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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停電應急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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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編制目的

礦井停電應急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為了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不可預測的停電事故或在煤礦自身發生停電事故情況下,為最大限度減少煤礦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然停電事故,避免礦井停電及恢復通風時發生事故以及規範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在礦井意外停電下的行為,確保作業人員和礦井安全。我礦特建立礦井停電事故應急救援體系以及動作可靠的應急救援體系和組織機構,並制定本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二、適用範圍

1、本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適用於本礦應對和處理因主供迴路、備供迴路和礦自身發生停電事故,而影響供電持續等引起的對煤礦安全構成重大影響和嚴重威脅的停電事故事件。

2、本預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用於在雙迴路同時發生故障或者礦井本身發生停電事故事件下,各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救援,事故搶險處置,電力供應恢復等工作。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供電管理,落實事故預防和隱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供電事故發生,加強電力設施保護檢查工作,開展停電救援和緊急處置演習,提高對突然停電事故的處理和應急救援綜合處理能力。

2、統一指揮。在礦領導和應急預案辦公室(礦排程室)統一指揮和協調下,通過應急指揮機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供電恢復、應急救援、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3、分工負責。按照分工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事故應急體系。按照本礦的實際情況,制定和完善供電應急處理和恢復預案,避免在突然停電情況下發生其它災害。

四、組織機構

礦建立停送電應急總指揮部對所發生的事故進行垂直領導: 總 指 揮:雷振國(礦長)

副總指揮:韓潤林(總工程師)、於錄勤(機電礦長)、

張明望(安全礦長)、肖明旗(生產礦長)

成 員:彭國平、姚志金、李育強、樑顯利、任建寧、趙文武、 呂海剛、張建偉、趙勇濤、王少寬、朱建寬、聶同喜 應急救援指揮部設在礦排程室。

五、礦井停電時的應急預案:

(一)、礦井停電和恢復通風的處理順序:

1、礦井停電時,主扇司機必須立即開啟風井防爆門,並立即向礦值班室或礦長、技術負責人彙報。

2、礦井停電時,值班礦長按以下順序通知相關人員:技術負責人和礦長、機電科長、通風科長等,礦長、技術負責人、機電科長、通風科長等接到通知後必須馬上到礦值班室指揮井下撤人和安排恢復通風工作。

3、礦長、技術負責人立即通知井下人員撤到地面,並馬上安排機電科查明礦井停電原因。

4、礦井恢復供電後,技術負責人、礦長或值班礦長立即通知風井啟動主扇,並隨時掌握主扇執行情況,待主扇正常執行30分鐘後,安排機電人員和瓦檢員入井按瓦斯排放措施排放瓦斯。

5、瓦檢員檢查井下變電所瓦斯後向礦長或技術負責人彙報,瓦斯濃度未超過0.5%時,由技術負責人或礦長通知機電向井下變電所送電。

7、當井下出現臨時停電時,所有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作業,且由跟班瓦檢員將各自負責範圍內作業人員全部撤到全風壓進風巷道中,同時在巷道口設定柵欄和安排人員站崗。

(二)、通訊:

礦辦公室、礦值班室、監控室、風井分別安設有一門內部電話,保證礦井指揮系統暢通,井下各採掘工作面分別安設了礦井內部程控電話。

(三)、礦井內部停電程式:

1、未經礦長或技術負責人同意採取相應措施,不得擅自停止掘進工作面的局扇運轉。

2、確需臨時停止掘進工作面局扇運轉的。經礦長或技術負責人同意後,按礦臨時停電停風及瓦斯排放措施執行。

(四)、礦井停電時的安全措施:

1、主扇因檢修需停止執行時,機電部門在檢修前必須編制停電

檢修計劃,報公司、礦長和礦技術負責人審查、批准。在主扇檢修期間,井下不得安排人員作業。

2、主扇檢修期間,風井防爆門必須全部開啟,以便充分利用自然風壓通風。

3、主扇因機械、電器故障而停止執行時,主扇執行司機必須立即將風井防爆門全部開啟,同時向礦值班室彙報。值班室接到報告後,立即通知井下作業人員撤到地面,同時向礦領導彙報並通知機電部門,機電部門必須立即切斷井下所有電氣裝置的電源,同時必須立即派人維修主扇。

4、主扇因網電停電而停止執行時,主扇執行司機必須立即將風井防爆門全部開啟,同時向礦值班室彙報。值班礦長、技術負責人、機電部門應立即詢問停電原因,在確知網電出現故障,短時間內不能恢復供電時,將其電源線路斷開,立即啟動備用柴油發電機。同時,值班礦長、技術負責人通知主扇司機恢復主扇執行。

5、風井主扇正常執行30分鐘後,司機及時向值班礦長、技術負責人或礦值班室彙報,礦長、技術負責人或礦值班室接到主扇司機報告,確認主扇正常執行後方可安排瓦檢員、電工入井按順序排放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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