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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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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有時會有一些突發事件出現,為降低事故造成的損失,預先制定應急預案是必不可少的。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與收藏。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通用15篇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

自然災害在我鎮發生較為頻繁,主要有乾旱、洪澇、風雹、病蟲等。這些自然災害給國家、集體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巨大損失。為保證在災害發生前準確地預報和有效地預防,災害發生後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安置、轉移災民和災後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市上有關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臨災應急反應

臨災應急是指上級釋出特大災害預報後的應急行為。臨災預報釋出後,鎮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進入臨災狀態,並做好救災準備工作,對重點部位和易發災害的地方要重點關注。

1.啟動救災應急預案,成立救災機構。救災工作實行黨委、政府統一領導,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各村社共同參與,全力實施,協同配合,各司其職。

(1)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胡智(鎮黨委書記)、鄧昌豔(鎮長)

副總指揮:盧敏(鎮黨委副書記)、李光福、楊海龍(副鎮長)、劉關蓉(副鎮長)、曹晉鬆(派出所所長、鎮黨委委員)、何東(副鎮長)。

成員:馬廷祥(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主任、鎮黨委委員)、黃貴洪(財政所所長、鎮黨委委員)、曾小麗(高坪鎮場鎮黨支部書記、鎮黨委委員)、楊牧晨(黨政辦副主任)、彭長生(農業服務中心主任)、楊善春(武裝部副部長)、蔣澤(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主任)、向帆波(衛生院院長)、王祥金(畜牧站站長)。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經濟發展與社會事務辦,馬廷祥兼任辦公室主任。

(2)鎮抗災救災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向市救災辦、民政局和有關部門報告災情和救災應急方案及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統一指揮全鎮的災害應急、救災工作和應急預案的實施;派出指揮人員組織災區現場救災工作。

決定派遣搶險救災隊伍,協調解決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

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市上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和增撥救災款物。

及時彙總災情,統一發布災情資訊。

接受救災捐贈,分發救災款物。

協調跨單位及其他救災工作。

2.召開鎮抗災救災指揮部成員、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人會議,通報預測的災情,研究、部署預報區的防災減災工作。派出防災監督、檢查人員,赴預報區檢查督促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建立救災物資儲備庫。

3.適時向預報地的村民和單位發出進行避災疏散的指令和公告。

4.隨時向上級報告災情變化,做好災害快速評估準備,及時提出延長臨災應急期或撤消預報建議。

5.民兵應急分隊組織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6.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含水利)、供電等部門,對預報區內的`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要採取緊急抗災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

7.派出所做好預報區社會治安管理工作,對重要部位和重點企業加強保衛。

8.經濟與社會事務辦、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在預報區廣泛宣傳防災、避災知識,及時平息災害謠傳、誤傳,保持社會穩定。

9.經濟與社會事務辦、黨政辦、鎮衛生院等部門做好救災準備。

(二)災後救災措施

災害發生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工協作,全力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1.人員搶險與工程搶險

鎮武裝部迅速調集、指揮民兵應急分隊趕赴災區,搶救、轉移被困人員,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並在受災現場抗災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及時調整搶救和搶險隊伍。

2.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

衛生院、畜牧站在災後2小時內建立起傷員、家畜救治網路,迅速組織本鎮醫療機構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必要時請上級對口支援。災情發生12小時內派出防疫隊伍進入指定區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及時檢查、檢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

3.食品、物資供應

經濟與社會事務辦、黨政辦、財政所等部門要組織調運食品(飲水)、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災後3小時內,食品供應按每人每天1斤主食(饅頭、方便麵、餅乾等)、部分副食(純淨水、礦泉水等)標準供應災民。保證布匹、煤炭、鐵絲、木材等物資供應;負責救災車輛及油料供應。

4.通訊保障

與有關單位聯絡,儘快恢復被毀的通訊設施。

5.電力保障

與電力部門聯絡迅速調集搶修隊伍,協助災區儘快恢復被破壞的送、配電設施,保證災區用電。

6.災民安置

災情發生2小時內,鎮人武部民兵應急分隊和其他救援人員一起搶救遇險群眾、轉移和安置災民。採取借住公房、搭建簡易棚、調撥帳篷、對口接待、投親靠友等多種形式,組織群眾自救,救護傷員;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後事宜,組織群眾儘快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及時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承擔災民無力克服的吃、穿、住和因災引起疾病的醫治等救濟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7.災情報送和釋出

(1)災情評估。包括以下內容:災情發生的時間、時段、受災面積、成災面積、絕收面積、受災人數、成災人數、被困人數、轉移安置人數、無家可歸人數、飲水困難人數、因災傷病人數、因災死亡人數、倒塌房屋、損壞房屋、損失糧食、減產糧食、飲水困難大牲畜、因災死亡大牲畜、直接經濟損失、農業直接經濟損失、缺糧人數、缺糧數量、需口糧救濟人數、需救濟糧數量、需救濟傷病人數、需衣被救濟人數、道路、橋樑、企業等受災情況。

(2)災情報送。在災情發生後,6小時內分別報市救災辦和市民政局,災情一時統計不準的,先報受災種類、受災區域、受災面積、受災人口等大致情況,待查實後作詳細書面報告。

(3)災情釋出。需要向社會公佈的,在徵得市上同意後由鎮抗災救災指揮部實施向社會公佈。

8.生產自救和生產恢復

經濟與社會事務辦、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等組織指導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及災後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指導災民搞好搶種補種農作物以及各類應時蔬菜。組織毀壞溝渠和其他設施的搶修。

財政所、經濟與社會事務辦、國土辦等負責組織、指導、幫助災區進行倒房、危房的重建。

個別或部分農戶民房因災倒塌的,原則上在原宅基地建房;整個院落房屋倒塌的,統一規劃建房。

9.社會治安維護

武裝部、派出所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秩序,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10.氣象及水位監測

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負責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絡,負責對天氣、雨情、水情、汛情的預報和監測,及時作好測報。分析預測未來流量以及可能出現的險情,對可能出現的和已出現的災情、險情及時報告,並提出應對和緊急求援的建議。

11.宣傳報道

黨政辦、社會事業和計生服務中心要依據救災指揮部提供的情況和部署,按照宣傳提綱和災情統一報道口徑,及時向公眾釋出災情等有關資訊,做好宣傳工作,傳播救災知識,提高社會的防災、抗災和減災意識,鼓勵、動員民眾戰勝災害,及時平息災害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共建家園。

12、.其他緊急事項

由鎮抗災救災指揮部根據情況指定有關部門負責處理。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2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教師路隊護送責任制》、《學生安全包保責任制》、《安全責任追究制》,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李誠

副組長:吳紅秀廖落華盧興國

江奇峰

成員:李佳麗雷冰晶楊明珠趙詠琴孔維香吳小紅萬風紅邱娟何旺平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一位值日人員,早上7:30到校,中午1:30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

交通事故,由值日人員負責處理,一邊把學生送往醫院,一邊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班主任教師和科任教師負責組織學生站隊放學,分成兩路縱隊,做到排隊一條線到家。

3、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學生幹部看護,行政值日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行政值日人員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學校領導、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行政值日人員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4、值日人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5、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班主任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值日人員。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7、學生課間操、集會以及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學生安全包保責任教師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學校行政值日人員處理,並及時上報。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安全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處立即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滅火器進行撲救。教師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9、實行門衛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來客門衛盤問登記。

