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措施>

安全用電應急措施通用

措施 閱讀(1.69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措施,措施是指標對問題的解決辦法、方式、方案、途徑,可以分為非常措施、應變措施、預防措施、強制措施、安全措施。我們該怎麼擬定措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全用電應急措施通用,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用電應急措施通用

安全用電應急措施通用1

一、工作場所

中寧分公司庭院管網施工用電作業現場

二、事件特徵

作業人員在電壓等級220V及220V以上的裝置上工作,發生觸電事件,造成人員傷亡。

三、崗位應急職責

3.1成立事故急救小組

營銷管理部最高負責人和部門所有人員組成應急事故急救小組,最高負責人為組長。

3.2負責人職責

組織作業人員迅速將傷者脫離電源,避免事故擴大。根據傷者的傷情,採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並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將觸電事件現場情況報告本單位部門主管領導。

3.3小組成員職責

在工作負責人的指揮下,迅速將傷者脫離電源;根據傷者情況,做好觸電傷員的先期急救工作;維護觸電突發事件現場秩序。

四、現場應急處置

1、現場應具備條件

(1)通訊工具、照明工具、安全工器具等工器具。

(2)安全帽、急救箱及藥品等防護用品。

2.現場應急處置程式

2.1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2.2現場搶救傷員。

2.3向醫療急救部門報警,向本單位部門主管領導彙報。

2.4送醫院搶救。

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3.1立即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一是立即通知有關供電單位或使用者停電;二是戴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電源開關或熔斷器;三是採取相關措施使保護裝置動作,斷開電源。

3.2對觸電者開展現場急救,對神智清醒的觸電者採取靜臥、保暖並嚴密觀察;對神智不清醒的觸電者有心跳但呼吸停止的用人工呼吸法搶救;對神智喪失的觸電者心跳停止有微弱呼吸的應立即施行心肺復甦法搶救;觸電者心跳、呼吸停止時應立即用心肺復甦法搶救,再行處理外傷。

3.3在杆塔上或高處觸電,要爭取時間及早開始搶救。

3.4觸電者衣服被電弧光引燃時,應迅速撲滅其身上的火源,著火者切忌跑動,方法可利用衣服、被子、溼毛巾等撲火,必要時可就地躺下翻滾,使火撲滅。

3.5撥打"120"向醫療急救中心報警,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應或送往醫院救治。

3.6向本單位部門主管領導彙報人員受傷搶救情況。

五、注意事項

1、救護人不可直接用手、其他金屬及潮溼的物體作為救護工具,以防自己觸電。

2、防止觸電者脫離電源後可能的摔傷,當觸電者在高處的情況下,應考慮防止墜落的措施,救護者應做好自身防觸電、防墜落安全措施。

3、救護過程中要注意自身和被救者與附近帶電體之間的.安全距離,防止再次觸及帶電裝置。

4、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應放棄現場搶救。

5、如遇外人圍觀,則應安排專人維持現場秩序。

安全用電應急措施通用2

1、一旦發現有人觸電,應立即拉下電源開關或撥掉電源插頭,若無法及時找到電源開關或斷開電源時,可用乾燥的竹竿、木棒等絕緣物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切勿用潮溼的工具或金屬物質撥電線,切勿用手觸及帶電者,切勿用潮溼的物件搬動觸電者。

2、將脫離電源的觸電者迅速移至通風乾燥處仰臥,將其上衣和褲帶放鬆,觀察觸電者有無呼吸,摸一摸頸動脈有無搏動。

3、若觸電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時,應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實施心肺復甦搶救,並及時撥打120電話呼叫救護車送醫院,途中絕對不能停止施救。

專家提示:

1、電力部門事故應急搶修電話號碼為95598(全國統一)。

2、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裝置不停電時的安全距離分別是0.7米、1.0米、1.5米、3米、5米。

3、如果發生電器著火,一時無法撲滅時,應迅速撥打"119"電話報警。

4、禁止在電線杆拉線上拴家畜、繫繩子、晾衣物等。

5、切勿用溼手撥、插電源插頭,不要用溼布擦拭帶電的燈頭、開關、插座等。

安全用電應急措施通用3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觸電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儘可能降低事故損失,減小危害,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特擬訂此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一、發現人員觸電應迅速採取措施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並迅速切斷電源。未切斷電源前,可用幹竹竿、幹木棒、木椅(凳)等絕緣器具使觸電者脫離電源,不可赤手直接與觸電者的身體接觸。

