嚴防、嚴治”的原則,統一領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進一步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環節的安全管理力度,規範煙花爆竹經營銷售市場,切實解決在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環節存在的問題,徹底消除各種隱患,積極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爆炸事故的發生,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全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二、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

煙花爆竹經營銷售單位只有取得《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工商營業執照》方可從事煙花爆竹經營銷售活動。

(一)批發經營單位

1、煙花爆竹批發銷售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與其銷售品種、規模相適應的註冊資本。

(2)銷售場所和儲存設施、建築物結構、佈局、安全距離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3)有可靠的通訊裝置。

(4)批發單位具有內部管理和流向登記的計算機系統。

(5)批發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並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

(6)批發單位主要負責人、主管人員、安全管理人員5年內未受到生產安全事故而被刑事或撤職處分。

(7)批發單位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8)批發單位有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組織。

(9)批發單位有完善的消防制度和消防設施。

(10)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的其它條件。

2、許可證審批

申請《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的批發單位必須向縣安監局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1)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申請表;

(2)取得《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依法經營的承諾書;

(3)購買單位及供貨單位的《營業執照》、《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批發單位上年度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檢測合格證》、購銷合同、《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等影印件;

(4)批發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生產安全專業枝術人員和危險崗位作業人員專業培訓合格證書影印件;

(5)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6)承辦人授權委託書;

(7)企業法人及承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8)提交影印件的材料,應攜帶其原件以供核對。

安監局會同公安、供銷部門對經營場地、材料目錄、格式進行初審,並核對材料影印件與原件是否相符,報市安監局審查,合格的報省安監局審批發證。

批發單位憑依法申請領取的《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向公安部門申領《煙花爆竹運輸許可證》和工商部門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

3、經營產品的要求

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必須從持有《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或其他批發銷售單位購進產品。省內產品各批發單位自行組織進貨,省外產品由市供銷社統一經營,所購進的煙花爆竹必須是經具有合法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進行安全質量檢測,附有《產品檢測合格證》的產品,產品必須標明廠名、廠址、出廠日期、燃放說明及注意事項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產品不得購進和經銷。銷售給具有相應證照的煙花爆竹零售銷售單位或其他批發銷售單位,燃放作業單位。嚴禁經營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磨擦、撞擊、擠壓即可自燃、爆炸以及土火箭、地老鼠、花中帶炮等危險性大和裝藥量、尺寸、藥物配比超標的煙花爆竹,嚴禁小型禮花彈進入市場銷售給群眾自行燃放。

煙花爆竹批發銷售單位應設立獨立的倉庫和庫區。庫區建設應符合城市及村鎮規劃,倉庫建築應符合有關防火防爆規範、標準、規程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倉庫不得用於儲存煙花爆竹產品外的其它產品。安監部門會同公安對經營企業倉庫聯合驗收合格後由公安部門頒發《爆炸物品儲存許可證》。

煙花爆竹批發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生產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危險崗位所有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標準的學習,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增強安全意識,取得培訓合格證方可上崗。

4、購進、儲存、銷售登記制度

為加強煙花爆竹批發銷售環節的監管,批發單位必須建立購進、儲存、批發銷售臺帳,每月底前將煙花爆竹的購、銷、存情況報煙管辦備案,煙管辦會同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批發單位的經營情況進行檢查核實。

(二)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季節性零售)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的設定要按照“數量不突破上年”的原則,由煙管辦、安監局、公安局、供銷社確認安全經營條件後佈設。從事煙花爆竹零售業務的單位或商戶,必須先向縣安監局提出申請,煙管辦會同安監局頒發《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並向市安監局備案。零售網點憑依法申請領取的.《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核發營業執照後方可經營。無上述證照,一律視為非法經營,堅決予以取締。

1、零售網點的設立區域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設立,應本著“合理佈局、方便群眾、從嚴控制”的原則,以最大限度的減小事故發生的機率和影響為出發點。

2、許可證的審批

申請《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的零售網點,必須向縣安監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1)《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申請表;(2)取得《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依法經營的承諾書;(3)企業法人及承辦人身份證影印件;(4)企業主要負責人及所有人員的培訓證明材料。人員的培訓由市安監局負責,不經過培訓,一律不準發放《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煙管辦、安監局、公安局、供銷社對零售網點的申請材料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頒發《省煙花爆竹銷售許可證(臨時)》。

3、銷售點的貨物來源

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應從批發單位進貨,嚴禁從非法生產者手中收購煙花爆竹,嚴禁經銷假冒、偽劣產品。

4、零售點的日常經營

經營者證照齊全後,方可進行煙花爆竹銷售,不得隨意變更銷售地址,不得設立分點。零售網點在銷售地點儲存的煙花爆竹限15箱以內並有專用庫房,經營者不得在零售點以外進行貯存。煙花爆竹應遠離電線、電器等設施。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專人、專櫃銷售,專店營業面積不得小於10平方米,專櫃長度不得小於2米。禁止使用明火和試放煙花爆竹。購買者要求試放的,應到遠離零售點500米以外的地帶進行,確保安全。

5、日常安全檢查及處罰

煙花爆竹固定銷售點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由縣煙管辦牽頭,並會同安監局、公安局、縣社以及稽查中隊負責。對非法銷售的,堅決取締,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對正規銷售點存在安全隱患的,應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取消煙花爆竹銷售資格,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對正規銷售點銷售違規產品的,除沒收違規產品外,並對當事人進行處罰;對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堅決依法嚴肅處理。

6、銷售結束後的管理

煙花爆竹零售點未售完的煙花爆竹由土產日雜公司煙花爆竹倉庫代為貯存。各零售點在20xx年3月1日前將剩餘貨物交由土產公司代存。經檢查,不是從批發單位購進的煙花爆竹,應通知縣煙管辦、公安局按非法購買處理。各零售點未售完的煙花爆竹,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於居民住宅、臨時棚舍、閒置廢棄房屋內,違者一律視為非法貯存。

三、工作措施

1、加強領導,建立組織,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為進一步加強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工作的管理,確保我縣春節期間的安全穩定,營造喜慶、祥和的節日氣氛,我縣成立煙花爆竹經營管理領導小組,由副縣長崔建發同志任組長,縣煙管辦副主任王俊申同志、安監局局長巨集立鬆同志任副組長。煙管辦、安監、公安、縣社、工商、技術監督、交通等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煙花爆竹經營管理辦公室,由王俊申同志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指揮、組織、協調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管理和打擊取締非法銷售等工作。

煙花爆竹經營管理辦公室下設稽查中隊,王俊申同志任隊長,巨集立鬆同志任指導員,組成人員從煙管辦、安監局、公安局、供銷社等部門抽調。稽查中隊在縣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管理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依法對全縣範圍內的煙花爆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犯罪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阻礙執法人員行使正常的執法許可權。

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煙花爆竹市場管理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廣播、標語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的重要意義,爭取群眾的理解和支援,確保“兩節”期間的安全和穩定。

各職能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認真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進一步細化任務,落實責任,確保在全縣範圍內煙花爆竹的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等各個環節的安全。

