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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靈石縣教師招聘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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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靈石縣教師招聘報名時間為2016年7月26日至28日,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山西靈石縣教師招聘通告

根據晉中市人民政府《晉中市中國小教師隊伍管理暫行辦法》、《晉中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經靈石縣人民政府批准,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中、國小教師85名,全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學科及名額:

本次共招聘教師85名(專技崗):國中教師20名,國小教師65名。

1、國中教師20名:語文5名、數學5名、物理4名、英語2名、歷史2名、地理2名。(其中,“服務基層專案專門崗位”2名,其中語文1名、數學1名。)

2、國小教師65名。語文25名、數學25名、計算機4名、英語3名、音樂3名、美術3名、體育2名。(其中,“服務基層專案專門崗位”8名,其中語文3名、數學3名、計算機1名、英語1名。)

  二、招聘條件和範圍: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具有奉獻教育事業的精神。

2、具備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3、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行為。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國中教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國小教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6、具有相應或高於所報學段、並與所報學科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7、戶籍不限,年齡在18週歲以上(即1998年1月1日前出生)30週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

(3)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或曾因嚴重違紀受過開除學籍處分的;

(4)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係在校的非2016年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以上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報名日期為截止日期。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時間: 2016年7月26日至28日

2、地點:靈石二中

3、要求:

(1)報考只能選擇一個學段(國中或國小),報考其中一個學科。

(2)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不得少於3:1,否則將按實際報名人數縮減招聘人數,空餘名額由領導組研究進行調劑。

(3)凡符合報名條件者報名時須帶:

① 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表須從靈石教育資訊網<網址:>或靈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網址:>電腦填寫A4紙列印,手工填寫無效)。

② 報到證、畢業證原件及影印件,在學信網列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

③ 身份證、戶口本(或遷移證)原件及影印件。

④ 近期同底一寸紅底彩照四張。

⑤ 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影印件。

⑥ 報名考務費按物價部門核准的標準收取。

未領取相關證件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和教師資格證證明(須加蓋專用章及負責人簽字)。

(4)已就業人員(包括人事代理人員)報考時,須徵得單位同意,並在資格複審時出具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介紹信(在職教師加蓋當地教育局公章),人事代理人員可不加蓋主管部門公章。

(5)“服務基層專案專門崗位”的招聘物件,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靈石籍),可按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對待,應聘服務基層專案專門崗位。

服務基層專案的考生,須登陸靈石教育資訊網或靈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填寫列印《服務基層專案人員稽核表》,手工填寫無效。在靈石縣以外服務的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幹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稽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專案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專案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專案人員由團省委蓋章);在靈石縣服務的基層專案人員分別由靈石縣縣委組織部、靈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青團靈石縣委確認。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退伍證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6)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要對所提供的.資料負責,對提供虛假資訊者,取消報名資格。報考資訊填寫錯漏或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絡方式無法聯絡上考生本人造成後果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4、報名資格審查:由教科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負責,對報名資格進行審查。教科局負責審查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公安局負責審查戶籍和年齡;人社局負責審查個人學籍檔案、“服務基層專案專門職位”報名人員所需相關證明。准考證由人社局統一發放。

2016年8月4日上午(8點至12點)下午(3點至6點)持繳費收據及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准考證。

  四、考試

考試採取筆試和講課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①筆試採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

②考試內容

國中教師為:所報學科大學聯考內容佔90%,教心學內容佔10%;國小教師為:所報學科專科知識內容佔90%,教心學內容佔10%。

③筆試時間:2016年8月5日上午

筆試地點:見准考證

此項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

2、講課(方案另定)

參加講課的考生按與所報學科招聘名額的2:1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如筆試成績出現並列時可同時入圍,講課總分為100分,講課成績不達70分的不予聘用。

此項工作由縣教育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

3、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講課成績×40﹪。

  五、體檢、考核

1、參加體檢考生根據所報職位及學科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依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總成績出現並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因無故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缺額時,由同學段同科目總成績排序的下一名遞補。體檢專案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對體檢合格人員要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擬任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考核,採取審查相關證件和檔案以及向公安派出所(居委會)調查瞭解的方法進行。

此項工作由縣教育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相關部門配合。

  六、公示、聘用

1、經考核合格後,考核合格人員按要求時間(逾期者按自動放棄處理)將個人檔案、報到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交教育科技局進一步複核,複核無誤後,確定擬聘用人員,由縣教科局和人社局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由縣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

2、新聘用的教師全部分配到鄉村學校任教,5年內不得流動。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3、所有被聘用的考生,必須在接到分配通知後三日內到崗,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到崗者,取消聘用資格。

特別提示: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諮詢電話: 0354--7618108(人社局事業股)

0354--7618614(教科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 0354--7618102(人社局紀檢組)

0354--7618614(教科局紀檢監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