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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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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那麼問題來了,應急預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15篇)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二、小組成員職責:

組長:xx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

副組長:xx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xx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絡。

組員:xx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並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式

1、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理

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採集病人排洩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裝置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餘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於被汙染的`食品,予以銷燬或監督銷燬。

3、對相關用品採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汙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並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儲存過程中的冰箱、裝置,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採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於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鹼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並對剩餘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後及責任追究

⑴善後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後,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並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1、範圍

本預案規定了採石場應急救援措施 本預案適用於小型露天採石場、

2、目的

編制此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主要目的是及時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傷人員,組織員工正確救援和安全撤離,消除危險後果。它的指導原則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外援為輔,統一指揮,當機立斷。預案的編制是為了有效地控制事故和突發事件,為了使事故不至於擴大蔓延,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採石場基本情況

採石場位於 市 區 鄉 村,為 企業,主要產品 ,礦山 現有人員 人,其中管理人員 人(專、兼職安全員 人),礦山採礦許可證號為 ,開採方式為露天開採,生產規模為 萬噸/年,礦區面積為 平方公里,距 縣(鄉) 公里,屬 縣 鄉管轄,礦山公路與 公路相連,位於 公路 側,相距 公路約 米。具體位置詳見附圖1《採石場所處位置平面示意圖》。 採石場以開採面朝向為前面,採石場周邊環境為: 左側( 向) 米為 。 右側( 向) 米為 。 前方( 向) 米為 。 後面( 向) 米為 。

4、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辯識

4.1主要危險、有害因素

根據採石場的工作特點,主要存在以下危險、危害。

(1)工人常處於2m以上工作面進行作業,容易發生高處墜落。

(2)炸藥從炸藥庫運出的途中,裝藥和放炮過程中,未爆炸或未爆炸完全的炸藥在裝卸礦巖的過程中都有可能發生火藥爆炸。

(3)在鑿巖作業、爆破作業、人工裝車作業、鏟運裝車作業時,因高處浮石脫落、工具從高處跌落、物體拋擲等均可造成物體打擊。

(4)在空壓機、風鑽、破碎機、絞車、傳送帶等傳動機械的外露部分,如齒輪、傳動軸、鏈條、覆帶沒裝防護裝置,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夾擊、碰撞、剪下、捲入、絞、碾、割、刺等機械傷害。

(5)車輛駕駛員違規操作,作業人員違規進入運輸作業範圍內可能發生車輛傷害。

(6)露天採場邊坡開挖後,破壞了巖體內部初始應力平衡,在次生壓力場作用下壓力重平衡引起大規模位移的滑坡,它是採場坍塌的一種形式。

(7)空壓機儲罐屬壓力容器,如發生超壓、使用不當、焊接裂紋、腐蝕破壞等可能發生容器爆炸。

(8)礦區用電場所,如變壓器、配電房、電動空壓機、破碎機、辦公室可能發生觸電。

(9)爆礦後立即進入採場,可能因炮煙造成中毒和窒息。

(10)礦區的空壓機、破碎機等用電裝置、配電間、變壓器、辦公室等可能發生火災。

4.2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 在採場的主要危險、危害性中,坍塌、火藥爆炸、容器爆炸可能造成裝置設施、建築物的破壞和人員傷亡,甚至可能造成群死群傷;高處墜落、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觸電、中毒和窒息、火災可能造成人員傷亡,火災還可能造成裝置設施、建築物的損壞,甚至可能引發森林大火。

5、應急分級和求援操作程式

5.1應急狀態下的應對辦法

5.1.1預警(未造成人員傷害或裝置財產損失的區域性坍塌、爆炸等)火藥 a)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採石場應急總指揮報告現場狀態,提出救援意見,請求有關工程技術人員來現場分析原因等 b)同時指令現場操作人員立即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離現場至安全地帶,清點人數。 c)做好事故現場的警戒工作。

5.1.2現場應急(已造成個別人員受傷,財產遭受一定損失的事故) a)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採石場應急總指揮報告現場狀況,提出救援意見,視情況請求公安、消防、醫療等救援。應急總指揮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履行職責。 b)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 c)通知周邊單位、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d)組織人員進行警戒,非救援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區域。 e)清點現場人員人數,搶救傷員,搜尋失蹤人員。 f)根據實際情況,按應急總指揮的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5.1.3全體應急(大面積坍塌,造成多人受傷甚至死亡,人員下落不明,火勢難以控制,可能引發森林大火等) a)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應立即向採石場應急總指揮報告現場狀況,提出救援意見,請求公安、消防、醫院等單位的救援或請求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的.救援。採石場應急總指揮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履行職責。 b)現場人員應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 c)通知周邊單位、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d)組織人員進行警戒,非救援人員不得進入危險區域。單位清點現場人員人數,搶救傷員,搜尋失蹤人員。 e)組織人員滅火、救災工作。 f)按應急總指揮的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5.2應急救援操作程式表

5.3通訊聯絡方式 單位或職務 姓 名 電 話 採石場應急總指揮 聯絡員 區消防隊 區公安局 區急救中心 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 鎮主管安全領導 區主管安全領導 市主管安全領導 鎮安全產主管部門 縣安全主管部門 市安全主管部門

6、應急救援指揮系統和各成員的職責

6.1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總指揮:礦長 聯絡員:安全員 兼職救援救護隊

6.2指揮機構職責和組成 6.2.1指揮領導小組

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a)如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負責協調上級主管部門應急救援工作 b)組織制定並實施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c)統一安排救援裝置、人員、物資、器材。 d)適時批准啟動救援預案和終止緊急狀態。 e)組織落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指揮: 成 員:

6.2.2應急救援小分隊職責 a)事故發生後,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維護事故發生區域內治安、交通秩序。 b)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制定救援方案,報指揮部審定後實施。 c)疏散事故影響區域的人員到安全地帶。 d)配合上級救援部門開展現場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工作。 e)承辦指揮部負責人及上級救援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6.3各成員職責

6.3.1總指揮 緊急情況發生時,根據應急等級,下達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所屬單位和人員採取正確的救援措施,保證現場人員生命和設施、財產的安全,必要時指令關閉企業的重要部門,並立即向鄉鎮、縣、市主管領導和鄉、縣、市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報告。

6.3.2聯絡員 及時與現場人員和其他單位指揮聯絡,及時向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求援,及時傳達總指揮的救援指令,及時向總指揮彙報現場事態發展的狀況。 6.3.3應急救援小分隊指揮 根據總指揮下達的應急救援指令,組織車輛和救援物資趕赴現場救援。

6.3.4司機 負責車輛準備,運送員工和救援物資到現場。

6.3.5爆破器材保管人員 按指令轉移爆破器材到安全區域,並負責看管。

6.3.6公安局有關人員 現場指導救援、維持秩序。

6.3.7醫務急救人員 負責備好急救藥品、器械、救治傷員。

6.3.8供電部門人員 按救援指令切斷或接通有關線路的電源。

6.3.9其他人員 做好準備工作,按指令進入救援現場。

7、事故應急救援

7.1應急行動

7.1.1最初應急反應 當緊急情況發生時,值班人員(或現場人員)根據事故狀態,確定最初的應急級別(即預警、現場應急、全體應急)後,應立即報告應急主控中心,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