2、強化監管,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大檢查

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規範煙花爆竹經營秩序的重要意義,紮紮實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強化對煙花爆竹經營銷售的監管。各有關部門要不定期的對煙花爆竹的經營銷售進行動態檢查,查處事故隱患,積極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

3、嚴格落實責任追究,確保煙花爆竹經營銷售安全

各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的高度,本著對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依照法律法規和標準的有關規定要求,健全安全管理日常考核制度,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強化管理,理順經營秩序。對人員不落實、監督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嚴肅追究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的責任。造成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將依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省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規定,嚴肅處理,有失職、瀆職行為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煙花爆竹方案5

為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推進我縣“錢江源國家公園”建設和空氣環境質量進一步提升,努力營造安全、舒適、整潔的生活環境。根據《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決定在全縣域範圍內實施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以下簡稱“雙禁”),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發動全縣各鄉鎮(部門)全面宣傳禁止經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實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嚴管嚴控嚴查非法生產、經營、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保障公共安全和群眾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汙染,持續改善空氣環境,不斷夯實生態基礎,為高質量發展建設四省邊際共同富裕示範區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步驟

(一)制定“雙禁”方案(8月5日前)。根據《衢州市全域禁止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借鑑省內縣(市、區)工作經驗,根據我縣實際,調研完成我縣總體工作方案,並完成決策流程(徵求意見、專家論證、風險評估、資產評估、集體決策),明確目標任務、領導小組(專班)成員、部門職責、政策處置意見、工作舉措。將全縣禁燃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全縣“雙禁”工作領導小組,並將“雙禁”方案於8月10日前報市“雙禁”辦備案審查。

(二)向縣委縣政府專題彙報(8月15日前)。完善全域“雙禁”工作方案,提交縣委縣政府研究。

(三)完善宣傳方案(8月底前)。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圍繞“雙禁”工作開展制定系統、有效的宣傳方案。

(四)完成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政策處理工作(9月底前)。縣應急管理局牽頭對開化縣昌順煙花爆竹有限公司和103家零售店的政策處理工作,縣供銷社負責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政策處理工作,從源頭上杜絕煙花爆竹經營銷售。

(五)釋出“雙禁”通告(10月底前)。縣政府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程式和《衢州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於20xx年10月31日前向社會發布全域“雙禁”通告。

(六)正式實施全域“雙禁”(20xx年12月1日起)。

三、工作職責

(一)縣“雙禁”工作專班(縣“雙禁”辦):負責綜合協調和督導督查全縣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二)各鄉鎮(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內煙花爆竹“雙禁”工作主體責任。包括轄區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零售點相關從業人員、庫房的政策處置,按重大事項決策流程開展決策,在本行政區域廣泛深入宣傳禁售禁燃公告,利用組團聯村、部門協同、融治理等平臺抓好本轄區的“雙禁”工作。

(三)縣公安局:加強煙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縣應急管理局:牽頭指導全縣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店退出經營的政策處置工作,開展行業內的“雙禁”工作政策宣傳,牽頭開展煙花爆竹非法經營的查處工作。

(五)縣供銷社:負責對所屬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停止經營活動和企業的轉型改制,維護全縣域禁售禁燃的規定,做好開化縣煙花土產日雜有限公司的處置工作。

(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配合應急管理、綜合執法、公安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配合應急管理部門依法變更批發、零售店的'營業執照,配合相關單位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

(七)縣綜合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煙花爆竹違法零售經營活動,協助做好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行為的勸導和宣傳工作。

(八)縣紀委(監委):負責督促各單位依法履行相關職責,對相關單位移送的違反煙花爆竹“雙禁”規定的黨員幹部、機關工作人員,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通報或問責。

(九)縣委宣傳部:結合全國文明城市建立工作,制定宣傳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的相關規定,並對非法經營、燃放的行為進行曝光,為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十)縣委組織部:負責倡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群眾團體黨員和公職人員以身作則,帶頭執行煙花爆竹“雙禁”規定。

(十一)縣司法局:協助縣“雙禁”專班對縣“雙禁”方案及公告開展稽核指導;協助“雙禁”法律、法規的普法工作。

(十二)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各中國小校和幼兒園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活動,制定《煙花爆竹“雙禁”倡議書》,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全面推進煙花爆竹“雙禁”工作。

(十三)縣民政局:負責對前來登記辦理“紅白喜事”的群眾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對公墓區域內的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進行宣傳和勸導。

(十四)縣財政局:負責煙花爆竹“雙禁”工作經費保障。

(十五)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在各汽車站、公交車站等站點大力宣傳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利用公交車、計程車等開展公益宣傳,配合公安、綜合執法、應急管理等部門做好非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案件的查處工作。

(十六)市生態環境局開化分局:負責開展煙花爆竹燃放汙染空氣的專題宣傳報道,積極倡導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

(十七)縣住建局:負責對歷史文化街區、古村落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物業公司等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八)縣經信局:負責組織星下限上酒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十九)縣文廣旅體局:負責組織星級以上賓館、酒店、飯店等商家開展煙花爆竹“雙禁”宣傳和勸導工作。

(二十)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指導全縣經營、儲存煙花爆竹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做好煙花爆竹“雙禁”消防安全管控工作,參與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和聯合執法。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煙花爆竹“雙禁”工作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順利推進。縣級層面及時調整“雙禁”工作領導小組,在縣公安局設立辦公室,抽調人員組成專班,具體負責相關協調、指導和督查工作。明確各鄉鎮(辦事處)屬地責任,壓實政策處理任務,穩妥做好處置工作。

(二)完善工作機制。各鄉鎮(辦事處)各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本部門實際,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對確有需要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公安部門要根據《規定》要求,明確申請條件、細化辦理程式,依法進行審批並向社會公告。

(三)廣泛宣傳發動。廣泛深入、動態持續開展宣傳工作,集中開展高密度、全方位的宣傳活動,重點抓好春節期間的禁燃宣傳工作,著力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宣傳部門要加強輿情研判,有效引導社會輿論;普法工作機構要配合開展基層宣傳工作;各級新聞媒體要對全域“雙禁”進行報道和解讀。多層次、多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對辦紅白喜事的家庭,基層組織要及時掌握情況,提前進行勸導。對小區物業、沿街商戶、村居農戶,鄉鎮、辦事處、社群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宣傳標語,倡議書和宣傳告知要進戶到人,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四)建立聯合執法。公安、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交通運輸、生態環保等相關部門要成立聯合執法組,堵塞非法流入渠道,嚴查違法運輸、儲存、銷售行為,建立健全資訊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強化對接、協調互動,在執法查禁、清理存量等工作環節中,密切配合、無縫對接,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公安、應急等部門要協助鄉鎮強化源頭管控,妥善做好批發經營戶政策處理工作,確保社會穩定。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從嚴從快查處燃放煙花爆竹違規案件,保持執法的“高壓”態勢,並典型案件進行曝光,達到反面警示的作用。

