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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防控方案

工作方案 閱讀(1.7W)

為有力保證事情或工作開展的水平質量,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煙花爆竹防控方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煙花爆竹防控方案

煙花爆竹防控方案1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汙染,持續改善全旗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以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為目標,以治理顆粒物(PM2.5、PM10)和臭氧汙染為重點,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促進全旗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健康發展。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煙花爆竹禁燃工作長效機制,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禁燃、禁售範圍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S212(西環線)以東、石哈河街以南、東環路以西、S311線以北,在此區域內,未經批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區域: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東至東環路、南至南緯二街、西至烏拉特路、北至石哈河街)。在此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

(三)上述區域內,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教育、養老機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公園、廣場、文物單位、博物館、商場、農貿市場、殯儀館及其他消防安全重點

單位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燃、禁售時間

(一)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本方案劃定範圍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在釋出重汙染天氣預警期間,全旗範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全旗不再審批煙花爆竹經營證照,對於證照到期的銷售網點一律不予補辦證照;禁止銷售的區域內各銷售網點庫存的煙花爆竹要在10月10日前自行處理。

四、嚴格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審批

在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罰。逢重大慶典或節日活動,確需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局進行審批。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工作職責

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焰火燃放活動的審批和監管,要切實發揮禁放主力軍作用,精心組織,合理安排警力,確保巡禁管控不缺位,加強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宣傳,對各部門報送的涉及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必須進行查處,對阻礙煙花爆竹禁限放執法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查處;

城管執法局要利用多種形式做好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沿街商戶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對禁售區內佔

用城市道路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進行管理、處罰;配合公安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工作。

應急管理局要做好禁售區內煙花爆竹銷售網點的安全監管工作,依法查處禁售區內違法違規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

市場監督管理局要依法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加強對銷售煙花爆竹經營者的監管力度。加大對大型餐飲、商場等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管力度,積極引導各類市場主體使用電子的煙花爆竹。

生態環境局要聯合氣象局負責監測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質量狀況變化趨勢分析和預報預測工作,如遇不利氣象條件,根據汙染程度及時啟動重汙染天氣應急預案。

住建局要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內建築工地的宣傳、監管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教育局要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節假日期間組織學校各班主任在家長群中傳送節假日期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提示語,做好學校(幼兒園)禁限放工作。

民政局要督促殯儀館等祭祀場所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加強對禁燃區內殯葬活動的管理;做好婚喪嫁娶等相關從業單位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

房產中心要組織各物業服務公司加強對小區居民煙花爆竹禁限放宣傳工作,發現違法燃放行為要及時通報公安部門。

海流圖鎮政府及社群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照旗級層面

做法,全面細化宣傳、巡禁管控、治理等各項工作措施,建立鎮—社群—小區三級聯動體系,動員組織機關黨員幹部、網格長、網格員和志願者積極參與禁放巡禁管控。加強轄區內禁燃禁售的宣傳工作,特別是無物業的小區和平房區,在醒目位置張貼、懸掛安全宣傳標語。

工信部門和宣傳部門負責協調電信、移動、聯通三大運營商,適時向手機使用者推送禁燃煙花爆竹簡訊;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廣泛開展宣傳,發動全民參與禁燃煙花爆竹工作;對違規燃放的典型案例,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

紀委監委對工作中推諉扯皮、組織不力、推進緩慢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各職能部門要對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委監委,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發動。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路以及“兩微一端”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進行宣傳,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導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在全社會形成濃厚氛圍。

(三)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統籌做好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監督管理、查處打擊等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煙花爆竹防控方案2

臨近年終,傳統節日較為集中,又到了煙花爆竹燃放高峰期,由此造成的大氣汙染也更為嚴重。為有效預防和遏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堅決落實大氣汙染防治冬季決戰關於煙花爆竹禁燃的工作部署,縣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在太和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放區集中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專項行動,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縣公安局成立由副縣長、公安局長張廣傑任組長,局黨委委員、治安大隊長劉群任副組長,交警大隊、巡防大隊、治安大隊、政工室、城南所、城東所、城關所、城北所、水上所、開發區、火車站、舊縣、趙集、大新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治安大隊,治安大隊教導員夏海明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指導、協調、督促專項行動。