7.1.2全體應急反應 事故應急一旦定級或升級時,採石場應急總指揮應立即向鄉、縣、市領導、鄉、縣、市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報告,並向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求援。

7.2應急能力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應急總指揮可隨時調動所需要人員、車輛和救援物資。現場配備了滅火器 只,汽車 輛。

7.3防護行動 當事故處於預警狀態時,應在保證人員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相應的救援措施。 當事故處於現場應急或全體應急時,首先應組織現場人員立即撤離到安全區域,同時通知周邊單位人員也撤離到安全區域,並組織人員對事故現場封鎖,防止其他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8、其他事項 (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8.1有關說明(要求) 本事故應急預案的內容和程式應作為採石場安全教育的內容之一,使相關單位和人員能熟悉整個程式並掌握其要領。

8.2培訓和演練 企業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規模較大的演練,要將遠離危險源和危險設施的人員,如高階應急管理人員和安監部門的管理人員一同邀請作為觀察員監督整個演練過程。預案在演習過程中,企業一定要讓熟悉危險設施的操作工和相關的管理人員共同參與。

8.3恢復現場 在演練結束後,演習人員應在現場指揮的統一排程下,對現場進行恢復。

8.4總結 演練後,採石場應對整個預案進行核對和檢查,對演習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將解決方案修訂於預案中,並及時通知所有與事故應急預案有關的單位和人員,下次演習時按修訂預案進行。

9、預防事故的措施

事故的防範措施包括組織防範措施、技術防範措施、管理防範措施按與其相關的規定、規範、標準執行。

10、事故的處置

事故的處置包括處置方案,處置程式由上一級應急方案或由專業人員及隊伍執行。

11、工程搶險、搶修

由採石場指揮人員根據搶險、搶修工程量大、小和危害程度決定由本單位獨立完成或請求由萍鄉市安全生產救援救護中心組織,本單位積極配合進行。

12、現場醫療救護

由專業醫療機構負責實施,本單位積極配合。

13、緊急安全疏散

發生重大事故,可能對外人群(包括居民或相鄰單位人員)安全時,指揮部應立即和當地有關部門聯絡,引導外人群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疏散的方向、距離和集中地點,根據不同事故做出具體規定。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1、總則

1.1為有效預防和及時、科學、高效處置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突發事件,確保旅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突發事件對運輸秩序的影響,根據《瀋陽鐵路局處置長大隧道、特大隧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特細化本預案。

1.2本預案適用於普速及高速鐵路長大隧道(長度3000m以上隧道)、特大橋樑(長度500m以上橋樑)的突發事件。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將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橋隧應急救援的首要任務,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旅客、沿線群眾和救援人員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3.2預防為主。加強橋隧固定裝置設施風險隱患排查和整改,確保列車在橋樑、隧道內執行質量狀態良好,從根本上提高鐵路橋隧風險防範能力和水平;加強鐵路橋隧應急體系建設,應用先進預警監測技術,不斷提高橋隧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1.3.3統一指揮。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橋隧應急救援工作機制。段各科室和橋隧車間要嚴格執行路局應急預案及段細化辦法,確保救援有序、高效進行。

1.3.4快速救援。針對客貨列車火災、爆炸、衝突、脫軌實際情況,快速制定救援方案。橋隧內救援難度大,要抓住有利時機,快速果斷處置,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和蔓延,力爭將突發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儘可能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

1.3.5確保暢通。在快速搶救人員的同時,要調集足夠的救援隊伍、材料和機具,快速撲滅火災、起復機車車輛,搶通受損線路,儘快恢復通車。

2、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成立段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段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工務段長(親臨現場指揮)、黨委書記(應急辦公室指揮)。

副組長:各部門主管副段長、總工程師、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總會計師、工會主席。

組員:技術科、安全科、高鐵科、排程指揮中心、材料科、財務科、黨群辦、科室主要負責人。

段應急指揮辦公室設在段排程指揮中心,科室小組各成員派員參加。

2.2車間救援小組

各車間主任、書記為救援組長,副主任、技術員、安全員任副組長,辦事員為後勤保障員,各工區工長任救援小分隊隊長,每個救援小分隊應急人員不應少於7人。

中修車間救援隊根據實際情況,應急救援人員不少於30人。

2.3應急機構職責

2.3.1段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啟動IV級應急預案,負責審定鐵路局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相關應急預案,提請鐵路局啟動或終止Ⅲ級預案。

(2)根據鐵路局領導,指導各救援小組執行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有關車間進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4)決定向鐵路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和請求相鄰鐵路局,地方人民政府、公安、醫療及防疫機構、武警部隊的應急支援。

(5)其他重大、緊急事項的決策。

2.3.2段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日常工作,落實段應急領導小組的指示。

(2)收集掌握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的資訊並及時通報;落實應段急領導小組有關應急處置的指示、命令。

(3)按照段應急領導小組指示,具體負責向鐵路局應急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請示報告。

2.3.3段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1)段辦公室:負責協助段領導現場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後勤工作。

(2)段排程指揮中心:負責按照段領導指示,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傳達領導指示,負責向局排程所彙報情況。

(3)段技術科:負責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傳達現場搶險領導指示,為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資料等。

(4)段安全科:負責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傳達現場搶險領導指示,為救援工作提供現場防護及與技術科現場救援人員共同制定逃生路線。

(5)段財務科,負責段後勤保障,為救援提供資金。

(6)段材料科:負責段後勤保障,提供現場救援材料。

3、應急響應

3.1應急響應標準

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級(即Ⅰ、Ⅱ、Ⅲ、Ⅳ級)。發生突發事件時,按照管理許可權,分層級啟動應急預案,作出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3.1.1Ⅰ級應急響應標準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由鐵路局向鐵路總公司提請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1)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傷。

(2)鐵路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及以上。

(3)中斷鐵路行車48小時及以上。

(4)其他需要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事件。

3.1.2Ⅱ級應急響應標準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由鐵路局向鐵路總公司提請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2)鐵路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及以上1億元以下。

(3)中斷鐵路行車12小時及以上48小時以下。

(4)其他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事件。

3.1.3Ⅲ級應急響應標準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由鐵路局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

(2)鐵路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5000萬元以下。

(3)繁忙幹線中斷行車6小時及以上,或者中斷其他鐵路行車10小時及以上。

(4)其他需要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的事件。

3.1.4Ⅳ級應急響應標準

因突發事件造成以下條件之一者,由段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

(2)鐵路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3)中斷線路行車,或者繁忙幹線限速8小時及以上。

(4)其他需要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的事件。

3.1.5應急響應的啟動方式

應急響應的啟動按照啟動級別,由鐵路總公司或鐵路局應急領導小組以《中國鐵路總公司(鐵路局)關於啟動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級應急響應的命令》的形式宣佈,命令內容應包括災害基本情況、響應級別、響應單位及相關要求等。

3.1.6應急響應行動

Ⅰ級應急響應

(1)段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長大隧道、特大橋樑鐵路Ⅰ級突發事件的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段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通知段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前往指揮地點,成立應急工作組,並及時報告鐵路局。

(2)工務段在鐵路局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長大隧道、特大橋樑鐵路的應急工作。執行鐵路局的有關指示,貫徹落實鐵路局的各項決議、要求和任務。