(五)嚴肅工作紀律。充分發揮黨員幹部的模範帶頭作用,大力倡導環保、低碳、綠色的生活方式,在執行禁售禁燃規定上走在前、帶好頭、做表率,積極做禁售禁燃、文明過節的宣傳者、參與者、示範者,帶頭樹立社會新風氣、引領新風尚。對在“禁燃”工作中因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規依紀嚴肅追究責任,為打贏“雙禁”攻堅戰提供堅強保障。

(六)強化監督檢查。要健全“雙禁”工作比晾晒機制和考核指標體系,形成責任傳導機制。縣“雙禁”辦要組織力量對各鄉鎮(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的貫徹實施情況開展督導和巡查暗訪,並將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對工作紮實、成績突出的,要激勵表揚;對推進不力、工作不實的,要及時通報;對因措施不落實、問題處置不及時等導致嚴重影響的,要嚴肅追責。

煙花爆竹方案6

為切實服務民生,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實現20xx年春節、元宵節期間我鎮禁燃禁放工作進一步取得實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項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管理水平;

(二)減少環境汙染,營造潔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會環境;

(三)積極查處非法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組織領導

為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現成立野崗鎮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鎮黨委副書記、鎮長卓潔任組長,人大主任王炎、黨委副書記姜俊傑、黨委副書記陳燦、派出所所長柳東江任副組長。綜合辦、綜治辦、鎮紀委、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大隊、衛生院、中心校、民政所、小城鎮辦、環保辦、財政所和各村委會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派出所,柳東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村委會也要制定詳細的禁燃禁放工作方案,負責組織、協調禁燃禁放工作的開展。

三、職責分工

(一)派出所:負責對煙花爆竹的運輸、儲存、銷售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燃禁放值勤巡邏。

(二)中心校:負責組織中、國小生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工作,寒假期間將《致廣大居民的一封信》發放到學生手中。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向學生家長印發禁燃禁放宣傳單(冊),倡議學生家長自覺抵制違禁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三)民政所:做好公墓、殯儀館和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四)市場監管所:負責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做好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庫(點)要堅決予以取締。

(五)衛生院: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

(六)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做好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在城區主要道路懸掛禁放標語;參與春節、元宵節期間禁放值勤,做好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協助派出所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七)綜治辦:負責組織各村治安積極分子做好禁燃禁放巡防宣傳工作。

(八)環保辦: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汙染情況,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的宣傳工作。

(九)小城鎮辦:負責督促建築工地做好服務物件區域內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並先期收集證據,協助派出所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十)紀委:負責對禁燃禁放工作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到位的成員單位和工作人員進行問責。

(十一)財政所:負責為禁燃禁放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十二)各村委會:負責組織領導、具體落實本村的禁燃禁放工作;貫徹落實鎮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建立並落實本村網格員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職責的責任制及考核問責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一是各村委會要積極做好本區域內禁燃禁放宣傳工作,通過廣播、板報、標語、橫幅、微信平臺和發放《致廣大居民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二是各村要全天定時進行禁燃禁放宣傳廣播,營造濃厚的禁燃禁放宣傳氛圍;三是各村要教育廣大村民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做到不購買、不攜帶、不儲存、不燃放。

(二)開展堵源截流。派出所、市場監管所要密切配合,對商業門面進行不間斷清查,嚴厲打擊非法購銷煙花爆竹的行為。在執勤中把注意發現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避免和減少煙花爆竹流入我鎮。

(三)重點時段加強執勤。一是20xx年2月11日(除夕)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2月12日(七年級)早上6時至9時、2月26日(元宵節)19時至20日凌晨1時以及農曆臘月二十三(小年)、正月初六(開業)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巡邏人員,分工包片,加大巡邏頻次。二是春節期間派出所要在鎮區主要幹道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依法嚴厲打擊。一是派出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民權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進行頂格處罰,起到震懾作用。二是綜合執法大隊要加強對煙花爆竹流動攤販的查處。三是市場監管所要從嚴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依法吊銷違法違規單位的營業執照。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成員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重點加強春節期間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各職能部門明確責任,齊抓共管,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資訊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層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責任追究。為確保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群眾舉報頻繁、違規燃放突出的單位部門進行通報批評。對違反禁放規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煙花爆竹方案7

為進一步鞏固和深化以來“打非治違”工作成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自204月上旬起,在全市水務行業開展為期3個月的安全生產“打非治違”集中行動。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排查治理水務行業安全生產隱患,嚴厲打擊水務行業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著力規範安全生產秩序,有效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全市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重點

以水利建設施工(如:大型泵站更新改造、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安全人飲工程、淤地壩工程、新區水利配套工程和河道採砂等)工作為整治重點,嚴厲打擊資質掛靠、違法分包轉包、違章施工和非法採砂行為。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本次行動的組織領導,特成立市水務局“打非治違”領導小組:

四、工作步驟

(一)摸底排查、動員部署階段(4月上旬):

1、廣泛宣傳發動。各單位要認真開展宣傳動員,把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和“打非治違”的工作要求傳達落實到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努力營造全市水務行業“打非治違”的濃厚氛圍。

2、深入排查摸底。各單位組織人員對轄區內的安全生產隱患、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全面深入細緻的排查摸底,將重大安全隱患、非法違法應停產整頓和關閉取締的名單整理造冊,建立臺賬,做到底子清楚、情況明瞭、目標準確。

3、認真安排部署。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研究制定 “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的具體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突出工作重點,強化工作措施,精心組織開展一次聲勢浩大的“打非治違”攻堅戰。

(二)集中治理、嚴厲打擊階段(4月中旬-6月上旬):

各單位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集中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水務行業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依法懲處並公開一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典型案件。對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依法立即下達停產整頓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請同級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

(三)總結通報階段(6月下旬):

各單位要將開展“打非治違”集中行動的情況進行認真總結,並及時向市水務局安監處報送情況。市水務局安監處將對單位開展“打非治違”的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部署。各單位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嚴格落實行政首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的責任。要成立“打非治違”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督查督辦,推動各下級單位認真開展整頓治理。局“打非治違”領導小組將就各單位“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責任落實、排查摸底、隱患治理、聯合執法、打擊行動、責任追究等工作進行督查。

(二)突出重點,嚴厲打擊整治。各單位要根據整治重點抓住關鍵環節,實施精確打擊、重點打擊和有效打擊。專項行動要做到“四個一律”: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規定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整改,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監督,嚴格考核問責。各單位要鼓勵、發動群眾舉報非法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對“打非治違”工作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非法違法行為普遍存在的,要按規定進行警示、通報和約談,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局安監處將把此次“打非治違”列入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重點內容,對工作不認真,成效不明顯,特別是集中行動期間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取消評先資格。

(四)及時反饋,彙總上報情況。各單位要加強對“打非治違”工作的排程督查,及時掌握、彙總、上報工作進展情況。

1、5月4日前,各單位要將“打非治違”工作實施方案報局安監處,實施方案要明確指導思想、工作目標、整治重點、工作措施、方法步驟、具體要求、組織領導、聯絡人員及“打非治違”舉報電話等內容。

2、各單位每月向市水務局安監處報送集中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集中整治行動彙總表。

