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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吉林省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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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旅遊局辦公室關於組織實施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的通知》(旅辦發[2017]140號)要求,國家旅遊局定於2017年11月—12月舉行2017年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17年吉林省導遊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名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具有高階中學、中等專業學校或者以上學歷;

(三)身體健康;

(四)具有適應導遊需要的基本知識和語言表達能力。

  二、報名程式

考生通過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網上報名系統為:(國家旅遊局網站首頁→重點專項→旅遊人才→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報名系統)。報名分為網上報名、資格稽核和現場交費三個環節。

經報請國家旅遊局同意,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吉林省劃分四個考區:即長春考區、吉林考區、延邊考區、通化考區,報名考生採取就近原則報考。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當於2017年6月19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間登入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按照報名指引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並上傳有關資料。考生需確保所填資訊準確、真實、有效,如資訊有誤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切後果考生自行承擔。

上傳照片規格說明:近期白底免冠證件照,尺寸285*385畫素,檔案大小不超過100K,且電子照片不得進行任何修飾。

(二)資格稽核

完成網上報名後,考生應於2017年6月19日9:00至8月31日17:00前,前往各考區現場稽核地點完成現場資格稽核。

現場資格稽核時,新報考考生應交驗:

1. 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影印件一份);

2. 學歷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一份。如丟失,需開具有效學歷證明);

3. 健康證明(由考生自行提供,需能夠體現個人資訊及健康結果,內容和格式沒有統一要求,醫療機構考生自定義,不要求必須由縣級以上醫院提供健康證明);

4. 與上傳電子照片同版的免冠小二寸白底證件照三張。

加試考生應交驗:

1. 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影印件一份);

2. 已考取的《導遊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3. 與上傳電子照片同版的免冠小二寸白底證件照三張。

現場資格稽核完成後,報考考生在稽核機構提供的《考生資訊確認表》上簽字確認,並統一交由各考區導考辦保管。

現場稽核地址:

長春考區:長春市旅遊協會三樓綜合部311室,長春市南關區昆明街211號(回族國小旁)

聯絡電話:0431-88571005,88571006。

吉林考區:吉林市旅遊局監督管理處,吉林市越山路11號,城建大廈十樓1002室。

聯絡電話: 0432-64805489。

延邊考區:延邊州旅遊局七樓培訓中心,延吉市延西街558號

聯絡電話:0433-2710617。

通化考區:通化市旅遊局諮詢服務中心,通化市新華大街499號,市政府2樓210室),通化市旅遊局產業規劃科

聯絡電話:0435-3259791。

(三)現場交費

通過現場稽核的考生,方可交費。依據吉林省發改委、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和導遊人員等級考核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覆函》(吉發改審批聯字[2007]6號)規定,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報名及考務費用每人255元。交費完成後,費用不予退還。

考生自2017年11月10日9:00起至考試前可在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試由筆試與現場考試兩部分組成,筆試採取機考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政策法規、導遊業務、全國導遊基礎知識、地方導遊基礎知識(科目一、二、三、四)。現場考試科目為導遊服務能力(科目五)。現場考試語種設立分為:普通話、英語、日語、俄語、朝鮮語。

科目一、二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科目三、四合併為1張試卷進行測試,每張試卷總分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科目五考試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現場考試工作標準(試行)》有關規定執行,總分100分。中文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15分鐘,外語類考生考試時間不少於25分鐘。

科目一至科目四的.複習範圍參照《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大綱》要求,可從國家旅遊局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科目五的複習範圍參照《吉林省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系列教材——導遊實務》大綱要求。

加試考生只需參加科目五考試。

  四、考試時間

  五、考試結果公佈

考試結果以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分別劃定分數線,筆試成績、現場考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滿足劃線要求的為合格。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考試結果經國家旅遊局審查後公佈。2018年1月31日9:00起考生可登陸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考試結果。

  六、成績複核

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進行復核的,可自考試結果釋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省級旅遊主管部門提出複核申請,核查後結果為最終結果。考試成績複核工作按《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辦理。

  七、證書核發

對考試結果合格的考生,國家旅遊局委託省級旅遊主管部門頒發“導遊資格證書”。

  八、其他事項

(一)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具有中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居民報考導遊資格考試,按《關於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報考全國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旅辦發〔2008〕174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中等職業學校旅遊類專業2018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考試,考試結果合格且取得畢業證書,方可領取“導遊資格證書”。

(三)已經取得中文導遊資格證書,需要轉換外語語種的考生,只須參加科目五的考試。

(四)考試資訊釋出及政策諮詢。吉林省2017年全國導遊資格考試相關資訊在吉林省旅遊政務網(網址:)釋出,請考生及時關注網上資訊。

政策諮詢電話:0431-81292306。

報名系統客服電話:021-61948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