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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遼寧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招聘教師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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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遼寧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招聘教師50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24日至8月29日。以下是本站小編帶來的詳細內容,歡迎參考檢視。

2016遼寧本溪桓仁滿族自治縣招聘教師通告

根據《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社[2007]1號)及《關於明確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有關問題的通知》(本人社[2016]69號)規定,結合我縣師資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0名中國小教師,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學歷: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以專科學歷報考的需師範專業,具體要求詳見《2016年本溪市桓仁滿族自治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

(五)具有教師資格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有吃苦耐勞精神和獻身教育事業信念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六)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年齡: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以 2016年8月24日 為時間節點。即 1981年8月24日 (含 8月24日 )至 1998年8月24日 (含 8月24日 )期間出生的;出生時間以身份證為準。

(八)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曾被開除公職的,現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招聘崗位中要求的學歷、學位、各類執業資格、戶籍截止計算時間為 2016年9月1日 。

  二、招聘步驟

(一)資訊釋出,考生報名

1.資訊釋出。時間為 2016年8月23日 。

招聘計劃在本溪市人社局網()、本溪教育網()、桓仁縣政府資訊網()和桓仁縣教師學校網()上同步釋出,並在桓仁電視臺廣泛宣傳。

2.報名

報名時間: 2016年8月24日 至 8月29日 。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週六週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地點:桓仁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地址:桓仁鎮天后街24號。

諮詢電話:024-48823882

報名辦法:報名採用現場報名,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以委託報名,但必須為本人簽字。考生自行下載報名表(附件二),並提前填好相關內容。報名時需攜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到現場報名;考生報考崗位時,只報招聘崗位,不報具體招聘學校,每名考生只限報考一個招聘崗位。報名實行誠信制報名,不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報名時應認真閱讀招聘崗位資訊,要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凡弄虛作假的或與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及聘用後一經查實,一律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筆試開考比例為1:2。未達到1:2開考比例時,將調整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按分選崗崗位需要調整或取消時,按照招聘計劃表中學校順序由前向後依次調整或取消。報考崗位調整和取消後,由縣人社局通知報考該崗位的考生進行現場改報。

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資訊一經確認,不允許更改。已參加工作的考生需徵得考生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後方可報名,並自行解決與原工作單位人事勞動關係問題,出現糾紛由考生自負。

報名期間,考生對招聘資訊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資訊需要諮詢時,可撥打諮詢電話直接與縣人社局聯絡。

報考專業參照《2016年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公務員(工作人員)招考專業(學科)指導目錄》。

考生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考試機構或相關部門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後果,由考生自負。

3.領取准考證。 2016年9月1日 - 9月2日 下午4:30前到桓仁縣人社局四樓會議室領取准考證。准考證將作為面試考生的核準證件,不得丟失。過期不領取准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

(二)筆試

1.筆試時間: 2016年9月3日 (星期六)

上午9:00-11:00 教育學

下午1:30-15:30教育心理學

2.筆試地點:以准考證為準

3.筆試考試內容:教育學(含教育政策法規及職業道德)和教育心理學,客觀題佔60%,主觀題佔40%。各科滿分為100分。

4.筆試時需攜帶身份證和准考證。

5.筆試計分辦法

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兩科成績按6:4的比例計入筆試總分。

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

6.筆試成績查詢。筆試閱卷結束後,根據招聘計劃和考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及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將通過桓仁縣政府資訊網()予以公佈,請考生隨時查詢。

(三)面試

1.參加資格審查人選的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後,根據招聘計劃,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以1:2比例確定面試前資格審查人選,不夠規定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人選。最後一名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如出現並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2.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准考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影印件,報名登記表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並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公佈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資格審查結束後一週內,在桓仁政府資訊網()公佈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

4.面試規則: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形式:說課。考查考生所報學科所必需的基本技能及職業綜合能力。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不予聘用。

資格審查時間、面試時間與地點將在桓仁政府資訊網()上公佈。

(四)體檢和考核

1.確定體檢人選。根據面試合格人選的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照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總成績並列者,按面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體檢人選、時間、要求等將於面試後一週內在桓仁政府資訊網()公佈。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確定考核人選。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人選。考核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組織實施,重點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並複查報考資格。

體檢、考核環節出現崗位空缺,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遞補。

(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桓仁政府資訊網()公示,公示期為5天。對經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辦理事業單位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縣人社局和教育局根據同類招聘崗位情況,按照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實行自主公開選擇聘用崗位。

經確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須在聘用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供聘用所需材料與聘用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並報市人社局備案。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被聘用的教師,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六個月(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一年),國家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試用期期間應當參加業務部門組織的上崗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凡聘用人員必須服務期滿三年(含試用期)以上,方可流動。

  三、有關要求

1、在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如不按規定參加考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視為自動棄權。

2、筆試考試收費100元,報名時同時繳費。

3、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減免其考試考務費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影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影印件),到報名現場辦理報名和減免費用手續。

4、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事業單位考試教材,也不委託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事業單位考試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複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絡卡等,誤導報考者的,均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

  四、紀律監督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照《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和要求執行。

2、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履行組織招聘工作的命題、評卷、監考、面試考官、體檢檢查等職責及辦理其他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應迴避的親屬關係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3、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為了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凡發現並經查實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本次公開招聘的筆試和麵試(專業測試)均不指定考試範圍和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5、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6、紀委監督電話:024-48838516,13842456000

7、業務諮詢電話:024-48823882

  五、未盡事宜由縣人社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