3、各單位“打非治違”集中整治行動的最後總結材料和報表以及停產整頓,提請政府關閉的生產經營單位名單務必於6月18日前,書面加蓋單位公章後報市水務局安監處。

煙花爆竹方案8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市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市社會安全穩定,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深入貫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過全市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零售網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爆炸事故;不死人,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的工作目標,確保全市人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市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副市長劉學普任組長,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王泰來任副組長,重慶警備區、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總社、市教委、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建委、市市政委、市交委、市商委、市衛生局、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林業局、市政府新聞辦、市政府法制辦、市文化廣電局(市文物局)、市公安消防總隊等部門和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燃放辦),由王泰來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彭長健任常務副主任,市安監局副局長鄺海、市供銷總社副主任杜朝剛任副主任,市公安局、市安監局、市工商局、市供銷總社、市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春節期間,市煙花爆竹“打非辦”和市燃放辦合署辦公。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市各級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辦公室主要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市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為;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採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市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職責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督促有關部門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定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為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組織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及考核。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公安部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安監部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工商部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供銷部門:負責做好全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公司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質監部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做好對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交通部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為。

市政部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商業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加油(氣)站、化學危險物品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宣傳部門:負責制訂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

教育部門: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國小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建設部門:負責組織對全市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

衛生部門:負責制訂全市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消防部門:負責制訂全市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環保部門:負責對大氣環境進行監測。

重慶警備區:負責對駐渝部隊人員開展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渝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林業、園林綠化、文物、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山林、苗圃、文物保護單位、敬老院、輸變電設施、車站、機場、物業小區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堅持“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採購、統一配送、統一布點、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規範)管理,做好銷售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1、銷售網點設定。按照“保障安全、規範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群眾”的原則,20xx年主城區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總量控制在1600個以內,由供銷部門提出選點方案,於20xx年1月5日前報送所在地安監部門審批。

2、銷售許可證發放。根據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要求,市安監局、市工商局要採取“一站式”審批服務模式,於20xx年1月10日前完成銷售網點銷售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的核發工作。對主城區臨時銷售點經營戶,除按統一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

3、允許銷售、燃放的品種。按照“安全效能好、環保汙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20xx年春節期間我市主城限制燃放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小禮花類、爆竹類、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8大類268個品種;主城區以外地區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共10大類192個品種。具體品種、規格由市燃放辦於20xx年1月10日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佈。

4、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100件,低於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為60件。

5、配送、銷售的時間。銷售公司配送時間:20xx年1月6日至2月9日。銷售時間:20xx年1月20日至2月9日(農曆正月十五)。臨時銷售網點在許可期限滿後,未銷售完的煙花爆竹產品,由經營戶交由專營公司按照合同規定處理,不得再儲存煙花爆竹產品。

6、限制燃放的時間。20xx年1月25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9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二)堅決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犯罪行為

非法煙花爆竹是公共安全和市民燃放安全的最大隱患,嚴重擾亂了煙花爆竹正常的市場秩序。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各類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1、堅決查堵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入渠道。從即日起,公安、交通等部門要組織執法力量,在進入我市的省市邊界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或服務區及進入主城區的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採取定點檢查與巡邏查控相結合的方式,加大進渝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有《爆炸物品運輸證》的,認真核查煙花爆竹運輸車輛、人員資質,並重點檢查運輸的品種、數量、路線、時間等,是否與運輸證相符。特別是梁平縣、秀山縣、萬州區、榮昌縣、綦江縣、潼南縣、合川區和主城各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交通執法等部門,嚴格檢查進入我市或主城區的貨車、麵包車、卡車等,要重點檢查來自湖南省、四川省、梁平縣的運輸車輛,禁絕非法產品流入渠道。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安監、工商、城管等部門,加強對商場、市場、村鎮集貿市場以及車站、碼頭的巡邏查控力度,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銷售、兜售和攜帶煙花爆竹行為,確保非法產品不流入市民手中。

2、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銷售、儲存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行為。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煙花爆竹集中整治,加強對集貿市場、出租房屋、閒置的廠房、庫房、養殖場等重點場所的清理排查,對無證、無照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安監、工商部門要堅決予以查處取締,沒收其非法煙花爆竹產品,行為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機關要依法予以處罰。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採購、銷售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一經查實,安監、工商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進行嚴厲處罰。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執法工作,依法查處、打擊暴力抗法行為。對各部門查處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不符合本市規定品種和規格的煙花爆竹,交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燬,不得再流入社會。

3、積極受理各類舉報線索。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燃放辦要公佈舉報電話,要積極受理人民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並現場督辦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三)加強燃放安全宣傳,增強廣大市民自律、安全意識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依法、文明、安全燃放”主題,開展多形式、多層面、全方位的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市民的自律意識、公德意識和安全意識。

1、突出宣傳重點內容。加強對《條例》有關規定的宣傳,引導市民按照“四定”要求,不在禁放區域、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止及允許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引導市民到合法銷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產品;加強安全燃放知識宣傳,讓市民瞭解掌握正確的燃放操作知識,防止因不當燃放引發火災和傷亡事故;加強非法生產經營行為的違法性、危險性和危害性的宣傳,引導市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2、突出宣傳重點物件。要加強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的宣傳教育。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群、村莊、場院,開展入戶宣傳,通過發放《致廣大農民的一封信》、宣傳品及案例、圖片、現身說法等形式,重點宣傳酒後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自覺杜絕酒後燃放、違規燃放行為。元旦前後,市教委要組織各區縣(自治縣)中國小生中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每所學校對中國小生開展一堂煙花爆竹安全燃放教育課,使宣傳工作進學校。市建委要組織全市建築單位,對春節期間留渝民工開展“爭做守法新農民工”宣傳教育活動,發放限放宣傳品,使宣傳工作進工地。重慶警備區要組織駐渝部隊及部隊醫院、療養院等開展“維護燃放法規嚴肅性,我為第二故鄉和諧社會建設作貢獻”的專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部隊。

3、豐富宣傳教育形式。春節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充分發動各級基層組織,在社群、村社廣泛開展“遵守燃放規定,共創和諧家園”宣傳活動;要開展集中宣傳諮詢日活動,向廣大市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有關法律法規,散發宣傳資料,接受市民諮詢等。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媒體,採取群眾喜聞樂道的形式,加強燃放安全宣傳。要創新宣傳方式,採取向市民傳送“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的提示性手機簡訊,在車站、碼頭及街頭大型顯示屏播放宣傳短片及網路宣傳等向市民宣傳教育安全燃放知識,增強安全意識。

(四)劃定禁限放區域,開展安全檢查

1、嚴格劃定禁放和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完成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的劃定和向社會公佈工作。20xx年1月10日前,禁放區域場所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醒目的禁放標識設定、張貼工作,由行政區域內安監部門督促落實。各單位不得擅自更改禁放範圍的劃定標準,也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誌。

2、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落實監控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完成對本行政區域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安保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20xx年1月25日至2月9日,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3、加強銷售點安全檢查,確保安全。對許可的銷售網點,全市各級安監、公安、工商部門要採取聯合檢查的方式,對銷售網點的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禁放標識、專營標識、銷售品種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同時,安監部門要加強銷售網點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落實安全管理責任,要組組織專門力量,加強銷售點安全監管,每個銷售點必須有1—2人專門看護,尤其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要做好周邊燃放秩序維護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銷售點內的煙花爆竹。