(3)工務段立即實施緊急救援工作,確定緊急救援的區域、專案和規模,部署各部門的應急措施,根據鐵路局要求和鐵路事故災害情況,緊急調集救援搶險隊伍、裝置和器材,研究部署救援搶險方案。視鐵路事故災害情況,向鐵路局、地方政府報告請求支援。

(4)工務段迅速派出工作組趕赴事故災害現場,加強救援搶險的組織領導,協助、督促和指導現場開展救援搶險工作,及時掌握事故災害地區鐵路救援搶險的主要工作和進展情況。

(5)工務段及時協調、解決救援搶險運輸和救援搶險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認真落實鐵路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應急辦法,正確引導輿論。

Ⅱ級應急響應

(1)段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長大隧道、特大橋樑鐵路Ⅱ級突發事件的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段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通知段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前往指揮地點,成立應急工作組,並及時報告鐵路局。

(2)段應急領導小組須迅速瞭解事故災害及救援搶險情況,研究部署救援搶險工作,確定鐵路運輸事故災害範圍和應急規模,將事故災害情況及時報告鐵路局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視事故災害情況請求支援。

(3)事發地各單位要迅速就位,各級專業救援搶險隊伍集結待命,緊急集中運輸車輛、救援搶險機械裝置、工具器材、物資、材料、通訊工具、應急照明工具和其它備品進入緊急待命狀態,做好支援救援搶險和應急運輸的一切準備。

(4)段各科室根據各自職責和應急領導小組要求,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搶險措施和方案,迅速開展各項應急工作。

(5)各科室、車間要注意做好次生災害防禦。對易發生次生事故災害(火災、爆炸、汙染)的地點和設施,有關科室、車間、工區要採取緊急處置措施,及時疏散有關人員,加強監視、控制,防止災害擴充套件。

Ⅲ級應急響應

(1)段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長大隧道、特大橋樑鐵路Ⅲ級突發事件的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段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由鐵路局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通知段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前往指揮地點,成立應急工作組,並及時報告鐵路局。

(2)段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報告、專家建議及鐵路局有關部門意見,確定應急救援方案。

(3)段應急領導小組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並協調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組提出的其他支援請求。

(4)段應急辦公室分別向鐵路局應急辦公室和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段黨委宣傳部按程式向局黨委宣傳部、地方人民政府通報情況。

(5)當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告鐵路局,請求鐵路局、地方政府支援。

Ⅳ級應急響應

(1)段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長大隧道、特大橋樑鐵路Ⅳ級突發事件的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段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由段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通知段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前往指揮地點。

(2)段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報告、專家建議及站段有關部門意見,確定應急救援方案。

(3)段應急領導小組派出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4)當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告上級機關啟動應急預案。

4、預警與預防

各科室、車間要根據橋隧的長度、線路條件、周邊環境等特點,建立完善、適用、可靠的橋隧預警監控系統,加強風險隱患排查,提高橋隧風險防範能力。

4.1自然災害預警資訊釋出

段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與當地國土、氣象、水利等部門的聯絡,及時轉發“氣象災害預警訊號”,並根據預警訊號及鐵路局領導指示釋出預警命令。各裝置管理單位要根據預警命令,加強對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相應措施。

4.2橋隧設施裝置檢查

4.2.1長大隧道、特大橋樑裝置的檢查維修工作由橋隧車間負責,相關橋隧工區、檢查工區根據分工不同負責隧道的檢查、保養和維修工作。橋隧檢查工區負責橋隧裝置及附屬安全檢查設施的日常檢查和觀測;橋隧工區負責經常保養及橋隧裝置及附屬安全檢查設施的綜合維修工作。

5、應急處置

5.1資訊報告

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突發事件造成列車非正常執行或停車時,應按以下程式逐級報告並加強資訊溝通:

5.1.1現場作業人員如發現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突發事件時,應立即用列車無線排程通訊裝置或區間通話柱向列車排程員(兩端站車站值班員)報告,並立即攔停駛向突發事件發生處所的後續列車。

5.1.2段應急指揮中心。

立即報告段應急辦、主管副段長,並通知局業務處室及相關車間,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同時核實事件基本情況。

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洩漏等事故時,根據突發事件處置需要,立即通知地方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支援。

按規定向鐵路局報告,資訊報告的主要內容:

(1)突發事件基本概況,包括時間、地點、長大隧道、特大橋樑裝置技術條件;事故列車的車次、機車型號、牽引輛數、牽引噸數、計長及執行速度;機務、車輛、客運值乘人員情況及所屬單位。

(2)旅客人數,傷亡人數,傷員傷勢程度,是否有境外人員傷亡。

(3)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4)機車車輛脫軌的位置及輛數、隧道裝置損壞程度。

(5)事件發生後採取的處置措施。

(6)鐵路運輸影響情況。

(7)突發事件初步原因分析。

(8)需要報告的其他重要情況。

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如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裝置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續報。

5.2應急指揮

5.2.1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由段應急指揮中心組織、協調、指揮。當啟動救援時,主管段長以上應到現場指揮,書記坐鎮段應急指揮中心主要協調後勤工作。

5.3人員救治突發事件中發生人員傷亡時,現場救援人員應立即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通知附近醫療機構前往救護,在事發現場設定醫療點,負責現場緊急醫療處置。

5.4明確疏散方向。在確認相鄰隧道區間已經封鎖的情況下,應將旅客果斷疏散到未發生事故一側隧道內等候救援。在未明確相鄰隧道區間是否封鎖時,或在單線隧道內、橋樑上,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將旅客向隧道出口、橫通道(應急疏散通道)、其他安全地點方向疏散,或向遠離危險源的方向疏散。

5.5安全防護

隧道內、橋樑上發生突發事件時,必須將旅客和列車工作人員疏散到安全區域後方準開始其他救援工作。凡需要對旅客進行安全防護時,由現場指揮部和列車長、乘警長進行安全防護。需要對沿線群眾進行安全防護和疏散時,鐵路局應通知事發地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進行安全防護和疏散。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救援時,必須穿戴防護裝備,確保自身安全。電氣化區段發生火災時,必須嚴格執行“先斷電後撲救”的原則。

6、事故調查及損失評估

6.1事故發生後,根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的相關規定,按照事故等級成立相應的調查組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處理。事故損失評估按鐵路有關規定執行。

6.2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長大隧道、特大橋樑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段各職能科室、車間要認真總結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提出應急救援行動和應急設施的改進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段應急預案。

7、安全防護備品與應急救援設施裝置保障

7.1各橋隧車間要加強隧道內消防、應急照明、旅客逃生通道及橋樑應急疏散通道等應急設施日常養護維修,確保狀態良好。同時根據長大隧道、特大橋樑裝置設施狀況,在隧道內、兩端站備足搶險路料,實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證應急狀態時呼叫。

7.2應急隊伍保障

各車間要加強應急救援隊和職工應急救援專業培訓,每年開展不少於1次應急演練,確保應急人員熟悉隧道應急救援知識和應對技能,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為有效處置我鎮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提高政府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結合我鎮具體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一)適用範圍

處置發生在我鎮範圍內,具有突發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較多人員傷亡、較大經濟損失、破壞社會安定穩定等嚴重危害和影響的重特大突發事件。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處置突發事件的基本目標是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造成的傷亡和損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2、依靠科學,依法規範。依法建立健全資訊報告體系、科學決策體系、防災減災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報告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