二、行動時間

專項行動時間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

三、工作目標

依法查處一批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案件並予以曝光,堅決遏制非法燃放行為,確保《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附件1)貫徹落實到位,禁放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大氣汙染防治冬季決戰”取得全面勝利。

四、工作措施

(一)抓宣傳,全覆蓋。《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劃定新的禁放區為城關鎮、開發區轄區全覆蓋,舊縣鎮三角元社群、舊西社群、新村集(紀莊);大新鎮省道406(太任路)以北、新張路以東區域;趙集鄉漯阜鐵路以西區域。相比於去年,今年舊縣、開發區、火車站、大新、趙集都將承擔禁放任務,禁放區各派出所從即日起要採取多種方式,開展宣傳。公佈舉報電話,及時接受群眾的舉報,對舉報查實案件,嚴格依照《太和縣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舉報查處獎勵辦法》(附件2)兌現獎勵,以提高社會力量參與煙花爆竹禁放的積極性,各派出所要廣泛張貼《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單位要全部張貼到位,並簽訂責任狀(附件3)。每戶沿街門面要發放致廣大市民一封信(附件4),每條街和小區要懸掛宣傳條幅,要動員轄區行業場所沿街電子顯示屏播放煙花爆竹禁放口號和典型案例,政工宣傳部門要通過微信、微博等網路媒介進行開展禁放宣傳,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二)抓查處,強震懾。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對“禁放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零容忍。要充分發動政府力量,堅持縣、鎮、村(社群)三級聯動,切實做到“生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全過程阻斷,嚴肅查處禁燃區域內非法經營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凡在“禁放區”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律責令停止燃放;並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附件5)處500元罰款;對在禁止燃放時間、地點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從嚴從快打擊,達到懲處少數、教育多數的目的;凡不聽勸阻、阻礙執法、影響惡劣的,要依法查處,懲罰到位,並由新聞單位予以光。辦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要錄入協同辦案系統,嚴禁弄虛作假,處罰依據是:按照《太和縣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的通告》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五條、第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由公安部門責令改正,處五百元罰款。另根據《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以及提供慶典、宴席、殯儀等服務的經營者,對經營管理區域內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不勸阻、不舉報的,由公安部門處一千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此項工作納入績效考評,當月考評零戰果的單位危爆物品績效考評為零分。

(三)抓聯動,促長效。交警、巡警、情指中心、治安、宣傳、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加強協作配合,切實形成工作合力,交警、巡警在路面值勤和開展巡邏過程中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禁燃巡查力度,對婚慶、殯葬服務單位及大型餐飲、娛樂場所重點關注,告知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對易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房地產專案、建築工地等進行提前告知,對個人燃放行為嚴密巡查,及時發現、制止、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各單位要強化工作效率,接到110指令或群眾舉報後,要做到聞警而動,及時查處,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領導,嚴密措施。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敏感、任務艱鉅。禁放區各派出所和交警、巡防大隊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掛帥、親自部署、親自督辦,要逐級落實責任,嚴密工作措施,確保“禁放”工作收到實效。

(二)強化責任,嚴格紀律。禁放區各派出所要層層落實責任,層層簽訂責任狀,紮實抓好本轄區“禁放”工作。出現轄區內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無人查處或查處不力的被舉報的,由單位負責人向局黨委書面說明情況。凡因責任不落實、宣傳不到位、查處打擊不力等造成本轄區出現大量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的,將視情對相關人員問責。

(三)明確專人,暢通訊息。禁放區各派出所要確定專人及時收集、上報本轄區、本單位“禁放”工作情況。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物業、慶典、宴席、殯儀服務單位不勸阻、不舉報案件每週一報,每週五下午下班前上報本單位查處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和不勸阻、不舉報案件處罰決定書、罰款票據到治安大隊謝耀傑OA,從即日起,縣局將於每週一早會進行通報。