(五)強化現場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

1、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燃放秩序維護。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建立社群燃放秩序自治組織,組織社群志願者,維護燃放秩序。特別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要組織黨政機關幹部、居(村)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劃定維護力量責任區域,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保證維護力量責任區無縫對接,真正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群都有幹部、群眾看守。各地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由各單位組織力量進行嚴防死守,要明確看護責任單位、責任人、責任區域和防範措施。要制訂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絕對安全。

2、強化消防滅火和傷員救治措施。20xx年1月10日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街道社群,集中開展清理可燃物行動,消除火災隱患。要督促限制燃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自備消防力量,配備簡單滅火器材,積極開展消防滅火演練,掌握滅火知識,在第一時間對火情進行有效撲救、控制。市公安消防總隊要針對居民棚戶區、危舊房密集區、消防車通道不便路段等容易引發火災事故的場所,制訂消防滅火預案,落實值班執勤力量。在重點時段,要啟動二級戰備方案,派出消防車在各主要道路上進行巡視。市衛生局要組織各級醫療機構,做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全市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嚴肅查處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以及“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行為。要加強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各地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提前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後方可燃放。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從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保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認真的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全市各級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於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行政區域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將依法嚴格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情況報送,暢通訊息渠道。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燃放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市燃放辦的工作聯絡,通報情況,暢通訊息,重大事項及時報告。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於20xx年12月31日前報市燃放辦公室,工作總結於20xx年2月15日前報市燃放辦公室。所報材料可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報送。

市燃放辦公室地址:渝中區人民路238—2號(皇僑賓館4樓)

郵編:400015

傳真電話:63850858

電子郵件信箱:

值班、舉報電話:63851197、63850830

聯絡人:左仲華張西京劉祖良

煙花爆竹方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規範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嚴密防範、科學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全縣人心安定、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資訊共享,依靠科學、注重實效,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縣域內煙花爆竹一般生產安全事故(Ⅳ級)的應對處置,及縣域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級別煙花爆竹的先期處置。

1.4煙花爆竹事故分級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所稱“以上”包括本數,所稱“以下”不包括本數。

1.5響應分級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難度和影響範圍,縣應急局應急響應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應急響應:發生煙花爆竹事故,企業、部門、縣級層面均無法處置應對時,提請上級組織指導協調和組織應對。

二級應急響應:當確認事故可能超出單位應急能力範圍時,要及時將險情報告給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並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由縣政府牽頭,適時啟動縣級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三級應急響應: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事發企業第一時間啟動企業應急預案,組織自身力量按預案程式開展傷員救護、人員疏散、現場控制等先期處置,如若處置存在困難,報告縣應急局,要立即指導協調或組織應對。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應急局成立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1.1局領導小組組成及機構設定

組長:黃強,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何忠潤,副局長

代旭輝,副局長

熊安勇,分管領導

賀平,總工程師

成員:張順芳,救災與物資保障股長

王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負責人

徐平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負責人

周正華,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負責人

黃小駿,安全生產資訊平臺監管中心主任

胡治成,局辦公室負責人

曾露,火災防治管理股負責人

胥巍,應急救援股負責人

代巧梅,政策法規股負責人

2.1.2相關股室主要職責

辦公室:接收傳達上級決策部署和局領導指示要求並督辦落實;負責本局應急處置綜合協調保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依法監督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裝置設施安全情況;及時瞭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向局領導小組彙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釋出安全生產預警和事故資訊;負責建立健全縣安全生產專家庫,協調有關專家和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等參與應急救援;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應急救援股:承擔應急值守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事故資訊的接收、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根據領導小組指令,牽頭召集相關成員單位研究、會商事故處置事項,宣佈啟動應急響應、進入應急狀態;承擔縣級現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跟蹤事故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處置建議;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股、安全生產資訊平臺監管中心:做好簡報彙編及宣傳報道工作,負責事故處置相關輿情監測應對;負責局機關應急處置相關資訊系統、通訊網路運維技術保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負責蒐集與事故有關的物證、證言和資料;負責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負責事故現場保護、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交通秩序;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負責處理與事故有關的其它治安問題;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救災與物資保障股: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疏散群眾的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火災防治管理股: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3、執行機制

3.1應急準備

堅持“預防為主、預處並重”原則,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風險點和危險源的排查、檢查,強化安全監管和打非治違。要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製定企業應急預案,依法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的銜接暢通,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3.2監測與預警

3.2.1監測

以安全管理綜合資訊系統為基礎,逐步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資料庫,形成政府監督管理、企業及時申報、資料共建共享、部門分工監管的安全管理綜合資訊平臺。通過平臺獲取企業基本資訊、企業煙花爆竹存銷量等資訊,建立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監測、風險控制、風險預警的動態監控,實現對煙花爆竹事故風險的有效控制和應對。

3.2.2預警

並依照法律法規和可控程度對預警級別進行調整,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登記核實舉報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預警資訊包括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注意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訊網路等公共媒體和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引導各類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及時報道事故資訊,不得編造、釋出虛假資訊。

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資訊後,必須立即核實、研判,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督導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做好前期應對處置工作。

3.3應急處置與救援

3.3.1資訊報告

縣應急局及相關企業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拓寬煙花爆竹突發事故資訊來源途徑。資訊報告要簡明扼要、清晰準確。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資訊來源,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目前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採取的措施等。縣域煙花爆竹事故資訊報告嚴格執行《大英縣突發事件資訊報告規定》。

3.3.2先期處置

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事發生產經營單位要第一時間啟動單位應急預案,組織力量開展人員疏散、應急處置和救援,並同時向縣應急局報告事故資訊。當事故影響可能超出本單位應急能力範圍時,要及時將險情報告給相關部門並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

3.3.3應急響應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局領導小組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在縣政府的統籌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

3.3.4資訊釋出

煙花爆竹事故的資訊和新聞釋出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資訊正確、及時傳遞,並及時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佈。

3.3.5應急結束

當傷亡人員得到有效處置,事故隱患徹底消除,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後,按照“誰指揮,誰負責”的原則,決定應急結束。

3.4後期處置

3.4.1善後處置

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後,局領導小組要協助縣政府做好善後處置工作,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應急救援徵用物資補償及其他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

3.4.2調查評估

應當按照縣政府的授權或委託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經過和原因,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並將調查與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應急保障

4.1應急隊伍保障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相關規定,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託大英縣消防救援大隊建全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建立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號召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聘任技術力量組建專家隊伍。

4.2通訊與資訊保障

有關人員的聯絡方式應保證能夠隨時聯絡,依託現有的有線、無線、衛生等通訊手段,以及安全事故資訊網路系統,保證應急期間的資訊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

4.3應急物資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庫,完善設施、裝置、物資及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應急救援裝備。

遂寧化工應急救援隊和大英消防救援大隊要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根據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和需要,儲備豐富的'應急物資,配備完善的應急救援裝備。