二、派專人看護現場,立即撥打120急救,並及時通知校醫務室人員到現場進行臨時急救。

三、通知學校相關部門領導及水電組人員到場處置。

四、疏散圍觀人員,保證現場空氣流通,避免再次發生觸電事故。

五、臨時急救方法:

1.觸電者未失去知覺時,應安放在空氣流通處安靜休息。

2.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呼吸及脈博均未停止時,應安放在平坦通風處所,解開衣褲,使其呼吸不受阻礙,同時用毛巾摩擦全身,使之發熱。

3.觸電者失去知覺呼吸困難,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切不可向觸電者注射強心劑或潑冷水。

4.觸電者呼吸及心臟跳動均已停止時,可能是假死,救護人員要堅持先救後搬的原則,應即刻進行人工呼吸或對心臟進行擠壓救護直到經醫生診斷確已死亡為止。

5.人工呼吸用口對口吹氣效果較好。急救時,觸電者的頭部儘量後仰,鼻孔朝天,使舌根不阻塞氣流,便於吹氣急救。

安全用電應急措施通用4

1危險源與危險分析

1.1安全風險

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估,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風險,可能會導致發生觸電事故。

1.1.1電氣裝置沒有接地或接零保護;

1.1.2電氣裝置內部故障;

1.1.3電源線接頭裸露;

1.1.4作業區域內有高壓帶電裝置;

1.1.5施工區域內無避雷設施;

1.1.6作業人員違規操作。

1.2發生事故的條件

1.2.1電氣裝置發生接地短路;

1.2.2高壓線發生墜落;

1.2.3地下電纜鎧甲破損或被壓斷;

1.2.4操作個人防護用品不齊全;

1.2.5作業人員違章操作電氣裝置;

1.2.6雷雨氣候在樹下躲避。

2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專案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全面領導本工程現場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專案分管副經理

副組長:專案安監部負責人、專案機管部負責人、專案交通消防負責人

成員:各成員部室全體人員、各專業分公司現場安監員和機管員

2.2專項工作機構

專案安全監察部設立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負責工程現場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專案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2.3.1貫徹落實國家、省電力公司和上級單位有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要求;接受上級單位和地方政府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請求和提供應急救援;

2.3.2統一領導專案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2.3.3組織制定專案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

2.3.4釋出專案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和終止命令;指揮協調專案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2.3.5釋出專案管理部安全生產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2.4專案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的職責

2.4.1及時瞭解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提請應急領導小組決定啟動、實施和終止應急預案;

2.4.2落實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的應急指令和各項任務;

2.4.3監督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情況,及時協調解決應急處理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2.4.4制訂、監督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訂;制定完善有關應急工作的規章制度;

2.4.5組織開展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與演練;

2.4.6負責相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確事故責任,制定針對性防範措施,對搶險救災中立功人員提出表彰意見,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責任追究,並積極配合上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2.5現場急救站工作人員職責

2.5.1負責突發傳染病、地方性疾病、季節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急救知識培訓及常規急救培訓工作;

2.5.3負責急救站藥品、器械的準備及管理工作;

2.5.4負責人身傷害事故的現場急救工作;

2.5.5參與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的演習活動。

3.應急準備

3.1應急電話及公告:施工現場應安裝電話,無條件安裝電話的施工現場應配置行動電話,電話可安裝於辦公室、值班室、警衛室內。在施工現場明顯位置設定公告欄(牌)標明本工程應急領導組、聯絡人及聯絡電話、社會急救電話等提示標誌,以便現場人員在應急時能快捷報警求救。

3.2現場應急中心:現場設定急救站並有專業的醫護人員,急救站配備的急救藥品、器械應以簡單適用的原則,保證現場急救的基本需要,並可根據不同情況予以增減,定期檢查補充,確保隨時可供急救使用。

3.3觸電事故防治措施

3.3.1採用"三相五線"制,防止電氣裝置漏電傷人。

3.3.2選擇和安裝電氣裝置應符合安全原則。

3.3.3對配電設施、作業工具進行標準化設定,消除裝置性違章。

3.3.4在容器內和密閉空間內作業採用安全電壓。

3.3.5作業人員持證上崗,並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3.3.6與帶電裝置的距離滿足規定的安全距離。