煙花爆竹防控方案3

為有效防止環境汙染和噪音汙染,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南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南政〔20xx〕38號)、《南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南安市市區煙花爆竹禁燃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xx〕117號)的檔案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4月30日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按照“統一部署、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原則,組織發動各村委會和相關職能部門,高度重視、強化措施,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有效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防止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文物保護單位;車站和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三、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至1月21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組織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推動各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部署開展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1月22日至2月23日)。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特別是在除夕、正月七年級、元宵節等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嚴控非法燃放行為。

(三)鞏固管理階段(2月24日至4月30日)。定期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開展打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活動,根據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四、職責劃分

(一)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結合各轄區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宣傳;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基層組織,要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定期總結通報煙花爆竹禁放工作情況。

(二)派出所:受理違法燃放舉報,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攜帶)煙花爆竹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制止,依法處罰;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牽頭落實煙花爆竹收繳銷燬事宜,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三)安監辦:負責煙花爆竹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嚴格煙花爆竹經營許可,依法查處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市場監督管理所:負責協助相關部門告知、督促禁止燃放區域內沿街門店、市場、餐飲酒店等單位嚴格執行禁止燃放規定,在檢查中發現有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單位及門店依法告知煙花爆竹監管部門。

(五)道安辦:加強對路面運輸車輛的檢查,及時發現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並向公安部門通報。

(六)環保站:配合上級部門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工作,及時通報汙染資料變化情況,為禁止燃放工作提供技術參考;根據煙花爆竹燃放特點,在相應區域設定噪聲和大氣汙染監測點,收集監測資料,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燃放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規定,對造成大氣汙染事故的,依法進行立案查處。

(七)供銷社:負責本系統經營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活動的安全管理,防止流向禁燃區域。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本系統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善後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義,把此項工作納入治理大氣汙染、美化環境、安全管理、建立文明鄉鎮的重點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層層動員部署,研究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全力推進煙花爆竹禁止燃放專項整治行動。

(二)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和全域性觀念,依法履行職責,堅決杜絕不作為、亂作為現象的發生。同時,各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聯合行動,形成整體合力,推動禁放工作紮實深入開展。

(三)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鎮政府將加強重要節日期間社會面巡邏防控,及時發現制止違法違規燃放行為,對違反禁放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查處;對公職人員、黨員幹部違法燃放煙花爆竹的,同時通報給具有管轄權的紀檢監察部門。

(四)加強督查,嚴肅問責。鎮政府將加強對禁燃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查處不到位導致火災事故和環境汙染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營造氛圍,完善機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舉報電話為110,要加大新聞媒體宣傳力度,鼓勵舉報,加大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營造濃厚的“禁燃”輿論氛圍。根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逐項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長效機制。

請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一城三園”於20xx年1月21日前報送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於20xx年4月27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開展情況報送至鎮安委辦。

煙花爆竹防控方案4

煙花爆竹傳統銷售旺季即將到來,為了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更好的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省安全監管局關於印發省煙花爆竹經營零售企業安全管理規定的通知》(吉安監管危化〔20xx〕184號)、《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印發全省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精神,確保我市煙花爆竹行業春節期間安全經營形勢穩定,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全市人民度過平安、祥和的節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對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本著“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總量控制”的原則,嚴格行政許可審批,增強服務意識。規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市場經營秩序及批發經營單位的經營行為,落實經營單位安全經營主體責任,堅決依法取締各類非法經營單位及零售經營網點,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經營安全。

二、銷售時間

全市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季節性零售時間為20xx年2月3日至2月26日,以《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載明日期為準。

市應急管理局在春節銷售期起始的30個工作日前,向社會公佈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布點規劃及數量。經營者向市應急管理局行政審批辦公室提出申請。春節期間臨時零售點《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在銷售起始日前10個工作日辦理完畢。

春節期間,城區零售點應在《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有效期起始日前2日內組織搭建臨時銷售棚,有效期開始前1日內進行擺貨,並在有效期結束後1日內將剩餘煙花爆竹返回批發庫代保管,並拆除臨時銷售棚。

三、零售經營場所的要求

1、零售經營場所要符合《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省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aq4128-20xx)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規定。

