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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模擬練習題及答案

證券從業資格 閱讀(1.28W)

  一、單項選擇題

2017年證券從業資格考試模擬練習題及答案

1.以下關於證券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說法錯誤的是( )。

A.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應當維護客戶和其他相關方的合法利益,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行業聲譽

B.從業人員應主動倡導理性成熟的投資理念,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導向,自覺弘揚行業文化,加強自身職業道德修養,規範自身行為,履行社會責任,遵守社會公德,服務社會和投資者

C.從業人員應當尊重同業人員,公平競爭,不得貶損同行或以其它不正當競爭手段爭攬業務

D.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機構和個人輸送利益,損害客戶和所在機構利益

答案.D

答案解析.根據《證券業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的規定,從業人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任何機構和個人輸送利益,損害客戶和所在機構利益。

2.以下關於證券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合理的是( )。

A.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或做出虛假陳述或資訊誤導,擾亂證券市場

B.從事與其履行職責有利益衝突的業務

C.從事內幕交易或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活動,洩露利用工作便利獲取的內幕資訊或其他未公開資訊,或明示、暗示他人從事內幕交易活動

D.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應當維護客戶和其他相關方的合法利益,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維護行業聲譽

答案.D

答案解析.A、B、C選項是證券從業人員不應有的行為準則,只有D選項正確。

3.誠信資訊中的因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的資訊,效力期限為( )年。

A.3

B.5

C.5

D.10

答案.D

答案解析.誠信資訊的效力期限為:(一)基本資訊長期有效;(二)獎勵資訊、處罰處分資訊效力期限為5年,但因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被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的資訊,效力期限為10年。效力期限自獎勵、處罰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算。獎勵、處罰處分本身有執行期間的,效力期限自執行期間屆滿之日起算。

4.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在( )個工作日內處理會員、從業人員的書面更正申請。

A.7

B.10

C.15

D.30

答案.C

答案解析.會員或從業人員認為本單位或本人誠信資訊有錯誤或對本單位或本人誠信資訊持有異議的,可按下列規定申請更正或提交書面異議報告:(一)會員認為基本資訊有錯誤的,通過專用資訊系統自行更正,協會進行核對;(二)會員認為本單位獎勵資訊、處罰處分資訊有錯誤或對其持有異議的,從業人員認為本人誠信資訊有錯誤或對其持有異議的,可以通過會員或直接向協會提出書面更正申請,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協會根據情況做出下述處理:屬於記錄錯誤的,予以更正;屬於對原始資訊內容有異議的,協會根據會員、從業人員提交的原始資訊做出機構同意更正的書面答覆意見進行更正;原始資訊做出機構不同意更正或沒有書面答覆意見,會員、從業人員仍認為相關資訊有錯誤的,協會不予更正並告知申請人。協會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會員、從業人員的書面更正申請。

5.查詢申請符合規定條件、材料齊備的,協會應自收到查詢申請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出具誠信報告。

A.3

B.5

C.10

D.15

答案.C

答案解析.查詢申請符合規定條件、材料齊備的,協會應自收到查詢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出具誠信報告。查詢申請人在獲得協會出具的誠信報告前,應簽署合法使用所查詢誠信資訊並保密的承諾書。

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 )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A.5至10年

B.3至5年

C.1至5年

D.1至3年

答案.B

答案解析.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3至5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行為惡劣、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或者在重大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等情節較為嚴重的,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5至10年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7.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 )年內被中國證監會給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處罰( )次以上,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終身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A.3;3

B.3;5

C.5;3

D.5;5

答案.C

答案解析.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5年內被中國證監會給予除警告之外的行政處罰3次以上,或者5年內曾經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的, 可以對有關責任人員採取終身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8.證券公司應當對證券經紀人進行不少於( )個小時的執業前培訓,其中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的培訓時間不少於( )個小時。

A.80;60

B.80;40

C.60;40

D.60;20

答案.D

答案解析.證券公司應當對證券經紀人進行不少於60個小時的執業前培訓,其中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的培訓時間不少於20個小時。證券公司應當對證券經紀人執業前培訓的效果進行測試。

9.證券公司應當在每年( )之前,向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證券經紀人管理年度報告。

A.1月31日

B.2月28日

C.3月31日

D.4月30日

答案.A

答案解析.證券公司應當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向住所地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證券經紀人管理年度報告。

10.證券公司終止與證券經紀人的委託關係的,應當收回其證券經紀人證書,並自委託關係終止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向協會登出該人員的執業註冊登記。

A.3

B.5

C.10

D.15

答案.B

答案解析.證券公司終止與證券經紀人的委託關係的,應當收回其證券經紀人證書,並自委託關係終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協會登出該人員的執業註冊登記。證券公司因故未能收回證券經紀人證書的,應當自委託關係終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過證監會指定報紙和公司網站等媒體公告該證書作廢。

11.證券經紀人在執業過程中可以從事的活動有( )。

A.替客戶辦理賬戶開立、登出、轉移,證券認購、交易或者資金存取、劃轉、查詢等事宜

B.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客戶的資訊,或者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

C.代客戶在相關合同、協議、檔案等資料上簽字

D.向客戶介紹證券公司和證券市場的基本情況

答案.D

答案解析.《證券經紀人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證券經紀人在執業過程中,可以根據證券公司的授權,從事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活動:(一)向客戶介紹證券公司和證券市場的基本情況;(二)向客戶介紹證券投資的基本知識及開戶、交易、資金存取等業務流程;(三)向客戶介紹與證券交易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證監會規定、自律規則和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四)向客戶傳遞由證券公司統一提供的研究報告及與證券投資有關的資訊;(五)向客戶傳遞由證券公司統一提供的證券類金融產品宣傳推介材料及有關資訊;(六)法律、行政法規和證監會規定證券經紀人可以從事的其他活動。第十二條 證券經紀人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監管機構和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自律規則以及職業道德,自覺接受所服務的證券公司的管理,履行委託合同約定的義務,向客戶充分提示證券投資的風險。第十三條 證券經紀人應當在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和證券公司授權的範圍內執業,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替客戶辦理賬戶開立、登出、轉移,證券認購、交易或者資金存取、劃轉、查詢等事宜;(二)提供、傳播虛假或者誤導客戶的資訊,或者誘使客戶進行不必要的證券買賣;(三)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賠償證券買賣的損失作出承諾;(四)採取貶低競爭對手、進入競爭對手營業場所勸導客戶等不正當手段招攬客戶;(五)洩漏客戶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六)為客戶之間的融資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七)為客戶提供非法的服務場所或者交易設施,或者通過互聯網路、新聞媒體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八)委託他人代理其從事客戶招攬和客戶服務等活動;(九)損害客戶合法權益或者擾亂市場秩序的其他行為。

12.下列關於銷售證券投資基金、代銷金融產品的行為符合規範的是( )。

A.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應當建立委託人資格審查、金融產品盡職調查與風險評估、銷售適當性管理等制度

B.證券公司應當對代銷金融產品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明確內設部門和分支機構在代銷金融產品業務中的職責

C.證券公司分支機構擅自代銷金融產品

D.證券公司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代銷合同

答案.C

答案解析.證券公司代銷金融產品,應當建立委託人資格審查、金融產品盡職調查與風險評估、銷售適當性管理等制度;證券公司應當對代銷金融產品業務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明確內設部門和分支機構在代銷金融產品業務中的職責。禁止證券公司分支機構擅自代銷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