10、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板報、生命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3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集體食物中毒的發生和流行,保障學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和衛生監測法等相關檔案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本學校食堂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工作。

一、組織與管理

(一)組織領導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按照各處室、班具體管理原則,切實加強領導。各班主任通力合作,各處室緊密配合,學校統一調控,採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聯控工作。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指揮、統一協調本校食品衛生安全聯防聯控及學校集體食物中毒應急工作。

“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組成成員如下:

組 長:張 哲

副組長:楊錄彥 張紅祥 高崇會 崔鳳生

成 員:石鵬匯 剌巨集忠 嶽登芳 關瑞鋒 張小祿 李 軍

楊 楓 王紅麗 劉永福 李朝陽 陳智虎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集體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和監測方案。建立健全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食物中毒責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報告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

2、監督人每週五實行大檢查制度,提出發現的問題,並責令限期整改,不定時進行抽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提出,確保師生安全。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的宣傳教育,增強師生員工防病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指導、加強對師生員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3、根據衛生部門的建議對師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等方面存在問題進行及時整改,把問題消滅在萌芽之中。食堂管理員每天堅持衛生、食品檢查,對發現的過期食品、有異味食品等及時報告以便銷燬。並按要求做好每餐的飯菜留樣。

4、積極開展學校愛國衛生運動,進行環境整治和預防性消毒殺菌,特別是食堂,要積極消除“四害”及其孳生場所,保障學校食堂環境衛生整治。

5、各班班主任、班長要堅持每天早操前、三餐後對學生的檢查與觀察制度,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報告校長辦公室。

6、一旦發生學校集體食物中毒,要積極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搶救中毒學生、安排檢查現場、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後工作。按衛生、公安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會同衛生、工商、公安部門,切實做好對校園周邊地區飲食攤點的檢查整治力度。

二、突發事件的監測與報告

(一)維護良好的就餐秩序。

1、當在飯廳發生學生吵鬧、爭執時,值周教師和食堂管理人員應迅速到場予以勸阻,對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及時進行處理,避免事態擴大。

2、若矛盾激化時,應及時上報值周領導、德育處,並提供當時的.情況,交有相關部門處理。

(二)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1、若學校總務處預先通知停電,食堂管理人員應提前做好應對工作。

2、若發生突發性停電、停水時,應立即向學校總務處打電話詢問原因,以備向工作人員解釋清楚;並協同總務處儘快解決。同時通知食堂工作人員做好相應工作,向學生說明情況,並調整用餐時間,保證學生用餐。

3、若遇到晚餐時停電,管理人員和值周教師要依靠應急燈,做好學生的疏散工作。總務處及時安排人員維修,以維護學校正常秩序。

(三)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理。

1、監測。嚴格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衛生監督、監測工作,堅持定期和不定期檢查各項食衛制度和記錄的檢查。發現學生集體用餐、飲用水衛生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有關單位進行整改。若發現學校集體食物中毒,立即按規定程式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同時啟動本《食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報告。學校教職員工應關愛學生,一旦發現食物中毒情況,必須在第一時間向食品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報告,由學校辦公室按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3、應急處理要求。

(1)學校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時,應立即停止造成食物中毒食堂視窗的經營活動。“食堂突發事件應急小組”全體成員應急速趕赴學校,在組長指揮下開展相關救治工作。

(2)副組長負責迅速與縣醫院或縣急救中心(120)聯絡,組織人員把中毒的學生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確保在第一時間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總務處及相關人員應立即封閉食堂、封存原物。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裝置和現場,以備查驗。並配合衛生部門調查,如實提供材料和樣品。

(4)組長在第一時間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和衛生監督所。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謊報、拖延、阻撓事故報告。

(5)副組長、德育處應及時、耐心地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勸解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確保搶救工作順利進行,確保校園安定和教育教學秩序。

(6)組長負責組織調查事件原因,並採取有效措施把中毒人員控制在最小的範圍,配合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有效的工作。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行政處罰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7)如懷疑有人故意投毒,應向城關派出所報告並進行立案偵察。對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或者有投毒等犯罪嫌疑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4

1.突發事件當事人立刻通過電話報告園長;

2.園長、保健大夫等相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按照職責進行工作;外來因素造成的突發事件要報告主辦單位領導;

3.意外事故,保健大夫簡單處理後速送醫院;並及時向教育局報告。

4.緊急疏散幼兒和工作人員到安全地帶,確保幼兒和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5.在等待救援的同時,嚴格控制閒雜人員和家長進入幼兒園,避免出現混亂狀態。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5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確保飲食的安全衛生和營養,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秋冬季學校食品安全和傳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見》(浙教計〔20xx〕2號)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配送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強責任意識,加強學校食品配送企業准入管理

國家新修訂實施的《食品安全法》,對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和責任追究進行了明確規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協作,從嚴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負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責任。要嚴格把好學校食堂准入關,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國小校和幼兒園的食堂經營服務原則上不得對外承包,要自主經營。採取託管服務的學校食堂,須嚴格企業准入資格要求,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競爭擇優。中標單位負責食堂的日常管理,使用學校的場所和固定裝置為學校師生提供餐飲服務。部分不具備舉辦食堂條件的學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招投標,確定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餐飲配送企業服務。凡實行託管服務和餐飲配送等外包服務的學校,必須嚴格准入標準,簽訂規範合同,明確雙方權益和責任,合理確定服務期限,對衛生、質量、價格、利益空間等載明實質性條款。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指導學校制定准入要求,並加強管理。

二、加強監督巡查,落實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主體責任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工作作為重點監管目標,加大指導和檢查力度,增加監督檢查頻次,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製作、分餐配送全過程、全鏈條進行監管,確保各環節食品安全風險可控;對不符合餐飲許可條件的,要依法撤銷《餐飲服務許可證》;對設施、條件等達不到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進行查處,並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大對配送食品的監督,一般應一個月一次進行評估和記錄,及時瞭解食品口感、學生反映等,並將有關資訊彙總反饋。

三、規範日常管理,落實學校管理主體責任

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實行學校法人負責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管理工作負總責。學校要建立學校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工作的衛生安全與質量管理。對食品配送企業提供的`產品,學校應當按照合同要求認真進行查驗,發現存在問題的,要及時研究應對措施,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學校。要完善校內民主監督機制,成立校膳管會,由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工會幹部、教師代表等人員組成,行使對食堂及送餐的檢查、監督、評議等職能。要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機制建設,建立並完善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後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方案,並組織演練,確保安全。

四、加強監管資訊通報和報告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建立和完善食物中毒事故資訊通報、報告制度,及時將學校食品配送單位經營許可情況、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情況等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重要情況應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向當地政府或上級監管部門報告。要暢通社會投訴渠道,形成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關心與支援學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要重視和認真及時處理學生、家長及社會反映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問題。

五、認真開展檢查,及時做好整改

近期各地要組織開展一次學校食品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學校託管食堂、食品配送企業招標及合同簽訂備案情況、食品配送企業食品安全情況、學校平時監管情況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梳理總結,並做好整改。同時要重視學校食堂建設,把學校食堂建設納入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等建設工程,嚴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有關要求,設定食品原料處理、食品加工、貯存等場所,配備相應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蠅防鼠、洗手等裝置或設施,改善食堂衛生條件。對配送食品所需的器具、存放設施、保管場所一併納入條件改善計劃,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學校食品安全。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6

一、指導思想:

以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為出發點,以責任重於泰山為基本原則,特制定防溺水突發事件預案,能夠統一指揮,有條不紊地進行緊急疏散全校師生,使安全事故損失限制降低到最低範圍。

二、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校長為事故應急處理臨時指揮最高負責人;各主任為事故應急處理現場指揮負責人;全體教師負責第一現場搶救工作和疏散協調穩定工作;辦公室負責與上級或有關部門緊急聯絡或求援事宜;體育、校醫教師專門負責臨時救護工作。

三、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當發生安全事故時:

1、事故發生時要保持鎮靜,沉著應對,值班人員一邊指揮學生進行緊急集結疏散,一邊以最快速度將發生事故資訊傳遞到辦公室和防溺水領導小組。

2、防溺水領導小組人員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彙報,召集領導小組應急處理會議,馬上按工作職責到現場指揮全校師生進行緊急疏散,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救護。

組織施救及學生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具體如下:

(1)、全校用校園喇叭發出緊急集合訊號。

(2)、用校園喇叭進行現場指揮疏散。

(3)、各班主任立即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

(4)、疏散地點一般以學校操場或周邊高地處為集結點,以遇緊急情況,直接疏散出校門。

(5)自救時根據事故性質向xx、交警、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

(6)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四、突發事件後處置方法

1、班主任教師與家長聯絡、溝通儘量在學校門口或者以電話方式解決,必須來校解決的班主任要通過門衛將家長引進校門。

2、來訪人員門衛要認真審查,進行登記,經學校領導或被訪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加以阻止,不得放行。

3、學校配合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絡,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

4、校醫室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5、安全小組負責災後的善後處置工作,及時調查災情損失情況,傷亡人員情況,並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災後現場處理、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五、學校安全常規管理及疏散措施

1、每週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值日。

2、各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遵守秩序、禮貌謙讓、愛護同學的教育,加強學生的.自救自護的教育和訓練。

3、學校每月開展一次防安全事故預演,提高自救能力。

4、學校要不定期的對學校設施,尤其是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補救、整改。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7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防患於未然,避免在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來臨時,驚慌失措,造成新的、更大的損失,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緊急疏散領導組

組長:黃志巨集

副組長:鄭世旺、張建林、李恆勝、杜尚玉

成員:王劍波任春華袁春普張愛標楊雄夏取權鍾輝張小紅邱長勇吳曉傑杜明剛李著江童興振各班班主任及各科室人員

二、緊急疏散實施的三個階段

1、宣傳發動階段

首先召開領導組會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其次召開全體教職工會議,廣泛宣傳發動,進行部署;最後召開教研室會議進行具體分工,班主任召開本班學生會議,進行宣傳、佈置、落實。其間,學校通過致家長一封信、校內廣播、網上公告、宣傳專欄等多種形式宣傳發動,使學生、全體教職工及家長認識到緊急疏散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組織實施階段

成立二個小組(指揮組、後勤組)和一個辦公室。指揮組負責每個樓層和每個班級的撤離順序,學校領導決定何時開始實行撤離;後勤組負責校園廣播和醫療保障,辦公室負責整個疏散演練的相關工作。

指揮組:李恆勝、王劍波、任春華、鍾輝、張小紅、邱長勇

杜明剛、李著江、童興振

後勤組:張建林、袁春普、吳曉傑、王雲、王太成、陳永生

學校突發事件學生緊急疏散預案[1/2]

辦公室:杜尚玉、張愛標、趙紅文、曾麗

說明:夏取權負責電鈴發號、鍾輝負責口哨發號、吳曉傑負責廣播發號、操場秩序負責楊雄、陳永生及其他科室人員。

3、總結提高階段

每次演練結束後,召開總結分析會,首先請班主任彙報有關工作,然後分析本次疏散的不足和成功之處,以便使以後的疏散演練,更加科學、合理。

三、緊急疏散的決定

緊急疏散是在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來臨時,為了避險,迅速將人員由危險場所撤往安全地域的行動.實施緊急疏散難度較大,其行動自身也極具危險性,因此,不到緊要關頭不可實施,而必須實施時則應當機立斷。緊急疏散的決定由校長或副校長做出。

四、緊急疏散的訊號及釋出

緊急疏散的訊號有電鈴和哨聲兩種:在電源和電鈴系統可以使用時,宜採用電鈴訊號,電鈴訊號為連續的兩短一長聲;在電源或電鈴系統損壞或不便使用時,可採取哨音訊號,哨音訊號也為連續的兩短一長聲.訊號的釋出由決定緊急疏散的校長或副校長通知訊號員、網管教師或體育教師實施,也可隨機指定人員實施,緊急疏散訊號從開始,應連續不斷,直至全部人員撤出危險場所方可停止。

五、疏散通道劃分

1、上課班級的學生撤離順序:

(1)每班靠近前後門的座位兩個學生負責開啟前後門。

(2)班級學生按先從第一組開始最後至最後一組依次離開教室,且分前後兩門同時撤離,若座位數為偶數,則一分為二,若座位數為奇數,則靠近樓梯口的多分一個座位,每班安排兩名教師,前門為班主任,後門為教師(當堂授課),指揮學生撤離。

(3)同樓層班級的`撤離順序:(附示意圖)

①教學樓上:各班所走樓梯通道依次是:每層樓的東邊兩個教室東樓道,每層樓西邊的兩個教室走西樓道。班主任、教師跟在本班後面撤離,前一個班撤完後下一個班接著撤離。順序為從一層到七層依次撤離。(東邊杜明剛負責、西邊童興振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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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實驗樓上:從501機房開始撤離,按照從靠近門口的學生依次是:走西樓道。班主任、教師跟在本班後面撤離,前一個班撤完後下一個班接著撤離。(李著江負責)

③行政樓上:從行政樓樓梯下(同樣先低層,後高層)。(張愛標負責)

④一樓班級:直接撤離到達指定場地。(任春華負責)

(4)對中間樓道,學生靠本班教室近的內側行走。

(5)不同樓層班級的撤離順序:按樓層順序(一、二、三…)下樓。

(6)由杜明剛負責在教學樓東樓梯口,指揮學生下樓,童興振負責在教學樓西樓梯口,指揮學生下樓,李著江老師負責在實訓樓樓梯口,指揮學生下樓,二層各班學生撤完,才可讓三樓學生下樓,依次進行。

(7)學生在下樓梯時,必須慢行。不得跑步下樓,防止擁擠、踩踏。

(8)學工處相關人員(王劍波、張小紅)在一樓負責指揮疏散。

2、課間和自由活動期間疏散通道劃分

課間和自由活動期間緊急疏散通道以學生個體所在位置劃分,發生突發事件即在操場或其它安全地帶找到所在班級集合。

六、安全集結地域:(在田徑運動場有具體位置劃分)

學生撤出後,應儘量靠遠離建築物一側的道路,迅速向田徑運動場指定位置集結。撤出教學樓的學生,應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或部位,選擇路線前往廣場集結。到達安全集結地域後,各班應集中,各班班長和體育委員應主動招呼本班同學向一起集中。通過報數統計本班人數和損傷情況,並迅速報給班主任,班主任再報給年級主任,並採取相應措施關照學生。各年級主任報政教處彙總後向校長室報告學生撤離情況。

七、教職工任務分工

學校突發事件學生緊急疏散預案[2/2]