督促其它部門、企業要建立物資裝備統計臺賬,掌握物資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更新及補充時限、管理責任人及聯絡方式等。

4.4運輸保障

依託縣公安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現場的交通運輸保障,優先運送處置事故所需物資、裝置設施、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和受到危害的人員,依法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保障搶險道路的暢通,形成快速、高效、順暢、協調的應急運輸系統。

4.5醫療保障

依託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路建設,統籌全縣醫療機構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裝置和人員,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由大英經開區負責督促轄區企業,積極與縣內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救援協議。

5、宣教培訓

5.1演練

適時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並對轄區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演練進行指導和檢查。各企業應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並及時進行總結評估。

5.2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安全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知識、應急常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意識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能力。

5.3培訓

定期組織煙花爆竹監管幹部、應急救援人員開展應急管理相關培訓,提升預防和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同時督促煙花爆竹企業依法開展本企業相關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的變化、應急救援實踐經驗教訓、應急演練發現預案漏洞等情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6.2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提請縣委、縣政府對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拒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由大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煙花爆竹方案10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於20xx閻村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了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方案,為確保學校教師及學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打下了良好的基礎。我校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為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我校成立由隗永霞任組長,領導班子、辦公室組長為成員的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要求、任務、及人員安排。

人員安排:隗永霞負責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的全面工作;王豔平負責學生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宋瑞麗、李振明負責寒假期間學校禁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學校充分利用LED大螢幕對師生進行宣傳教育,增強師生的禁放意識、安全意識、環保意識。隗永霞主任重點強調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師生不燃放煙花爆竹,為北京市春節期間的空氣潔淨做出貢獻。

2、班主任教師在放假前安全教育主題班會上向學生宣傳講解禁放煙花爆竹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規定,對他們進行安全、消防知識宣傳從而使學生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意識做到入眼、入腦、入心,時刻緊繃安全這根弦。

3、學校充分利用微信平臺與家長進行溝通,呼籲家長首先不要購買菸花爆竹,並對學生放假期間禁放煙花爆竹情況進行監督教育。學校要在1月26日(放寒假前)、2月16日(大年七年級)兩次利用微信群提示家長對孩子加強禁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

4、加強對校園的安全巡邏,在假期值班中嚴格規定,每兩個小時對校園及校園周邊進行巡邏,嚴防死守,力爭校園內無燃放煙花爆竹現象,確保安全。

總之,通過一系列的工作,進一步增強全校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了事故預防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消除事故隱患,堅決抑制煙花爆竹事故的發生,確保全校師生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煙花爆竹方案11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汙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汙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範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幹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計程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築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築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螢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國小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汙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資料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群發簡訊、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群眾傳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緻、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後)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群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資訊平臺,通過群發簡訊、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群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並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幹道、次幹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資訊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資訊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彙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煙花爆竹方案12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節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燃放人的正當權益,營造節日期間歡慶、祥和氛圍,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擁擠踩踏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群眾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鄉社會安全穩定,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為加強20xx全鄉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全鄉人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體現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嚴格落實動員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努力實現“確保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場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全鄉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為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鄉政府成立了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附件一),由政府鄉長李鳳餘任組長,分管安全領導譚亞軍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於鄉安監辦,由付承福擔任辦公室主任,江彤、隆鑫負責日常辦公。

(二)部門職責。

1.派出所:以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為重點,發動幹警深入重點村社,摸底排查。打擊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對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個人、企業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對發現和移交的案件組織查處。

2.鄉“領導小組”:加強與有關部門協商和溝通,強化對有證經營戶的安全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煙花爆竹經營戶的安全生產條件,嚴厲打擊查處非法生產煙花爆竹的地下作坊和窩點;不定期開展“打非”檢查整治工作,同時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並聯合許明工商所負責對煙花爆竹市場的監管,查處無證經營和儲存行為,嚴格執行先證後照的規定。

3.鄉教管中心:負責在中國小校中開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險性教育,教育中國小生不參與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等事項。

4.各村(居)委會、單位部門負責本轄區從事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監管、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等事項,凡舉報一例非法從事煙花爆竹經營行為的,經鄉“領導小組”辦查證屬實的,每例獎200-10000元,併為舉報者保密。

三、時間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xx年1月24日)

結合工作實際,研究制訂本部門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檢查整治(20xx年1月25日至2月25日)

安監辦開展綜合執法,嚴格經營管理,查處非法違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階段:宣傳教育(20xx年1月下旬至20xx年2月中旬)

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實現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煙花爆竹安全燃放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第四階段:全面守護(20xx年2月上旬至3月上旬)

20xx 年2月1日前,完成有關單位、部位禁放標識的設定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20xx年2月4日至2月19日,要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場鎮人員密集場所、超市、農村大院、森林等場所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各村居、有關部門、單位要以此時間段為重點,建立禁放點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落實守護力量部署,加強對限制燃放區域煙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強化對重點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嚴防死守,確保不出問題。

第五階段:全面總結(20xx年2月25日-3月5日)認真總結20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廣泛宣傳教育,提升居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良好素質。

1.將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與建設“平安豐都”相結合,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共建平安豐都”為宣傳主題,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引導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進一步提升居民的安全意識。

2.要運用各種宣傳途徑,以院壩會、專題會、宣傳車、宣傳欄及在街道設定宣傳臺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廣泛發動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村(居)等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櫥窗,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宣傳,重點宣傳禁止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煙花爆竹行為。

3.宣傳工作要堅持進單位、進學校、進工地、進農村、進居、進禁放點,強化對“四個禁放提示”的宣傳,即突出對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禁放品種、禁放行為的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實現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煙花爆竹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20xx年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工作要從節前、節中、節後三個時間段入手,節前以宣傳打擊非法、禁放區域為重點,節中以宣傳文明燃放、維護燃放秩序為重點,節後宣傳以禁放、回收剩餘產品為重點。特別是節前應加大對非法煙花爆竹行為查處打擊工作的宣傳力度,做到查處一起、宣傳一起,對典型案例進行專題報道,以教育群眾,震懾違法行為。

(二)嚴厲打擊查處非法違法行為,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查處非法違法工作,要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囤,從生產企業防止非法違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路線防止非法違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違法煙花爆竹囤積,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違法煙花爆竹銷售。安監、公安、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要開展綜合執法,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提高群眾燃放煙花爆竹的本質安全。

1.嚴格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在入青的邊界要道落實檢查力量,配備必要的檢查裝備,加大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未經許可或違反規定,從事道路運輸黑火藥、引火線、煙花爆竹的',要嚴格依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2.嚴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認真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加大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有關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依靠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努力形成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齊抓共管的整體合力,從源頭上解決涉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問題。要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閒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的查處力度。嚴格依法嚴肅查處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為。

4.積極受理各類舉報線索和做好非法產品安全銷燬工作。設立舉報電話(023-70693001),積極受理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並現場督辦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與此同時,對各單位各部門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燬,嚴禁擅自變相處理,迴流社會。

