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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7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報名需知

審計師 閱讀(1.76W)

2017年吉林省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間是 2017年6月18日—6月29日。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吉林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通知,歡迎閱讀。

吉林省2017年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報名需知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為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列印准考證、考後網上資格稽核,考生按照報名檔案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並在網上籤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後方可報考。請考生認真閱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定,確保本人所填資訊真實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條件要求的學歷或學位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教高〔2012〕9號)中所設定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7年6月18日—6月29日。

1、審計考試網上報名流程:

2017年初、中、高階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均通過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官方網站設在中國審計數字線上網的“審計考試專區”進行,網址為:http://www.icnao.cn/auditexam。

(1)註冊。按照網站提示設定使用者名稱和密碼進行註冊,註冊後登入系統,點選“網上報名”填寫姓名和證件號碼等資訊。填報資訊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資訊。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資訊,責任自負。

(2)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以單位法人證或營業執照上的登記機關公章為準,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檔案,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紅、藍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檔案大於30K,最大不能超過5M,畫素大於300*215,照片必須清晰,嚴禁小照片放大後使用,考生可使用網站自帶“照片線上剪下”工具進行處理。

(5)報名資訊確認及稽核後即可進行網上繳費,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繳費,網上繳費成功後報名完成。

(二)網上繳費時間與網上報名時間相同

報名資訊確認無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附件2。繳費成功後,請點選“報名完成”,檢視“繳費狀態”確定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後概不退費。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列印准考證

考前一週內,考生登入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官方網站,在“列印准考證欄目”用A4紙在網上自行列印准考證。考生須持本人准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內容

備註

10月22日

高階:

上午09:00-12:00

經濟理論與巨集觀經濟政策

下午14:00-17: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客觀題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主觀題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審計初、中、高階資格考試大綱在全國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官方網站上釋出,考生可免費下載。

中、初級:

上午0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中、初級:

上午0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中級)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初級)

下午14:00-16:30

統計工作實務(中級)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初級)

  三、考後網上資格稽核

(一)網上資格稽核考生需準備的材料

國家考試成績或合格標準公佈後,省人事考試網將釋出考後網上資格稽核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對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考生進行報考資格複審,需準備的材料如下:

1、報考條件要求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掃描件和相應畢業證書帶二維驗證碼的《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掃描件。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報告的掃描件。

《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學信網)()列印,無法提供的考生憑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也可進行資格稽核。《中國高等教育學歷查詢報告》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提供。地址:長春市金川街151號。特別提示:出具該報告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有需要的考生請務必提前做好相關準備。

2、由單位法人出具的《學歷學位及專業工作年限證明》掃描件,應屆畢業生報考通訊、審計、統計初級資格的預合格考生需準備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掃描件,以上證明樣式詳見相應考試的考後網上資格稽核公告。

3、社會在職考生需準備帶有18位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單位《法人證書》掃描件或《營業執照》掃描件。

4、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掃描件。

(二)網上資格稽核有關規定

1、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作為暫定合格標準,在資格稽核公告中將公佈預合格人員名單。預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檔案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考試成績將於考試結束後2個月左右時間,在國家有關部委網站或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公佈。

2、預合格考生請隨時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或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眾平臺相關考試考後稽核的訊息,官方微訊號為:jlsrskszx,考試機構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預合格考生。網上提交完相關材料後,請隨時密切關注考後稽核系統考試機構給出的稽核意見,並按相關要求及時辦理。

3、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准考證列印環節核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後網上稽核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核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籤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收回證書。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4、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專業工作年限、專業資格等有關報考資訊,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後,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在報名表上簽名或加蓋法人章和公章,即視為其同意報考並證明該考生相關資訊真實準確,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5、偽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後果自負。

(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自2017年4月1日起實施,2011年3月15日釋出的人社部令第12號廢止。人社部令第31號規定對考生考試過程當中的違紀違規行為做了明確處理規定,其會考生在考試過程當中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臺,向用人單位及社會提供查詢,相關記錄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核發和註冊、職稱評定的重要參考。考試機構可視情況向社會公佈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相關資訊,並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三)根據《關於規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採用技術手段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鑑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程式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五、證書領取

(一)國家下發證書後,省人事考試網釋出證書領取通知。證書領取時間請關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服務指南“證書領取通知”欄目相關訊息。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人事考試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

(二)考生有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籤發機構宣佈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六、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考後網上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和資格審查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人和相關要求。

(三)嚴格程式,規範操作,加強網上資格稽核使用者許可權及密碼管理,確保網上資格稽核工作有序順利實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式, 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提大學聯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明確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事故絕不姑息。在考試實施以及資格審查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此通知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通知。