2、全市臨時零售經營場所實行棚式銷售管理,市區銷售棚的樣式(見附件3)由市局統一規定,並統一編號。銷售棚面積不得超過20平方米,長度不得超過6米,貨物高度不得超過2米(含貨架高度),存貨不得超過100箱,總藥量不得超過100千克(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周邊80米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夜間不得將剩餘貨物轉移至民房或居民區內。

3、按照《省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管理規定》、《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aq4128-20xx)的要求,將零售點的存放類別、數量和經營場所詳細地址,在《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上進行標明,嚴禁零售點超量存放,嚴禁設立中轉庫,嚴禁集中、連片或在居民樓、超市內設定煙花爆竹零售點。

4、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時要簽署《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安全承諾書》(參見附件2)。批發企業要向屬地應急管理局提交《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安全承諾書》(參見附件1)。

四、布點規劃及要求

為確保我市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工作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按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的規定,制定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場所(含季節性零售點和零售店)布點規劃。不再新增煙花爆竹長期零售店,春節期間季節性臨時點數量要在20xx年的基礎上減少10%。各鄉(鎮)街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布點規劃報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五、培訓

根據《省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管理規定》相關規定,集中組織季節性零售點主要負責人、銷售人員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合格證由市統一編號、統一樣式,上崗後掛在胸前便於檢查。主要負責人未經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銷售人員未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安全條件稽核不得通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

春節是煙花爆竹銷售、運輸、燃放旺季,也是煙花爆竹事故多發期。要進一步提高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特殊性的認識。從講政治、促發展的大局出發,加強節日期間安全工作的領導,要召開一次部門聯席會議,研究部署元旦、春節、元宵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安全監管工作,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二)加強宣傳,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意識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紙等手段,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安全燃放知識,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意識。大力倡導“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安全文化,教育廣大群眾,特別是未成年人提高自覺守法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假冒偽劣煙花爆竹產品,防止因燃放不當引發人身傷亡事件。鼓勵群眾積極參與舉報違法行為。

(三)明確責任,加強聯合執法,規範煙花爆竹批發、零售企業經營,堅決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結合實際,組成聯合執法工作組,加強聯合執法,將常態檢查、專項檢查與暗訪檢查有機結合,同時要重點檢查閒置的廠房、院落、出租房、行政區域交界地帶、集貿市場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場所,及時發現並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

(四)加強值班,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制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應急預案,並針對煙花爆竹企業突發事件做好應急演練,確保萬無一失。批發企業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發生緊急情況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各有關部門領導要及時趕赴現場,積極組織搶險,妥善處置突發事件,確保社會穩定。

煙花爆竹防控方案5

為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汙染,消除火災隱患,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決定在全鎮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通過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全面提升我鎮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減少環境汙染,營造美麗文明、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全面查處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杜絕和減少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發生。

二、禁放區域和時間

禁放區域:全鎮範圍內。

禁放時間:20xx年1月17日零時起。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鎮全域禁放工作的順利實施,成立回郭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楊少華任組長,副書記、人大主席曹延輝任常務副組長,班子成員及回郭鎮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副組長,綜治辦、文化中心、安監辦、城管辦、公安分局、安監中隊、環保所、工商所、教研中心、供銷社、衛生院、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負責人和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落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開展和推進,副鎮長張煜煬兼任辦公室主任,公安分局副局長張曉嘎任辦公室副主任,與禁燃禁放工作相關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成立21個禁燃禁放督導組,組長由各包村領導擔任,組員由各村包村幹部擔任,深入村組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各村委會安排專人負責,配備值守力量和分片包格的責任人。

四、職責分工

文化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全鎮新聞單位做好禁放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電視臺、微信等營造濃厚氛圍,宣傳全鎮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要求和《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組織、協調鎮電視臺對禁放工作部署及各單位、各村禁放工作開展情況等跟蹤報道,對查處的違禁案例進行曝光。

公安分局:負責對煙花爆竹各個環節進行監督檢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對“違禁”案件進行查處;參與春節期間的禁放值勤工作。

