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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應急措施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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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酒店安全應急措施預案

組 長:黨楠

副組長:喬保印

成 員:崔鳳玲、楊豔、王月、何貫麗、荊軻

發生突發事件,在處理小組成員到達之前,由總值班經理負責處理。

二、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

(1)凡遇突發事件(指凶殺、勒索、打架、傷亡或重大糾紛等),必須保持冷靜,立即採取措施,並報告當值經理。

(2)扼要說明事的地點、性質、人數、特點及損失價值。

(3)遣散無關職員,保護現場,留意現場四周的情況。

(4)檢視本部各類記錄、出進登記、各電腦錄相,檢查有沒有可疑情況和職員。

(5)對勒索、打架事件、監控中心應密切留意事發現場的情況變化。

(6)對糾紛事件應及時瞭解具體緣由,積極調和,勸阻爭吵,停息局勢。

(7)對傷亡事件應做好現場保護和通知搶救工作;對明確已死亡的,應報派出所調查處理並通知殯儀館。

(8)對觸及刑事及重大責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傷亡事故,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並由保安經理、主管調和處理。

(9)保安部經理、主管在接報突發事件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做好疏通工作,避免局勢擴大,並拍照留證。

(10)保安部經理、主管組織職員除維護現場外,還需負責指揮調派職員做好布控切斷,根據局勢的大小程度報告派出所、有關部分及經理。

三、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搶劫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發生搶劫案件時,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搶械),在場員工應避免與匪徒發生正面衝突,保持平靜,並觀察匪徒的面貌、身型、穿著、髮型及口音等任何特點。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夠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時,則等待適當機會將之擒獲交與警方,但決不可草率從事以避免造成沒必要要的傷亡。如監控中心工作職員發現酒店內發生劫案應立即告知部分經理或總值班經理,並按唆使向 110報警。

(2)如劫匪乘車逃離現場,應記下其車牌號碼、色彩、車款或牌子等,並記清人數。同時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蹤並用通訊工具向110報告方位和地點,以使警方組織氣力設卡攔截。在跟蹤的程序中要留意隱蔽,以確保本身安全。

(3)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控。劃出警戒範圍,不要讓無關職員進進現場。

(4)如現場在交通要道、公共場所等人多擁堵處沒法將劫匪留下的證物留在原處的,應逐一整理起來用塑料袋裝好,交給警方處理。

(5)訪問目擊群眾,蒐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職員未勘杳現場或未處理終了之前,相干職員不要離開。

(6)在場職員不可向報界或無關職員流露任何訊息,不準拍攝照片。

(7)如有傷者,要立即送往醫院救治,並報告公安機關。

2、綁架人質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客房發生人質綁架案件時,樓層服務職員應立即向部分經理、總值班經理和保安部報告。

(2)接報後應急處理小組可在事發樓層設立指揮部,並在第一時間報警。

(3)在警方到達之前應封閉訊息,嚴禁向無關職員流露現場情況,以避免引發客人惶恐和群眾圍觀,致使劫匪鋌而走險,危害人質安全。

(4)儘可能滿足劫匪的一些公道要求,如送水、送食品,以穩定劫匪的情緒。

(5)訪問目擊群眾,蒐集發生劫案的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職員未勘查現場或未處理終了之前,相干職員不要離開。

(6)及時蒐集、預備好客房的登記進住、監控錄相、工程圖紙等資料,提供給警方。

3、鬥毆案件應急措施:

(1)當酒店內發生鬥毆事件時,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群。

(2)如雙方不聽制止,局勢繼續發展,場面難以控制時,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矬酒店相干部分職員。保安員應迅速到場戒備,避免損壞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損壞,則應將毆鬥者截留,要求賠償。如有傷者則予以急救後***方處理。現場須保持原狀以便警方勘查,並協助警方辯認滋事者。

(4)如鬥毆者乘車逃離,應記下車牌號碼、色彩、車型及人數等特點。

(5)協助警方勘查打鬥現場,收繳各種打架鬥毆工具。

5、偷盜和破壞事件的處理程式:

(1)巡查發現或接到酒店內有人偷盜,應馬上抓獲現場娣人。如氣力不夠,用對講機、消防電話或其他方式儘快報告酒店監控,簡單說明現場情況,並監視現場等待監控中心的指令。

(2)監控中心接案後。應迅速派適當數目保安職員到場制止,想法抓獲肇事者,帶往監控中心處理。

(3)事件中如有財產或職員遭到侵害,應拍照或錄象,並保護好現場,留下目擊者,做具體調查,以明確責任落實賠償。

(4)如觸及刑事責任,應交派出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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