(三)開展隱患排查專項行動,創造良好的安全城市環境。

隱患排查要做到“五個堅決”,即排查隱患要堅決、整改措施要堅決、複查結果要堅決、逐級反映要堅決、盯住進展要堅決。堅決防止發現隱患不排查、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報、上報以後不跟進整治的情況,必須將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

1.排查建(構)築物隱患。重點對農村地區、棚戶區、房前屋後、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築施工工地、外牆裝飾防護網等進行可燃物清理。同時,要檢查各個單位消防器材配備情況,保持消防器材完好及消防通道暢通。

2.開展重大危險源排查。20xx年2月3日前,鄉安監辦和行業單位完成對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絡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安保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

3.開展銷售點安全檢查。對許可的銷售網點,要採取聯合檢查的方式,對銷售網點的安全設施、滅火器材、禁放標識、專營標識、銷售品種等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四)強化現場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

1.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燃放秩序維護。建立居燃放秩序自治組織,組織居志願者維護燃放秩序。特別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組織黨政機關幹部、村(居)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劃定維護力量責任區域,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保證維護力量責任區無縫對接,真正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群都有幹部、群眾看守。制訂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準備,確保禁放區域和禁放場所絕對安全。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應當由監護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

2.加強重大危險源的守護。20xx年2月4日—2月19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個安全督導組包一個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採取“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守護目標絕對安全。

3.加強銷售網點的安全防範。向華林、向前負責魏朝霞煙花爆竹店,黃紹虞、向小林負責汪勝華煙花爆竹店,易安華、向昌金負責易安忠煙花爆竹店,代國平、張生平負責向紹柏煙花爆竹店,黃國權、代括明負責向莉煙花爆竹店,黃國祥、易洪忠負責黃國祥煙花爆竹店。尤其是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時段,要做好周邊燃放秩序維護工作,防止因燃放引燃銷售點內的煙花爆竹。

4.強化消防滅火和傷員救治措施。一是春節前,要針對春節期間集中燃放煙花爆竹,容易引發火警並導致火災事故的情況,制訂詳細、全面的消防滅火方案。二是要監督燃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居組織自備消防力量,並組織進行消防滅火演練。三是在除夕、七年級、十五等重點日,在煙花爆竹儲存倉庫、重要目標駐地周邊等重點地區部署消防車現場備勤。四是要組織醫療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因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從貫徹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加強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為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於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煙花爆竹方案13

為貫徹貫徹《北京市20xx年春節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安全工作方案》的總體規定,進一步規範我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工作,現就我區20xx年春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工作提出以下實行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煙花爆竹經營許可既要滿足廣大人民群眾購買需要,又要保證符合市、區整體規劃和安全規定的原則,進一步貫徹責任、強化管理、全力保障20xx年春節煙花爆竹銷售安全。

二、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為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許可工作,成立20xx年春節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經營許可工作領導小組。區安全監管局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常務副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

區監察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支隊、區消防支隊、區工商分局、區城管委為副組長單位;區各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按照市、區政府統一工作部署,推動工作貫徹。

區公安分局、區交通支隊、區消防支隊、區工商分局、區城管委、各街道辦事處依據自身安全管理職責參與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初審、聯合稽核工作。區安全監管局負責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許可審批工作。區監察局對各部門工作情況予以全程監督。

三、工作思緒

1、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依據《北京市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行辦法》有關規定和市安監局有關規定,採用各街道辦事處初審,相關部門聯合稽核,區安監局審批的方式。

2、根據本區實際情況,按照統一規劃、保障安全、合理佈局、總量控制、適度縮減的原則開展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資格考試階段。(11月5日至12月18日)

區安全監管局負責煙花爆竹零售單位重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考試報名、培訓和考試組織工作,北京市工傷及職業危害防止中心負責考務工作。

1、現場報名及資格稽核(11月5日至11月26日)

區安全監管局於11月5日在網站上轉發《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組織開展20xx年煙花爆竹零售單位重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考試工作的告知》,相關報考人員到報名地點進行報名,區安全監管局負責稽核報考人員的報名資格。(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負責人、經營者,工商部門預核准登記註冊的人員;持有本市煙花爆竹《安全資格證書》,且有效期在20xx年2月28日前;年齡60週歲以下,身體健康)

2、安全培訓(11月27日至12月17日)

區安全監管局負責組織煙花爆竹零售單位重要負責人進行安全培訓工作,建立培訓檔案,切實提高負責人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

3、准考證發放:12月10日

4、考試:12月18日上午9:00-11:00

5、成績查詢及領取證書:考試結束5個工作日後查詢成績,15個工作日後領取證書。

(二)工作部署階段。(11月18日)

區安全監管局召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工作部署會,部署20xx年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布點及聯合審批工作。

1、下發《20xx年春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工作實行方案》,對整體工作流程進行學習部署;

2、下發《20xx年東城區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登記報名工作公告》、《北京市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規劃設立安全距離規定》、《20xx年東城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規劃表》,對各街道辦事處接受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登記報名及初審工作進行部署;

3、下發《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聯檢意見表》,依據《北京市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規劃設立安全距離規定》,對各相關部門聯合稽核工作進行部署。

參與人員:安全監管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交通支隊、消防支隊、城管委、監察局、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領導。

(三)報名公示階段。(11月19日至11月21日)

區安全監管局在網站上釋出《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登記報名工作公告》,相關申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單位依照公告規定到所在街道進行登記報名工作。

(四)網點報名和街道初審階段。(11月23日至11月26日)

11月23日至11月24日,各街道辦事處接受申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的單位現場報名,按照《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登記報名工作公告》規定稽核並留存相關材料。

11月24日至11月26日,各街道辦事處依據《20xx年東城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規劃表》和《北京市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規劃設立安全距離規定》,結合所轄街道實際情況,初步擬定本街道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於11月26日下午5點前填報《20xx年煙花爆竹零售單位情況彙總表》報區安全監管局。

(五)聯合稽核階段。(11月27日至12月17日)

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支隊、區消防支隊、區城管委及各街道辦事處組成聯合稽核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市安監局《北京市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規劃設立安全距離規定》,對各街道初審後上報的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開展聯合稽核,並在《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聯檢意見表》上籤署稽核意見。

街道初審及各部門聯合稽核中,對經營場合安全環境良好、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水平高經驗豐富的`經營單位給予優先考慮。在保證總量控制、適度縮減的原則下,對出現聯合稽核不合格單位的街道,可以進行第二輪遞補申請,未進行遞補申請的視同自動減少該街道零售網點的規劃名額。

(六)行政許可階段。(12月27日至20xx年1月14日)

區安全監管局依據街道初審和有關部門聯合稽核的情況以及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重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考試成績,依法完畢轄區煙花爆竹零售單位經營許可行政審批工作。

1、工作部署:12月27日,區安全監管局召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重要負責人蔘與的經營許可工作部署會,依據《北京市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行辦法》,向各負責人佈置經營許可需提交的文字材料及規定各單位建立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2、材料受理:12月28日至12月31日,對經營單位申辦材料進行受理。

3、受理公示:12月28日至1月7日,將受理情況自受理之日起在數字東城網站上進行公示7天,接待社會投訴舉報,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有關單位的經營資格。