1、校領導、分工幹部帶領各班班主任等人員巡視各班級師生撤離情況。

2、所有教職工在指揮幫助學生撤離後,也要撤離到安全區域。

3、決定緊急疏散的校領導要全面掌控情況,在命令釋出緊急疏散訊號的同時,根據需要應及時撥打“119”、“120”、“110”等相應請求救援電話,並安排學工處一人專責迎接救護人員和車輛的到來。

4、班主任分別在教學樓上的分佈圖如下。

八、疏散要求

疏散要求依次快速、安全下樓到指 定位置集合。

1、聽到警報聲後,大家要沉著冷靜,聽從指揮。全校師生應立即有序地進行疏散,學生不在收拾任何物品,及時開啟教室門,班主任應在指定位置指揮自己班的學生疏散。

2、在下樓梯時,學生應保持一路縱隊,儘量靠邊有序行進,不準相互擁擠,避免跌倒。如有跌倒,後面的一、兩名學生應快速將其扶起,其他同學要繞行,不準圍觀、擁擠。

3、疏散過程中,發生意外,如出現碰傷、扭傷等情況,應有老師進行救護,撤離到安全地帶後再找校醫對其治療。

4、到達安全點集合完畢,各班應由班長報告本班的學生人數,是否有受傷等情況。

5、疏散撤離的時間控制在5分鐘內,由總指揮宣佈本次緊急疏散演練結束後,各班學生有序列隊回教室。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8

為了有效應急處置學校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火災、安全事故、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保障師生安全,減少損失,維護校園穩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成與職責

(一)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長擔任,其成員有學校辦公室、教導處、總務處、工會領導組成(同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居安思危,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在區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做好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保證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全面負責日常工作及領導小組交辦的事宜。

二、臨時現場指揮部

學校一旦出現火災、群體性活動安全、房屋倒塌、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恐怖等緊急情況後,學校負責人、各部門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關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

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 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必要時街道、區教育局可派有關領導直接參與學校臨時現場指揮部的工作。

三、應急預案

(一)、校內發生火災漏電、房屋倒塌等緊急情況預案

1、切斷各樓層電源。(總務、後勤人員負責)

2、發生火警,先以滅火器撲滅;火勢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人員被埋入,急打“110”,並有組織地進行搶救。(指揮:校長)

3、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4、開通全部安全通道,學校教師、門衛和其它員工組織學生有序撤至安全地帶,並阻止學生救火救災。(各年級組長、各班主任負責指揮)

5、配合消防、醫院等單位,做好自救工作。(校長室負責)

6、儘可能保護現場,做好涉及本案的有關證人證詞記錄。(總務處負責)

(二)、學校食堂發生中毒事件的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水瀉等症狀,各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應馬上報告校長或有關負責人、校長辦公室。

2、迅速與當地衛生院取得聯絡,採取就地救護。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來人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門衛應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來人已強行闖入校內,門衛追趕不及,應立即電話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3、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凶、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

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各班主任要馬上報告負責人、校長辦公室,並及時與該生家長聯絡,在家長的陪同下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診為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學校立即採取下列應急措施:到電腦,方便使用2下載券 5.0分(高於99%的文件)埾略 還剩2頁未讀,繼續閱讀 定製HR最喜歡的`簡歷我要定製簡歷

1、迅速如實報告區教育局。

2、對該學生所在班級及任課老師辦公室、全校有關公共場所進行嚴格的消毒和隔離。

3、堅決杜絕染病學生帶病來校,必須經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

4、對可能受到危害的該班學生和該班任課教師遵照上級指示,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根據上級指示,隨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5、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五)學校意外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1、迅速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2、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入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3、調查事故原因

(六)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校發生其他突發事件(群體性活動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學校負責人、各部門負責領導和教師應迅速到達現場及相當的工作崗位,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應迅速組成臨時現場指揮部,組織、安排全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自救和疏散工作,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搶救及現場處置工作。具體應急方案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預案。

四、報告與響應

1、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活動組織者或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教師,為該案的第一責任人。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組織、指揮、搶救、控險等報警任 務,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及時做好組織、搶救和報告工作,若接警後拖延、推委等,一律視為玩忽職守、失職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嚴肅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2、在學校突發事件發生後,全校教職工要樹立主人翁意識,要把搶救、保護學生生命安全視為第一要務,站好崗,值好班,不得陣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關已的迴避脫逃手段,否則,將視作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給予降級、撤職、解聘、待崗等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給予開除、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學校領導應身先士卒,堅守崗位,最後撤離。

3、在學校出現突發事件後,學校負責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區教育局報告。當事人(第一報告者或知情者)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的召集下,在事發2小時內,認真、仔細、如實地填寫突發事件有關表格,以備查用。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安徽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廣德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危險化學品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以及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事故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系指屬於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群眾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和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資訊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定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廣德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作為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1.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第一副總指揮: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應急辦主任、交通運輸局局長、事發地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

成員:由縣應急辦、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安監局、縣衛計委、縣環保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農委、縣經信委、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政府分管負責人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並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政府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組織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模擬演習;

(5)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應急辦: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初步作出研判,組織協調成員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和應急救援初步安排,並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並提出啟動相應等級預案建議,統籌相關資訊稽核報送工作。

(2)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協助呼叫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和相關救援裝置(吊車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危化品車輛和司機的安全監管;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事故廢棄物;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涉嫌違反相應法規規章的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3)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事故資訊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洩漏和有關容器的冷卻,災情控制後實施洗消;搜救受害人員;參與事故調查。

(5)縣安監局:指導和參與事故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組建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6)縣環保局: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事故汙染區域、汙染程度;提供汙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援,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環境汙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汙染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汙染。

(7)縣衛計委: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參與事故汙染特定區域的調查和汙染程度測定。

(8)縣水務局:負責所管轄水庫等區域的汙染清除。協助做好受汙染水源監測和處置工作,負責水資源排程及相關案件調處。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提出事故現場特種裝置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10)縣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中心區和可能影響區域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製作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1至3小時專題預報,為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援。

(11)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政府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後勤保障工作。

(12)縣經信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調撥、配送,組織協調電力和通訊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訊保障工作。

(13)縣農委:負責事故對農田汙染的監測和受損失種植養殖業的評估,並配合做好有關善後工作。

(14)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境內外媒體做好事故新聞釋出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採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釋出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5)事發地鄉鎮政府:履行轄區主體責任,協助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等工作。

2.3辦事機構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為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編制和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其操作手冊,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風險、隱患和事故資訊,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事故災情統計、核查、上報、新聞釋出和事故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事故資訊;落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範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資訊,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源。

(4)必要時,排程或徵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同意後宣佈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分別設定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各應急工作組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及成員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並賦予相應的工作職責(詳見附件1)。

3事故分級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為突發資訊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事故(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轉移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事故(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事故(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較大,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事故(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洩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群、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並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事故資訊,做好對報警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釋出事故預警資訊,通知有關方面採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資訊報告

5.1報告程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鄉鎮政府)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或險情報告後,30分鐘內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交通運輸局)和縣應急辦。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應急辦接報後根據資訊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並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宣城市政府應急辦。

各鄉鎮、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事故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故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影響範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絡人和聯絡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故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啟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一般事故,或事故危害自事故發生以後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少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按縣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行政區,或事故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可報請宣城市政府或市應急辦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較大事故,或事故危害自發生以後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後果的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組織先期處置,然後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由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並組織實施。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或事故危害並未隨事故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此類事故時,報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處置,縣政府先做好先期處置。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發生後,縣政府和事故單位立即啟動各自相應的應急預案,排程公安、消防、安監、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發生,切斷事故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縣政府或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報告,要求啟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2)超出本行業應急處置事故災難能力的;

