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信託關係這方面的知識大家有複習了嗎?下面yjbys考試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三級理財規劃師的信託關係複習,僅供大家來參考。
一、信託概念
是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以及一定的目的而將其財產權轉移轉於受託人,由受託人依其意願進行管理,處分而使收益歸於受益人或實現特定目的這行為。
二、信託關係的基本內容
1、設立依據:絕大多數信託依委託人的'意思表示而設立(合同設立和遺囑設立兩種)
2、信託目的:是指通過信託的實施所要達到的目的
3、信託合同
4、信託主體:委託人、受益人、受託人,受益人即享受信託財產利益的人。
5、信託客體即信託財產 (信託財產的特性:可轉讓性、獨立性也叫排他性)
信託的終止情形:(1)信託可因信託目的實現或者不能實現而終止。(2)信託也可因信託期限屆滿而終止。(3)信託可因當事人協商同意解除而發生終止。
三、信託的作用機制
1、風險隔離
2、第三方管理(消極管理、積極管理、連續管理)
3、權益重構
四、信託與相近概念的區別
1、信託與代理
2、信託與行紀
3、信託與贈與
五、信託關係人的權利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權利:知情權、變更信託財產管理方法權、撤銷權、解任受託人權。
義務:(1)財產轉移的義務;(2)保證信託財產合法性的義務;(3)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義務;(4)支付報酬或費用的義務。
2、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3、受益人的權利與義務
受益人的權利:享有信託受益權、信託收益拋棄權、轉讓信託受益權。
主要的個人信託型別:婚姻家庭信託、子女監護信託、遺產管理信託、養老保障信託、人壽保險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