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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重點:“三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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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這個說法,不知源頭何在,卻早已路人皆知。尤其在國字號的企業裡,“三公”——公開、公正、公平——更是深入人心。“三公”作為一個原則,。這個原則的立場和目的何在呢?站在企業的立場,“三公”原則的目的是要提高執行效率,兼顧組織和諧,從而實現可持續發展。站在職工的立場,相對處於弱勢的地位,“三公”原則的目的側重於組織和諧,更關注自身利益的得失。站在國家政府的立場,“三公”原則的目的是維護社會穩定。也就是說,立場不同,目的也不同。證券法的基本原則是證券法的立法精神的體現,是證券發行、證券交易和證券管理活動必須遵循的最基本的準則,它貫穿證券立法、執法和司法活動的始終。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考試重點:“三公”原則

(一)公開原則

公開原則是證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證券法的公開原則所包含的內容既包括與證券發行、交易行為有關的各種資訊公開,也包括與證券發行、交易有關的規則公開;既包括證券發行人及其有關的資訊公開,也包括市場其他參與者的資訊要公開,如大股東持股資訊,中介機構的承銷資訊,監管機構的監管行為與資訊等。就主體而言,所有證券市場的參與者,包括髮行人、中介機構、投資者、監管者都應當遵循公開原則。但主要物件則是上市公司和監管機構。

根據證券法的公開原則,要求公司和有關單位所披露的資訊必須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充分、及時和可利用,不得有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從公開的過程來看,包括髮行公開、上市公開、上市後其資訊持續公開。從公開的內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及經營狀況和其他影響證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二)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是指在證券發行和證券交易中雙方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護平等,以及所有市場參與者的機會平等。首先,在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中,機會平等更為重要,它體現為公平的市場準入和市場規則,每個當事人的機會和條件都應當是相同的。如證券發行人有公平的籌資機會,證券經營機構有公平的經營機會,證券投資者有公平的交易機會。對所有的證券市場參與者實行公平的市場規則,如證券交易中的競價規則,實行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其次,平等的主體地位與平等待遇。即在法律上平等地享有權利,平等地承擔義務,權利與義務應當一致。不論是投資者還是證券商,不論是個人投資者還是機構投資者,不論是小戶、散戶還是大戶,一律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等價有償的原則進行交易,任何一方不得凌駕於另一方之上。最後,同等地受法律保護。任何市場主體的權利都要平等地受法律保護,不論誰的`權利受到侵害,都要採取相應的法律救濟措施。平等的保護不僅是形式的,也是實質上的,對於證券市場的中小投資者而言,實質上的公平,則意味著重點保護。

  (三)公正原則

公正原則是指在證券發行和交易中,應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規則,證券監管機關和司法機關應公正地適用法律法規,對當事人應公正平等地對待,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原則是實現公開、公平原則的保障,與公平原則所不同的是,公正原則主要是針對證券市場的立法者、司法者和管理者而言的,強調對其行為進行約束。公正原則的實質在於使不同的證券主體獲得公正的對待,禁止任何人在證券發行和交易中以其特權或優勢獲得不正當的利益,使對方當事人蒙受不公正的損失。此外,公平原則強調實體正義和實質正義,而公正原則則強調程式正義和形式正義。公平的核心是平等,公正的核心則是無私、中立。因此,根據公正原則,首先要求立法者制定公正的規則,以實現市場各主體之間的利益平衡。其次要求執法者與司法者在法律範圍內,公正地執行法律,解決利益衝突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