(3)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發生危化品道路運輸事故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為須啟動更高級別響應,可向宣城市政府或宣城市應急辦報告。

6.2預案啟動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應急辦收到報告後,相互溝通確認資訊,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為事態已達到啟動預案條件,然後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啟動預案建議。

預案啟動的決定:預案啟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排程

經批准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啟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距事發地30公里範圍內的,應當在40分鐘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30公里至50公里範圍內的,應當在1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距事發地50公里至100公里範圍內的,應當在2小時之內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後,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裝置趕赴事發現場,會同所在地鄉鎮政府一起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指揮長。現場指揮長迅速組織成立現場指揮部和若干工作組。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事故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必須服從指揮長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後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採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事故搶險救援。縣公安局(或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採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後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後,再設法用最短的時間弄清事故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份品種、數量和事故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迅速提出一個或多個應急處置方案,縣公安局及現場處置部門在指揮長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洩漏事故的不同特徵,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根據《危化品事故處置技術原則》(詳見附件2),採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裝置由事故車輛業主單位調派,事故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縣交通運輸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負責向相關企業呼叫。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大隊、事故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及相關技術人員共同實施。若需要呼叫特種裝置工具,根據現場需要,由縣應急辦負責協調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在縣消防大隊現場監護下,由專業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後進行。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指揮長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採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縣應急辦或公安局交警大隊通知交通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縣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安監局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洩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範圍劃定警戒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通往事故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並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洩漏的化學品為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並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作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縣公安局會同鄉鎮(社群)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儘可能從上風側離開,並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築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解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後勤保障。事發地鄉鎮(社群)牽頭,縣民政局、縣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後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汙染處置。縣環境保護局牽頭組建事故現場環境監測隊伍,及時對事故現場的及可能受到汙染影響大氣、土壤、水體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或相關物質的成分、濃度,確定受汙染的區域範圍、程度;依據現場具體情況,提出控制汙染應急處置措施報給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依據監測、評估情況,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汙染處置方案並指導相關部門、鄉鎮(社群)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啟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市)安全時,縣政府立即通報鄰近相關縣(市)政府。

如事故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市政府、省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汙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和偵檢等進入汙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裝置、設施和場所等)。

6.6.2群眾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群眾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汙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事故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並計算出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資料,以確定汙染區域範圍,並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資訊釋出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政府辦會同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釋出事故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資訊。

6.9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現場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資訊科技裝備保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定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絡。

縣交通運管部門建立、維護和更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各有關部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以及專家組的通訊聯絡資料庫。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裝置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託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裝備。

7.2應急隊伍保障

以縣消防大隊為依託,以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骨幹,充分發揮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3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為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4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計委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5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裝置的防範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必要時,事發地鄉鎮(社群)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6資金物資保障

事故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縣財政局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縣交通、住建、水務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呼叫、採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局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7.7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事故現場的有關規定。

8後期處置

8.1善後處置

事發地鄉鎮(社群)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縣級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後處置經費由事故責任單位或事故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事故應急處置的物資裝置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呼叫部門稽核後由事故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有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群)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後向事故責任單位追討;事故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環保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鄉鎮(社群)要成立調查評估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查明事故原因,認定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式報縣政府。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事件處置結束後15日內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並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縣政府應急辦)。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鄉鎮(社群)、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眾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規定向員工說明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瞭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程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組織各成員單位根據自身職責指導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至少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參加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習(可採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制定,每兩年或必要時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負責管理與實施,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並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之前縣政府有關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處,以本預案為準。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0

一、指導思想

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安定穩定。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方針,保障養老機構人員和財產安全,有效處理各種突發事件,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生命高於一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一把手責任制。

(三)堅持“預防為主、及早發現、有效處置”的原則。

(四)堅持“及時、合法、公正”的原則。

三、工作目標

(一)通過對民政服務機構的服務人員、社會工作者、服務物件進行安全、自救自護教育,牢固樹立安全防範和責任意識,切實提高服務人員和服務物件的安全自我防護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通過完善各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不斷規範風險防範制度、健全突發事件資訊監測網路,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理,不斷提升民政服務機構抵禦風險能力,確保民政服務機構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處置措施

(一)民政服務機構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二)養老機構要及時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部門報告情況,並嚮應急局、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積極做好維穩工作。福利院等下屬單位要及時向縣民政部門報告情況,做好群眾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

(三)各鄉鎮(街道)民政辦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報告後,在第一時間向當地政府及上級應急處置小組彙報,在最短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置工作。

(四)縣級應急處置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嚴重情況,及時向縣政府及縣應急處置小組彙報,並派工作組赴現場指揮搶救及善後處置工作。

(五)如發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情況時,應及時送傷者到醫院診治,並通知其家屬。

(六)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及時成立事件調查小組,確定專人組織調查,保留第一手資料(原始記錄),保護現場或保留物樣,不擅自為事故定性,並寫出事故報告,分別報送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

(七)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召開服務物件以及相關人員會議,通報事件經過,並進行安全再教育,穩定服務物件情緒,做好事故後穩定和秩序維護工作。

(八)各民政服務機構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各自崗位,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誤導資訊,共同做好維護穩定工作。

(九)各民政服務機構應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責任以及所產生的`後果,對照目前民政服務機構的基本情況,進行必要的整改,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十)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的將予以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應急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事故時,應採取如下措施:

1.根據火災情況判斷,如能快速撲滅的,應迅速組織人員,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滅,切斷有關電源。

2.如果火勢較大,無法立即撲滅時,要馬上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並報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縣民政局,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3.組織人員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4.如有發現人員受傷,應根據傷情進行急救或送醫院救治。

5.當火災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應迅速組織人員沿消防應急通道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6.積極配合消防人員進行滅火和搶救工作。

7.做好事故調查、整改、彙報和安全再教育工作,縣民政局彙總具體情況後第一時間向市民政局值班室和養老服務科室報告,在事故處理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二)食物中毒事故應急預案

一旦發現食物中毒現象,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發現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初步摸清症狀,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2.迅速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並向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民政局報告。

3.立即封存食堂菜餚樣品,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機構外食物所致,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人員,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及時與發病人員家屬取得聯絡,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並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防止過激行為發生。

6.由現場負責人統一排程,明確分工,落實職責,聽從指揮,確保到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三)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如發生觸電事故,應立即採取如下措施:

1.發現有人觸電時,應馬上切斷電源。

2.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人體接觸傷者,應用絕緣物體使傷者脫離電源。

3.立即進行人工急救,並通知醫務人員馬上進行搶救或送醫院急救。

4.通知傷者家屬並做好家屬的思想工作。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四)治安案件應急預案

1.發現服務物件之間或者服務物件與民政服務機構以外的人員發生爭吵、鬥毆等現象要及時制止。如有服務機構以外的人員介入,應先將外來人員勸離機構。如事態嚴重應及時報110處理。

2.制止原則:保護服務物件的生命和身體安全;勸阻雙方住手、住口;將爭吵或鬥毆的雙方或一方勸離現場;有傷者則先送傷員去醫院救治;疏散圍觀人群,減少不良影響,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

3.如果服務機構無法調解,應迅速報告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民政局,由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局派相關人員協助調解。

