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17年稅務師考試將於11月11日-12日舉行,為了幫助大家更好複習,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整理《財務與會計》知識點:銀行借款
【內容導航】:
1.銀行借款的種類
2.銀行借款保護性條款
3.銀行借款的籌資特點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於《財務與會計》科目第四章第10講籌資與股份分配管理(1)
【知識點】:銀行借款
1.銀行借款的種類
分類標準 | 分類內容及要點 | |
按提供貸款 的機構 | 分為政策性銀行貸款、商業銀行貸款、其他金融機構貸款 【提示】其他金融機構貸款一般較商業銀行貸款的期限要長,要求的利率較高,對借款企業的信用要求和擔保的選擇比較嚴格。 | |
按機構對貸款有無擔保要求 | 信用貸款 | 指以借款人的信譽或保證人的信用為依據而獲得的貸款。 【提示】信用貸款無須以財產作抵押。由於風險較高,銀行通常要收取較高的利息。 |
擔保貸款 | 分為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 |
按企業取得 貸款的用途 | 基本建設貸款、專項貸款、流動資金貸款 |
2.銀行借款保護性條款
種類 | 具體內容 |
例行性保護條款 | 例行性保護條款,這類條款作為例行常規,在大多數合同中都會出現,主要包括: (1)要求定期向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提交財務報表; (2)不準在正常情況下出售較多的非產成品存貨; (3)如期清償應繳納稅金和其他到期債務; (4)不準以資產作其他承諾的`擔保或抵押; (5)不準貼現應收票據或出售應收賬款,以避免或有負債等。 |
一般性保護條款 | 一般性保護條款,是對企業資產的流動性及償債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條款,這類條款應用於大多數借款合同,主要包括: (1)保持企業的資產流動性; (2)限制企業非經營性支出; (3)限制企業資本支出的規模; (4)限制公司再舉債規模; (5)限制公司的長期投資。 |
特殊性保護條款 | 這類條款是針對某些特殊情況而出現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條款,主要包括: (1)要求公司的主要領導人購買人身保險; (2)借款的用途不得改變; (3)違約懲罰條款。 |
3.銀行借款的籌資特點
優點 | (1)籌資速度快(相比發行公司債券、融租等其他債務籌資方式) (2)資本成本較低(相比發行公司債券、融資租賃) (3)籌資彈性較大 |
缺點 | (1)限制條款多(相比發行公司債券) (2)籌資數額有限(相比發行公司債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