安監辦:負責組織查處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負責做好加油站、加氣站及批發市場的禁放宣傳工作;組織人員在加油站、加氣站周邊加強巡邏,嚴防加油站、加氣站周邊發生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交警六中隊:負責做好公交、計程車的禁放宣傳工作;加強對客運車輛的安全檢查,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上車。

工商所:負責做好對申領營業執照的單位和個人禁放宣傳工作;對違反規定的,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

城建辦:負責建築企業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和建築工地禁放的監督工作;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做好居民小區的'禁放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衛生院:負責收集並詳細登記因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致傷人員的基本情況和燃放地點;負責各村診所的禁燃禁放宣傳管理工作。

城管辦:負責運用鎮區主幹道兩側廣告欄、燈箱和電子螢幕等開展不間斷禁燃禁放宣傳工作;參與春節期間禁放值勤,協助公安機關對沿街門店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查處工作;負責做好綠地、遊園廣場、公園的禁燃禁放及宣傳工作。

教研中心:負責組織中、國小生、幼兒園的禁燃禁放宣傳教育及全鎮學校禁燃禁放工作。

民政所:負責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禁燃禁放宣傳工作。

環保所:負責監測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空氣汙染情況,每天要及時對資料進行收集、分析、上報。

綜治辦:負責收集、統計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火災事故及財產損失情況;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公司:通過群發簡訊、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廣大群眾傳送禁燃禁放宣傳內容。

各村:按照“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要求,建立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明確禁放工作要求,逐級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細緻、責任明確;督促指導本村開展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防範、制止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動員階段(20xx年1月15日-20xx年1月17日)

各責任單位要結合實際,制定禁放工作宣傳計劃,確保分管領域和轄區內不留死角;組織開展宣傳活動,簽訂責任書,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使全域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二)集中整治查處階段(20xx年1月17日-20xx年2月15日)

各責任單位嚴格履行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巡邏值勤,開展堵源截流,嚴防煙花爆竹流入我鎮,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銷售、儲存、運輸、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重點時段加強執勤巡邏,確保禁放效果。

(三)日常管理階段(20xx年2月15日以後)

各村、相關單位要做好日常監管、打擊和處理工作,及時受理群眾舉報案件,將煙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六、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

各村要積極做好本轄區內禁放宣傳工作,組織群眾通過板報、標語、橫幅、電子屏、報紙、廣播、微信公眾號和發放《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等形式切實加大禁放宣傳力度;在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居民樓院及物業小區門口要廣泛張貼《致廣大群眾的一封信》。各成員單位要積極做好本單位和主管行業內禁放宣傳工作,大力開展禁放宣傳活動。鎮電視臺要通過播放法規、流動字幕等做好禁放的宣傳報導。從20xx年1月17日至2月15日,每晚黃金時段播放禁放宣傳內容。利用聯通、電信、移動資訊平臺,通過群發簡訊、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我鎮全域禁放要求等主要內容。要在沿街門店、銀行的LED電子顯示屏上連續不斷播放禁放宣傳口號字幕。公安分局要及時受理群眾舉報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線索,依法從嚴查處。

(二)層層落實責任。

各村要與轄區內企事業單位、重點要害部位、沿街門店、賓館、酒店、超市、社群物業簽訂禁放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

(三)開展堵源截流。

公安分局、安監辦要密切配合,對超市、沿街商戶進行清查,打擊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公安分局要加強我鎮主要出入口的執勤和巡查力量,杜絕煙花爆竹流入我鎮。公安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發現並依法查處非法運輸、攜帶、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重點時段加強執勒。

20xx年1月24日19時至1月25日凌晨1時、1月25日早上6時至8時、2月8日19時至2月9日凌晨1時為重點控制時間,各村要組織工作人員,分工包片,定人、定崗、定責,對轄區內居民點、大街小巷進行巡查,保證執勤人員履職盡責。春節期間公安分局在主要幹道、次幹道要增加巡邏力量,延長巡邏時間,加強對社會面的巡邏控制,及時發現、查處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者。其他責任單位要加強對主管行業單位和區域的巡查,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五)依法嚴厲打擊。