4.工作人員在制止爭吵、鬥毆時,切記不能動粗,不允許惡言相勸。

5.民政服務機構負責查清事件原因並記錄,必要時通知家屬協助處理。

(五)外來暴力侵害應急預案

1.民政服務機構要加強門衛值班制度,嚴禁陌生人入內,人員進出必須進行登記,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2.如有未經允許強行闖入者,應及時聯絡公安部門,由公安人員將闖入者驅逐出住處。

3.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凶等暴力侵害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並立即組織老人、職工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

4.對受傷的在院服務物件、職工及時進行救治。

5.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六)服務物件意外事故應急預案

1.最快時間趕到病人所在現場,判斷服務物件的實時狀態,做第一時間的救護和保護,避免其受到二次傷害。

2.立即通知醫務人員趕赴現場,視情況緊急處理。

3.儘快通知服務物件家屬。

4.若情況危急,打急救電話120,趕赴現場緊急處理。

5.及時對意外事故進行分析,如有機構自身原因,應及時進行整改,避免造成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七)防颱防洪應急預案

當發生強颱風和洪澇災害時應立即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1.接到強颱風警報通知後,由機構負責人帶領相關人員,對機構進行細緻的安全檢查,及時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

2.強颱風引發暴雨導致樓內進水時,所在樓層工作人員要立即切斷本樓的電源,防止觸電意外事故發生。

3.因暴雨導致單位積水內澇時,應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排水抗澇,並做好服務物件轉移和單位用電、用水等各項保障工作。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發現情況,及時報告。

(八)其它突發事件可參照預案第四條規定妥善處理

六、組織領導

縣民政局成立“仙遊縣民政服務機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下稱“應急處置小組”),負責指導、預防和處置養老機構突發事件工作。應急處置小組由縣民政局局長黃金茶任組長,副局長周春盛、盧金福任副組長,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分管養老工作的領導為成員。鄉鎮(街道)民政辦和養老機構要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明確工作責任。

七、本預案由縣民政局負責解釋。

八、本預案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1

為使不可預見的突發性事件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有效處理,保證醫院正常醫療工作秩序,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以人為本,快速反應。

4。科學處置,協調合作。

二、領導機構

醫院成立突發重大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下設醫療救護領導小組,後勤保障領導小組,資訊保障領導小組,安全保障領導小組。

(一)突發重大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監督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置的'應急儲備工作。

2。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據其影響,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3。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分析和決策工作,必要時請求外力支援。

4。指定資訊發言人,按照有關規定作好資訊釋出、傳遞工作。

5。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過程中,對做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負責任、不履行崗位職責、不服從指揮排程、散佈謠言、擾亂醫療秩序、危害公眾健康等行為者,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醫院有關規定處理。

(二)應急領導小組下設

1。第一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第二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各小組職責:

(1)接到突發事件報告時,迅速組織核實具體情況後向應急領導小組彙報並提出是否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的建議;

(2)接到應急領導小組指令後,迅速組織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3)監督、指導應急工作的開展,必要時提供人力、物資、裝置等有效支援;

(4)總結應急處置工作的實施情況和所取得效果並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三、應急處置流程

一旦發生突發事件,當事人按照事件性質上報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組織核實具體情況後提出是否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如無須啟動應急預案,直接安排相關人員落實;如需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迅速介入,組織實施相應應急預案。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2

為加強突發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我校(園)迅速有效地處理各類學生突發事件,將突發事件對學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教學工作造成的損失降至最小程度,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預案適用範圍

1、因自然災害而引起的突發事件:地震、水災等。

2、因人為因素而引起的突發事件:火災、疫情、中毒、爆炸、危險品汙染或洩露、交通事故等。

3、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暴力活動、邪教、打架鬥毆、偷盜等。

4、校園欺凌和暴力等。

5、其他重大事件等。

上述給我校(園)正常的教學、生活和學校穩定造成不良影響和帶來嚴重後果的重大突發事件,超出本部門有效處理能力,需要本校(園)更多的職能部門做出響應、或本校(園)以外的職能機構給予援助時,即啟動本預案。

二、實施原則

1、“依法管理,分級控制”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根據突發事件發生的具體情況實行班主任、政教處、學校(園)三級預警,對重大突發事件的報告、控制實施依法管理和處置。

2、“快速反應,科學應對”的原則。建立三級預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一旦出現危機,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3、“系統聯動,資源整合”的原則。將事前預防與事後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管理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突發事件防範水平。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資源作用,對已有的各類應急指揮機構、人員、裝置、物資、資訊、工作方式進行資源整合,保證實現校(園)一級的統一指揮和排程。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及啟動標準

(一)突發事件的分類。

1、災害突發事件;

2、刑事、治安案件;

3、疫情;

4、實習、實驗安全事故;

5、重大事件。

(二)啟動標準。

1、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級突發事件:搶劫、重大傷害、聚眾鬥毆、特大火災、重大盜竊、投毒、黑惡勢力在校園滋事、非法組織在校園活動、甲類傳染病、罕見自然災害以及大規模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校園有公安部門通緝的持槍暴力犯罪嫌疑犯等。

2、學校(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二級突發事件:校園欺凌和暴力、鬥毆、輕微傷害、搶奪、校外人員入校盜竊、傳播反動資訊、發生交通事故或實習、實驗致傷事故、發生公共衛生事故、自然災害以及有我校(園)師生參與的非組織政治活動等。

3、突發事件不構成以上危害程度,降為三級標準,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四、指揮系統及指揮協調職責

(一)指揮系統。

分三級設定突發事件指揮系統。突發事件發生,即自動生成處置突發事件指揮部。指揮部視突發事件情況啟動對應的應急方案,負責對本職能範圍內突發事件進行緊急處置。一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書記擔任總指揮,校(園)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相關職能部門領導組成;二級突發事件由校(園)黨支部副書記任總指揮,成員由政教處主任、突發事件源所在的班主任和學生幹部組成;三級或三級以下事故由政教處主任在突發事件源系統內依照工作職責處置。

(二)指揮協調職責。

1、在總指揮的統一領導下,具體安排組織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的組織和實施;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救助工作,力爭將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根據突發事件狀態,統一部署應急處置預案的實施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突發事件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補充和完善,確保讓所有參與應急處置預案的部門和人員知道他們應盡的職責,指派專人和突發事件源單位經常保持聯絡,使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不斷得到更新和完善。

3、根據突發事件情況,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在本職能範圍內緊急呼叫各類物資、裝置、人員和佔用場地。

4、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應當和突發事件現場的主管人員保持密切聯絡,定期通報事故現場的態勢。

5、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做好學校穩定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釋出公告,將突發事件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決定公佈於眾,接受監督。

五、維護學校穩定

(一)資訊通報。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2小時內向學校主管部門通報有關資訊。通報資訊要確認突發事件應對與恢復工作中潛在的各種問題。

(二)思想教育。由學校(園)黨支部、團支部參與,負責宣傳和學生教育,加強輿論引導,消除學生恐慌心理,宣傳自救互救知識和救援工作中湧現出來的好人好事。

(三)治安保障。德育處要加強對突發事件地區的安全保衛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防止發生混亂和其它滋生事件。

