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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考點與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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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稅務師考試《稅法二》考點與練習

  考點一:徵收管理

一、源泉扣繳

1.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下列所得時,應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包括10項,只有個體工商戶的所得不包括在內)

2.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時,不論納稅人是否屬於本單位人員,均應代扣代繳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

3.法律責任: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逃避、拒絕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撓稅務機關檢查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4.代扣代繳稅款的手續費(2%)

二、自行申報納稅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必須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所得並繳納稅款:

(1)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

(2)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

(3)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應納稅所得,沒有扣繳義務人的,如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的所得;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況。

2.申報納稅地點:一般為收入來源地的稅務機關。但是,納稅人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可選擇並固定在一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從境外取得所得的,應向境內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在中國境內幾地工作的臨時來華人員,應以稅法規定的申報納稅日期為準,在某一地區達到申報納稅日期的,即在該地申報納稅

納稅人要求變更申報納稅地點的,須經原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3.申報納稅期限:除特殊情況外,納稅人應在取得應納稅所得的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所得並繳納稅款。

對賬冊健全的個體工商戶,其生產、經營所得應納的稅款實行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由納稅人在次月15日內申報預繳,年度終了後3個月彙算清繳,多退少補。賬冊不健全的,由稅務機關按規定自行確定徵收方式。

納稅人年終一次性取得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其來源於境外的應納稅所得,在境外以納稅年度計算繳納所得稅的,應在所得來源國的納稅年度終了、結清稅款後的30日內申報;在取得境外所得時結清稅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應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內申報。

4.申報納稅方式:個人所得稅的申報納稅方式主要有3種,即由本人直接申報納稅,委託他人代為申報納稅,以及採用郵寄方式在規定的申報期內申報納稅。

三、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架構

四、醫療機構個人所得稅的徵收管理:稅目確定

五、提高了個人繳納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後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管理:

1.未達到增值稅稅、營業稅起徵點的納稅人,除規定外一律不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2.結合實際對提高起徵點後採取核定徵稅方法的納稅人可重新核定定額。

六、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

稅務機關應加強股權轉讓所得計稅依據的評估和稽核。判斷股權轉讓行為是否符合獨立交易原則,是否符合合理性經濟行為及實際情況。

七、個人財產對外轉移提交稅收證明或完稅憑證的規定。

1.擬轉移的財產總價值在人民幣15萬以下的`,無需向稅務機關申請稅收證明。

2.申請人擬轉移的財產已取得完稅憑證的,可直接向外匯管理部門提供完稅憑證,不需向稅務機關另外申請稅收證明。

  【典型例題1-2011年考試題單選】

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應稅所得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申報的納稅地點是( )。

A.收入來源地

B.稅務局指定地點

C.納稅人戶籍所在地

D.納稅人選擇並固定一地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個人在中國境內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應稅所得的,可選擇並固定在一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典型例題2-2011年考試題多選】

下列關於個人所得稅的說法中,符合個人所得稅相關規定的有( )。

A.核定徵收僅適用於應設定賬簿但未設定賬簿的個人獨資企業

B.實行核定徵收的個人獨資企業,不能享受個人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C.個人獨資企業對外投資取得的股息收入,應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D.無論賬冊是否健全,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在取得收入次月3日內申報預繳個人所得稅

E.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個人所得稅款的,應由扣繳義務人向納稅人追繳稅款,並對扣繳義務人處以應扣未扣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選項A,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採取核定徵收方式徵收個人所得稅:(1)企業依照國家有關法規應當設定但未設定賬簿的;(2)企業雖設定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3)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法規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考點二:徵稅範圍、納稅人和稅率

  一、徵稅範圍

(一)一般規定

1.土地增值稅只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行為課稅,轉讓非國有土地和出讓國有土地的行為均不徵稅。

2.土地增值稅既對轉讓土地使用權課稅,也對轉讓地上建築物和其他附著物的產權徵稅。

3.土地增值稅只對有償轉讓的房地產徵稅,對以繼承、贈與等方式無償轉讓的房地產,則不予徵稅。

不徵土地增值稅的房地產贈與行為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行為。

(2)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行為。

(二)具體規定

具體事項徵收規定
合作建房1.建成後自用,暫免;
2.建成後轉讓,徵稅
房地產交換徵收(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免徵
房地產抵押1.抵押期不徵;
2.抵押期滿,不能償還債務,房地產抵債,徵稅
房地產出租不徵
房地產評估增值不徵
國家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徵用地上建築物及附著物免徵
代建房行為不徵
土地使用者轉讓、抵押、置換土地徵稅

  【2013年考題】

下列各種情形,不徵收土地增值稅的有( )。

A.繼承房地產

B.房地產的評估增值

C.房地產公司的代建房行為

D.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建的商品房用於職工福利

E.企業將自有房產等價交換其他企業的土地使用權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選項D和E需要按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典型例題】

下列行為中,屬於土地增值稅徵稅範圍的有( )。

A.房地產評估增值

B.代建房行為

C.房產所有人將房屋產權贈送給直系親屬

D.房地產開發企業以房地產進行交換

E.房地產開發企業以自建商品房安置回遷戶

『正確答案』DE

『答案解析』選項A,房地產評估增值,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讓,不屬於徵收土地增值稅的範圍;選項B,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其收入屬於勞務性質的收入,不屬於土地增值稅的徵稅範圍;選項C, 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贈與直系親屬或承擔直接贍養義務人的行為不徵收土地增值稅;

選項D,交換房地產行為既發生了房產產權、土地使用權的轉移,交換雙方又取得了實物形態的收入,按照規定屬於徵收土地增值稅的範圍。但對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可以免徵土地增值稅;選項E,房地產企業自建商品房安置回遷戶,安置用房視同銷售處理,屬於徵收土地增值稅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