4、材料稽核及許可證發放:1月8日至14日。對申辦材料齊全的單位發放《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簽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生產承諾書》,並部署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布建有關工作。

五、工作規定

1、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許可工作,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親自抓,並指定分管科室和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在11月19日前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聯絡表》反饋到區安全監管局危化管理科。傳真電話:

2、各有關部門、街道辦事處要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嚴格依法,準時完畢聯合審批任務。

3、加強資訊溝通,及時反映有關問題,保障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經營許可工作順利開展。

聯絡人:

聯絡電話:

煙花爆竹方案14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產生大量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嚴重汙染、霧霾加重,對人的呼吸系統、神經系統和心血管系統都有一定的損害。特別是節日期間,容易引發一些呼吸系統的疾病,慢性病人可能加重病症,甚至會出現危險。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產生噪聲汙染,影響正常生活,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噪聲大概135分貝,如果是煙花彈,產生的噪聲會超過300分貝,遠遠超過人的聽覺範圍和耐受限度,使人難以入眠。燃放煙爆竹和大盤香還極易引發火災,危害生命財產安全,每年春節期間發生的火災,大多與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有關,大到家毀人亡,小到房屋損毀、動物燒死、車輛燒壞。每年春節期間都是煙花爆竹致傷的高發期,大多都是炸傷臉部、眼睛,炸斷手指等,甚至死亡。燃放煙花爆竹和大香帶來滿地紙屑,與文明建設格格不入,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後,帶來的紙屑、炮灰、香灰,使垃圾量成倍增加,加重了環衛工人的負擔。遇到下雨或下雪,汙染物還會隨著水流進入水體,直接影響水環境質量。為進一步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全街道加強2022-2023年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管理工作,確保我轄區空氣質量明顯提高。

檔案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2、《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3、《安徽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

4、《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2019年1月1日施行)

5、《潁東區2022年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方案》(潁東政辦祕﹝2022﹞2號)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我街道實行煙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大氣環境質量也逐年向好,禁燃禁放多年來,我街道大氣汙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空氣質量提升明顯。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潁東區2022年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方案》,結合我街道實際,研究制定了《向陽街道2022年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方案》,經相關負責人擬定草案,辦事處開會研討,最後形成方案並由單位辦公室印發。該方案無需進行合法性審查。

四、工作目標

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區域:向陽街道區域全境。在鞏固去年“兩禁”成績的.基礎上,全力確保實現“零燃放”的工作目標,下列場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周邊一百米範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

(七)圖書館、檔案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八)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

(九)監獄、戒毒所等場所;

(十)旅遊景區、林場、公園、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十一)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十二)區政府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街道2022年祭灶、春節、元宵節、清明節前後、農曆十月空氣質量明顯改善。2022年1月25日(臘月二十三)開始,至2月16日(正月十六)為“兩禁”宣傳月。

五、主要任務

(一)明確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原則,加大事前、事中監管和事後處罰力度,明確責任分工,街道辦事處是責任主體,各社群是治理主體,街道市容城管執法中隊、公安、應急等部門是執法監管主體。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宣傳單、小喇叭、LED電子屏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有效遏制街道煙花爆竹、大盤香違規燃放行為。

(二)明確包保及考核機制。各社群、各部門要按照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安排部署,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引導廣大市民自覺拒絕購買、攜帶、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確保禁燃區內“零燃放”。

六、創新舉措

(一)建立包保責任金機制

按照“誰轄區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重心下移,落實屬地責任,依靠、發動、尊重基層民眾,建立全覆蓋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網格化包保責任制,做到街道幹部包社群,社群幹部包居民組、小區、街巷、路段、村莊和企業,確保包保到位、監管到位、考核到位。實行責任金制度,街道辦事處全體參與包保人員和社群書記、主任責任金繳納到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各社群其他包保幹部責任金交到本社群。在省市區督查中如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等現象,除問責外所交責任金一律沒收上交財政,再次補繳責任金;再次發生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等現象,所交責任金再次沒收上交財政並補繳。如沒有發生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等現象,責任金退還本人。街道辦事處駐社群包保人員、社群幹部及居民組長要死看硬守,嚴查嚴管,防止焚燒現象發生。在督查過程中如發現網格包保人員在工作日缺崗一次扣50元,請假半天扣30元,請假一天扣50元,雙休日、節假日參照執行。

(二)強化保障機制

街道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督查組。督查組每天對督查區域進行巡查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各社群也要成立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專人負責,要堅持上門發動、志願發動、執法發動。街道和各社群要堅持領導幹部在崗在位,執法人員全部到崗,包保人員落實包保責任,確保組織領導和人員到位。

街道將加強後勤保障工作,安排專項經費用於禁燃禁放工作,各社群要確保經費的投入,全力保障禁燃禁放工作開展。

七、保障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社群要高度重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及時成立相應組織或議事協調機構,構建“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建立“政府牽頭抓總、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全員參與、密切協同配合”的有效工作機制。街道環保辦按照職責分工,對街道禁燃禁放負統一監管職責。

各社群對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及管理工作負總責。在重點時段,要全員上陣,採取交叉巡邏、死看硬守等方式,確保在劃定的禁燃區域內“零燃放”。

(二)加強督查排程。各社群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專項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明確時限、落實責任,工作實施方案於2022年1月25日下午14:30前報街道環保辦公室。

煙花爆竹方案15

為貫徹落實微山縣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檔案《關於做好全縣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微環委辦﹝20xx﹞3號)精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切實做好我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汙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群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傳發動

為了積極響應縣委、縣政府的號召,迎接“綠色20xx”、為了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為了傅村擁有更多的“藍天白雲”見到更多的“繁星閃爍”、為了我們的家庭和全社會的和諧與安寧,街道成立專門隊伍,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巡查,切實履行責任,全面抓好禁放工作。接縣委縣政府通知後,街道立即組織召開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各個社群要利用一切資源、藉助一切手段,全面開展宣傳發動。街道安排宣傳車輛,7個社群在各村及交通要道懸掛橫幅60條,向群眾、港口碼頭、轄區企業發放倡議書宣傳頁20xx份,並充分利用村內的.宣傳欄、LED電子顯示屏等向居民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增強轄區居民安全防範意識。

二、源頭管控及置換方案

街道注重源頭管控。要求應急管理部門要主動靠上工作,提前與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溝通聯絡,積極爭取企業配合、支援,做好煙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業落實流向並實名登記,嚴格遵守禁售煙花爆竹規定。

同時針對群眾可能存有剩餘煙花爆竹的實際,街道壓實社群、村級責任,做好宣傳引導,在富源廣場及各社群、各村設定煙花爆竹置換回收點,購置一定數量的群眾日常必需品,採取以物換物的方式,積極開展煙花爆竹置換、回收工作,從源頭阻斷違法燃放行為。

三、強化聯合執法

按照“條塊結合、上下聯動、聯合執法”的方式,統籌組織,街道協調應急、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城管執法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監管措施,全面加強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公安、應急、城管執法等相關部門統一行動、聯合執法、形成合力,堵塞監管漏洞,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實施地毯式排查,全方位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