(四)政策支援。對於遭受損失的學生,通過社會捐助、學校救濟、同學互助等形式給予支援和救助。

六、搞好綜合保障重特大突發事件事件發生後,學校(園)要協調有關部門,完成綜合保障任務。

1、後勤集團要保證水、電的正常供應。

2、校醫務室要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醫療救治工作。

3、校醫務室針對疫情級別安排隔離、消毒工作。

4、學校(園)設立處理重大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並視災害程度隨時增加資金的投入。

5、德育處要具備快速反應能力,事發後,迅速到達現場。

6、學校(園)要組建志願者隊伍,在統一指揮下,接受指令,完成相應任務。

7、學校(園)要做好接受社會捐贈的有關工作。

七、重大突發事件請示報告制度

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突發事件源單位必須做到:

(一)按照規定立即將所發生突發事件情況報告相關職能部門,並由其分別迅速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事件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突發事件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搶救處理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件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聯絡電話、聯絡人和聯絡地址。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3

1、盜竊:

(1)當保安人員發現有盜竊現象或接到盜竊報案時,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後留在被盜現場,或迅速趕往被盜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禁止一切人員進出現場。

(2)保安員到達現場後立即瞭解被盜的具體地點、時間及情況。

(3)保安員到達現場前,案犯已逃離現場時,可用對講機報告,但不應隨意洩露案件的性質。正確的呼叫對講術語:"隊長/班長,請你速到XX單位/位置"。

(4)保安隊長/班長在接到報告後立即調集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保安隊長/班長到達現場立即瞭解案情及相關資料(詢問筆錄),根據案情需要作出部置;向當事人或知情人瞭解犯罪嫌疑人的特徵及逃離方向後,視情況立即組織保安人員去抓獲犯罪嫌疑人。

(2)向保安部經理彙報,請示作出進一步工作指示。

(3)保安部經理根據案件損失及影響的大小向公安機關/上級領導報告案情。

2、打架

(1)當保安人員在巡邏中發現打架現象或接到打架報案時,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赴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應向保安班長/隊長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範圍。

(2)將現場圍觀人員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3)將因打架造成傷亡的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搶救。

(4)保安班長/隊長在接到通知後,應立即調集現場附近的保安員進行增援,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將當事人帶回保安部,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5)向保安部經理彙報,請示作出下一步的工作指示。

(6)保安部經理蒐集有關資訊後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後工作,對於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的,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並報告上級領導。

3、搶劫

當保安人員發現有搶劫現象或接到搶劫報案時,立即用對講機或。

(1)電話向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後迅速前往制止,並對現場進行保護。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應立即抓捕回保安部,並請事主一起到保安部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向事主瞭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應視其情況送醫院救治。

(4)在追捕犯罪嫌疑人,遇敵眾我寡,敵強我弱時,應採取"敵逃我追,敵強我纏,一邊追一邊聯絡"的方法,等支援的保安人員或公安人員趕到後一起擒獲犯罪嫌疑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傷。

(5)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集現場附近的保安員進行增援,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將當事人帶回保安部,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6)保安部經理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並報告上級領導。

4、凶殺

(1)當保安人員發現有凶殺現象或接到凶殺報案時,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後迅速前往制止犯罪行為,並對現場進行保護。

(2)封鎖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員進出現場。

(3)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應立即抓捕回保安部,並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對傷者應立即送往醫院救治,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仔細的登記。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

(1)登記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2)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集現場附近的保安員進行增援,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3)保安部經理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並報告上級領導。

5、中毒事件(如煤氣、食物中毒等)

(1)當保安人員在巡邏中發現中毒現象或接到中毒事件報告時,立即用對講機或電話向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及情況,並留在現場或趕赴現場切斷毒源,使毒物不在繼續擴散,疏散現場的圍觀者。

(2)對煤氣中毒者,儘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移到空氣通暢處,鬆開衣釦和腰帶,並儘快送往醫院搶救。

(3)對其他類別的中毒者,應儘快將中毒者撤離現場,消除口腔異物,維持呼吸通暢,注意保溫並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4)保安部經理/隊長/班長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集現場附近的保安員進行增援,並迅速趕赴現場指揮。調查中毒原因,核准毒源是否以切斷,防止有毒現象而造成不必要的傷亡。親自護送中毒者到醫院搶救,並將情況通知中毒者家屬和向上級領導彙報。

(5)如果中毒事件是屬犯罪行為所致,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4

為有效應對、處置轄區公路上發生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公路安全暢通。依據《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釋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XXX路政處成立公路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指導、檢查、協調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在出現重大、特大突發事件時,“領導小組”可緊急調動直屬各單位、科室執法力量進行支援;可根據實際需要,趕赴現場指揮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緊急調動全處力量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支援。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處路政科。

處直各單位也要制定應急預案,成立組織機構,遇有重大、特大突發事件發生,由XXX路政處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指揮調動人員及其車輛裝置等。

二、工作程式

(一)轄區公路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

1、發現事故或接到事故通知後,立即出動應急隊伍趕赴現場,在事故現場安全距離以外,開啟標誌車輛示警燈和應急車燈,擺放交通安全設施。警告標誌應當設定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可根據天氣、路況、現場情況,延長擺放警告標誌設定距離,指揮事故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區域。

2、觀察及瞭解有無人員傷亡,如事故方提出幫助請求,根據實際情況盡力提供報警、醫療救助、工程救援等溝通協調幫助。如在醫療救助機構不能及時到達的區域,在主管領導同意、事故方自願、不影響傷情惡化的情況下,可使用執法車輛將傷員送往醫療機構,救助過程要用執法記錄儀記錄。

3、如無人員傷亡且路產損毀不嚴重,要及時開展現場勘查,詢問當事人並做好筆錄,拍照取證,通知司機到指定的地點交納路產損失補償款。

4、交內業管理員整理案件卷宗並及時歸檔,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理經過、結果。

(二)轄區公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

1、發現事故或接到事故通知後,轄區單位主管領導帶領應急隊伍立即趕赴現場,在事故現場安全距離以外,開啟標誌車輛示警燈和應急車燈,擺放交通安全設施。警告標誌應當設定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可根據天氣、路況、現場情況,延長擺放警告標誌設定距離,指揮事故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區域。

2、詢問是否已經報警,如尚未報警應立即報警。觀察及瞭解人員傷亡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全力提供醫療救助、消防救援、工程救援等溝通協調幫助。檢視車輛損毀情況,傷員被困車內、難以救出的,要立刻撥打119電話,說明現場情況,便於攜帶專業工具進行破拆施救。

3、通知主要領導,彙報事故現場情況,由主要領導決定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彙報事故情況;是否需要兄弟單位支援力量。在公安交警未到達現場前,維護好現場交通秩序,避免連環事故發生。在公安交警到達現場後,主動與公安交警聯絡溝通,協助交警部門維護現場秩序。

4、如在醫療救助機構不能及時到達的區域,在主管領導同意、事故方自願、不影響傷情惡化的情況下,可使用執法車輛將傷員送往醫療機構,救助過程要用執法記錄儀記錄。

5、及時勘查路產的損毀情況並做好筆錄,如有當事人則詢問當事人(筆錄),拍照取證,製作法律文書,請當事人簽名,如有路產損毀要和交警部門協商好移交問題,做好路產賠償工作。

6、交內業管理員整理案件卷宗並及時歸檔,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理經過、結果。

(三)轄區公路發生特大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

1、發現事故或接到事故通知後,轄區單位主要領導帶領應急隊伍立即趕赴現場,同時通知上級主要領導。在事故現場安全距離以外,開啟標誌車輛示警燈和應急車燈,擺放交通安全設施。警告標誌應當設定在故障車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可根據天氣、路況、現場情況,延長擺放警告標誌設定距離,指揮事故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區域。