3、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處置突發事件實行鎮、村、駐鎮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堅持條塊結合、以快為主的屬地管理,進行分級響應。

二、突發事件的分類和響應級別

(一)分類

突發事件主要分為四類:

1、自然災害。主要包括乾旱、暴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森林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2、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建設工程、重要水利設施、公共場所及學校、鎮直部門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損失的供水、供電、供氣、大型建築物倒塌和道路嚴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種裝置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3、突發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重大動植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4、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較大規模的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會正常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靠前處置,迅速有效。各村、駐鎮單位必須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心組織,靠前指揮,堅持抗災和救災相結合,迅速有效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二)響應級別

根據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級別進行應急響應。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鎮突發事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全鎮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非常設領導機構,由鎮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武裝部及派出所領導組成。其主要職責是:當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時,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突發事件的處置;督促各村、駐鎮部門及時有效做好預防、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及事後恢復與重建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鎮社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所有緊急情況的接警、轉報和組織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協調,應急處理等工作。

(二)重特大突發事件現場指揮部。通常由到現場的鎮最高職務的領導任現場總指揮,各相關單位的領導參加,主要職責是:組織現場工作組;瞭解人員傷亡情況和經濟損失情況及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態發展情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迅速制訂應急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指揮協調現場的搶險救災工作,組織調集搶險人員和搶險物資到位;負責現場新聞報道的指導和把關工作;指導善後處理工作。

(三)突發事件現場工作組。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現場等實際情況,下設若干個工作小組,各工作小組的組成與主要任務:

現場施救組。由鎮政府、派出所、武裝部、供水、供電、事發地等單位人員組成搶險搶修隊伍,主要任務是營救受傷人員,尋找生存者和遇難者,撤離、疏散現場及周邊危險地帶受到威脅的人員;劃定危害區域,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搶修交通、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

警戒治安組。由派出所負責。主要任務是建立警戒區域,防止與救援無關的'人員進入現場,保障現場應急求援工作順利開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負責事發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資、救援隊伍、疏散人群、傷員運送車輛的順利通行。

醫療救護組。由鎮衛生院負責。主要任務是建立現場急救站或臨時救援點,對受傷人員開展現場急救並及時轉送醫院治療;保障現場急救和醫療人員人身安全;統計死傷人數;控制傳染病源;負責臨時安置場所的衛生、防疫、消毒和人員醫療;監測現場水體、飲用水、食物、土壤、農作物等的汙染情況,對現場汙染物消毒清理等。

後勤保障組。由鎮民政辦、財政所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組織經費及時足額到位,調集和運送救災抗災物資、救援裝置器材,負責做好工作人員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聞協調組。由鎮黨政辦、文化站等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確保資訊及時傳遞;核實、統計和上報災情;協助做好對外聯絡,做好新聞報導和釋出工作。

善後工作組。由鎮民政辦、治安辦、派出所等有關部門組成。主要任務是及時、準確查清突發事件的性質、原因和責任,寫出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並寫出損失評估報告,保證群眾的基本生活。及時處理遇難者遺體的臨時保管等工作。

四、鎮應急指揮部的組成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五、責任與獎懲

鎮應急指揮部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將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嚴肅處理,後果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

六、附則

(一)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按事故類別,本預案與其他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二)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專項預案。

(三)本預案管理單位為鎮黨政辦公室,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一、目的

為加強夏津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元旦晚會的應急管理,保證整個晚會安全有序和取得圓滿成功,及時妥善的處理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根據晚會實際情況,特制定應急預案。

二、總則

(一)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為預防因突發事件發生,引起擁擠、混亂,導致人員被擠傷、窒息或踩踏致死的擠踏事件發生;防止由於某種輕度突發事件,導致晚會難以進行,根據相關職責建立並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安全措施、崗位職責;

(三)加強對晚會安全工作的指導,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對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及時協調、解決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四)建立並落實安全責任制度,確定安全責任人,明確安全措施、崗位職責;

(五)配備與晚會安全工作需要相適應的保衛人員,組織實施現場安全工作,開展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消除;

(六)對參加晚會的人員進行安全宣傳和教育,及時勸阻和制止妨礙開幕晚會秩序的行為,發現違法犯罪行為應及時妥當地加以處置。

三、安全應急預案組織機構

(一)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組長:

成員:

職責:總體協調、安排、組織各項安全應急工作,迅速處理

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下設四個工作組,具體組成人員及職責如下:

(二)安全保衛應急組

組長:

成員:

主要應急任務:

1.負責提前到場,配合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工作;

2.負責晚會現場、舞臺四周、演員休息室、嘉賓席的安全防控;

3.負責提前清場,嚴禁無關人員演出前滯留演出現場;

4.負責門禁、現場查驗,防止有與晚會不相干的人員進場;

5.保證現場良好的演出秩序,嚴防尋釁滋事情況發生;

6.如遇突發事件,積極配合其他工作小組開展工作。

(三)醫療救護應急組

組長:

成員:

主要應急任務:

1.負責晚會現場一般醫療藥品、器材、器具的配備;

2.如遇突發事故,應及時救助,必要時送醫務室治療或撥打120。

(四)消防安全應急組

組長:

成員:

主要應急任務:

1.負責文藝晚會開始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2.負責晚會現場及周邊場地消防器材的檢查;

3.演出舞臺、演員更衣室的消防安全,及廢棄物的及時合理處理;

4.負責晚會現場秩序,嚴禁吸菸、玩火。

(五)緊急疏散應急組

組長:

成員:

主要應急任務:

1.負責晚會現場疏散出口選;

2.負責緊急疏散標識的制定與放置;

3.負責舞臺、嘉賓席、高臺等緊急疏散設施的安全檢查;

4.負責準備哨子、擴音喇叭、應急照明燈等緊急提醒器材並檢視其有效性;

5.負責保持疏散通道暢通,防止人員擁堵情況的發生,及緊急情況下人員情緒的穩定,防上踩踏事件發生;

6.緊急情況下可以任意徵調其他工作小組的.人員。

(六)舞臺、幕後突發情況處理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應急任務:

1.負責舞臺、幕後等演員適當排程;

2.處理舞臺設施、幕後情況的突發事件;

3.負責裝置的流通、燈光調配的對講;

4.負責演員的點到和通知上臺和跟主持人溝通傳達。

四、預案設想

1.發生火災事故

發現者立即報告消防安全應急小組,並根據火勢大小判定是否撥打119火警電話,同時立即迅速組織工作人員疏散現場觀眾,維持秩序,並利用現場消防器材滅火,並將火災狀況、火災地點等情況立即報告總指揮,總指揮接到火警後,及時參與組織天水,確定疏散方向、路線,緊急疏散觀眾,通知工作人員疏散入口的觀眾,保證人員的順暢出入。

2.預防擁擠踩踏事件

晚會涉及人員較多,俱樂部內空間有限,門口觀看演出的職工比較多,如遇突發事件,疏散困難,極易發生人員的擁擠踩踏事故,後果是非常危險的。所以要求所有進出演播室的演員和觀眾,一定要遵守紀律、有秩序,不慌不亂。如出意外情況應做好以下工作:

(1)晚會演出開始之前,要利用一點時間對現場內的所有人員進行必要的預防擁擠踩踏事件的安全知識教育。

(2)分配好緊急疏散的安全出口,做好分塊分片,指定專人負責。

(3)按照分工緊急疏散應急組要及時到達指定位置,做出手勢,引導人員進行疏散。

(4)發生擁擠踩踏事故以後,第一位的工作就是救人,在救人的同時要及時向有關部門求救,發現受傷人員要及時打110和120。

3.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加強門衛管理,禁止有劣跡的閒雜人員及車輛進入校園。

(2)安全人員加強巡視,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凶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制止、控制制服及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迅速將事故資訊向校長報告。

(4)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4.突然停電(準備一個手提話簡和手電筒)

在晚會進行中,如遇突然停電,應做好以下工作:

(1)用手提話簡及時安撫所有的參演與觀看人員,原地坐好,嚴禁大聲喧譁和私自離位。

(2)通知電力部門全程跟蹤,及時搶修電路。

(3)如長時間搶修不成,晚會難以進行,緊急疏散應急組要妥善做好俱樂部內所有人員的安全撤離。

5.防止幕布、舞臺等配置設施輕度損壞,以免影響晚會正常有序進行。

工作示意熄燈,委派專門的人員進行適度的修整,修整程度只要能進行晚會即可。如無法修整,通知攝像師拍攝角度變化。

6.麥克風、無線小麥克風失效

工作人員在演幕結束之後理解送上替代裝置,保證下稱成下一位選手的裝置流暢。如缺少裝置,通知主持人和選手準備無麥演出。

7.演員缺席

演員缺席導致節目不能上演,必須提前三個節日通知主持人,做好報幕工作。

五、工作紀律

1.各工作組及其工作人員須熟悉川按照本預案和各專項對策規定開展工作,服從統一排程和指揮,按程式報告和處置。

2.各工作組及其工作人員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最高宗旨,靈活機動處置各類突發情況,確保不發生任何事故。

3.各工作組及其工作人員須堅守工作崗位,堅持工作原則,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工作缺位。

4.各工作組及工作人員須注重文明禮貌,樹立學校良好形象。如遇突發情況,應以理性疏散為主,防止事態激化。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為進一步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保護和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根據市政府《市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政辦函[]147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20xx]76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啟動四鎮農村汙水治理工作,完成鎮和鎮集鎮汙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工程建設;基本實現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周邊生活汙水處理率100%;農村鄉鎮建成區(中心村)生活汙水處理率不低於30%;開展生活汙水處理的農村行政村比例不低於35%;分散農戶開展生活汙水處理比例達到60%。

二、治理方式

用化糞池的方式治理無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汙水。用沼氣池的方式治理有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汙水。用人工溼地的'方式治理集鎮生活汙水。

三、工作思路

(一)建設三格、四格式化糞池。一般來說對無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汙水用三格、四格式化糞池進行治理,糞液用作農肥。此項工作主要是通過改水改廁來實現,建造標準與農村改廁標準相一致,由區愛衛辦解釋。

(二)建設沼氣池。對有畜禽養殖的分散農戶生活汙水一併通過沼氣池處理,沼液、沼渣用作農肥,建造標準與農村沼氣池補助標準要求相一致,由區農林水利局解釋。

(三)建設人工溼地。對於人口相對集中地區,分散農戶生活汙水經化糞池、沼氣池初步處理後,出水再經氧化塘或人工溼地深度處理,確保達標排放至水體。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7月底前四鎮要制定農村汙水處理專項工作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運作模式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發動。7月底前四鎮要召開一次農村汙水處理專項工作動員會,安排部署農村汙水處理工作。

(三)實施建設。8月至11月為實施階段,11月底前全面完成農村汙水處理工作目標。

(四)全面驗收。12月底前對各鎮農村汙水處理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成立嶽麓區農村汙水處理體系建設工作小組,於新凡同志任組、蘇春光同志任副組,區政府辦、區財政局、區農林水利局、區環保局、區愛衛辦以及四鎮行政正職為工作小組成員。工作小組負責專案日常管理和監督。

區財政局負責籌集安排專項資金;區農林水利局負責抓好沼氣技術指導,沼氣池資金申報,推進沼氣服務體系建設;區政府辦、區愛衛辦負責農村改廁的申報、監督、指導工作;區環保局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全區農村汙水處理體系建設工作的技術指導和宣傳培訓。

(二)資金保障。農村汙水處理工程經費通過申報改廁、沼氣池補助、申請環保專項資金等措施籌措資金,區財政按照改廁和沼氣池建設的補助標準提供資金配套,並設立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專項資金,通過“以獎代補”形式對各鎮給予資金獎勵支援,同時加大對各級下撥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管力度,確保專款專用。

(三)考核保障。農村汙水處理作為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重要內容納入區年度績效考核範疇,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將專案實施分解到各責任主體。工作小組對農村汙水治理實施情況按月督查通報,年終統盤考核。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在專案支援和資金安排上予以限制,並不予評優評先,降低考核等次,給予通報批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要明確由行政一把手親自負責,並抽調人員成立專門辦公室。村組由村支部書記任第一責任人,併成立組織機構具體抓落實。

(二)加大宣傳力度。各鎮要召開各級動員大會,明確目的和意義,廣泛動員。運用報紙、電視、廣播、傳單、宣傳欄等媒體,指導村民進行化糞池、沼氣池建設工作,提高各級領導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環保意識,鼓勵公眾參與,社會監督,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環境保護的自覺性和積極性。

(三)加大工作力度。區愛衛辦和區農林水利局要進一步加大農村改水改廁和農村沼氣池建設進度,力爭多申請改廁和沼氣池建設指標;區環保局要加快人工溼地建設步伐;區財政要確保資金到位;各鎮要認真履行責任主體義務,全力推進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並促進農村改廁工作、沼氣池建設工作和農村生活汙水治理工作有機結合,確保目標任務完成。

(四)加強資訊報送。建立層級資訊管理和報送機制,各鎮要快速、準確向工作小組報送相關資訊,確保問題和困難及時發現,及時解決。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預防疏散時緊急情況及重大事故的發生,將正在發生或已發生的事故的後果減輕到最低程度,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嚴守校園疏散制度

1.學生上、下樓要一步一個臺階,不得將手插入衣兜內,和同學並行時不得牽手、搭肩、推桑、擁擠,不得在樓梯間說笑、打鬧、跑跳;集體疏散過程中不可以隨意彎腰拾東西、繫鞋帶;不可與集體逆行;晚上上下樓時不得關閉樓梯燈。

2.放學疏散時,學生必須按照學校的統一要求,分女生、男生先後離開教室,男生不得提前離開教室。學生集中到教室、集合做操或放學疏散時,要走就近的樓梯。

3.學校值周老師、級部學管員和班主任,在學生集中疏散時尤其是下午放學、晚上放學、課間操和大型集會時,要按學校規定到制定的樓梯指導、監督學生規範、安靜、有序疏散,及時糾正學生不規範的行為,消除疏散過程中的安全隱患,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二、發生事故時要保持心理鎮靜並做出正確反應