3.3.7加強工作票的管理,嚴格履行各項規定程式。

3.3.8加強帶電作業安全管理,認真落實規程規範要求。

3.3.9加強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及時排除潛在事故隱患。

4應急處置

4.1發生觸電事故後,現場知情人應立即向四周呼救,並採取緊急措施以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4.2對於低壓觸電事故,可採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4.2.1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立即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切斷電源。

4.2.2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乾燥木柄的斧頭、乾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採用乾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4.2.3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也可用乾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觸電者。

4.3對於高壓觸電事故,可採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4.3.1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4.3.2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非專業人員不可從事此項操作)。

4.3.3用高壓絕緣杆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4.4觸電者如果在高空作業時觸電,斷開電源時,要防止觸電者摔下來造成二次傷害

4.5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嚴密觀察並送醫院。

4.6如故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將觸電者抬至空氣暢通處,解開衣服,讓觸電者平直仰臥,並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並迅速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者呼吸停止後的搶救。

4.7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臟擠壓法進行搶救,並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不應停止搶救。

4.8人觸電後會出現神經麻痺、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萬萬不可當作"死人"草率從事。

4.9對於觸電者,特別高空墜落的觸電者,要特別注意搬動問題。

4.10對於假死的觸電者,要迅速持久的進行搶救,有不少的觸電者,經過四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的搶救而搶救過來的。有經過六個小時的口對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擠壓法搶救而活過來的例項。只有經過醫生診斷確定死亡,才能停止搶救

4.11口對口人工呼吸法是在觸電者停止呼吸後應用的急救方法。

4.11.1實行人工正呼吸前,應迅速將觸電者身上妨礙呼吸的衣領、上衣等解開取出口腔內妨礙呼吸的食物,脫落的斷齒、血塊,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觸電者仰臥,並使其頭部充分扣仰(可用一隻拖住觸電者頸後),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暢通。

4.11.2救護人員用手使觸電者鼻孔緊閉,深吸一口氣後緊貼觸電者的口向內吹氣,大約2秒鐘。吹氣大小,要根據不同的觸電人有所區別,每次呼氣要個觸電者胸部微微鼓起為宜。

4.11.3吹氣後,立即離開觸電者的口,並放鬆觸電者的鼻子,使空氣撥出,大約3秒鐘。然後再重複吹氣動作。吹氣要均勻,每分鐘吹氣呼氣12次。觸電者已開始恢復自由呼吸後,還應仔細觀察呼吸是否會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應再繼續進行人工呼吸,這時人工呼吸要與觸電者微弱的呼吸規律一致。

4.11.4如無法使觸電者把口張開時,可改用口對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緊嘴巴緊貼鼻孔吹氣。

4.12胸外心臟擠壓法是觸電者心臟停止跳動後的急救方法

做胸外擠壓時使觸電者仰臥在比較堅實的地方,姿勢與口對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護者跪在觸電者一側或跪在腰部兩側,兩手相疊,手掌根部放在,心窩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處。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擠壓壓出心臟裡面的血液。成人應擠壓3~5釐米,以每秒鐘擠壓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鐘擠壓60次為宜。擠壓後掌根迅速全部放鬆,讓觸電者胸廓自動恢復,血液充滿心臟。放鬆時掌根不必完全離開胸部。

4.13應當指出,心臟跳動和呼吸是無法聯絡的。心臟停止跳動了,呼吸很快會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臟跳動也維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臟跳動都停止了,應當同時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如果現場只有一人搶救,兩種方法交替進行。可以擠壓4次後,吹氣一次,而且吹氣和擠壓的速度都應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搶救效果。

5資訊收集、報告

5.1資訊收集

專案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接到觸電事件相關資訊後實行首接負責制,並負責收集、彙總人身傷害事件資訊。

5.2資訊報告

發生一般輕傷及以上的觸電傷害事件,專案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應在1小時內上報公司人身傷害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組。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應急處置結束後,做好對受傷人員,以及緊急徵用的裝置、物資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並協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復等工作。

6.2事故調查及報告:

6.2.1應急處置結束後,協助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做好事故現場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調查取證工作。

6.2.2將有關檔案上報公司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為事故處理提供事實依據。

7附則

7.1應急預案修訂:應急結束後,專案管理部結合事故調查報告和應急能力評估報告對本處置方案進行審查,必要時進行修訂。

7.2預案解釋部門:本處置方案由專案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制訂與解釋。

7.3應急預案實施:本處置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