公安分局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人員,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從嚴處罰,起到震懾作用。安監辦要強化對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查處。

七、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

各村、各責任單位務必高度重視,要從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我鎮形象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加強煙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嚴格按照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要求,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對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確保工作實效。

(二)強化部門聯動。

各村、各責任單位要成立組織,明確專人負責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注意禁放工作宣傳、監督、整改、查處各環節的銜接,加強資訊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層級負責、部門協作聯動、社會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

(三)嚴格督導問責。

為確保禁放工作落到實處,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專人成立督導組,對各村、各責任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群眾舉報頻繁、媒體曝光集中、違規燃放突出的村、單位或個人,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追責。

(四)加強資訊報送。

為及時掌握我鎮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進展情況,請各村、各單位在工作開展過程中及時收集彙總相關資料、圖片以及好的經驗、做法,並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煙花爆竹防控方案6

為切實做好青山湖區煙花爆竹行業20xx年“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市、區政府的統一安排,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為指導,按照“完善制度、強化監管、打防結合、落實責任”的工作思路,從嚴治標,著力治本,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規範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較大事故發生,進一步推動全區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及經營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內容

一是無證、許可證過期或者轉包、分包和出租、轉讓零售經營許可證的;以及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二是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點“一證多點”經營的,或關閉取締後又擅自恢復經營的;

三是取締後仍然儲存煙花爆竹或者利用其它建築庫房等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四是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從事煙花爆竹銷售或者經營非法產品的;

五是經營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或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三、實施步驟

從5月下旬到9月底,開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具體分為四個階段開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5月-6月15日)

各單位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做到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並於5月底前將單位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上報區安監局。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動員部署,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督促企業建立自查與整改檔案,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並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進行登記,建立檔案,督促整改。

(二)執法檢查、集中整治階段(6月15日-7月底)

各單位要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督促轄區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既要全面覆蓋,又要突出重點,做到全面排查,確定重點企業進行專項檢查,對重點地區、重點時段、重點部位採取“三個結合”(社會監督與執法行動相結合、日常監管與突擊執法相結合、部門執法與聯合執法相結合)等多種形式實施集中打擊,確保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專項行動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儲存、運輸和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儲存、運輸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一律按行政處罰標準取上限予以經濟處罰;對存在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儲存、運輸、燃放行為的單位,一律責令停產停業整頓,並嚴格落實監管措施;對觸犯法律的有關單位和人員,一律依法嚴格追究法律責任。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8月)

區安監局將重點對各單位開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進行督查和指導,通過突擊檢查、重點抽查、跟蹤檢查、暗訪等多種形式,對各單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針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發現的重點問題,及時查詢工作漏洞,不斷改進工作措施,嚴厲打擊涉及煙花爆竹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四)督促總結、鞏固階段(9月)

各單位要組織“回頭看”。進一步鞏固“打非治違”行動成果,對煙花爆竹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持續嚴厲打擊,嚴防非法違法行為死灰復燃。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時對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促總結。8月28日前,將本單位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總結材料報送區安監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紮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集中開展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進一步強化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認真研究制定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職責,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專項行動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合力。各單位要充分發揮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聯席會議的作用,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和資訊化、公安、質監、工商等部門的協調、溝通,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完善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明確監管職責,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實監管責任,進一步提高執法效率。形成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的合力。

(三)廣泛宣傳,標本兼治,確保效果,形成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輿論氛圍。各單位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煙花爆竹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危害性和打擊非治違專項整治的必要性。要公開安全生產“打非治違”舉報熱線,通過加大輿論和群眾監督力度,充分依靠群眾,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公開曝光煙花爆竹領域對社會影響較大、性質嚴重的重大安全生產、經營非法違法案件,提高社會關注度,形成打擊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

煙花爆竹防控方案7

為進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氣質量,打好環保攻堅戰,減少環境汙染,確保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實處,經街道辦事處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好藍天保衛戰,做好xx年度春節、元宵節期間我街道禁放區內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證空氣質量達標,為人民群眾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二、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衣街道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紮實有效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組長:吳昊青衣街道黨工委書記

