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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廊坊大城縣招聘教師通告

教師資格 閱讀(2.18W)

2016河北廊坊大城縣招聘教師150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日至5日,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河北廊坊大城縣招聘教師通告

為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經研究決定,採取統一招聘形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1、大城一中、縣職教中心教師30人,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2、農村邊遠國中教師15人,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

3、農村邊遠國小、學前教師90人,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

4、縣職教中心職業教育教師14人,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播音主持、計算機、電子電工、會計、美術、農學、電子商務、數控專業或相近專業畢業生。

5、縣特教學校特教教師1人,要求特殊教育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或其他院校特殊教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共計招聘150人,教師招聘需求表附後。

  三、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身體健康;

(四)年齡要求30週歲以下,研究生以上學歷和七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5週歲以下;

(五)廊坊市轄區戶籍,研究生以上學歷和七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不限戶籍;

(六)報考學前教育、國小、國中、高中教師,需取得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未取得資格證者,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單位出具的合格證明,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

報考特教教師需取得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證或特殊教育類全日制普通高校其他學科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需提供教師資格認定單位出具的合格證明,並於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

報考職業教育教師,自聘用之日起兩年內取得相應專業教師資格證,屆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將取消聘用。

(七)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應聘低學段崗位,初、高中思品、政治、歷史地理專業及具備本學科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報考國小思品與生活/社會學科,初、高中物理、化學、生物專業及具備本學科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報考國小科學學科,報考其他學科應與所取得教師資格證對應。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應聘高學段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4、現役軍人、已被我縣事業單位聘用的工作人員(含

試用期內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人員待遇

經公開招聘各項程式決定聘用的列全額事業編制,縣財政開支。

  五、招聘的基本程式。

招聘工作按照資訊釋出、公開報名、考試、考察與複審、體檢、公示、聘用等七個步驟實施。

(一)釋出招聘資訊

2016年7月28日通過廊坊市人社局官方網()向社會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日至5日;

報名地點:大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幹部股。

2、報名時需提交的證件和資料:

(1)畢業證原件及影印件;

(2)學位證原件及影印件;

(3)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影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5)戶口薄原件及影印件;

(6)近期同版免冠小二寸藍底彩色照片5張。

3、資格審查:經縣招聘辦對報考者所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同意後,由本人如實填寫《大城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資格審查表》。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發現報考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和今後參與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和聘用資格。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相關條款處理。

4、報考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學科,不得重複報名。同一學科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於3:1,形不成競爭的取消或減少該學科的招聘,並通知應聘人員。

(三)考試內容及要求

國小教師和幼兒教師招聘採取筆試形式,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採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形式。

1、筆試。

國小教師和幼兒教師招聘只筆試不面試。筆試內容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卷面滿分各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

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招聘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卷面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按學科分組,每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進入面試的最後一名如出現筆試成績並列時,同時進入面試。

2、資格複審。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由縣招聘辦對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就業介紹信)、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戶口簿、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學生檔案進行資格複審。

3、面試。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面試按報考學科分組;面試採取體操打分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其餘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面試人員憑《准考證》、《面試通知單》和身份證參加面試。

面試採用說課方式,主要是考察應試者的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態儀表等,滿分100分。面試評委聘請外地考官擔任,每個面試評委組由7名評委組成,其中主評委1名,評委6名。

4、考試總成績。國小教師和幼兒教師招聘,公共基礎知識的40%和專業知識的60%相加為考試總成績。每一學科依據折算後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每一學科進入考察的最後一名如果出現並列,專業知識成績高的優先;專業知識成績相同的,以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的優先;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學歷高者優先。

中學教師和職業教育教師招聘,筆試成績的40%和麵試成績的60%相加為考試總成績。每一學科依據折算後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每一學科進入考察的最後一名如果出現並列,面試成績高的優先;面試成績相同的,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的優先;所學專業與報考專業一致,學歷高者優先;都是本科畢業生的,以一本、二本、三本的順序決定進入考察人選。

(四)考察

考察由縣招聘辦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情況。對不能按時交驗相關證明材料或資格複審、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並從相應學科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五)體檢

對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遇有體檢不合格者,再從相應學科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選。

(六)公示

依據考試總成績、考察與複審、體檢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對確定的擬聘用人選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欄面向社會公示七個工作日,對被舉報有舞弊嫌疑的考生,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經綜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一經聘用,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

特別提醒: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稽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稽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諮詢電話:0316-550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