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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金融改革工作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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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家加大對農業的扶持,農村經濟得到了顯著發展。在新的國際和國內金融形勢的時代背景下,我國對農村金融體制進行了三輪重大的改革,至此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經歷了三個顯著階段:1979-1993年;1994-1996年;1997-2011年。本文對這三個階段進行詳細分析,以此回顧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歷程。

農村金融改革工作彙報

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包括為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服務的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郵政儲蓄等正規金融機構,以及其他非正規金融組織。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基本上經歷了三個顯著階段,基於對這三個階段的分析,本文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改革歷程進行探討。

第一階段:恢復和建立新的金融機構(1979-1993年) 在1979年之前,我國對於農村地區的金融安排是動員農村儲蓄,支援城鎮工業化發展,沒有建立起單獨為農民生活、農業生產和農村發展服務的真正的農村金融組織。1979年之後,我國開始了第一階段的農村金融安排,主要是恢復和建立新的金融機構,形成農村金融市場的多元化和競爭狀態。

(一)正規金融機構的發展

1979 年中國農業銀行成立,其農業貸款物件從以集體為主變為以農戶為主,並明確提出大力支援農村商品經濟,提高信貸資金使用效益。接著,農村合作信用社也從政社合一的體制下解放出來,恢復了其在組織上的群眾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經營上的靈活性。1984

年國務院批准了中國農業銀行《關於改革信用社管理體制的報告》,提出把農村信用社真正辦成群眾性的合作金融組織,在農業銀行領導、監督下,獨立自主地開展存貸業務,而不作為農業銀行的基層機構。農村信用社業務規模和業務內容發展迅速,對農民個人貸款用途發生了改變,貸款數額也成倍增加。根據1996年《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從該年起農村信用社改由中國人民銀行進行監管,農村信用社脫離中國農業銀行的領導管理,實行自主經營,金融監管由中國人民銀行承擔。農村信用社是分支機構最多的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也是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中唯一一個與農業農戶具有直接業務往來的金融機構。隨後,國家農業投資公司、國家林業投資公司、中國農村發展信託投資公司、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機構也逐步成立。這樣,農村金融組織體系基本上建立起來,並逐步呈現出多元化的格局。若以1980年為基期,1980-1993年間中國農業銀行和農信社存款增加了18.7倍,年平均增幅達25.7%;貸款增加了15.6倍,年平均增幅24.1%.農村社會總產值增加了12.3倍,年平均增幅22.1%。

(二)非正規金融機構的發展

在農村正規金融制度安排難以滿足農村金融需求的情況下,非正規金融組織對擴大農村生產經營資金、活躍農村金融市場、提高金融效率,尤其是促進農村個體和私人經濟發展等方面也起了積極作用。國家放開了對民間信用的管制,允許民間自由借貸,允許成立民間合作金融組織,民間金融演化過程和初期的表現形式主要有:農村合作

基金會、經濟服務部、金融服務部、各種合會、私人錢莊,其中農村合作基金會自1984年在少數地區試辦以來,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援,在全國發展也較快。從性質上來講,它不是一個真正的金融機構,而是一個社群性金融系統的補充,對於協調農村閒散資金,緩解農村資金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由於中國農業銀行身兼政策性和商業性的雙重任務,這種背景不利於其商業化發展和經營管理的改善。農信社在農業銀行直接管理下,也束縛了其獨立發展空間。加上部分正規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組織在實際操作中出現了嚴重的非規範經營,混亂了農村金融市場,加劇了我國農村金融風險。所以,以建立農村金融體系為目的的第二輪農村金融改革勢在必行。

第二階段:建立三位一體的農村金融體系(1994-1996年) 自2004年以後,面臨著混亂的農村金融市場,建立一個能夠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及時、有效服務的金融體系勢在必得。這是《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提出的`。這輪改革形成了一系列新的金融制度的安排。

(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商業化改革

1994 年,我國成立了支援農村金融發展的政策性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試圖通過該銀行的建立將政策性金融業務從中國農業銀行與農村信用社的業務中剝離出來。該行主要任務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 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 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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