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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一》基礎考點:銷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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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付出總歸會有收穫的!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稅法一》基礎考點:銷售服務,希望能幫到大家!

《稅法一》基礎考點:銷售服務

【內容導航】

1.交通運輸服務——11%的稅率

2.郵政服務——11%的稅率

3.電信服務

4.建築服務——11%稅率

5.金融服務——6%的稅率

6.現代服務——6%、11%或17%的稅率

7.生活服務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於《稅法一》科目第二章第3講

【知識點】銷售服務

銷售服務(7項)

1.交通運輸服務——11%的稅率

是指利用運輸工具將貨物或者旅客送達目的地,使其空間位置得到轉移的業務活動。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

【提示1】陸路運輸包括鐵路運輸服務和其他陸路運輸服務。其他陸路運輸包括公路運輸、纜車運輸、索道運輸、地鐵運輸、城市輕軌運輸。

【提示2】計程車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計程車的計程車司機收取的管理費用,按照陸路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提示3】水路運輸的程租、期租業務,屬於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的溼租業務,屬於航空運輸服務。

【提示4】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按照交通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銷售服務(續)

2.郵政服務——11%的稅率

郵政服務,是指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及其所屬郵政企業提供郵件寄遞、郵政匯兌、機要通訊和郵政代理等郵政基本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和其他郵政服務。

【提示】郵政業受業務主體限制。

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含各級分支機構),不屬於中國郵政集團公司所屬郵政企業。

3.電信服務

①基礎電信服務——11%稅率

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星、網際網路,提供語音通話服務的業務活動,以及出租或者出售頻寬、波長等網路元素的業務活動。

②增值電信服務——6%稅率

是指利用固網、移動網、衛星、網際網路、有線電視網路,提供簡訊和彩信服務、電子資料和資訊的傳輸及應用服務、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等業務活動。

【提示1】衛星電視訊號落地轉接服務,按照增值電信服務計算繳納增值稅。

【提示2】自2016年2月1日起,納稅人通過樓宇、隧道等室內通訊分佈系統,為電信企業提供的語音通話和移動網際網路等無線訊號室分系統傳輸服務,分別按照基礎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