2、詢問是否已經報警,如尚未報警應立即報警。觀察及瞭解人員傷亡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全力提供醫療救助、消防救援、工程救援等溝通協調幫助。檢視車輛損毀情況,傷員被困車內、難以救出的,要立刻撥打119電話說明現場情況,便於攜帶專業工具進行破拆施救。

3、向上級主要領導彙報現場情況,同時通知公路養護部門,由上級主領導決定是否向省級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彙報事故情況。在公安交警未到達現場前,維護好現場交通秩序,避免連環事故發生。在公安交警到達現場後,主動與公安交警聯絡溝通,協助交警部門維護現場秩序。

4、無法在短時間內恢復通車時,路政部門領導會同公路養護部門領導與交警部門進行溝通協調,請交警部門對事故路段實施交通管制。制定車輛繞行線路,在距離事故現場最近主路以外的便道設定警告標誌,進行疏通車流。

5、如在醫療救助機構不能及時到達的區域,在主管領導同意、事故方自願、不影響傷情惡化的情況下,可使用執法車輛將傷員送往醫療機構,救助過程要用執法記錄儀記錄。

6、及時勘查路產的損毀情況並做好筆錄,如有當事人則詢問當事人(筆錄),拍照取證,製作法律文書,請當事人簽名,如有路產損毀要和交警部門協商好移交問題,做好路產賠償工作。

7、交內業管理員整理案件卷宗並及時歸檔,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理經過、結果。

(四)轄區公路發生危橋險路的處理程式

1、發現或接到危橋險路的通知後,轄區單位主管領導帶領應急隊伍立即趕赴現場。

2、在事故現場安全距離以外,開啟標誌車輛示警燈和應急車燈,擺放交通安全設施。警告標誌應當設定在事故路段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可根據天氣、路況、現場情況,延長擺放警告標誌設定距離。

3、觀察及瞭解公路、橋樑受損情況,瞭解現場有無人員受傷、車輛損壞,如有人員、車輛問題,可提供必要幫助。

4、如無人員傷亡、車輛損壞,要及時通知養護部門對受損公路、橋樑採取補救措施,設定限速、限載等標誌,避免發生更大事故。

5、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現場情況。

6、在養護部門施工作業時,維護現場秩序。

7、交內業管理員整理案件卷宗並及時歸檔,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理經過、結果。

(五)轄區公路發生道路損毀、橋樑垮塌的`處理程式

1、發現事故或接到事故通知後,轄區單位主要領導帶領應急隊伍立即趕赴現場,同時上報上級主要領導。

2、在事故現場安全距離以外,開啟標誌車輛示警燈和應急車燈,擺放交通安全設施,封閉道路,禁止行人、車輛通行,避免發生更大事故。警告標誌應當設定在事故路段來車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可根據天氣、路況、現場情況,延長擺放警告標誌設定距離。

3、觀察及瞭解公路損毀、橋樑垮塌情況,瞭解現場有無人員傷亡、車輛損壞,如有人員傷亡、車輛損毀,根據實際情況全力提供醫療救助、消防救援、工程救援等溝通協調幫助。傷員被困,難以施救的,要立刻撥打119電話說明現場情況,便於攜帶專業工具進行破拆施救。

4、向上級主要領導彙報現場情況,同時通知公路養護部門,由上級主領導向省級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彙報事故情況。在公安機關未到達現場前,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連環事故發生。在公安機關到達現場後,主動與公安機關聯絡溝通,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現場秩序。

5、路政部門領導會同公路養護部門領導與交警部門進行溝通,請交警部門對事故路段實施交通管制。制定車輛繞行線路,在距離事故現場最近主路以外的便道設定警告標誌,進行疏通車流。

6、如在醫療救助機構不能及時到達的區域,在主管領導同意、事故方自願、不影響傷情惡化的情況下,可使用執法車輛將傷員送往醫療機構,救助過程要用執法記錄儀記錄。

7、在公路養護部門、工程建設單位對損毀的公路、垮塌的橋樑開展維修、建設時,維護施工現場秩序。

8、交內業管理員整理案件卷宗並及時歸檔,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理經過、結果。

(六)轄區公路發生嚴重擁堵情況的處理程式

在轄區公路發生嚴重擁堵的情況時,要立即通知公安交警趕赴現場。在公安交警未到達現場前,可參照本預案“工作程式”第二條(轄區公路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式)靈活處置。

三、完善事故應急裝備

(一)突發事件應急車輛。處機關和直屬各單位路政執法巡查車輛同時作為突發事件應急裝備車輛,車輛要定期檢修,保持技術狀態完好。除開展路政巡查、執法、應急搶險等工作外,不得挪為他用。

(二)突發事件應急設施。包括反光路錐(不少於10個)、警戒帶、減速帶、警示牌、爆閃燈、滅火器、鐵鍬、掃帚、強光手電等。應急搶險裝備應長年放置在車上,隨時隨地發揮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處機關及直屬各單位要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強幹部職工安全教育,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成立組織機構、強化措施、明確責任,落實專人,全力開展好突發事件應急工作。各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居安思危,樹立憂患意識,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準備,創新謀劃,防患於未然。

(二)確保自身安全。突發事件應急人員要提高現場安全防範意識,必須穿著帶有發光標誌的反光背心,閃光肩燈;設定專職的警戒人員;充分發揮執法車輛警燈作用,無論是白天還是夜間,開啟標誌車輛示警燈和應急車燈;重大及以上事故現場執法人員不能少於3人。

(三)保持通訊暢通。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能夠隨時取得聯絡;更換手機和辦公、住宅電話號碼,要及時告知處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各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成員無法通過電話、簡訊等方式及時取得聯絡、單位辦公室又不知去向的,視為通訊不暢。

(四)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演練。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做到突發事件發生時快速反應,快速處置。各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全處或本單位的演練,把方案、流程熟記在胸,應對突發事件處變不驚,使應急搶險工作有條不紊、井然有序。

(五)責任追究。處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對全處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進行檢查、抽查,對工作開展不利,行動遲緩的單位,責令整改,造成後果的嚴肅追究責任。

附:交通事故分類分界線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5

預防和應急措施 :

1.宣傳教育

(1)、開展多種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增加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利用教師會、學生會家長會等形式向師生家長講解防溺水安全知識,爭取師生家長的配合和支援。

(2)、加強宣傳工作和正確的輿論導向,主動、及時、準確地釋出有關部門防溺水安全的資訊,對學生和教師進行正確的安全防溺水教育。

2.預防措施

(1)對學生加強游泳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江邊玩耍,不得私自下江、河游泳,如確須到游泳場游泳的,必須要有家長帶領。

(2)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3)組織學生游泳活動,必須做到認真、周密,通過活動,提高學生防範能力。

3.預警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聯絡員”制度,指定專門人員負責每日的監控工作,發現有溺水事故時第一時間內層級上報有關資訊,做到不遲報、不漏報、不瞞報。

(2)一旦發生學生溺水事故,應在第一時間內報警、組織施救。

(3)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4)通知家長,密切配合,共同救護。

(5)組織調查、上報,處理相關事宜。

4.應急反應

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的精神,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要按照當地政府的統一部署,啟動應急工作預案,做好本單位防溺水安全預防工作,落實各項安全事故的應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