李茂青衣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孫宇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人大工委主任

羅毅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政法委員、武裝部長、辦事處副主任

鄭紀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宣傳委員、人大工委副主任

周巨集青衣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萬嘉文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尹麗紅青衣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周江青衣派出所所長

成員:王建洪、鄭傑、張亮、鄒強、陳松濤、張朋龍、羅勇、汪學明、沈焱軍

各村(社群)黨委(黨總支)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在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孫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鄭傑、張亮為辦公室工作人員,負責協調、排程和統籌領導小組工作。

三、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禁放區域

1、以G245線、樂雅高速為界,依鳳村、青衣江村、鳳山社群靠城一側為禁放區。

2、千佛社群、濱江社群、迎春社群、在古社群全域禁放。

(二)宣傳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群)範圍分為7個工作小組,由各村(社群)包村領導和各村(社群)書記實行包村(社群)負責,對本村(社群)村(居)民實施全覆蓋宣傳教育。(具體名單見附件1)

要求:戶戶知曉禁放區域,人人遵守禁放規定。

措施:各包村領導和各村(社群)書記帶領包村幹部、村(社群)幹部廣泛發動網格員、志願者對禁放區域內所有農戶、小區全覆蓋貼上發放禁放區域公告或宣傳單。

(三)巡查檢查

春節期間每日開展巡查檢查,特別加強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巡查檢查。

要求:春節期間各村(社群)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員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

措施:

1、春節期間各村(社群)每日對各自轄區禁放區域開展巡查檢查,落實禁燃禁放規定。

2、各村(社群)在重點時段和重點區域需安排村(社群)幹部或網格員在重點區域值守,勸導燃放人員遵守禁放規定。

3、街道值班組需每日對街道重點區域開展禁燃禁放巡查檢查,同時對各村(社群)落實工作情況開展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對禁燃禁放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主要領導要親自動員、親自部署、親自落實,各包村(社群)領導和各村(社群)書記要親自帶隊開展入戶宣傳和巡查檢查,確保戶戶知曉,人人遵守。

(二)強化溝通協調。要強化與生態環境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各帶班領導要主動對接,開展聯合巡邏、聯合勸導、聯合執法等方式,確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員及措施落實到位。

煙花爆竹防控方案8

為全面貫徹執行《揚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推進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氣環境汙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確保煙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實處,根據區政府要求和職責分工,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監管部門的職能,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和嚴厲執法查處,全面落實禁放各項管控措施,引導廣大市場主體自覺遵守《通告》,有效減少環境汙染,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廣陵區禁放區內重點管控時段實現煙花爆竹“零響聲”。

二、組織領導

區局成立煙花爆竹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李有楠,副組長:尤敬寧,成員:汪筠、尚軍、孫曉燕、鞠在祥、王琿、陳洋、吳勇、朱國順、蘇有來、夏禮軍、劉春、劉士順、楊兆祿、杭國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科,聯絡員:周昀。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即日起——20xx年1月31日)。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召開部署動員會,組織開展集中宣傳。

(二)全面推進階段(20xx年2月1日——3月上旬)。按照工作職責,嚴格查處違規行為,特別是在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初五、元宵節等重大節日和重點時段,進一步加大管控力度。

(三)鞏固長效階段(20xx年3月起)。建立禁放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常態化開展宣傳和查處工作。在重大節日期間,按照區政府統一部署,集中開展宣傳告知和查處整治行動,逐步推動社會文明新風的形成。

四、職責分工

(一)市場綜合監督管理科:負責牽頭全域性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傳達市、區兩級政府禁放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負責各部門監管工作的情況彙總並上報。

(二)餐飲科:負責向辦理登記註冊的承辦及可能承辦婚慶喜宴的酒店發放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三)註冊科:負責在行政審批視窗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四)農貿辦:負責向集貿市場主辦單位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督促其加強對場內市場主體的檢查管理。