1.在擁擠的學生群體中,一定要時時保持警惕,不要總是被好奇心理所驅使。當面對驚慌失措的同學時,更要保持自己情緒穩定,不要被別人感染,驚慌只會使情況更糟。

2.已被裹挾至人群中時,要切記和大多數人的前進方向保持一致,不要試圖超過別人,更不能逆行;要聽從指揮人員口令;要發揚團隊精神,因為組織紀律性在災難面前顯得更為重要。心理鎮靜是個人逃生的前提,服從大局是集體逃生的關鍵。

3.如果發生擁擠踩踏事故,應及時報警、聯絡外援,尋求幫助。知情老師要趕快撥打110、120,聯絡值班領導和老師。

4.發覺擁擠的人群向著自己行走的方向擁來時,應該馬上避到一旁,但是不要奔跑,以免摔倒;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群之中,一定要先穩住雙腳。切記遠離玻璃窗,以免因玻璃破碎而被扎傷。

5.當發現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了,馬上要停下腳步,同時大聲呼救、傳遞資訊,告知後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

6.若被推倒,要設法靠近牆壁。面向牆壁,身體蜷成球狀,雙手在頸後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

7.在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前,要抓緊時間用科學的方法開展自救和互救。發生嚴重踩踏事件時,最多見的傷害就是骨折、窒息。將傷者平放在木板上或較硬墊子上,解開衣領、圍巾等,保持傷者呼吸道暢通。

三、事故發生後,各責任處室及時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1.學校值周教師和級部值班領導、學管員和班主任,發現突發性事故後,要及時報告值周校長,並在現場指揮疏散,組織救助。值周校長及時報告學校主要領導和辦公室,並準確報警。辦公室通知相關處室和責任人及時趕到事故現場。

2.學校領導要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並根據實際情況指揮、排程救援及處理工作,並負責向主管部門和市彙報事故情況。責任處室、辦公室負責聯絡級協調事宜。

3.分管學生管理工作的領導、校長,負責組織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協助、配合警務、醫務部門做好有關工作。責任處室、政教處和相關年級部、班主任按分工做好工作。

4.學校工會要做好學校事故傷亡者的醫治、聯絡和糾紛處理工作。

5.學校紀委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取證和處理工作,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一、成立應對領導小組

組長:園長

副組長:副園長

成員:×××

責任人員: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人員

二、應急預案

(一)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切斷各樓層的電源。

2.發生火災,迅速搬離危險品、易燃易爆物品,先以滅火器滅火;火勢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發生失盜或其它災害急打“110”,並組織有效搶救。

3.迅速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幼兒迅速撤至安全地帶。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

6.保護現場,做好有關人證、物證的記錄。

(二)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闖入園內,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門。

3.園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財物,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撥打“110”報警。

(2)迅速報告幼兒園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3)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4)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5)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4.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護好現場。

5.組織園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疫病時,幼兒園應加大防控力度,幼兒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病症時,班長要馬上上報,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認是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幼兒園要採取下列措施:

1.建立重大、緊急疫情資訊報告制度,對已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傳染性、流行性疾病,或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及時向衛生防疫部門和市教育局報告,聽取衛生防疫部門的處理意見。

2.對該幼兒所在班級及任課教師辦公室進行布控,對全園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的消毒。

3.杜絕患傳染病幼兒帶病來園。幼兒康復後來園時,必須有醫院診斷證明、康復證明,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可入園。

4.幼兒園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採取必要的防範及保護措施。對傳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交叉感染和擴散。

(四)幼兒園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其它突發事件,當班領導、教師要第一時間到位指揮。

2.讓幼兒在教室靜候,堅決阻止幼兒在教室起鬨,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馬上安排過道指揮和其它照明用具。

4.及時與有關方面聯絡,說明具體情況。

5.若園內電路出現問題,可能的情況下,應及時維修,若不能修復,應組織幼兒有秩序地離開教室。

6.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者,應以師幼利益、幼兒園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報警等任務,如接警後拖延、推委應視作玩忽職守。

7.對突發事件,任何人不得臨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己的迴避態度。

8.突發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在事發初或應急處理中都要隨時向園長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情況,不得隱瞞。

9.突發事件解決後,相關部門和有關責任人員要向園長書面報告突發事件的處理情況。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一、目的依據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危害,迅速查明原因,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正常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一)本預案所指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學性等有毒有害物質汙染生活飲用水,導致水質不達標,造成生活飲用水無法飲用,或發生化學性中毒和(或)介水傳染病流行,或影響公眾健康和社會正常秩序的事件。

(二)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範圍:

1、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出現突發化學毒物汙染事件、急性傳染病疫情,以及不明病因急性傳染病疫情。

2、在飲用水生產環節使用的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所致汙染事件或生產區出現傳染病疫情時。例如因危險化學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洩漏,出現的化學品物品汙染水質:飲水生產等相關人員患有急性傳染病。

3、飲用水輸送環節和使用環節發生突發事件,如新鋪設自來水管道、改管、並管等工程造成對水質的汙染,自來水輸水乾管爆管造成對水質的汙染。

4、二次供水使用環節發生突發事件造成對水質的汙染。

(三)本預案適用於鄆城縣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預防和處置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衛生應急工作。

三、指導思想及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飲用水源安全與保護優先”的指導思想,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規範和強化區直相關部門應對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區防範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飲用水源汙染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和應對準備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可能引發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危害因素及時進行監測、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衛生健康局統一領導和指揮下,縣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要按照本預案規定,在職責範圍內做好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三)依法規範,措施果斷。縣衛生健康綜合執法大隊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完善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後勤保障體系,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制度,及時、有效地開展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進行監督、監測、預警、報告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四)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的技術保障。與縣疾病控制機構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預防和處置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

四、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分級

根據人體危害、經濟損失、社會影響的程度,將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一)特別重大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Ⅰ級)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的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

2、供水中斷或造成2萬戶以上居民停水24小時以上的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

(二)重大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Ⅱ級)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不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

2、供水中斷或造成1萬戶以上居民停水24小時以上的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

3、因環境汙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突發飲水汙染事件;

(三)較大重大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Ⅲ級)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環境汙染造成跨區級行政區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四)一般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Ⅳ級)

1、發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傷)10人以下;

2、因環境汙染造成跨區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五、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縣衛生自然災害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理工作。自然災害發生後,按照縣衛生健康局的統一指揮和部署,制定救災防病應急預案、措施,開展各項衛生應急處理工作。

(1)有關規定和指令,啟動衛生應急預案。

(2)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響應原則,依法統一組織、指揮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3)向上級部門報告有關災情、疫情以及應急處置情況。

(4)對各醫療衛生單位、鄉鎮、社群的救災防病應急工作和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指導意見。

(5)加強與縣有關職能部門的協調與溝通。

(6)組織演練;組織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二)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建衛生應急綜合協調組、現場處置組、後勤保障組等三個生活飲用水突發汙染事件衛生應急工作處置小組,受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指揮,實行24小時負責制(手機24小時開機)。當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啟動預案時,立即按各自職責分工趕赴現場開展工作。各科隊要明確一位資訊員,負責各科隊的資訊報告,應及時將有關資訊反饋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小組間直接聯絡。

1、衛生應急綜合協調組職責:

(1)負責值班電話的值守,保證領導小組與應急專項處置小組間資訊暢通,及時傳遞有關資訊,傳達有關決定和指示。

(2)負責對各單位的聯絡、協調工作。

(3)負責對各專項監督小組人力資源的統一調配。

(4)負責與醫療機構及縣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應急機構保持聯絡,協調工作。

(5)負責單位所有資訊和資訊員的管理工作,收集、彙總有關資訊和網路報告情況,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市衛生健康綜合執法支隊報告。

(6)及時對救災防病應急工作進行評價和總結。

2、現場處置組

2.1飲用水衛生應急處置一組主要職責:

(1)對現場進行調查,開展對發病情況、分佈特點的調查分析,提出並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

(1、1)負責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落實預防控制腸道傳染病工作和預防控制動物源性、蟲媒傳染病工作的衛生措施的衛生監督,傳染病資訊報告管理組織和制度是否健全、運轉是否正常(包括:是否開展腸道傳染病、動物源性、蟲媒傳染病的流行病學調查)。

(1、2)對流調資料進行監督檢查;是否對可疑人群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1、3)是否對疫點、災區現場進行糞便管理、監督檢查其消、殺、滅處理的範圍、時間、次數、用藥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對消殺滅處理進行效果評估。

(1、4)是否對腸道傳染病菌種、毒種和傳染病檢測標本的採集、保藏、攜帶、運輸、使用採取了安全措施。對傳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

(2)對收治病人的醫療機構預防、控制腸道傳染病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3)依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生活飲用水突發汙染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2.2飲用水衛生應急處置二組主要職責:

(1)到達現場後首先應及時搶救受害者或妥善處理病人,保護好現場,負責證據收集,對事件發展採取控制措施。

(1、1)詳細詢問災情及事故發生的情況,包括“發生地點、時間、主要病徵、發病人數、死亡人數、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等”記錄報告時間、報告人、聯絡電話等。

(1、2)圍繞公共場所衛生應急處置,開展災區公共場所衛生、環境衛生的衛生監督檢查,負責對各公共場所單位的衛生條件、個人防護等預防、控制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1、3)及時協助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查明汙染源的所在,掌握汙染對居民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危害趨勢(汙染物來源及汙染事實經過,汙染物主要理化及生物學性狀,汙染物波及範圍,汙染程度及其暴露人群,暴露人群中健康損害的病徵、病種、人群數量及人群分佈等)。綜合各方面的資料,分析可能引起疾病、中毒、汙染的因素,取樣送檢,制定預防措施,防制事故再次發生。

(1、4)針對不同的汙染原因進行現場處置。加強公共場所的空氣流通,迅速排除汙染空氣。對因化學性汙染造成的突發事故,應針對具體的汙染源,儘快切斷、疏散人群;對因微生物造成的汙染應選用化學消毒藥物進行消毒處理。疑似傳染病的要早隔離、早治療,對於密切接觸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人員(從業人員、旅伴、同房間居住的人員),應作醫學觀察或留驗,進行必要的醫療診查。

(1、5)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和上級衛生健康機構通報事件處理情況,事件處理結束後,應在規定時限內寫出業務總結和處理報告。資料整理及時歸檔。

(2)依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生活飲用水突發汙染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2.3飲用水衛生應急處置三組主要職責:

(1)到達現場後首先了解事件的情況,根據事件的類別、性質作具體處理。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參與現場汙染事故的控制處理。

(1、1)做好現場調查,包括汙染髮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汙染來源、可能汙染物、汙染途徑、波及範圍、汙染暴露人群數量及分佈,以及事件發生後當地處理情況;形成初步印象,制定水質實施方案,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範圍趨勢和動態。如發現病人,立即督促相關組織人員及時救治病人,如有必要時進行隔離,暴露人群進行預防性服藥。

(1、2)負責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採取臨時控制措施,對被汙染的食品進行銷燬,對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採取停止供水等行政措施。監督落實被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及相關物品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進行消毒。

(1、3)重點抓好水源保護和飲水消毒。在做好集中式供水消毒的同時著重做好分散式飲用水消毒。推行用漂白粉和漂精片等進行缸、桶水消毒,消毒措施必須落實到每家每戶。宣傳教育群眾“喝開水不喝生水”。在水源受汙染的地方劃定臨時飲用水水源區域,做好水源保護工作,定期監測飲用水的消毒效果。

(1、4)對供水單位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現場調查取證,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具體意見,製作相關執法文書,並監督其實施。通知有關供水單位迅速採取措施和臨時供飲用水措施,並向居民通告,在汙染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飲用汙染的水。

(1、5)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調查,根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結果確定汙染源調整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對汙染範圍廣、危害重的.事故,要及時通知有關臨近地區,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水源、除四害處理,同時填寫突發飲用水汙染事件調查處理表。

(1、6)整個處理過程中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縣衛生健康局彙報事件的調查經過與處理結果,提出相關建議。

(1、7)根據監測資料和現場調查,汙染原因消除,水質經檢測合格後,及時解除控制。

(2)依據《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生活飲用水突發汙染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3、後勤保障組主要職責:

認真實施應急處置措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監督執法所需經費、及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飲用水儲備機制。負責交通工具、工具書等方面的物資準備和車輛調配等後勤保障工作,配合相關科室完成臨時任務。

六、監測、預警與報告

(一)監測

建立統一的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預警和報告體系,包括:監測計劃、預警方法、報告程式。

(二)預警

根據生活飲用水監測等有關資訊,分析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特點及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三)報告

1、報告時限

相關業務科隊或值班人員在接到飲用水源汙染事故報告後,應上報單位主要領導,立即向縣衛生健康局報告,由縣衛生健康局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採取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並進行網路直報。

2、報告內容

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報告分為首次報告、程序報告和結案報告,要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事態發展和控制情況及時報告事件程序。

報告的主要內容: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時間、地點、單位、汙染範圍、受影響的供水人群、中毒(患病)人數、主要臨床症狀、可疑汙染物、事件原因的判定、危害程度及採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決的問題和要求等。

3、報告方式

通過傳真、電話報告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網路直報。

七、應急響應

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時,迅速啟動衛生應急預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態發展,按要求做好相關資訊的報送。同時,根據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分級和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及時提請相關部門給予必要的技術和物資支援。經排查,針對不同原因,提出合理建議:如屬於水源水汙染,則提請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水源水汙染進行應急處置;如屬於法定傳染病,則按相關衛生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如懷疑是投毒事件,應立即通知公安機關參與處置。

1、接報和應急準備

(1)接到責任報告單位和個人生活飲用水水源汙染、或因生活飲用水汙染出現化學性中毒和(或)介水傳染病病例,以及發生可能造成生活飲用水汙染的事件時,應詳細記錄和核實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過程和事件的影響情況;罹患者的主要症狀和表現;發病人數和死亡人數;病人救治情況;報告者姓名、地址、單位、聯絡方式等。詳細記錄和核實後,及時報告。

(2)做好應急取樣檢測器材、衛生行政執法文書(現場筆錄、監督意見書、詢問筆錄、調取證據清單等)、調查取證器材、取證工具、水質快檢箱。及時通報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疾控中心互通訊息。

2、現場調查

⑴到達現場後,應迅速調查瞭解現場的基本情況、事件發生的過程、產生的後果以及已採取的措施,根據事件的發生發展情況,開展現場調查,採取控制措施。

⑵現場調查內容:

①事件發生的地點、時間、原因、過程以及當事人。

②汙染物的來源、品名、種類、性狀、數量、汙染途徑、範圍及程度,以及汙染的擴散趨勢。

③根據汙染物的特性和汙染範圍,調查汙染暴露人群數量和分佈。

④對事件地區影響人群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包括個案調查、採集水樣、人體排洩物及生物材料、糞便、血液等,以確定中毒原因和對人體健康產生的危害程度。

⑶對可疑汙染的生活飲用水源水、出廠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進行水質檢測,結合現場調查的相關情況,以確定主要汙染源和汙染物。

⑷做好現場監督檢查記錄,規範製作各類執法文書,收集相關證據材料。

3、控制與處置

⑴經現場調查和監測,初步分析確定主要汙染源和汙染物時,應提請縣政府並協助有關部門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減少、控制、消除汙染物汙染的範圍、程度,如停止排放、關閉閘門、打撈汙染物、引水沖洗等,必要時通知下游水廠和居民停止取用水。同時,制定水質應急監測方案,及時掌握出廠水、管網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質汙染趨勢和動態變化。

⑵當確定生活飲用水水源和水質汙染時,應通知供水單位迅速採取措施,及時調整水處理工藝,強化水處理工藝的淨化效果。如水源水汙染以現有淨化工藝不能控制時,及時上報建議停止供水,啟動臨時供水措施,提請縣政府通過各種媒體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飲用汙染的水。

⑶在啟用應急儲備水源或採取臨時送供生活飲用水時,對送供的生活飲用水水質進行檢測,做好輸送水管道、送水車、儲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送供水人員的健康管理。對送供水過程進行全程監控,防止水質汙染。

⑷根據生活飲用水汙染情況,增加對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二次供水或分散式供水的監測樣本和監測頻次,加大監測力度,及時掌握水質變化趨勢,提供有力的決策依據。

⑸為防止可能出現的繼發性介水傳染病,尤其是腸道傳染病暴發疫情的發生,加強腸道傳染病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做好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中可能發生的傳染病疫情或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⑹在生活飲用水汙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單位恢復取水時,應指導供水單位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裝置、設施進行清洗消毒,經對出廠水、末梢水檢測合格後方可正式供水。

4、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媒體和各類宣傳陣地開展衛生防病知識宣傳,把握正面引導原則,消除公眾恐慌心理,維持社會正常秩序,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八、應急響應的終止

(一)終止條件

生活飲用水汙染物已消除,水汙染相關危險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水質檢測結果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未出現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

(二)終止程式

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響應的終止堅持“誰啟動,誰終止”的原則。

重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由省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省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衛生部報告。

較大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由市衛生健康委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上級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省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一般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由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請縣人民政府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並向上級部門報告。

九、善後處置

(一)後期評估總結

在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處置完畢後,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調查處置情況進行科學、客觀的評估總結,評估內容包括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種類和性質、事件對社會、經濟和公眾心理及健康的影響、應急響應過程、調查步驟和方法、調查結論、有關經驗和教訓的總結等。

(二)資料收集整理

參與調查處置人員應將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有關衛生學調查、取證、控制、查處等資料進行整理分析,建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檔案。

(三)責任追究

對造成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等的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十、保障措施

要組織開展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監測報告控制體系,保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技術保障

要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機制;要改善衛生應急處置基礎設施;要加強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提高現場調查處置能力;要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應急處置演練。

(二)物資保障

要建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衛生應急處置的各類物資儲備(包括水處理劑、消毒藥械和水質現場快速檢驗裝置等)。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呼叫應急儲備物資,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應得到及時補充,以確保應急所需。

(三)經費保障

要保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監測預警、人員培訓、應急演練、物資儲備、快速檢測等應急處置的各項經費。

(四)宣傳教育

要加強相關衛生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強化供水單位、涉水產品生產企業負責人及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和衛生知識的培訓,預防和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的發生。要利用廣播、影視、報刊、網際網路、手冊等多種形式對公眾廣泛開展預防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公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應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件,提高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心理承受能力。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為了切實保證人民群眾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充分保護鎮、村居民身體健康合法權益,堅決遏制、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汙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汙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定。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處理工作。

組長:蘇華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副組長:羅亮富副鎮長

韋文勇文圩水利站站長

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做好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具體調查、處理、救援及上報工作,積極配合協調供水水廠與上級各主管部門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二、預防措施

1、制定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根據縣水務有限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上報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2、建立健全本單位各項供水衛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單位一把手負責,供水水廠負責人主抓,供管水人員具體執行的管理模式,並逐一認真落實,達到實效。

3、加強公司供管水人員衛生知識的培訓:組織供管水有關人員學習現行生活飲用水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有關衛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覺守法,不斷增強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觀念和責任意識,按要求履行其職責及義務,保證所供給的生活飲用水衛生質量;同時開展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知識專門培訓和教育,增強水汙染事故防範意識和應對能力,必要時進行現場實地演練。

4、加強生活飲用水供水設施消毒和水質衛生監測工作:加強對二次供水設施做好衛生防護、水質定期監測、蓄水池的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針對水汙染事故多發季節和環節定期進行裝置檢查維修,發現存在水汙染事故隱患立即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時消除隱患。

5、配備水汙染事故救援物品。

三、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的報告

1、建立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報告制度: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按規定的時間及時、準確報告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2、任何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任何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隱。

四、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水汙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小組和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詢汙染原因及汙染物,瞭解汙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汙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群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汙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汙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汙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汙染程度、汙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汙染物、汙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汙染、威脅供水衛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衛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居民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汙染對居民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汙染事故狀況,配合上級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衛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汙染環節和汙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汙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得以控制,汙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衛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告居民,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汙染事故發生後,配合建設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生效。

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掌控和消除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反恐防暴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的能力,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預防為主,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校園可能發生的各類恐怖和暴力事件,形成“反應神速,統一指揮,決策科學,行動有力,行動高效”的應急管理體系。控制事態發展,限制在最短時間,最小範圍內,使負面影響和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學生工作,安定學生情緒,儘快恢復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

三、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反恐防暴指揮部,領導小組機構如下:

組長:校長兼任

副組長:書記兼任

成員:班子成員

四、防暴器材分配及其應急小組職責分工

以指揮部為中心,下設反恐防暴應急工作小組,負責維護校園安全和穩定工作。

(一)、防暴器材配戴

(二)、應急小組及其職責分工

⑴、指揮辦公室

總指揮:校長

成員:總務主任

工作職責:

①承擔指揮領導小組辦事機構的職能,傳達上級指示,協調各部門對突發事件處置,並向學校指揮部彙報和聯絡工作。

②要確保通訊聯絡暢通和有關現場資訊收集,為現場指揮組提供可靠資訊保障。

③根據中心和學校指揮領導小組的指令,編播有關制止事態發展的通告,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等。

⑵、現場處置組

組長:書記

成員:各班主任

工作職責:按學校領導小組指令,具體組織實施現場處置工作。穩定情緒,開展勸阻、疏導和維護秩序工作,制止破壞校園公共財物及其他破壞活動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事態發展及處置情況。

⑶、保衛疏導工作組

組長:劉世東

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