(五)辦公室:負責對本系統開展宣傳、發動和管理工作。

(六)各分局:負責依法對轄區內市場主體實施檢查管理,發現無證無照煙花爆竹經營行為及時上報區局,以便通過市場監管資訊平臺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向轄區內辦理登記註冊的煙花爆竹零售店業主發放禁放提示;在分局登記視窗發放禁放提示告知書;向辦理登記註冊的承辦及可能承辦婚慶喜宴的酒店發放告知書進行禁放宣傳。

五、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紮實抓好煙花爆竹禁放各項措施的落實,組織人員加強巡查檢查,特別是重點區域和重點行業的管控。牽頭部門要及時收集掌握並上報全域性禁放工作情況資訊,與相關部門加強聯動監管,對重要輿情、重點資訊、重大事件及時報送。對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的,將按照區政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煙花爆竹防控方案9

為切實做好我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和傷人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群眾參與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則,強化部門和屬地管理責任,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動員部署、宣傳發動、安全監管、查繳非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實現“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和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包鸞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譚明權任組長,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派出所副所長蘭學鋒任副組長,成員由鎮應急辦、黨政辦、平安辦、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農服中心、經發辦、規環辦、民政辦、文服中心、派出所、財政所、中國小、鎮衛生院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領導小組下設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辦公室(簡稱“燃放辦”),政法書記、副鎮長黃波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辦主任餘明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隊長朱國鋒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設在鎮應急辦,具體工作人員有:李建文、譚城、李昱燎,“燃放辦”的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和協調相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業單位、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及“打非”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職能職責

各村、居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其主任為第一責任人,綜治專幹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建立組織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和經費,搞好動員部署;組織轄區有關單位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協助鎮“打非”辦查處煙花爆竹違法行為,落實轄區內重大危險源、銷售網點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

(三)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為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廣大群眾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監督檢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不符合我區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開展“打非”工作,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負責鄉村道路上路執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處力度;負責制定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黨政辦:負責督查各部門關於燃放煙花爆竹開展的工作和落實情況以及節日期間的車輛安排。

鎮平安辦:負責全鎮穩定工作,加強重點人頭和不穩定群體的監控;加大矛盾糾紛的排查,杜絕上訪、集訪等事件發生;負責協調解決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事故所產生的矛盾糾紛。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維護、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管理等有關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隱患;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鎮經發辦:負責各企事業單位安全隱患排查,組織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傳發動工作,安排各單位召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動員會、部署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

鎮規環辦:負責組織對全鎮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工作;加大鄉村道路安全隱患的排查及上路執法工作;負責聯絡能源部門。

鎮文化服務中心:負責全鎮煙花爆竹組織、協調宣傳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煙花爆竹經費保障。

派出所:負責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重慶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為;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鎮政府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場監管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為。

鎮中國小:負責對中國小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對校園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開通綠色通道,精心組織醫護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強醫院周邊的看護。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個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形成一個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檢查,嚴格執法,防止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流向市場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鎮範圍內組織開展以“嚴排查、打非法、強管控、重宣傳、保平安”主題的煙花爆竹專項檢查整治行動。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進一步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工作,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道路運輸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1、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勸導站、鎮應急辦要加大對外來車輛及人員的盤查力度。對進入我鎮的貨車、麵包車、廂式卡車等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為,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對未經許可或違反規定,從事道路運輸黑火藥、引火線、煙花爆竹的,要嚴格依照《條例》第三十六條和第四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安監、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群眾,實行群防群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閒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3、加大非法燃放行為查處力度。派出所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等違法違規行為。

4、公佈舉報電話,嚴格銷燬非法產品。鎮燃放辦“打非辦”電話:70636044、70730177,同時積極受理群眾舉報非法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進行核查和查處。經查證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應急辦、派出所統一組織銷燬,嚴禁擅自變相處理,迴流社會。

(三)廣泛宣傳,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識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應將燃放煙花爆竹宣傳工作以“購買合格產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提升素質等內容的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資源和教育方式引導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實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義十分重大。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這個核心,立足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工作局,充分認識當前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鎮黨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區、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

督查部門要加強對各村居、部門、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責任。

(三)暢通訊息渠道,及時報送情況

各村居、鎮級有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絡,落實專人彙總、報送有關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